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_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_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_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一、引言1.1 背景和目的医疗机构在使用超药品时需要准确、规范的用药管理。
为此,本共识旨在提供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的指导原则和操作建议,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2 适用范围本共识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对超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和缩写2.1 定义(在此定义医疗机构、超药品等相关术语)2.2 缩写(在此列出常用的缩写及其全称)三、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的原则3.1 安全性原则3.1.1 严格遵守超药品说明书的使用方法、适应症、禁忌症等要求3.1.2 对超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机构内部的规定和制度进行管理,并建立监测和反馈机制3.1.3 报告和处理超药品使用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3.2 有效性原则3.2.1 根据超药品的适应症,合理选用超药品3.2.2 严格控制超药品的使用适应症,避免滥用和误用3.2.3 提高医务人员对超药品的知识和技能,确保正确使用超药品四、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的操作建议4.1 采购和储存4.1.1 根据超药品的质量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超药品4.1.2 超药品的储存条件应符合超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4.2 配置和分发4.2.1 配置超药品时,应保证超药品的完整性和正确性4.2.2 分发超药品时,应建立明确的分发流程和记录机制4.3 使用和管理4.3.1 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药品使用的规范和制度4.3.2 医务人员应接受超药品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培训和教育4.3.3 医务人员在使用超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超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行事4.3.4 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药品使用监测和反馈机制4.3.5 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和处理超药品使用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五、附件(在此列出相关的附件文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此列出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本文档结束)。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超说明书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
第三条超说明书用药是指在药品说明书规定范围之外使用药品的行为,包括适应症、给药途径、剂量、疗程等方面的超说明书使用。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超说明书用药审批第五条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确需超说明书用药的,应遵循以下审批程序:(一)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诊断依据、治疗方案及预期效果,并在病历中说明超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
(二)医师应向所在科室提出超说明书用药申请,经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写《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
(三)医师将《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四)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进行审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医师根据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审批决定,执行超说明书用药方案。
第六条以下情况可简化审批程序:(一)根据国内外权威指南或共识意见,超说明书用药具有明显优势的;(二)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定,超说明书用药对患者有益且风险可控的;(三)其他特殊情况,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可简化审批程序。
第三章超说明书用药监测与评估第七条医院应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监测与评估制度,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全程监控。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专家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评估,包括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为临床医师提供用药参考。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对超说明书用药不良反应的监测,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条医师超说明书用药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一条医师超说明书用药发生医疗纠纷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东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广东省药学会年月日印发)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即“药品未注册用法”,以下简称“超说明书用药”)在临床实践中不可避免。
广东省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曾于年月日印发了《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专识》,明确了超说明书用药是医师、药师所享有的一种国际通行职业权利,也是一种合法的用药行为;同时认为超说明书用药应满足个条件:、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或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及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会”)批准;、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原卫生部办公厅年月日在有关文件中转发了该共识(卫办医管函〔〕号)。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超说明书用药规范管理的可操作性,本会有关医院药学专家就超说明书用药管理流程达成以下共识:1、超说明书用药申请拟超说明书用药的科室经科室讨论后,向医院药学部门提交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并附超说明书用药方案、风险应急预案以及超说明书用药依据(表格式样见附录)。
超说明书用药依据通常为循证医学证据,包括:国内外说明书、政府文件、的系统评价或分析文献、其他对照试验、病例观察文献、指南、专家共识等。
、药学部门初审药学部门对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进行初审,主要针对药品的超说明书用法进行循证医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有效性等级、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
