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互助资金基本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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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互助资金基本操作程序

一、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目的:

1、解决贫困村贷款难;

2、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3、在村民之间建立互帮互助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新型关系;

4、促进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与完善;

5、发展农村微型金融,探索适应贫困乡村的新型金融组织新式,为贫困农户提高金融服务;

6、创新农村扶贫新模式。

二、互助资金基本概念和要求:

1、贫困村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的生产发展资金。

2、互助资金由贫困村组建的扶贫互助社(以下称互助社)负责管理。在互助合作社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支持贫困村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3、互助资金中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及其增值部

分归所在行政村的全体村民所有;村民交纳的互助资金归其本人所有。互助资金的使用权属互助组织全体成员所有。

4、互助资金以股份形式分配给互助组织成员。财政扶贫资金以向贫困农户赠送股权和向一般农户配送股权的形式将使用权交给村民。配股金额不得高于农户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额度。

5、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引导,每村投入15万元左右。由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根据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将财政扶贫资金以村为单位专项安排到县,由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

6、拨付财政扶贫资金须具备的条件:村级互助社正式成立,在金融机构开设专用账户,建立了财务制度和配备了财务管理人员。

7、财政扶贫资金拨付方式:由村级互助社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后报县。经县财政、扶贫办验收合格后,将所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一次拨入互助社专用账户。

8、互助社员交纳的资金作为互助资金的依托,由互助社员直接向互助社交纳。互助社收到交纳金后,发给交纳人股权证,以作收款依据。互助社员交纳的互助金要全额存入互助社专用账户。

9、社会捐赠资金作为互助资金的补充,在不附加任何条件下,由捐赠人直接向村级互助社捐赠。捐赠资金要全额转入互

助社专用账户。

三、贫困村互助社组织机构介绍:

在村支两委领导下的社员大会是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理事会与监事会是互助社的管理机构。其中,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监事会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为:

1、会员大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制定组织章程、选举会长或社长、推荐会员代表人、审议资金年度计划;

2、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与监事会、对重大事务进行决策、负责章程解释、会员入会退出的审批,年度资金计划制定、分红和不良资产的处理、制定召开会员大会计划;

3、理事会:负责组织日常事务,如会员股份管理、会员申请贷款的审批、互助资金发放回收管理、协会或社资产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定期向代表大会汇报财务状况、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4、监事会:负责对互助资金使用、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向代表大会汇报监督检查情况。

四、互助社基本概念和要求:

1、互助社是在村支“两委”指导下,村民自愿参加的、村级互助合作非营利性组织,并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互助社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

2、互助社组建,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

原则,自我制定互助社章程,建立社员大会制度,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健全互助资金管理机构(理事会、监事会)。

3、加入互助社的社员中,贫困户社员不得少于60%,并要鼓励妇女入社。

五、加入互助社的条件:

1、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每户有一人成为互助社社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

3、承认互助社章程,自愿申请加入;

4、自愿交纳互助资金,贫困户免交互助资金;

5、承诺愿意在互助社内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愿意参与联保小组,给组内成员提供担保。

六、加入互助社的要求

1、承认章程各项条款与规定,在吸收新社员时一定要让他们完全了解《互助社章程》的所规定,并承诺按照章程要求去办;

2、一般贫困户和农户入社必须出资入股,表示诚意;

3、入社社员必须有互帮互助精神,愿意与大家一起共同谋事、干事,必须承诺愿意加入联保小组,愿意为联保小组内其他社员提供担保;

4、所有社员要有发展生产的愿望与能力,有一定信贷需求。

七、互助社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1、有互助社管理机构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申请从互助社借款的权利;

3、有自愿申请退出的自由;

4、恪守互助社章程,交纳互助资金;

5、按时归还借款本金与占用费;

6、为其他社员提供生产帮助和借款担保。

八、联保小组的建立:

1、联保小组是互助社组成的重要环节,也是成败与否的关键,要把建好联保小组作为机构建设的重点;

2、每个入社成员必须参与联保小组,这是入社的先决条件;

3、联保小组组成必须自愿结合,可以考虑以村民小组为基础,以产业联组,也可以实行亲友联队,但决不能强行拉派,造成内部不团结;

4、每个联保小组内必须有贫困户参加,不能搞“强强联合”,这也是成立小组必须条件;

5、联保小组是借款的基本运行单位,它决定借款规模与借款安全,要求组规模稍大一些;

6、如果联保小组内出现无人担保,造成资金无法借出,就视为失败,全组退出互助社;

7、每个联保小组的组长都要进入理事会或者监事会,便于参与决策。

九、资金互助合作形式:

资金互助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

1、互助资金的股权由三部分组成:权益股、收益股和流动股。其中,权益股由国家资金与募捐资金配送,并由会员按配送股等额配股;收益股是会员超出配股的股份以及龙头企业参股;流动股是会员短期定额分红股。贫困农户享有配送权益股及其自增收益股;一般农户除享有配送权益股及等比收益股外,还可自购收益股和自购流通股;专业户、大户、公司等则可购准入收益股并自购流通股。

2、股权转换

(1)股权属性:国家和社会募捐资金转换成社员的权益权属于使用权转换,所有权属于村级;收益股与流通股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归社员自己。

(2)股权转换成借款权:通过股权转换借款权或授信权,每个社员的国家配股与个人股之和等于其授信权,股权越大,授信都越高,无须担保的信用借款额度越大;

(3)股权转换成担保权:担保人可以用配股与自己的购股权益为联保小组成员进行担保。

3、互助资金使用比例分配

在互助资金总额中,有90%—95%为流动资产,作为周转金在会员内周转使用;其余5%—10%为不懂资产,作为风险金,即烂帐准备金。

十、互助资金操作程序

1、借款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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