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医院药剂科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医院药剂科室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3. 药剂科室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配送、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药剂科主任负责药剂科室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关系。
2. 药剂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药剂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药剂科设有药品库、药房、临床药学室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4. 药剂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三、药品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送、信息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对不合格药品及时退回供应商。
4.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属性分类存放,保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通风。
5. 药品调剂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6. 药品配送应保证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药品污染、变质。
7. 药品信息管理应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送等信息。
四、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 药剂科工作人员应掌握药品质量标准,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3.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信息。
五、安全与保密1. 药剂科应加强药品安全管理,防止药品丢失、损坏、过期。
2. 药剂科应严格执行药品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六、培训与考核1. 药剂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药品管理、质量标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人民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医院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科室。
二、药剂科职责1. 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2. 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
4. 负责临床药学工作,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5. 负责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6. 负责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药品。
3.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质量、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做好入库登记,妥善保管。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药品性质,合理划分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做好药品库存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六、药品调剂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合理调配药品。
2. 药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调剂操作规程。
3. 药剂科应建立调剂差错登记制度,对调剂差错进行及时纠正和总结。
七、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不良反应进行及时上报。
八、药品信息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2. 为临床提供药品信息查询服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建设,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三)提高医务人员药事服务能力,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四)推进医疗机构药事信息化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效率;(五)加强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促进药品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医疗机构药事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具有药学、临床医学、医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三)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四)指导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六)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药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和临床应用;(二)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四)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药事小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和调剂;(二)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参与本科室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四)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1500字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是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2023年的考试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机构药剂管理基本原则: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科学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原则,确保药物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2. 药品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
包括制定采购数量、种类和品种的规划,建立采购程序,进行供应商选择和谈判,保证药品的价格合理和质量可靠。
3. 药品储存和保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包括储存条件、储存设备和库房管理、采用先进的药库管理系统,控制药品库存、药品流向和有效期等要求。
4. 药品配送和分发: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配送和分发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及时供应和准确配发。
包括制定药品配送和分发程序,规范人员操作和记录,确保药品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5. 药品处方审核: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处方审核制度,提高药物治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包括设置专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针对患者的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的调整和建议。
6. 药品不良反应和药事事件的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事事件的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药事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患者的安全。
7. 药物信息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性。
包括建立药物信息数据库、制定药品咨询制度,提供患者用药指导和药物信息咨询服务,加强药物宣传的监管。
以上是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法的重点内容,希望能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请注意重点掌握各方面的要求和实施细节,加强练习和案例分析,提高解决问题和应对复杂场景的能力。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听起来好像很专业的样子,其实咱们老百姓也能听得懂。
那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咱们得知道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医院里负责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和监督的部门。
这个部门叫做药剂科,也叫药事部。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医院里的药品质量过关,用药安全,让病人吃得放心。
那么,药剂科是怎么管理的呢?其实,管理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以人为本”。
