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平台用户手册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用户手册山西省使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流管平台)采用离线方式。
流管平台由单机版和网络版组成。
乡级使用单机版,县级使用网络版。
以下是下载地址、用户名和密码:单机版:下载地址:ftp:///(进入:公共目录->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离线软件V1.0.exe)下载地址用户名:140000下载地址密码:888888下载后将文件名修改为:流管软件.EXE单机版初始用户名:lg单机版初始密码:lg网络版:培训地址:正式地址(正式使用地址):县级及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用户名设置规则:L+6位行政区划代码(可在离线版软件的‚行政区划初始化‛菜单中查询本县行政区划代码),初始密码:888888。
流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62152711流管平台技术支持QQ群:36215037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司:(010)62030727,62030732,62030857联系人:王欢传真:(010)62128056电子邮箱:gjldrk@离线软件操作图一、网络版准备工作1.1 设置缓存1)打开IE 浏览器,选择‚工具‛菜单,选择‚Internet 选项‛如图1-1所示:图1-12)选择‚常规‛,选择‛设置‛(IE7为‚浏览历史记录‛的‚设置‛) 如图1-2所示:图1-23)选择‚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点击‚确认‛。
如图1-3所示:图1-31.2 设置可信任站点1)打开IE,选择‚工具‛菜单,选择‚Internet选项‛,同图1-1。
2)选择‛安全‛,选择‛受信任的站点‛,如图1-4所示:图1-43)选择‚站点‛,输入网络版的培训地址(正式地址)。
点击‚添加‛,将网络版设置为可信任站点。
如图1-5所示:图1-51.3 关闭IE对‚下载‛的限制1)打开IE ,选择)工具‛菜单,选择)Internet选项‛,同图1-1。
2)选择‚安全‛,选择‚自定义级别‛,如图1-6所示:图1-63)把‚下载‛栏目全设为‚启用‛,点击‚确定‛,设置完成。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政策背景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异地居住或工作的人群。
他们多数来自农村,进入城市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等多种因素的限制,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旨在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目标任务本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
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管理原则与策略管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属地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无缝衔接。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流动人口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个性化的计划生育服务。
综合治理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管理策略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和参与度。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管理效率。
三、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网络构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包括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服务机构。
黑龙江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说明(试用版V1.0)
图2.20流入人口户卡变更
流入人口户卡变更中可以查看已流入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可以根据在流入地新发生的实际变化更新相应信息,同时,可以填写“离开时间”以及“离开原因”,从而结束该人员的流入状态。
2.6婚育证明查验
婚育证明查验包括查验婚育证明和申请办理材料。查验婚育证明是指流入地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进行查验,申请办理材料是流入地向流出地申请换/补办理婚育证明。
图2.23婚育证明办理记录
2.6.2 查验婚育证明
参考流出人口信息管理的申请办理材料。
3.流出人口信息管理
3.1流出人口登记
图3.1
进入流出管理模块后,点击左侧功能菜单中的“流出人口管理”即进入流出人口登记界面。流出人口登记界面首页可以对本级已做流出登记的人员进行查询,备选的查询条件如图有“姓名”、“身份证号”、“户编号”、“反馈状态”、“现居住地”,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填相应条件进行组合查询,查询结果将显示在下方列表中。
图5.2
图5.3
5.2公告浏览
点击“公告浏览”进入公告浏览页面,和通知浏览相同,点击公告的标题可以查看该条公告的详细信息。
5.3待办事项浏览
点击“待办事项浏览”进入待办事项浏览页面。点击待办事项标题即可浏览该待办事项的详细信息(图5.4所示)。点击“处理”按钮,表示用户已经浏览了该条待办事项,在待办事项浏览页该条代办事项的标题将以红色显示。
图3.19
已经通过审核的婚育证明,系统用户可以对其进行注销操作,系统给出提示信息,注销后,婚育证明状态由有效变成无效,如下图所示。
图3.20
3.3.2 申请办理材料
户籍地可以主动向现居住地发送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根据输入的身份证号查询流动库,从查询结果中选择一条记录,进入申请办理材料页面。
河北省流动人口管理平台操作文档
河北省流动人口操作系统使用说明河北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7月文档修订记录河北省流动人口操作系统使用说明文档目录河北省流动人口操作系统 (1)文档修订记录 (2)河北省流动人口操作系统使用说明文档 (3)第一章总体工作流程图 (5)第二章信息录入 (6)2.1录入内容 (6)2.2录入方式 (6)2.3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具体操作说明 (7)2.3.1乡级录入操作流程图 (7)2.3.2录入操作详细说明 (7)2.4 流出人口的修改 (17)2.5录入规则 (20)2.5.1 男性人口的校验规则 (20)女性人口的校验规则 (21)2.5.2 子女的校验规则 (21)2.5.3妊娠的校验规则 (22)2.5.4 手术服务的校验规则 (22)第三章信息查询 (23)3.1 精细条件查询 (23)3.2固定条件查询 (24)3.2.1 流入人员查询 (24)3.2.2 流出人员查询 (26)3.3 组合条件查询 (26)3.3.1 流入人员查询 (26)3.3.2 流出人员查询 (29)第四章监控管理 (30)4.1 协查信息交换情况 (30)第五章报表统计 (34)5.1 生成流向分布报表 (34)5.2 自定义报表 (37)第六章环渤海协作 (39)6.1生成避孕节育通报单 (39)6.1.1避孕节育通报流程图 (39)6.1.2生成避孕节育通报单具体操作 (40)6.1.3查询生成的避孕节育信息 (44)6.2 生成婚育证明 (46)6.2.1 生成婚育证明流程图 (46)6.2.2 生成婚育证明具体操作 (47)6.2.3查询婚育证明 (52)6.3 第一子女登记卡操作说明 (54)6.3.1 生成第一子女登记卡流程图 (54)6.3.2 生成第一子女登记卡具体操作说明 (55)6.3.3.省外生成第一子女登记卡操作说明 (61)6.3.4.查询一孩子女信息 (61)第七章返乡人员操作说明 (62)7.1 返乡流程图 (62)7.1.1返乡操作流程图 (62)7.1.2 查询返乡人员操作流程图 (63)7.2返乡操作步骤 (63)7.3 查询返乡人员操作步骤 (65)第八章退出系统操作 (67)第九章跨省padis协查通报操作 (69)9.1跨省padis协查信息 (69)9.2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工作说明 (69)9.2.1现居住地工作 (69)9.2.2户籍地工作 (70)9.3 padis协查信息处理 (70)9.4我省发送padis人口协查操作说明 (70)9.4.1 发送协查操作 (70)9.4.2接收回执信息操作 (74)9.5 回馈外省发送的padis协查操作说明 (76)第十章处理国家批量数据协查的操作说明 (78)10.1、国家批量数据流入人员协查 (78)10.2国家批量数据流出人员协查 (81)10.3查看已处理的国家批量数据人员协查 (81)第一章总体工作流程图图1-1 省、市、县工作流程图图1-2 乡、村级工作流程图第二章信息录入2.1录入内容流动人口子系统数据交换数据表及代码表格中,(见“全员表”),信息录入时,户籍地和居住地根据各自权限分别录入信息,其中流入地录入项目见“流入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卡”,即附件一,流出地录入项目见“流出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卡”,及附件二,户籍地和居住地,首先录入的拥有全部录入权限,通过协查,对方对自己拥有录入权限的项目进行更正。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流动人口工作条例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经 2022 年 6 月10 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 26 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范。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繁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 PADIS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二、工作机制(一)统筹管理.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2.协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属地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4.立足社区,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提供服务,强化服务功能,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开展时常性活动,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1)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程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2、做到分工不分家,合力做好流动人口全局工作;
