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研学旅行指导师(中小学)专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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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旅社协发〔2019〕1号

关于对《研学旅行指导师(中小学)专业标准》

《研学旅行基地设施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送审稿)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我国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5类构成。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联标联〔2016〕109号),中国旅行社协会于2018年成为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示范单位之一。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旅游市场的热点,研学旅行基地作为研学旅行中的重要载体,研学导师作为教育活动的真正执行者,均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了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基地健康发展,中国旅行社协会将制定《研学旅行指导师(中小学)专业标准》《研学旅行基地设施与服务规范》列为了全国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首批重点工作,目前已形成送审稿。该两项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指导师(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的规范性引领性条件,其施行将对研学旅行行业产生重要的现实影响,未来将基于此标准开展等级评价工作。

按照《中国旅行社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业界专家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特别是在标准的规范性、适用性、可比性、

可操作性及可拓展性等方面。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会秘书处。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与您联系。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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