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台账【模板】
无
14
推进“3545”专项改革
不动产登记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抵押登记等相关事项,并逐步扩展到水、电、气、电视、网络过户等关联事项
9月底前
国土局
目前,不动产登记已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抵押登记等相关事项。
持续推进
目前,正在向水电气、电视、网络过户等相关事项逐步扩展。
已完成
2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7月底前完成;9月底前全覆盖
编办
8月30日,夏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公布夏津县县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夏职能〔2018〕2号),公布县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县级“一次办好”政务服务事项633项,拆分办理项1282项,其中,行政权力办理项1019项,公共服务办理项263项,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同时,夏津县县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
政务中心
目前,所有进驻大厅单位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已整理完毕,同时各单位最新版一次性告知单已经打印完毕。完善并严格落实了收件登记、材料补正通知单、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批准(不予批准)决定书等制度,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实现“凡件必收”。
已完成
10
实施精准协同放权
承接落实好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和“市权县用”政务服务事项
持续推进
13
推进“3545”专项改革
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
9月底前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局已与公安、银行、税务、人社部门召开专项行动协调会,办理时限已确定,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
烟台级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3.董事会或理事会同意变更学校名称的决议1份,新、旧学校债权、债务的承接情况1份(需有董事会或理事会全体成员签名);
4.原学校的财务清算和债务情况1份;
5.《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14
0
否
否
否
否
行政许可
5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
4.公告。批准变更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告。
1.申请变更办学地址的书面报告1份;
2.《烟台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换证)申请表》1份;
3.新地址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正规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作为新培训教学场地的消防验收证明材料1份;
4.公告。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审批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告。
1.申办报告,内容应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1份;
2.《烟台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表》3份;
3.举办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
4.拟设立培训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各1份;
3706000101801
2
1.受理。民办培训学校举办者按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经初审符合审批范围、具备办学资格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2.审核。受理后,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审批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和审核意见,按照工作程序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99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专班。
现将工作专班及各专题组负责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公布如下: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主任:田庆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副主任:马清民副市长成员:于为凯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闫宗子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葛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鞠增玉市编办主任徐润启市国土局局长李广东市住建局局长孙守勤市规划局局长谭炳建市工商局局长张正志市编办副主任、市政务服务办主任张宝庆市智慧办主任尚仕国市委改革办副主任工作专班设6个专题组,分别是行政审批改革专题组、信息数据整合专题组、优化服务专题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题组、不动产登记改革专题组、商事登记改革专题组。
负责统筹研究推进全市“一次办好”改革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专题组负责人员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专题组组长:鞠增玉市编办主任副组长:臧传文市编办副主任倪培华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设在市编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省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审核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
编制公布市县两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高新委办字〔2018〕28号)精神,我们编制了《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第二批)。
“一次办好”改革落实情况汇报
XX县关于“一次办好”有关情况的汇报近年来,XX县全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办事新体验。
一、推进“一窗受理”,促进全县营商环境质量再提升。
(一)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依托为民服务大厅和XX 政务服务网,整合政务资源,打破行政部门界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共设置为民服务窗口98个,进驻“一次办好”行政权力事项587项、公共服务事项239项,市县同权事项226项,进驻办事人员300余名,设置税务服务、不动产登记、人社医保、公安服务、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基本建设、公用事业、经贸交通、联合办理、自助服务等九大功能区;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向企业、群众和社会提供项目完备、流程简约、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整合“网上一窗”。
推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与XX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企业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和办事创业提供便利。
依托XX政务服务网,截至目前,全县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已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均实现了100%全程网办,群众和企业只要点击登录,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所有事项,切实提升了办事效率。
(三)延伸基层一窗。
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村级服务代办员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20年7月,XX县将选择部分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开展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试点,统一受理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争取7月底前完成试点,2020年全面推开。
为企办实事服务清单
为企办实事服务清单一、会议服务1. 会议策划与组织:根据客户需求,制定会议主题、议程安排及活动内容,并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执行。
2. 会议场地预订与布置:根据客户要求,协助预订合适的会议场地,并负责会议场地的布置和装饰。
3. 会议设备租赁与设置:协助客户租赁会议所需的设备,并负责设备的设置和调试。
4. 会议资料制作与发放:根据客户要求,制作会议所需的资料,并负责资料的发放和管理。
5. 会议后勤保障:负责会议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提供餐饮服务、接待服务等。
二、招聘服务1. 招聘需求分析:与客户沟通,了解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
2. 岗位发布与推广:根据招聘需求,发布岗位信息,并通过合适的渠道进行推广。
3. 简历筛选与面试安排: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安排面试,并协助客户进行面试评估。