评价标准参照的分级系统(见附录)。
、药事会和伦理会审批药事会审批通过的药品可直接按批准方案使用。
当超说明书用药风险较大时,除药事会同意外,还须提交伦理会审批。
、超说明书用药品种和目录经药事会和伦理会审批通过的超说明书用药品种,统一在医务部门备案,目录保留在医务部门和药学部门。
、超说明书用药处方权限及管理在医务部门备案的超说明书用药可在全院范围内应用。
经药事会审批通过的药品,主治医师以上具有处方权;经伦理会审批通过的药品,副主任医师以上具有处方权。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引言随着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的不断进步,医疗机构对于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也变得更加复杂。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医疗机构需要借助专家共识,加强对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管理。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在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方面的专家共识。
一、定义和范围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指的是在临床实践中使用药品时,药品的使用目的、用法、剂量等方面与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有所不同。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临床医生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个体化需求、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而进行的药品使用。
专家共识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当某种药品的使用需要超过药品说明书中的限制时;2. 当患者存在个体差异需要个体化用药时;3. 当临床实践中出现新的适应症时;4. 当联合用药需要进行调整时;5. 当药品途径和频次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调整时。
二、共识制定的原则和过程医疗机构应当基于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制定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制定共识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依据权威的药理学、临床研究和经验指南;2. 充分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特殊情况;3. 引入多学科的专家进行讨论和决策;4. 持续更新和改进共识内容。
共识的制定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出需求和目标:明确共识的目的和制定的具体需求;2. 收集证据和资料:通过文献回顾、实践经验和研究数据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3. 召开专家会议: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召开会议,讨论共识的制定和更新;4. 制定共识草案:根据专家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制定共识的初步草案;5. 专家评审和意见征集:将共识草案发给参与制定共识的专家进行评审,并征集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6. 最终共识确定和发布:根据专家评审和意见征集的结果,对共识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最终确定和发布。
三、专家共识的内容和要点专家共识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2.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剂量和给药途径;3.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安全性和不良反应;4.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监测和评估;5.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时间和持续时间。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一、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避免医患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事管理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超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s;也称为“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临床实际使用的药品的适应症、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超说明书用药的具体含义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症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不同。
三、在临床工作中,超说明书用药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
2.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
3.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如有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多年临床实践证明、防治指南推荐、申请扩大药品适应症的研究结果及目前专家共识等。
4.如果说明书之外的用法尚未被广泛接受、中华医学会防治指南中未推荐或无专家共识,在超说明书用药前,应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
5.在超说明书用药时,要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在患者或家属表示理解后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程序1.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临床科室提出《超说明书用药备案申请表》,并提供权威的循证医学依据,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由药剂科审核、汇总,医务部审批,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报医务部、药剂科备案。
2.使用与调剂:符合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的,方能开具超说明书用药处方/医嘱,同时需要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不允许口头医嘱。
3.信息部及时将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的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维护到审方系统,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原则调剂药品。
否则药师应拒绝调剂。
4.临床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整理,并上报医务部和通知相关科室,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黑龙江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管理篇)
黑龙江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管理篇)
孙向菊;刘高峰;苏铁男;秦梦楠;吴玉波
【期刊名称】《黑龙江医药》
【年(卷),期】2024(37)2