3、做好资料存档和保密工作。
注:▲表示一级风险点,危害较轻;▲▲表示二级风险点,危害中等;▲▲▲表示三级风险点,危害较重。
检查指导工作流程图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案件处置流程图
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流程图
廉政风险识别、防控措施一览表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未培训基层管理人员掌握报表知识,要求按照上报,出现报表逻辑错误。▲
1、分级培训网络、报表管理人员;
2、熟练掌握报表逻辑关系,督促指导基层人员按时上报报表;
3、及时分析报表信息,指导工作实践。
4、流动人口监察(执法)工作
未按政策规定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超过责任目标等。▲▲
2、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工作
未督导基层及时采集建帐;未按规定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使用和监管;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虚假或错误,随意使用和发布。▲▲
1、督导基层各级及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台帐;
2、按规定做好国家PADIS流管子系统和四川省育龄妇女及家庭成员数据库系统的维护、使用和监管;
3、据实统计上报和使用各种数字。
2、坚决杜绝收受礼金或有价证券行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流动人口工作调研和考评
不能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监察工作现状,做好针对性工作;在考评工作中不实事求是作好评定工作。▲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际工作情况;
2、在考评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反映基层成绩和问题。
7、协调配合和档案工作
不能配合好流动人口管理科工作,分心分家;资料归档和保密工作未做到位。▲
1、建立健全发现举报工作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5月5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XXX二○○八年五月八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异地从事务工、经商以及其他活动,且居住30日以上的已婚育龄人口(以下统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或者因公出差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方式,加强区域协作,推进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相关职责。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
申请地点: 在居住地居委会申请
所需资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结婚证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申请表。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放保健费
服务对象: 1、申请人为本市户口,领取 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的个体、低保户、无用工单 位人员。 2、领证夫妻的孩子在16周岁 以下,少数民族享受保健费 合计不超过16周岁。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 证
服务对象: 1、本市户口汉族夫妻自愿终 生只生育或领养一个子女。 2、本市户口少数民族夫妻自 愿终生只生育或领养两个子 女。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 见并签章,居委会核实后上报 街道计生办。
1、街道计生办对有关材 料进行审核。 2、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批。
街道对符合规定的申请 人,现场发放《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或《计 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居民申请
社区审核上报
街道审核
发证
服务对象: 1、初婚初育的夫妻。 2、再婚初育,且夫妻双方再 婚前均未生育或领养过子女。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 见并签章,居委会核实后上报 街道计生办。
1、街道计生办对要求生 育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进 行审核。 2、街道计生办进行审批。
1、街道计生办打印《生 育服务证》加盖公章下发 居委会; 2、居委会将《生育服务 证》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社区对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后 上报街道计生办。
1、街道对社区居委会上 报的申报独生子女保健费 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规定的人员名 单进行公示,无疑议后上 报市人口计生委。
社区在发放双方无用工家 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前,再 次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无疑议后进行发放。
济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
济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济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济南市市长谢玉堂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济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现居住地不是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有生育能力的中国籍公民。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并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作为考核政绩的内容之一。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
公安、工商、劳动、卫生、建管、房管、交通等部门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组织,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招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应当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管理组织的监督检查下,负责对招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按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签订计划生育合同,须取婚育证明。
(二)已婚育龄妇女外出期间应当每季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孕情检查,也可以寄回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计划生育部门的孕情检查证明。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2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引言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成为了我国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然而,由于流动人口本身的特殊性质,其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难度较大,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制订2024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显得尤为迫切。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平台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首先需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平台。
该平台将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重要基础,用于收集、存储、共享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计划生育意愿和需求等。