4. 候选人背景调查: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信息真实可靠。
5. 薪酬福利谈判:协助客户与候选人进行薪酬福利的谈判,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三、培训服务1. 培训需求分析:与客户沟通,了解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目标。
2. 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根据培训需求,设计合适的培训课程,并进行课程开发。
3. 培训师资源提供:根据培训需求,提供合适的培训师资源,并进行培训师的评估和选拔。
4. 培训场地预订与布置:协助客户预订合适的培训场地,并负责场地的布置和装饰。
5. 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为客户提供培训改进建议。
四、商务接待服务1. 行程安排与协调:根据客户需求,制定行程安排,并协调相关事宜,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
2. 会议安排与组织:协助客户组织会议,并提供相关支持,包括会议场地预订、设备设置等。
3. 商务考察与交流:协助客户进行商务考察和交流活动,包括参观企业、会见合作伙伴等。
4. 文化体验与娱乐活动:为客户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验和娱乐活动,增加商务接待的乐趣和互动。
五、办公设备维护服务1. 设备巡检与维护:定期对办公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德州市人社系统一次办好服务事项清单
依申请办理
1.网上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
2.试行告知承诺制;
3.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无
1个工作日
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
是
是
否
是
个别无法通过网络验证的需进行现场审核
15
无
1个工作日
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
是
是
否
是
个别无法通过网络验证的需进行现场审核
11
考试测评中心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
公共服务
无
考生
无
1.网上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
无
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2号)文件规定。
2.现场审核;
3.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无
1个工作日
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
是
是
否
是
个别无法通过网络验证的需进行现场审核
14
考试测评中心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公共服务
拟全部取消,推行告知承诺制。
是
是
否
是
个别无法通过网络验证的需进行现场审核
17
考试测评中心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
幼儿园教育惠民服务项目清单(13条)
幼儿园教育惠民服务项目清单(13条)一、家园合力1.园长陪餐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
依据家长自愿申请原则,由幼儿园征集家长代表定期入园陪餐,保障餐厅饭菜质量家长“看得见”。
2.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家长会活动。
幼儿园定期邀请专家入园,对全园家长进行培训I,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会,WLWK, 转变家长教育理念。
3.开展家长志愿者交通助学岗活动。
根据家长自愿原则开展义工活动,由幼儿园负责征集优秀家长志愿者,助力校园安全。
4.实施家长开放日活动。
通过家长开放日向家长展示幼儿园的办园理念、一日生活流程,形成家园合力,WLWK,每学期至少两次。
二、贴心服务5.全面开展“亮牌”服务行动。
在园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幼儿园惠民公示牌,公开园长电话、惠民服务电话及服务清单,畅通家园沟通渠道。
6.开设心理咨询辅导室。
幼儿园建设心理咨询室,配备高水平、专业化的心理辅导教师,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
7.建立幼儿园园长接访日。
通过园长接访日积极与家长沟通,面对面聆听家长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第一线。
8.开展惠民宣传周,发放惠民服务卡。
幼儿园统一印发便民服务卡片,向家长公开幼儿园和任课教师办公电话,WLWK,方便家长随时沟通、反映问题。
9.公布幼儿园“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梳理各项惠民服务事项,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落实落细,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如: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
10.面向师生定期开展问题诉求征集活动。
通过园长信箱、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汇总师生意见,积极商议问题诉求解决办法。
11.幼儿园食堂开展“明厨亮道”。
幼儿园食堂安装实时监控, 家长和师生可随时通过监控查看食堂卫生状况;对食品来源进行备案,让师生吃的放心。
12.完善幼儿关爱制度。
对家庭贫困及单亲家庭幼儿,教师通过“爱心大家访”活动,重点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生活学习情况,WLWK,做到重点帮扶。
13.建立教师家访每学期全覆盖制度。
幼儿园教师家访每学期至少1次,特殊需要幼儿适当增加家访次数。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潍政办字〔2018〕138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1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9日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潍办字〔2018〕64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田庆盈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马清民、市政府秘书长宋均圻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附件1),负责研究解决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对应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分别成立10个工作推进专班,工作推进专班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附件2)。
各专班要在推进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推进工作组报告改革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市职能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二、开展五大行动,强力推进落实(一)大排查专项行动1.排查重点。
按照潍办字〔2018〕64号文件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逐项分析,查找实现“一次办好”中梗阻问题。
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和盲点,深入查找程序繁、材料多、耗时长等问题。
济南编办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济南市编办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序号办理项名称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服务对象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及数量承诺完成时限办理成本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是否为零跑腿事项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备注名称编码名称编码1申领数字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05701-00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0570121.申请2.盖章《数字证书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1/8工作日0 否否否否行政许可2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05701-00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0570121.受理、审查、核准;2.复核、发证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3.事业单位法人章程草案(一份);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一份);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一份);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一份);7.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一份);8.住所证明(一份)。
2个工作日0 否否否否行政许可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05701-00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0570121.受理、审查、核准;2.复核、发证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2.涉及变更事项的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一份);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一份)。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一、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依据文件(一份)。