【摘要】目的:规范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并为临床超说明书用药提供评价依据,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方法:采用共识会议法,在黑龙江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由黑龙江省药师协会、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组织药学和临床专家,通过对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通过多次查证指南和国内外药品说明书等并探讨后形成共识。
结果:编写的《黑龙江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包括超说明书用药管理部分,并纳入了160种药品的超说明书用药信息。
结论:本共识为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和临床应用提供参考及循证依据。
【总页数】5页(P305-309)
【作者】孙向菊;刘高峰;苏铁男;秦梦楠;吴玉波
【作者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药学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学部;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药学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5;R97
【相关文献】
1.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2.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3.广西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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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瞒组
邱 凯锋 任 斌 司徒冰 唐洪梅 田 琳 魏 理 吴 琳 吴建龙 吴晓玲 吴晓松 吴新荣 伍俊妍 肖翔林 谢守霞 严鹏科 杨 敏 叶丽卡 曾英彤 张永明 郑锦坤 郑志华 钟劲松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副主任药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药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主任药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主任 中药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副主任药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副主任药师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广东省 中西 医结合 医院 主任药师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药师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主任药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副主任药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任药师 深圳市人 民医院 主任药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主任药师 广东省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主任药师 广东省人 民医院 主任药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主任药师 粤北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广东省药学会 主任药师 珠海市人民医院 主任药师
没有 证 据
Category B Category C No Ev1dence
广东省蠲学会文 件
⒛14〕 72号 粤药会 〔
关于印发 《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 管理专家共识》的通知
各 医疗机构 本会 曾于 ⒛ 10年 3月 18日 印发 《 药 品未 注册用 法专家共识》(粤 药会 2010〕 8号 ),是 我国关于超药品说 明书用药 的首个规范 ,在 业界引起广 〔 泛关注。 为 了更好地保 障医疗质量和 医疗安全 ,提 高超药品说 明书用药规范管 理 的可操作性 ,本 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 了 《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 明书用药管 理专家共识》 ,现 予 以印发 ,供 各 医疗机构参考 。 各 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 中遇到任何 问题 ,请 及 时向本会反映 。 联系地址 :广 州市东风东路 753-2号 广东省 药学会 510080 关 彡 戽 巳 珥 话 : (020) 37886326, 37886321 系 作 争 真 : 37886330 电子邮箱:gdsyxh45a126。 ∞m 网 址:http∶ 〃Ⅷw.sinopharmacy。
医院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师、药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药品超说明书用药是指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超出药品说明书所载明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规定,使用药品的行为。
二、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核和管理。
第五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专家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超说明书用药目录。
第六条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如需使用超说明书用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申请: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填写《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医学文献或临床实践依据。
2. 审核批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
3. 实施用药:经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并做好用药记录。
4. 跟踪观察:医师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情况,如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第七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定期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超说明书用药目录。
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加强对超说明书用药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超说明书用药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三、责任与监督第九条医师在超说明书用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患者用药安全负责。
第十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核、批准和实施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儿科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中国儿科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原创2016-08-31略儿科空间儿科空间cmachild传播儿科学术资讯本文原载于中华儿科杂志, 2016,54(02) 超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 of drugs)是指药物的应用超出了国家药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药品说明书界定范围,包括超出了适用年龄、剂量、剂型、给药途径或适应证等。
但是"超说明书用药"并不意味着不合理用药、违法用药或试验性用药[1],通常是经过广泛临床观察,并且有文献和循证医学证据支持的。