各地相关机构通过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状况,便于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了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的认知度和意愿,需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向流动人口传达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政策法规,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和态度。
同时,可以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流动人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方法,提高生育决策的科学性。
三、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针对流动人口的特殊需求,需要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确保服务能够覆盖到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
其次,要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和相关政策支持,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的计划生育服务。
例如,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医疗机构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点,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解决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
此外,还可以采用互联网和手机APP等方式,为流动人口提供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获取计划生育信息和服务。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对其进行监督与评估。
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管力度,发现并纠正服务中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3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____年,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____和____为指导,全面____以人为本的____,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
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
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
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2)一、背景介绍2024年,我国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数量持续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日益复杂。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流动人口素质提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____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既是国家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人口政策,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1.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国家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倡导健康生育观念,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识。
(2)开展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和培训班,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知识和技能。
2. 加强普查登记(1)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2)加强流动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确保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情况记录完整准确。
3. 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1)制定差别化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为流动人口提供灵活多样的计划生育服务。
(2)增加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经费投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4.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网络,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计划生育服务。
(2)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5. 强化监测与评估(1)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加强数据分析和研究,为制定科学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2)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国家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鼓励流动人口积极参与。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流程图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流程图附件:处罚标准一、不按期接受检查指导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到五百元的罚款。
二、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罚款。
三、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的;违法所的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的或违法所的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①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②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③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的或违法所的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六、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七、与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
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1、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申办流程图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双方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居出具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审核提供相关证件结婚证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合影或女方照片三张女方现居地或户藉所在地镇街计生办审核办理发放到户本人申请生育后90天内将该证交原发证机关或现居地镇街计生办注签2、二孩生育证申办流程图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生育情况证明双方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村居出具户籍地或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审核提供相关证件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7张生育情况证明其它证明:①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②病残儿鉴定证明;③合法收养证明镇街计生办初审签署意见15日内报区区人口计生局审批村居张榜公示后发证到户本人申请生育后90天内将该证交原发证机关或现居地镇街计生办注签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办流程图户籍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提供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村民婚育情况证明已生育子女后的避孕节育措施证明照片2张30日内办理发证村居外出并在15日内现居地乡镇计生办交验本人申请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办流程图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相片四张村级初审并在村组内张榜公布7天后上报镇街计生办调查核实,镇村第二轮张榜公布,镇街领导审核后上报到区区人口计生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作出审批意见。