也就是说,药剂科要关心每一个医护人员和病人的需求,为大家提供最好的服务。
药剂科要对药品进行严格的分类和管理。
这样一来,就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也能方便医护人员在需要的时候找到合适的药品。
药剂科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
这样一来,就能确保药品的数量准确无误,避免因为药品短缺而影响到病人的治疗。
药剂科还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他们要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药品供应商。
并且,还要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都能达到最佳状态。
药剂科的工作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
比如说,他们要负责药品的储存和运输工作,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他们还要负责药品的报废工作,确保医院里的药品都是安全的。
药剂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
他们为医院提供了关键的支持,确保了医院里每一个病人都能得到最好的治疗。
所以,咱们要感谢药剂科的医护人员们,他们为我们的健康付出了很多努力。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大家能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有更深入的了解。
下次看病的时候,不妨多关注一下药剂科的工作,也许你会对他们产生更多的敬意哦!。
药剂管理制度6
药剂管理制度6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剂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剂管理工作。
三、管理人员1. 药剂科负责人:负责药剂科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2. 药剂科药师:负责审核患者用药情况,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3. 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的采购、管理和核查。
4. 医生:负责开具准确的处方,并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
5. 护士:负责配药、发药和给药,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四、药品采购1. 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3. 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需求进行,避免库存药品过多或过少。
五、药品管理1. 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保证不同种类药品不混淆。
2. 药品应当定期检查,避免药品过期或失效。
3. 药品的购进、领用、使用、储存、报损等记录应当详细完整,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4. 药品应当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5. 药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失误。
六、处方审查1. 医生在开具处方之前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针对性的用药方案。
2. 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名称、用量、用法等信息准确无误。
3. 对于高危药品的处方,药师应当加强审查,避免出现错误用药。
七、用药指导1. 护士在给药之前应当向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时间、用药方式等。
2. 患者在接受药品时应当及时向护士反馈,确保用药效果。
3. 药师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
八、药品使用1. 药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师的建议进行,避免滥用或误用。
2. 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药品,如注射剂等,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3. 药品的剩余量应当准确记录,避免重复使用或浪费。
九、不良反应处理1. 对于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医生和药师,进行处理。
医院药剂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剂科是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储存、调配、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第六条医院药剂科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报请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医院药剂科采购药品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合法的采购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八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变质、损坏或者污染。
第九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或者损坏的药品,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药品调配与质量管理第十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调配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调剂工作流程,确保药品准确、安全、及时地发放给患者。
第十一条医院药剂科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处方和医嘱,严格执行药品调配规程,不得擅自更改处方或者医嘱。
第十二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和处理,及时向医院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药学服务与合理用药第十四条医院药剂科应当提供药学咨询服务,解答患者和临床科室的药品相关问题,指导合理用药。
第十五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为医生和护士提供药品信息和建议,促进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1. 引言嘿,大家好!今天我们聊聊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特别是药剂管理这块儿。
别看这名字听上去高大上,其实它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像是一颗细腻的调味料,点缀着医疗这个大菜。
你想啊,没了药,病人可怎么好?那么,药剂管理到底是个啥呢?就像小孩子过生日,缺了蛋糕可不行!2. 药事管理的意义2.1 药事管理的角色药事管理就像一位严肃的“家长”,时刻关注着药品的采购、存储和使用。
它的责任可大着呢,确保所有药品都是“新鲜出炉”的,绝对不能给病人吃过期的东西!这就好比我们要吃到新鲜的水果,才能保持健康,药事管理也是为了让每位患者都能“吃得安心”。
2.2 药剂师的日常药剂师则是这场药事管理大戏的主角。
他们就像医生的小助手,不仅要知道药品的性质,还得熟悉各种治疗方案。
想象一下,一个药剂师在药房忙碌的样子,左手拿着药瓶,右手翻看处方,嘴里还念叨着:“这个药要饭前吃,那个药不能和牛奶一起……”真是一幅生动的画面呢!他们的工作是如此重要,像是守护神一样,随时为病人提供最专业的建议。
3. 药剂管理的流程3.1 药品采购药品的采购是药剂管理的第一步,就像我们买菜一样。
采购员会精挑细选,确保每一瓶药品都是优质货。
这过程中,价格、质量、供应商都是要考虑的,不然可就“买到假货”了!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像选购新手机一样,咱们可不能马虎。
3.2 药品存储接下来的存储环节更是要小心翼翼。
药品就像娇嫩的小花,需要在合适的环境中才能茁壮成长。
温度、湿度、光照,每一样都不能忽视。
想想那些药品被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分类清楚,标识明显,真是让人心里一暖。
再加上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新鲜度,绝对让人放心。
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在药剂管理中更是如此。
4. 药品使用和管理4.1 使用指导药品使用的时候,药剂师可得出场啦!他们会详细指导病人如何服用,像个耐心的老师,讲解得头头是道。
这个时候,病人可千万不能马虎,得认真听,不然可就吃错药了,效果都大打折扣。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嘿,伙计们!今天我们来聊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这个话题。
你们知道吗,医院里的药剂科可是非常重要的哦!它们就像是医院的“药剂师”,负责给病人开药、调剂药品,确保病人能够得到合适的治疗。
那么,药剂科在医院里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一探究竟!我们来看看药剂科的组织结构。
在医院里,药剂科通常由一个主任和几个副主任组成。
他们负责制定医院的药剂管理制度,监督药剂科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除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之外,药剂科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人员,比如药剂师、药剂助理、药品采购员等等。
他们都是药剂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共同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那么,药剂师在药剂科里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简单来说,药剂师就是医院里的“药物专家”。
他们需要熟悉各种药品的性质、作用和副作用,以便为病人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
