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地铁的内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地铁的内涵

规划编制及项目审批流程简介

一、高速铁路

1、依据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2015年)

2、定义

高速铁路是指新建设计速度为250km/h—350km/h,运行动车组列车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设计速度分别为250km/h、300km/h、350km/h三级。

二、城际铁路

1、依据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2015年)

2、定义

城际铁路是指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者城市群,旅客类车设计速度200km/h 及以下的快速、便捷、高密度客运专线铁路、具体是指新建设计速度为200km/h及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设计速度分别为200km/h、

160km/h、120km/h三级。编组不宜超过8辆。

3、建设审批流程

根据正在编制的《城际铁路设计规范》规定,城际铁路定义为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旅客列车设计速度200km/h及以下

的快速、便捷、高密度客运专线铁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之后,城际铁路的规划建设实行“政府主导、独立成网、统一管理”的原则。

(1)规划审批流程

●根据城市群相关规划编制区域城际铁路线网规划。

●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

(2)项目审批流程

●根据线网规划选定项目,进行项目分阶段设计(一般包括预可研、

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省发改委对项目分阶段批复。

●省发改委审批后项目开工,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三、市域铁路

1、依据

《市域铁路设计规范》(2017年)

2、定义

(1)市域铁路是指位于中心城区与其它组团间、组团式城镇之间或与大中城市具有同城化需求的城镇间,服务通勤、通学、通商等规律性客流,设计速度100—160km/h,快速、高密度、公交化的客运专线铁路。

(2)具体是指新建设计速度为100—160km/h,采用单相工频交流25kV牵引供电制式,仅运市域铁路车辆的标准轨距的客运专线铁

路,设计速度分别为100km/h、120km/h、140km/h、160km/h四级。

(3)服务范围可不完全受限于行政区划,可根据时间目标确定相应的设计速度。

(4)市域铁路宜采用高密度、小编组、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

(5)市域铁路可自成体系独立运营,结合客流需求与国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可采用换乘方式衔接。与国家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贯通运营要求时,应考虑供电制式、车辆类型、荷载限界、列控等系统兼容的可行性。

3、市域铁路建设审批流程

(1)规划审批流程

1)线网规划编制审批流程

●市域铁路规划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在城际铁路线网规划或者城

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成果中体现。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编制市域线网规划。

●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由地方政府批复线网规划。

2)建设规划编制审批流程

地方政府批复线网规划后,根据线网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审批流如下: ●如经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流程,建设规划需由国家发改委和建

设部共同拟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如经市域铁路网规划流程,建设规划需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2)项目审批流程

●根据线网规划选定项目,进行项目分阶段设计(一般包括预可研、

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由省发改委对项目分阶段批复。

●省发改委审批后项目开工,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四、地铁

1、依据

《地铁设计规范》(2003年)

2、定义

(1)城市轨道交通

在不同型式轨道上运行的大、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当代城市中的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磁悬浮等轨道交通的总称。

(2)地铁

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线路通常设在地下隧道内,也有的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者高架上。

3、规划审批流程

第一步: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完成专项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审批部门:技术层面上,该规划只需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行政层面上,该规划只需由地方政府审批通过即可。

第二步: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

设规划》,对近期将要实施的轨道交通建设计划进行研究。

审批部门:技术层面上,该规划需要经过两次审查,一次是由国家发改委委托其认可的三家咨询公司中的一家(例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即意味着在技术层面上获得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另外一次是由建设部委托所在省的建设厅组织的初审,初审通过即意味着在技术层面上获得建设部的认可。行政层面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需在预审和初审通过后,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拟出意见报国务院及国务院主要领导批准。

第三步: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提出的线路建设顺序,对拟建线路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规模进行论证,编制完成《**市轨道交通*号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审查后上报国务院批准立项。

第四步:对国务院批准立项的线路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形成《* *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审查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开工。

由于第二步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通常要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拟出意见并报至国务院后180个工作日才能获得批准,因此很多城市都是将第三步和第四步的工作同步进行,这样就能够减少报批时间,确保轨道交通能够在国务院批准开工后1年左右的时间内进行土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