区镇村组第三轮张榜公布7天后,区人口计生局向市人口计生委报送确认名册本人申请提供材料区人口计生局建立将对象个人资料录入微机,建立个人信息档案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流程图提供材料父母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证明节育措施证明子女照片三张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生育情况证明,张榜公布区人口计生局审查批准办证发证到人镇街初审二轮张榜公布后上报到区人口计生局本人申请6、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女孩高考加10分办理流程图女孩考生在高考报名10天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薄父母绝育手术证明村居出具的本人在农村居住时间证明到镇街计生办领填《农村两户女孩考生审定表》镇街计生办审核公示后造册报区区人口计生局审核,在考生学校张榜公示7天后报市人口计生委市级审核汇总,在4月15日前报省和市招生办7、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图户藉资料病历资料被鉴定人与母亲合影照片三张单位或村委会核实情况后签署意见并张榜公布7天领填《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镇街计生办开展社会和家庭调查审核签署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区区人口计生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盖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市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市人口计生局在每年8月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和审核,并向区反馈鉴定结果区人口计生局根据鉴定结果批准是否准予再生育8、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流程图申请理由手术名称和时间地点施术单位术后不适应症临床诊断证明本人要求村居委会或单位核实签注意见上报镇街计生办镇街计生办调查核实,出具《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介绍信》并上报到区区人口计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区级鉴定认可鉴定意见不认可区级鉴定,申请市级鉴定提出申请(应写明下列要素)9、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申办流程图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证明无存活子女证明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三级以上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区级人口计生局审批确认并公布市人口计生局复核后并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备案10、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图立案 调查 取证 立案调查程序 发现违法生育线索,填写立案审批表,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由两名以上持行政执法证人员调查当事人并作出详细笔录广泛调查,多方面搜取证据,确保事实清楚填表 送审 案件 会审 告知作出征收决定 送达调查人员填写《违法生育处理审批表》,连同相关材料,报区人口计生局或镇街审查区人口计生局或镇街召开违法生育案件审查会议,审查事实是否查证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依据是否法定区人口计生局或镇街在对当事人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意见后,于3日内填写《征收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2024年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实施方案
2024年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流动人口的数量和比例不断增加。
流动人口的稳定和有序管理,对于城市社会管理的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和流入城市的不确定性,对其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一直是一项具有一定困难的工作。
为了提高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性,保障流动人口的健康和权益,制定2024年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城市社会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意识和责任感;2.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3.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保障,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便利性和可及性;4. 加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处罚,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5. 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科技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主要措施1.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1)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知识,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意识和责任感;(2)利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3)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特殊群体(如未婚、未育、偏远地区流动人口等)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政策支持。
2.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1)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系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记录和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2)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加强各级政府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3)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法律的研究和修订,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保障(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提供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和医疗保障;(2)对符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提供适当的奖励和优惠政策,鼓励流动人口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要求进行生育;(3)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制度,对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服务流程图-文档资料
到居委会 出具证明
档案在北京 社保所的, 社区居委会 出具婚姻 生 育情况证明
到女方 户口地 街道领 取一胎 生育证
一胎生 育证上 男、女 双方档 案存放 地审核 并加盖 计生章 或人事 章(审 核时必 须写明 是否再 婚无子 女)
带双方户 口本(户 口本上婚 育状况要 变更为有 配偶)、 结婚证、 身份证、
十四、办理贡献二孩指标奖励
十五、发放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
十六、办理户口在北京流出人员婚育证明基本程序
十七、流动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
十八、建母子保健手册在街道开具联系单
十九、流动人口生育险报销在街道开具联系单
二十、办理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申请
二十一、办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申请
一、女方为北京户口 初婚无子女办理一孩《北京市 生育服务证》(男方也是北京户口的,初婚无子女的)
7、一胎《生育服务证》或一胎指标原 件
(1-7项必备,申请人符合下列哪一项 就准备材料)
8、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异)
9、公证书(抱养子女再孕)
10、诊断书及病历(病残儿)
11 、死亡证明(丧偶)
12 、申请人双方父母生育子女证明 (只限双独)
夫妻双方单位或 村(居)委会:
1 、查验有关证明
2 、在当事人申请书 及申请表上签署意 见,加盖人事章
到母亲户口所在 地街、乡镇计生 办出具的婚姻生 育情况证明并加 盖计生章(一胎 生育证或婚育证 明在一年内有效)
带原件和复印件到男 方户口地街道计生办
办理审批手续。
到男方档案存放地出 具的婚姻、生育情况
证明
带双方户口本、结婚证、 身份证、小孩出生证、小 孩的户口、离异的带离婚 证和协议书(协议书上必 须有民政局的公章)或民 事调解书(以上证件用A 4纸竖着复印)和双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