药剂师还需要了解各种疾病的治疗方法和药物选择,以便为病人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药剂师就像是病人的“私人医生”,他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病人带来健康和希望。
药剂师的工作并不容易。
他们需要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跟上药品研发的步伐。
他们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问题。
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药剂师的努力,我们才能够在生病的时候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所以说,药剂师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为我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除了药剂师之外,药剂科还有其他的工作人员。
比如药剂助理,他们主要负责协助药剂师处理一些日常的工作,比如药品的分发、登记和管理。
而药品采购员则负责与制药公司进行沟通,为药剂科采购新鲜、高质量的药品。
这些人虽然职位不同,但他们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努力:为病人提供最好的药物治疗。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在医院里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还要为病人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
所以说,我们应该尊重和支持他们的工作,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我们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一级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级医院药剂科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院药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监督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药剂科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保管、调剂、临床药学、药学信息等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药剂科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五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采购档案,详细记录药品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资质、药品质量、价格等。
第六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三章药品供应与保管第七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供应制度,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充足。
第八条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药品储存条件进行保管,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第九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详细记录药品出入库信息,确保药品数量准确。
第四章药品调剂与临床药学第十条药剂科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调剂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制定,提高药物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药剂科应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药学信息管理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发布药品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学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积极开展药学咨询服务,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第六章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药剂科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第七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药剂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医药的发展和推广应用,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开始使用中药制剂进行治疗。
中药制剂在临床应用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
为了确保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安全使用和合理管理,制定本管理意见。
二、管理原则1.合理使用: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中药制剂的使用范围,确保合理使用。
2.规范配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应按照国家药典标准和制剂配方的要求进行,确保制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3.严格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中药制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严格执行各项管理程序。
三、管理措施1.制定中药制剂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中医药管理的特点,制定中药制剂管理制度,明确中药制剂的配制、保存、调剂、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2.建立专业团队:医疗机构应组织专业团队对中药制剂进行管理,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包括配药员、药剂师、医师等,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3.严格配制过程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中药制剂的配制记录和验证制度,配制过程中要确保严格执行药材的配比、炮制工艺和制剂的制作标准,使用标准化设备和工艺操作,确保中药制剂的质量和稳定性。
4.建立中药制剂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建立中药制剂的管理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规定中药制剂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销售和废弃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5.加强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点和质量评估等,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中药制剂的质量稳定和安全。
6.加强信息化管理:医疗机构应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中药制剂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制剂的追溯与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7.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医疗机构应密切关注药品质量和安全信息,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和不良事件,加强对中药制剂的监测和风险评估,确保制剂的安全性。
四、管理评估和改进1.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中药制剂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的素质和配制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卫生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在《药品管理法》中共7条(22~28条), 《实施条例》中共8条(20~27条)。
主要包括对医疗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规定;医疗机构购进药品、调配处方及药品保管的规定。
(一)医疗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1.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他们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并能严格执行国家药事法律、法规和政策。
2.药剂技术工作必须由药学技术人员承担, 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只能从事非药剂技术工作。
(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规定:1.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 报同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 予以批准, 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 不得配制制剂。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医疗机构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医疗机构终止配制制剂或关闭的,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3.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必须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4.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应当是本单位需要, 而市场上没用供应的品种, 并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5.配置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质量合格的, 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 不得在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 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广告。
