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旋膜式热力除氧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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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旋膜式热力除氧器技术要求
江苏河海新动力有限公司3×26t/h煤气锅炉供热工程旋膜除氧器订货
技
术
要
求
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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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江苏河海新动力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设计要求 (1)
3. 技术要求 (1)
4 除氧器及给水箱设计时应考虑的载荷 (2)
5 仪表与控制 (2)
6 质量保证及考核试验 (3)
7. 供货范围 (5)
8. 包装、运输 (6)
9 技术文件 (6)
10. 设计联络 (6)
2.设计要求
2.1 除氧器台数:1台
2.2 除氧器额定出力:101t/h
2.3 除氧器最大出力:115t/h
2.4 除氧器工作压力:0.118MPa(表压)
2.5 除氧器工作温度:104℃
2.6 补充水量:正常101t/h
2.7 补充水温度:≥90℃
2.8 给水箱贮水有效容积:70m3
2.9 出水含氧量:≤7μg/L
2.10 水箱容积:70m3
3. 技术要求
3.1 除氧器及给水箱的内部结构设计应考虑到防冲蚀、腐蚀、松动、旋涡、波动和噪音,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启动、停机和变工况的要求,同时避免除氧器震动。
3.2 除氧器头部各部件采用1Cr18Ni9Ti材料、给水箱采用Q345R。
3.3 除氧器出水管采用专用结构引至给水箱最低水位之下,以减少水面波动,保证温度混合均匀。
3.4 除氧器及给水箱的蒸汽接口、疏水接口均采用套管形式,以避免筒壁受高温应力影响。
3.5 给水箱的给水出口设有防旋涡及防杂物装置,防止杂物进入给水箱管道。
3.6 防止对筒壁的冲蚀,给水箱上的给水泵再循环管采用喷水管结构。
3.7 给水箱设置再沸腾装置。
3.8 为全面维护和检修,除氧器和给水箱设有必要的人孔。
3.9 正常运行时,除氧器本体(排汽系统除外)的噪音,距设备1.0料处测得最大声压为86分贝(A)。
3.10 除氧器及给水箱的管接口基本上采用焊接型式与管道连接(因阀门需要采用法兰连接除外),接口短管采用厚壁管。
3.11 除氧器设备正常时为定压运行,但应适用机组定滑压运行要求及突然甩负荷要求。
3.12 应配供除氧器操作平台及旋转式爬梯。
3.13 除氧器接口尺寸及位置应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
4 除氧器及给水箱设计时应考虑的载荷
4.1 内部和外部的设计压力
4.2 设计或试验情况下设备自重及盛水的重量
4.3 附加载荷:保温层重、外部管道重量及平台扶梯重量
4.4 安全阀反力
5 仪表与控制
(1)除氧器预留除氧头压力接口1个,安装接口:M20×1.5螺纹接口。(2)除氧器预留侧装法兰液位计接口,不少于2组,提供法兰中心距、法兰规格和标准。
(3)除氧器水箱预留热电阻和双金属温度计安装位置,数量各1个,安装接口:M27×2螺纹接口。
(4)除氧器的设计参数、联锁保护定值
6 质量保证及考核试验
6.1 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当应用的规范及标准有新版本实施时应采用最新版本)
6.1.1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
6.1.2 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1.3 能源安保(1991)709号文颁发的《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6.1.4 JB2932-8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6.1.5 JB4730-94《压力容器夫损检测》
6.1.6 JB81《平焊钢法兰》
6.2 检验与试验
制造厂内须进行检查或试验的主要项目如下表,其中的符号
○制造厂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需方派人参加制造厂的检查的项目。
Δ制造厂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
6.3 设备性能保证
6.3.1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6.3.2 供方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保证书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制造、检验记录
材料合格证
气流分布均匀性试验报告
阳极板组、阴极线框架振打试验报告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ISO9000质量认证书
6.3.3 必须保证焊缝质量,出具焊缝无损检验报告。
6.3.4卖方保证设备投运2年内无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实行三包
6.4 开箱检验
6.4.1 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应通知卖方在一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开箱检验。
6.4.2 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又未同买方协商到达工地时间,则买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部件与装箱单不符等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4.3 如果买方不通知卖方,擅自开箱检验,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自己承担。
6.4.4 开箱检验应有安装单位人员在场,开箱检验后设备应妥善保管,避免零部件和设备的损坏。
7. 供货范围
本技术规范所提出的设备及零部件为必须部件,但作为整个系统中的设备及部件不仅限于这些,供方在投标书中需列详细的供货清单。
7.1 除氧塔
7.1.1本体
7.1.2 弹簧全启式安全阀
7.1.3 必要的温度计、压力表及其它附件
7.2 给水箱
7.2.1 给水箱本体
7.2.2 弹簧全启式安全阀
7.2.3 水箱固定支座、滚动支座以及滚动装置
7.2.4 排汽阀
7.2.5 所配法兰均配反法兰及相应紧固件
7.3 操作平台及爬梯
7.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详列清单)
供方应提供至少应满足一个大修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事故备件。并提供一份备品备件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