在儿科领域,超说明书用药面临一定风险和法律问题。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临床药理学组经过组内各儿科亚专业医师和组外多位儿科临床药师的集体讨论,经过2年的撰写及修改,形成此共识,以期提高广大儿科临床医生对超说明书用药的认识,建立用药规范化流程,并推进各方力量规避超说明书用药的潜在风险。
目前尚缺乏国内儿科超说明书用药的整体数据。
来自国内三级甲等儿童医院的数据显示,超说明书用药在门诊及住院患儿均为普遍现象,住院患儿更为突出[2,3]。
来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门诊数据显示:抽取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门诊处方10 716张,分析处方用药医嘱23 909条,涉及药品451种。
按处方数、用药医嘱数、药品总数、基本药物数以及非处方药(OTC)药品数计,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分别为53.0%、29.6%、65.0%、67.0%及79.8%。
其中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居前3位的年龄段为幼儿期(29.8%)、学龄前期(29.5%)和婴儿期(29.2%)。
超说明书用药类型主要包括:无儿童用法、用量和信息(61.7%),给药频次(12.8%)和剂量(11.1%)[4]。
对国内外门诊及住院儿童超说明书用药现状的系统评价显示[5,6],(1)门诊超说明书用药发生率: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率高于初级医疗机构,分别为26.0%、19.5%;新生儿、婴儿和青少年高于其他年龄组儿童;在药品种类中,呼吸系统用药、全身用抗感染药、感觉器官和皮肤用药的超说明书使用最常见;"无儿童用药信息"的超说明书用药和超年龄用药较常见。
2024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3款药物
2024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3款药物超说明书用药(Off-Iabeldruguse,unlabeleduses)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途径、疗程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范围内的用法。
临床药物治疗中,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较为普遍,由此可能引发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医疗责任和伦理学等一系列问题。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循证医学指导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明确了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条件与法律地位,这是我国临床用药管理的重大突破,对从业医师和药师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提出了要求。
近日,《黑龙江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于《黑龙江医药》期刊发布,为规范管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提供管理建议,其中,眼科疾病相关用药涉及以下3款。
一、地塞米松A超适应证:(1)累及眼后段的非感染性葡萄膜炎(玻璃体内植入剂);(2)糖尿病黄斑水肿的治疗(玻璃体内植入剂\A用法用量:(1)累及眼后段的非感染性葡萄膜炎:推荐剂量为单只患眼在玻璃体内给予一枚植入剂(0.7mgX每支给药器只能用于治疗一只眼睛,若另T则眼睛需要治疗,必须使用新的给药器。
玻璃体内注射应在受控的无菌条件下进行;玻璃体内注射后,应监测患者眼内压升高和眼内炎。
(2)糖尿病黄斑水肿的治疗:推荐剂量为单只患眼在玻璃体内给予一枚植入剂(0.7mg)o每支给药器只能用于治疗一只眼睛,若另一侧眼睛需要治疗,必须使用新的给药器。
玻璃体内注射应在受控的无菌条件下进行;玻璃体内注射后,应监测患者眼内压升高和眼内炎。
A超用法用量:(1)眼内、视神经、眼眶、眼肌炎性疾病的对症治疗(葡萄膜炎,网状脉络膜炎,视网膜血管炎,视神经炎,眼眶炎性假瘤,眼眶漏斗尖端综合征服肌麻痹)结膜下注射一次0.33-2.1mg球后注射一次0.83-4.1mg;滴眼一次0.21-0.83mg,一日3-8次;(2)外眼部和前眼部炎性疾病的对症治疗,滴眼不合适或不充分的(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结膜下注射一次0.33-2.1mg,球后注射一次0.83-4.1mg;(3)眼科领域的术后炎症:结膜下注射一次0.33-2.1mg,滴眼0.21-0.83mg,一日3-8次。
XXX人民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办法
XXX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医疗质量及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广东省《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广东省《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等法律法规和专家共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症、给药方法或剂量等不存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药品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症、用药方法或者给药途径等与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超说明书用药的风险超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而超说明书用药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存在医疗风险,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和医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请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给药。
三、临床超说明书用药原则(1)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2)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要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是国内批准上市的合格药品;2、在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法的可代替药品;3、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4、有明确的循证医学依据;5、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超说明书用药管理(1)对于药品说明书常规用量情况:因诊断或者治疗需求,偶然超说明书用药剂量时,医生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执行:在病历或处方超剂量处注明原因并且再次签名(住院医嘱需另附处方),药师方可进行调配。
(2)对于超药品说明书适应症、改变给药途径及常规超剂量用药情况:科室应向医院伦理委员会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交申请进行备案,具体流程如下:(1)科室申请:医生根据临床需求向专科医生主任提出超说明书用药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按申请表要求附上该药品说明书和超说明书用法的循证医学依据(如国外说明书、国内外指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大样本多中心的研究结果、药监部门批准的扩大药品适应症的研究结果等)复印件、临床科主任批准同意后报医务科。
东北三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实体瘤、血液病篇)
