经济法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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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劳动者的Leabharlann Baidu别
1 在合同形式方面,对全日制工,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对非全日制工,可订立口头协议;
2 在工资支付方面,对全日制工,每月至少发放一次,但对非全日制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 长不得超过15日;
3 在最低工资保护方面,全日制工人享受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保护,而非全日制,则享受最低小时工 资标准的保护;
劳动者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加班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支付300%
婚丧假期和参加社会 活动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依法支付工资
停工期间的工资
停工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正常支付工资。
1 合法原则; 2 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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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特点
劳动合同的特点
《劳动合同法》与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相比较, 是对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更加注重劳动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用人单位的订立、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明确了相 关的法律责任,特别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以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性质的法 律责任,即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加付工资等。
4 在试用期方面,对全日制工,是否有试用期由双方约定,但对非全日制工,则不得约定试用期;
5 在合同解除和终止方面,对全日制工,法律规定了详细的终止和解除情形以及相关经济补偿,企 业不可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对非全日制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 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分析
某在华跨国企业被指非法用工,因为它支付给小时工的工资低于地方政府所规定 的最低小时工资,而且也不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该企业辩解说:小 时工是兼职工,并非企业的全职劳动者,因此与企业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保 护法规。 思考:在该案例中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支付不低于最低工 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依 法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无论何种情况发生,合 同都是必要条件。没有合同,法律很难为之伸张正义。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劳动关系
劳动法还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①管理劳动力方面的社会关系; ②工会组织方面的社会关系; ③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 ④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社会关系; ⑤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1 主体不同:劳务关系可以建立在自然人之间,而劳动关系一般建立在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的法律意义
劳动关系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
用人单位包括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有依附关系
即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一员,为企业工作,接受工资和福利等,并接受单位劳 动纪律关系的约束。
全日制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劳动者
常见的企业雇员一般为全日制,但也存在不少企业使用非全日制工的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 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 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 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非农场的 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不是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劳动者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最低就业年龄是16周岁,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等条款进行明确规定,而劳务合同中,往往只约定报酬。
5 合同的法律形式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务关系受《合同法》、《民法总
则》、《经济法》以及其他民事法律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 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 3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非工勤人员。 4 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
对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的职业或工作,最低 就业年龄不低于18周岁,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 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危险作业。
劳动者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义务
平等就业权和职业选择权 劳动报酬权 休息休假权 安全卫生保护权 职业培训权 社会保险与福利权 争议请求处理权 认真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经济法
第七章 劳动法
目录
CONTENTS
1 劳动法概述 2 劳动合同 3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4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 劳动安全生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6 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律关系 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 客体:劳动活动 内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社会团体与自然人之间。
2 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经济上,人格上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务关系中,双方之间的从属 性大大减弱。
3 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不享受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等待遇。
4 合同约定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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