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市场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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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行市场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各类新设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市场退出机制建设明显滞后,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日益增多,增加了交易风险和市场隐患,浪费了行政资源,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就现行的市场退出机制作一些探讨。

一、现行的市场退出机制

(一)市场主体主动注销。我国《公司法》及其配套性规范文件中,有关于对公司及个体工商户解散的相应规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很多市场主体因退出手续繁琐,耗时耗力,加上不主动办理注销对法人或股东无实质性行为影响,导致其主观上缺乏动力。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了,就不再管营业执照了。这类市场主体挤占了大量的登记资源,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简易注销程序实行以来,对于正常状态下的企业、个体户,行政相对人可以先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申请简易注销公告,在公告期后仍需持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注销,对市场退出机制无实质性改变。

(二)行政机关吊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擅自更改登记事项、骗取登记文件、逾期不年报等八种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的公司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这是

市场监管部门对公司注册登记工作实施监管管理的职责和需要。吊销营业执照这一行政处罚方式,有效地打击了公司的违法行为,但在某种程度上也使公司债权人遭受了一定损失。但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随着年检政策变更为年报,经营范围限制放宽,吊销这一行政处罚方式,在实际操作层面,适用并不广泛。

一般来说,对于未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没有主动注销、没有主动年报的市场主体,基层监管所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2年未年报且未在登记住所经营就进入吊销名单。也就是说,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且被抽查或被举报并查实2年后,行政机关才可以吊销该营业执照。从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周期太长。以XX局为例,2019年,XX局列入异常名录企业3182户,个体475户,异常名录库累计总量9940户。2019年,XX局吊销企业共计2092 户,仅占异常名录库总量的21%。

二、基层监管所面临的现状

在基层所,经常会有业主带着租户到所里来,要求注销前一家租户的营业执照,因为他们现在的租户需要办理注册登记。但是若没有得到本人授权,或者注销手续不齐全,任何人无权注销他人营业执照,但前一家经营者已经无法取得联系,基层执法人员只能将前一家经营者列入异常名录,给现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这种情况在基层所相当普遍,尤其

是今年疫情期间,

因无营业收入而重新洗牌的门市、商场比比皆是。笔者所管辖的路段有一个门面,半年之内换了五个老板,前面四个老板已经无法取得联系,也就是说,同一个门市,已经有至少4个市场主体进入了异常名录了。

三、市场退出困难存在的隐患

(一)市场主体基数大,增加基层监管压力。机构改革后的基层市场监管所,普遍存在人少事多、老龄化现场严重的局面,且大部分精力要放在食品监管上,对于市场监管工作算是有心无力。列入异常的主体仍在年报应报名单内,基层执法人员仍需对这部分主体进行年报催报,而这部分主体绝大多数是处于失联状态。

(二)增加群众负担及行政成本。商事制度改革后,允许“一址多照”,前一家公司或者个体不再经营了,经过基层所的现场核查,将前一家列入异常,后面的经营者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如果前一家公司或者个体主动注销,现场核查环节则可以省去。基层市监所现场核查、请业主到现场签字确认,无形之中增加了群众的办事成本和基层市监所的行政成本。

四、几点建议

(一)常态化引导清退。目前在没有完善的法规依据、顶层设计及退出机制的情况下,首先,细化经营异常名录。

将暂时失联、昏睡还能苏醒的“休眠企业”和已断绝生机的“空壳企业”单独设置“失联库”“休眠库”“空壳库”,不但能够缓解数量压力,还有助于后续分类开展核查、吊销等工作。其次,建立注销台账,引导注销登记。针对目前“失联户”“休眠户”,市场监管干部主动作为,分路段、分人员建立专门台账底册,按照监管干部责任区,在抽查监管过程中,积极引导主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

(二)细化简易注销流程,分行业推进网络简易注销。对未从事预付费收费的个体户,如餐饮行业、便利店、生鲜超市等,探索实行网络人脸识别远程注销;对从事预付费收费的个体工商户,以基层所现场核查时间为准,未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半年之内无投诉举报的,可实行网络人脸识别远程注销;对已进入异常的企业,一年未年报的,且现场核查未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的,纳入吊销名单,对一年之内无经济纠纷、投诉举报的企业,实行应吊尽吊。

(三)运用信用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力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实行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将失信惩戒广泛运用于银行、个人征信、公共交通、子女升学等多方面。

(四)健全对地方经济指标的考核机制。“失联户”“休

眠户”对GDP及税收无贡献作用。尊重市场规律,注重市场主体发展质量而不是数量,不单纯以市场主体发展数量来评价地方经济或营商环境优劣,以考核机制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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