二、变更住所:住所证明(一份)。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2个工作日0 否否否否行政许可份);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各一份);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四、变更经费来源: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一份)。
烟台级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对应的行政权力 事项子项 办理项 序 号 名 称 名称 编码 名称
对应的行政 服 权力事项 务 环节和流程 对 编码 时限 象 申请材料及数量 完成 成本 办事项 事项 事项 承诺 办理 全程网 跑腿 办” 是否为 为零 “全市通 是否 是否为
是否 为受 委托 办理 事项 备注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预先 指导, 预审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进行审 查,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可依据意见建议,补充 修改申请材料后重新提出许可申请; 2.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当场或 2 个工作日内完 成申请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 允许当场更 特种设备 2 充装(气 瓶) 换证许 可 充装许可 3706000104406 2 正。当场不能更正的,应当场或 2 个工作日内返 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对不属于本 机关许可范围的或不属于许可管理范围或属于法 律法规规定其它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 3. 由省质监局委托的评审机构进行实施现场核 查。 4. 审批环节不需要互动; 5. 质监部门将相关证件文书(包括受理决定书、 许 可证书、 不予许可决定书) 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发送 至申请人, 并通过邮政公司将许可证书寄送给申请 人。 1.《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1 份; 2.质量管理手册 1 份; 3.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 1 份; 4.政府规划、 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文件各 1 份; 5.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作业人员的 资质证明各 1 份; 6.气瓶使用登记表 1 份; 7.原充装许可证。 上述申报材料, 申请人申请时只需在 网上提交电子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 材料。 12 (现 场核 查工 作由 省局 组 织) 0 是 是 否 是 行政 许可
烟台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民政局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民政局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民政局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发区、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度假区综治办,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聊城市民政局《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民政局2018年8月13日聊城市民政局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为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地保障服务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以及《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办字〔2018〕29号)、《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的部署要求,现就全市民政系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聊城高质量发展,以政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持续推进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建立“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权责体制和运行机制。
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0
否
否
否
否
2
否
4
受理土地储备 和权属注销申 请(国有土 地)
依法征收(收 回)的土地统 一纳入市政府 土地储备
法人或其他 组织
1.纳入储备申请和权属注销申请(红头文,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查验原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份,查验原件);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二份,查验原件); 5. 法人代表证明(一式二份); 6.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 1、受理土地储备申请和权属注 7.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二份,查验原件); 5个工 销申请(现场提交); 8.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六份,查验原件); 作日 2、资料审核。 9.规划论证相关材料; 10.搬迁计划(搬迁企业提供); 11.安置房建设条件(两改、危旧房、片区等安置房项目); 12.1:500现状地形图纸(四份,青岛坐标系,其中一份标定用地范围); 备注:“纳入储备的申请人”须与“房地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一致,不一致的不予 收件。
0
否
否
否
否
1
序 号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公共服 务事项名称
服务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 完成 时限
办理 成本
是否 为全 程网 办事 项
是否 为零 跑腿 事项
是否为 “全市通办” 事项
是否 为受 委托 办理 事项
备注
5
受理土地储备 和权属注销申 请(集体土 地)
依法征收(收 回)的土地统 一纳入市政府 土地储备
信息公开
自然人或法 人、其他组 织
1.申请 2.受理 3.出具答复书
1.提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 2.(1)个人申请: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提交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证明材料; ③委托他人申请的,出具委托书。 (2)其他组织: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交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委托书/介绍信; ⑤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查询申请书(复印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权利人查询提交: 1.身份证明; 2.查询申请书; 利害关系人查询提交: 1.身份证明; 2.查询申请书; 3.利害关系证明材料。
烟台级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市工商局
序
号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公共服务
事项子项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
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
完成
时限
办理
成本
是否为
全程网办
事项
是否为
零跑腿
事项
是否为
“全市通办”
事项
备
注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1
市工商局
信息公开
市工商局
信息公开
3
1.提出申请;
2.申请处理。
1、《烟台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
以上材料各需1份。
费者投诉举报分送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分送
1
1.通过电话、网络、信件受理;
2.网络分送。
语音留言信件
5
0
否
是
否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5
0
否
否
否
1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3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后办理。
1.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
2.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
3.本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的原件查询档案;
形成办理事项清单
形成办理事项清单一、办理事项概述办理事项清单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安排各项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能力而设计的一份清单。
下面将详细介绍办理事项清单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二、制定办理事项清单1.明确目标:首先需要明确办理事项的目标,明确自己想要实现的结果是什么。
2.搜集信息:在制定办理事项清单之前,需要收集相关信息,包括所需材料、时间要求等。
3.分类整理:将办理事项按照性质或重要程度进行分类整理,以便更好地分配时间和资源。