·药事管理·东北三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实体瘤、血液病篇)金瑶1*,佟志强1,董梅1 #a,蔡爽2 #b(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药学部,哈尔滨 150086;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沈阳 110001)中图分类号 R95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0408(2023)23-2817-08DOI 10.6039/j.issn.1001-0408.2023.23.01摘要目的为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提供理论依据,助力药事服务质量的提高,进而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方法采用共识会议法,由辽宁省药学会、吉林省药学会和黑龙江省药学会联合组织本区域内临床和药学专家,通过对东北三省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考察、引用部分专家共识及用药目录中的超说明书用药信息,通过多次投票和探讨研究后形成共识。
结果最终编写的《东北三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中实体瘤、血液病篇总计收录了70种药品的198条超说明书用药信息。
结论《东北三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实体瘤、血液病篇)为医疗机构治疗实体瘤和血液病提供了合理用药的理论依据,对提高药品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超说明书用药;实体瘤;血液病;东北三省;合理用药;专家共识Expert consensus on off-label drug use in the three Northeastern provinces of China (solid tumors and hematology)JIN Yao1,TONG Zhiqiang1,DONG Mei1,CAI Shuang2(1. Dept. of Pharmacy, Harbin Medical University Cancer Hospital,Harbin 150086,China;2. Dept. of Pharmacy,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China Medical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01, China)ABSTRACT OBJECTIVE To provide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rational use of drug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assist i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pharmaceutical services,and thus meet clinical drug demands. METHODS Adopting consensus meetings,Liaoning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Jilin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 and Heilongjiang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 collaborated with clinical and pharmaceutical experts in the region to compile the expert consensus on off-label drug use in the three Northeastern provinces of China after many votes and discussions by collecting and collating the information related to off-label drug use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from the three northeastern provinces of China,and referring to and citing off-label drug use stated in some expert consensus and medication catalog. RESULTS Finally,a total of 198pieces of off-label drug use information for 70drugs were included in the two sections of solid tumors and hematological diseases in Consensus of Experts on Drug Use beyond the Instructions in the Three Provinces of Northeast China. CONCLUSIONS Consensus of Experts on Off-label Drug Use in the Three Northeastern Provinces of Northeast China(solid tumors and hematology)offers a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rational drug use in the treatment of solid tumors and hematological diseases within medical institutions,and has a positive significance in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and safety of drug treatment.KEYWORDS off-label drug use;solid tumors;hematology;three Northeastern provinces of China;rational drug use;expert consensus在国内外医疗实践中,超说明书用药普遍存在[1]。
广西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广西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广西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张宏亮;黄其春;杨周生;唐秀能;唐云峡;覃禹;周甘平;陈薇;庞晓军;周歧骥;吴洪文【期刊名称】《广西医科大学学报》【年(卷),期】2024(41)3【摘要】超说明书用药在临床实践工作中普遍存在,不可避免。
但具体如何实操,各医疗机构尚缺乏统一的规范。
为更好地协助各医疗机构规范超说明书用药,广西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全省41家医疗机构、114位专家,经过5轮讨论,在证据等级、临床需求等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筛选,最终形成本共识及首批超说明书用药目录。
本共识的制订将为超说明书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提供循证参考,同时也为保障医患合法权益,降低执业风险提供依据。
【总页数】7页(P476-482)【作者】广西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张宏亮;黄其春;杨周生;唐秀能;唐云峡;覃禹;周甘平;陈薇;庞晓军;周歧骥;吴洪文【作者单位】不详;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95【相关文献】1.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2版)系列——抗肿瘤药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妇产及生殖类药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2 版)系列]3.肾内及风湿免疫类药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2版)系列]4.抗凝药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系列]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临床重症与药学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一)
临床重症与药学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一):心血管与呼吸系统篇一、消化系统用药1、肾上腺素肾上腺素注射液,化学名为(R)-4-[2-(甲氨基)-1-羟基乙基]-1,2-苯二酚,兼有α受体和β受体激动作用。
α受体激动引起皮肤、粘膜、内脏血管松弛。
β受体激动引起冠状血管扩张,骨骼肌、心肌兴奋,心率增快,支气管平滑肌、胃肠道平滑肌松弛。
对血压的影响与剂量有关,常用剂量使收缩压上升而舒张压不升或略降,大剂量使收缩压、舒张压均升高。
1.1 说明书摘要适应证:用于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
