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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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治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要紧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过程操纵和最终结果,分为安全治理、现场治理、事故操纵三部分内容。
第三条本方法实行“生产性死亡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阻碍的;超出安全生产操纵指标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考核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和个人(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予以处罚。
第二章考核评价
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
一、考核评价各单位本部,使用附表1、2、3,标准分为200
分。
二、考核评价项目部、二级单位,使用附表4、5、6、7,标
准分为200分。
三、对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时,既考评各单位本部,又考评项目部(考评项目为联营体时,联营体考核得分按股权比例计入各单位),使用附表8,标准分为200分。
考核得分180-200分的单位,为安全生产治理优秀单位;160-179.9分,为安全生产治理良好单位;140—159.9分,为安全生产治理合格单位;140分以下,为安全生产治理不
合格单位。
四、对夹江水工厂安全生产治理的考核评价时,考虑其生产的专门性,按照附表9—14及其相应的讲明要求进行考核。
五、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得分,折合成百分制后,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得分,计入集团公司“三项责任制”
考核。
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评分表的构成及考核评价讲明:
一、附表1为考核各单位本部评分汇总表。
二、附表2为考核各单位事故操纵评价表,事故包括生产性死亡、生产性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三、附表3为考核各单位本部安全治理评价表。
四、附表4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评分汇总表。
五、附表5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事故操纵评
价表。
六、附表6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安全治理评
价表。
七、附表7为考核项目部(二级单位、联营体)现场治理评
价表。
八、评分表中每个考核项,完成较好的,得基准分;一般的,
得一半分;没做或较差的,不得分。
九、考核时,按照评分表中的规定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分,采取分数扣除法,按照表内各项具体扣分要求累计扣分,单
项最低得分为0分。
第七条对考核得分相同的单位,其考核评价排序以施工难度较大、重大危险因素较多者排前。
第八条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要紧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要紧责任是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劳务合同划分,计入用人
单位。
第三章评先评优
第九条集团公司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对评为先进
单位和个人的予以表彰。
第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差不多条件:
1、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单位。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差不多条
件:
1、经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考核(需经集团公司核准)得分
160分以上;
2、项目开工满一年以上;
3、自项目开工或上年度被考评为安全生产良好或优秀项目
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差不多
条件:
1、所在的项目部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
2、本人在该项目任职满一年以上;
3、本人近两年内没有安全生产治理的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在考评为良好和优秀的单位中产生,具体的评选数量,由集团公司安委会依照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操纵在良好和优秀单位总数的30%左
右。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优秀项目经理的产生由各单位推举,报集团公司批准。推举的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数量(优秀项目经理的人数)规定如下:
1、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5个(人);
2、年产值10-20亿元的,不超过3 个(人);
3、年产值5—10亿元的,不超过2 个(人);
4、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不超过1个(人)。
第十五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10% ,以示嘉奖;被考评为安全生产治理良好及以上单位的,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年薪的绩效部分,增加3%,以示鼓舞。
第十六条被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和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受表彰的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
奖励。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被考核得分160分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
3、部门工作规范、钻研业务、工作敬业、坚持原则;
4、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5、安全信息、报表和述职报告等报送齐全、及时、准确。
第四章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