4.设定优先级: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设定优先级,确定哪些事项需要优先处理。
5.设定截止日期:为每一项事项设定截止日期,以便合理安排时间并避免延误。
6.分解任务:将每个事项分解为具体的任务,明确每个任务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时间。
7.合理安排时间:根据任务的复杂程度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每天的工作时间,确保事项按时完成。
8.制定计划:根据以上步骤,制定一份详细的办理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截止日期和所需材料等信息。
三、执行办理事项清单1.按照事项的优先级和截止日期,逐项执行清单中的任务。
2.注意时间管理,合理安排每天的工作时间,确保事项按时完成。
3.及时更新清单,对已完成的事项进行标记,对未完成的事项进行调整和重新安排。
4.遇到问题或困难时,及时寻求帮助或调整策略,确保事项能够顺利进行。
四、总结与反思1.每天结束工作时,对已完成的事项进行总结,检查是否有遗漏或需要补充的地方。
2.对未完成的事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以便下一次能够更好地完成。
3.根据经验总结,对办理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就是办理事项清单的制定和执行步骤。
通过合理制定和执行办理事项清单,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安排各项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能力。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序号
部门
行政权力或 办理项(情形) 服务 公共服务事项名 环节和流程 名称 对象 称
申请材料
申请 材料 数量
承诺 时限
办理成本 (单位: 元)
备注
1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首次登记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 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 材料(中介服务项目) 5.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 费等缴纳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5.依法应当纳税的,还应提交完税证 明 6.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分割 或合并的,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 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中介服务项 目)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8
5个工作日
住宅:80 元/件 非住宅: 550元/件
5
及时办结
0
10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预告登记+预抵登 记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5
5个工作日
0
第 4 页
序号
部门
行政权力或 办理项(情形) 服务 公共服务事项名 环节和流程 名称 对象 称
申请材料
申请 材料 数量
承诺 时限
办理成本 (单位: 元)
6
10个工作日 550元/件
2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变更登记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7
10个工作日 550元/件
第 1 页
序号
部门
行政权力或 办理项(情形) 服务 公共服务事项名 环节和流程 名称 对象 称
申请材料
申请 材料 数量
承诺 时限
办理成本 (单位: 元)
备注
3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9
住宅:80 元/件 10个工作日 非住宅: 550元/件
6
5个工作日
住宅:80 元/件 非住宅: 550元/件
第 3 页
序号
部门
行政权力或 办理项(情形) 服务 公共服务事项名 环节和流程 名称 对象 称
申请材料
申请 材料 数量
承诺 时限
办理成本 (单位: 元)
备注
8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土地及房屋抵押 权首次登记
3
1.银行等金 融机构审批 2.申请 3.受理 4.发证
9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抵押权注销登记
3
1.银行等金 融机构审批 2.申请 3.受理 4.发证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或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 条款) 6.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 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 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 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 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等材料 7.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核对,不留存) 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权利灭失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 房预售合同;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 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转移登记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4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注销登记
3
1.受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者 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 书等转移证明材料 5.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转移登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灭失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协助执行通知书 2.执行裁定书 3.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证及工作证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7
10个工作日 550元/件
5
1个工作日
0
5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土地查封登记
3
1.受理
4
1个工作日
0
第 2 页
பைடு நூலகம்
序号
部门
行政权力或 办理项(情形) 服务 公共服务事项名 环节和流程 名称 对象 称
申请材料
申请 材料 数量
承诺 时限
办理成本 (单位: 元)
备注
6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及房屋所有 权首次登记
5
5个工作日
住宅:40 元/件 非住宅: 275元/件
12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异议登记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5
及时办结
住宅:40 元/件 非住宅: 275元/件
13
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 国土局 信息查询 信息查询
3
1.申请 2.受理 3.出具查询 结果
3
即时办结
0
第 5 页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7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及房屋所有 权转移登记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 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中介服 务项目)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 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发生权利转移的证明材料 5.相关书费缴纳凭证及依法需要补交 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 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
11
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
依申请更正登记
3
1.申请 2.受理 3.发证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 材料 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 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4.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 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 害关系的材料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 件) 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 系的材料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 的材料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无房证明:查询人持本人及配偶身 份证原件、结婚照及子女户口薄原件 查询; 2.有无抵押的查档证明;房主本人持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企业信息查询所需材料:企业营业 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 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产权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