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用法:常用量为皮下注射,1次0.25~1 mg。
抢救过敏性休克:皮下注射或肌注0.5~1 mg。
抢救心脏骤停:以0.25~0.5 mg静脉(或心内)注射。
治疗支气管哮喘:皮下注射0.25~0.5 mg,必要时每4 h可重复注射1次。
与局麻药合用:加少量于局麻药中,在混合药液中,本品浓度为2~5 μg∙mL-1,总量不超过0.3 mg。
1.2 超说明书用药1.2.1 超适应证(1)感染性休克相关的低血压:经美国FDA批准的肾上腺素注射液药品说明书(2019年1月修订版)[2]指出肾上腺素注射液可用于感染性休克相关的低血压。
Annane等[3]的随机对照试验结果显示去甲肾上腺素联合多巴酚丁胺与肾上腺素单药治疗相比,28天死亡率和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无显著差异。
2016年的感染性休克管理指南[4]推荐肾上腺素为二线血管收缩药物(有效性等级ClassⅠ,推荐等级ClassⅡa,证据等级CategoryA)。
(2)症状性心动过缓:2010年美国心脏协会(AHA)的心肺复苏指南[5]推荐肾上腺素用于不适用阿托品或治疗无效的症状性心动过缓(通常心率<50次/分钟),尤其是当心动过缓与低血压有关时(有效性等级ClassⅠ,推荐等级ClassⅠ,证据等级Category A)。
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药品风险管理学组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
临床药物治疗中,超说明书用药普遍存在。
在美国,有21%已批准药物存在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其中,在成人用药中占7.5%40%,在儿科用药中占50%90%[1]。
一项针对欧洲五国儿科病房用药的调查发现,46%的处方中存在超说明书适应证用药的情况[2]。
另一项针对英国利物浦妇女医院17695份用药医嘱的研究显示,该院孕妇用药中有84%的药品品种和75%的用药医嘱存在超说明书用药情况;58%的药品品种和55%的医嘱用药属于孕妇慎用或禁用,其中超说明书用药分别有16%的药品品种和10%的用药医嘱用药属于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高危药品目录中药品[3]。
超说明书用药在各个治疗领域广泛存在,由此引发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医疗责任和伦理学等一系列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1 国内外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立法情况1.1国外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立法情况美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新西兰、印度和日本已有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立法,除印度禁止超说明书用药外,其余6国均允许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
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日本和南非10个国家的政府部门或学术组织发布了与超说明书用药相关的指南或建议[4]。
在美国,FDA明确表示,“不强迫医生必须完全遵守官方批准的药品说明书用法”[5]。
美国权威的指导超说明书用药的资料如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Drug Evaluations、Us Pharmacopoeia:Drug Information和American Hospital Formulary Service:Drug Information,收录了说明书用药顾问委员会认可以及医疗专家推荐的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说明书用法(labeled uses)”和“说明书之外的用法(off-labeled uses)”,并且定期修改和更新其中美国药典委员会定期更新的Drug Information,由美国药典委员会顾问小组根据当前的文献资料、临床实践中的用法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将“药品说明书用法”和“说明书之外的用法”列为“已接受的用法”,而“不合适的用法(inappropriate uses)”、“未被验证的用法(unproved uses)”及“过时的用法(obsolete uses)”等,则被列入“不可接受的用法(unaccepted uses)”。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培训试题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培训试题1.超说明书用药需满足的条件不包括() [单选题]A.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且无合理的替代药品B.知情同意C.高质量的临床实践研究结果D.用于临床试验(正确答案)E.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2.超说明书用药处方审核步骤正确的是() [单选题]A.是否符合说明书用药→判断类型→循证证据→风险评估→合理性判断及建议(正确答案)B.判断类型→循证证据→是否符合说明书用药→风险评估→合理性判断及建议C.循证证据→是否符合说明书用药→风险评估→判断类型→合理性判断及建议D.是否符合说明书用药→循证证据→风险评估→判断类型→合理性判断及建议E.是否符合说明书用药→循证证据→判断类型→风险评估→合理性判断及建议3.无正当理由的超说明书用药属于不合理处方中哪种类型() [单选题]A.不规范处方B.不适宜处方C.错误处方D.超常处方(正确答案)E.不合法处方4.超说明书用药的常见类型包括()A.超适应证用药(正确答案)B.超剂量用药(正确答案)C.超频次用药(正确答案)D.超适用人群药(正确答案)E.超给药途径药(正确答案)5.超说明书用药处方审核要点包括()A.循证证据(正确答案)B.建立评价标准(正确答案)C.知情同意(正确答案)D.风险评估(正确答案)6.通常情况下,允许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是() [单选题]A.该适应证已有获批药物,但患者因担心药品不良反应拒绝治疗B.开展临床研究或出于其他关乎医学利益的目的C.无其他药物可选,且用药目的符合患者利益(正确答案)D.拟用药物的价格低于获批该适应证的药物E.因拟用药物的疗效更优,用于禁忌证人群7. 以下哪项不属于超常处方() [单选题]A. 无适应症用药B.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C.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D.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位患者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E.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正确答案)8. 以下哪项不属于用药不适宜处方() [单选题]A. 适应证不适宜B. 无适应症用药(正确答案)C.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D. 遴选药品不适宜E.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9.超说明书用药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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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等级
□A 随机对照试验的荟萃分析; 多个、设计良好、大规模的 随机临床试验
□B
结论冲突的随机对照试验的荟萃分析; 小规模或研究 方法有显著缺陷的随机对照试验; 非随机研究
□C 专家意见或共识; 个案报道或系列案例
□D 没有证据 科主任签名:
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意见:
医学伦理会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evidencexpert / CS /01547A / ND _ AppProduct / evidencexpert / DUPLICATIONSHIELDSYNC /07BD59 / ND_PG / evidencexpert / ND_ B / evidencexpert / ND _ P / evidencexpert / PFActionId / evidencexpert. IntermediateToDocumentLink? docId = 3198&contentSetId = 50. Accessed October 21,2014.
推荐等级 等级
Class Ⅰ Class Ⅱa Class Ⅱb Class Ⅲ Class Indeterminate
是否有效
推荐 ( Recommended) 大多数情况下推荐 ( Recommended,In Most) 在某些情况下推荐 ( Recommended,In Some)
不推荐使用 ( Not Recommended)
详细内容:
超说明书使用的原因及证据支持:
超说明书使用循证医学证据( Micromedex 的 Thomson 分级)
有效性等级
推荐等级
□Ⅰ 治疗有效 □Ⅰ
推荐
□Ⅱa 证据支持有效 □Ⅱa
□Ⅱb 有效性具有争议 □Ⅱb
□Ⅲ 治疗无效 申请科室:
□Ⅲ
大多数情况 下推荐
在某些情况 下推荐使用 在某些情况下 不推荐使用
1. 超说明书用药申请 拟超说明书 用 药 的 科 室 经 科 室 讨 论 后,向 医 院 药 学部门提交 超 说 明 书 用 药 申 请 表,并 附 超 说 明 书 用 药 方案、风险应急预案以及超说明书用药依据( 表格式样 见附录 1) 。超说明书用药依据通常为循证医学证据, 包括: 国内外说明书、政府文件、RCT 的系统评价或 Meta 分析文献、其他对照试验、病例观察文献、指南、专家 共识等。 2. 药学部门初审 药学部门对 超 说 明 书 用 药 申 请 进 行 初 审,主 要 针 对药品的超 说 明 书 用 法 进 行 循 证 医 学 评 价,评 价 内 容
参考文献
[1] 广东省药学会. 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专识[Z]. 2010 年 3 月 18 日印发.
[2] Micromedex. Recommendation ,Evidence and Efficacy ratings. Available From http: / / www. micromedexsolutions. com / micromedex2 / librarian / ND_T / evidencexpert / ND_PR /
包括有效性 等 级、推 荐 强 度 和 证 据 等 级。 评 价 标 准 参 照 Micromedex 的 Thomson 分级系统( 见附录 2) 。
3. 药事会和伦理会审批 药事会审批通过的药品可直接按批准方案使用。 当超说明书用药风险较大时,除药事会同意外,还须提 交伦理会审批。 4. 超说明书用药品种和目录 经药事 会 和 伦 理 会 审 批 通 过 的 超 说 明 书 用 药 品 种,统一在医务部门备案,目录保留在医务部门和药学 部门。 5. 超说明书用药处方权限及管理 在医务部门备案的超说明书用药可在全院范围内 应用。经药事 会 审 批 通 过 的 药 品,主 治 医 师 以 上 具 有 处方权; 经伦理会审批通过的药品,副主任医师以上具 有处方权。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未经备案的超说明书用 药方案的,由科主任提出超说明书用药申请,报医务部 门同意后可 使 用。 确 无 时 间 提 前 申 请 的,可 在 抢 救 结 束后补 交 申 请 资 料。 以 上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超 说 明 书 用 药,仍须尽快经药事会和伦理会审批。通过的,可按批 准方案使用; 未通过的,立即停止使用。 6. 原则上所有超说明书用药均须有详细的病程记 录,在使用前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其使用 风险与获益。 附录: 1. 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格( 见表 1、2、3) 2. Micromedex 的 Thomson 分级系统
No Evidence
没有证据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起草专家组
顾问:李幼平 执笔:杨 敏 劳海燕 曾英彤 成员:( 按姓氏拼音为序) 常惠礼 陈 孝 陈吉生 丁少波 李国成 李国豪 李庆南 林 华 吴 琳 吴建龙 吴晓玲 吴晓松 郑志华 钟劲松
郭洁文 刘世霆 吴新荣
何光明 卢结文 伍俊妍
·2014 年 12 月第 24 卷第 12 期· 今日药学
专家共识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 广东省药学会 2014 年 11 月 6 日印发)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 即“药品未注册用法”,以下简 称“超说明书用药”) 在临床实践中不可避免。广东省 药学会( 以下简称“本会”) 曾于 2010 年 3 月 18 日印发 了《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专识》,明确了超说明书用药 是医师、药师所享有的一种国际通行职业权利,也是一 种合法的用药行为; 同时认为超说明书用药应满足 5 个条件: 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 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 2、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 3、有 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 4、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 学委员会( 或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 及 伦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伦理会”) 批准; 5、保护患者的 知情权。原卫生部办公厅 2012 年 12 月 26 日在有关文 件中转发了该共识( 卫办医管函〔2012〕1179 号) 。为 了更好地保 障 医 疗 质 量 和 医 疗 安 全,提 高 超 说 明 书 用 药规范管理 的 可 操 作 性,本 会 有 关 医 院 药 学 专 家 就 超 说明书用药管理流程达成以下共识:
何艳玲 马晓鹂 肖翔林
黄红兵 梅全喜 谢守霞
赖伟华 邱凯锋 严鹏科
兰树敏 任斌 杨敏
劳海燕 司徒冰 叶丽卡
黎曙霞 唐洪梅 曾英彤
黎月玲 田琳 张永明
李健 魏理 郑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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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确
含义 药物治疗方案对特定适应证的证据和( 或) 专家意见表明治疗有效 药物治疗方案对特定适应证有效性的证据和( 或) 专家意见存在分歧,但 证据和( 或) 专家意见倾向有效 药物治疗方案对特定适应证有效性的证据和( 或) 专家意见存在分歧,证 据和( 或) 专家意见对其有效性存在争议 药物治疗方案对特定适应证的证据和( 或) 专家意见表明治疗无效
表 2 超说明书用药方案及风险预案(样式) 药品名称: 超说明书用药方案: ( 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途径,疗程)
可能出现的风险:
应急预案: ( 具体可行方案,可另附文件)
申
年 月日
表 3 循证医学证据汇总表(样式)
联系人:
联系
作者
出处
题目
证据等级
含义 药物治疗方案已被证实有效,推荐使用
药物治疗方案通常认为是有效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使用 药物治疗方案可能有效,在某些情况下推荐使用,但大多数情况下不推 荐使用 药物治疗方案没有效果,应避免使用
证据等级 分类
Category A Category B Category C
含义
证据基于以下证据: 随机对照试验的荟萃分析; 多个、设计良好、大规模的随机临床试验 证据基于以下证据: 结论冲突的随机对照试验的荟萃分析; 小规模或研究方法有显著缺陷的随机对照试验; 非 随机研究 证据基于以下证据: 专家意见或共识; 个案报道或系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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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cy Today ·2014 12 Vol. 24 No. 12·
附录 1
表 1 超说明书用药备案申请表(样式)
药品名称: 说明书中规定的内容( 适应症、剂量、用法、用量) :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申请超说明书的内容: ( 勾选类别并详细说明) □适应症超说明书 □用法用量超说明书 □适应人群超说明书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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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第 24 卷第 12 期· 今日药学
附录 2: Micromedex 的 Thomson 分级系统
有效性等级 等级
Class Ⅰ Class Ⅱa Class Ⅱb Class Ⅲ
是否有效
治疗有效 ( Effective) 证据支持有效 ( Evidence Favors Efficacy) 有效性具有争议 ( Evidence is Inconclusive) 治疗无效 ( In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