(三)医疗机构购进药品、调配处方及药品保管的规定:1.医疗机构购进药品, 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不得购进和使用。
2.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 必须经过核对, 严格依据医师处方调配发药, 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发现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 应当拒绝调配。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剂科管理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剂科管理组织机构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剂科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医院药事管理是指通过规范药物采购、储存、分发和使用等环节,确保医疗机构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药物,从而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而药剂科管理则是医院药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药学服务的提供和药物管理的开展。
一、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医院药事管理部门是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1. 药物采购管理:负责制定医院药品采购政策,组织药品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2. 药品储存管理:制定药品储存标准,确保药品的安全、环境适宜;3. 药品分发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药物分发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准确、方便;4. 药物使用管理:开展合理用药教育和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5. 药物安全管理: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监测药物安全性。
二、药剂科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科是医院药事管理部门的核心部门,其组织机构包括以下几个重要职能岗位:1. 药剂科主任:负责监督和协调药剂科的各项工作,把控药学服务质量;2. 药剂师:主要负责药学服务,包括药品储存、药物分发、临床药学指导等;3. 药剂主管:负责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确保药剂科所需药品的质量和供应;4. 药剂管理员:负责药品的储存、验收、配送等具体工作;5. 临床药学师:协助医生合理开展用药评估和处方审核,提供临床药学服务;6. 药学信息师: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障药学信息的安全和流畅。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剂科管理的关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剂科管理密切相关,二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是对整个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和监督的机构,而药剂科是医院药事管理部门的重要执行机构。
药剂科的专业性和实操能力决定了医院药事管理是否高效、规范。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当与药剂科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共同解决药事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是指,根据临床需要采购药品、自制制剂、贮存药品、分发药品、进行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使用药物诊断及防治疾病仍占很大比重。
药费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40%-70%。
因此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对提高药品质量和医疗质量均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本章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的四个主要方面进行了规定:(1)从事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的人员规定;(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审批、品种审批及使用管理;(3)采购及保存药品管理的规定;(4)调配处方规定。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
“医疗机构”在原法第十六条及相关条款均称为“医疗单位”。
国务院1994年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统一使用“医疗机构”这个术语。
此次修改中一律将“医疗单位”改为“医疗机构”,使之规范化。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之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机构。
各级医疗机构的任务主要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社会卫生服务,这些工作大多涉及诊断和防治疾病的药品,因此药剂技术工作在医疗机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包括药品的储存与供应、调配制剂业务、药品质量检验、临床药学业务、药物经济学、药物情报管理等,这些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其核心已是保证药品质量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没有受过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的人是不可能胜任医院药剂技术工作的,也就谈不上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因此,医疗机构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有很久的历史。
我国东汉以后设置的专为皇帝服务的医疗机构中,就有司药的专职人员。
13世纪,欧洲的一些医院逐渐脱离宗教控制,医疗业务不断发展,药学职业从医学职业中分离出来,药剂师要用誓言保证制备药品的原料可靠、技术熟练、质量均匀。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第1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第2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第3条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
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第4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
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当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5条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应当另设仓库单独储存,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制订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6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
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第7条医疗机构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应当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
住院(病房)药品调剂室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供应。
第8条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实行集中调配供应。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符合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技术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集中调配静脉用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机构药剂管理1. 引言大家好,今天我们聊聊医疗机构里的药剂管理,听起来可能有点枯燥,但相信我,实际操作起来可有趣多了。
要知道,药剂管理可不是简单的事儿,它涉及的内容可多了,除了要管理药品的存储、发放,还有药物的使用和安全,简直是个“全能选手”。
说白了,就是让每一种药物都能发挥它的“超能力”,帮助病人恢复健康。
那么,究竟药剂管理在医疗机构里是怎么运作的呢?咱们接着往下看吧。
2. 药剂管理的组织结构2.1 药事管理的顶层设计药事管理可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有个顶层设计,也就是药事管理组织机构。
这个机构就像是大管家,负责全院药物的管理。
药剂师们就像是这些“管家”中的高手,不仅要了解各种药物,还得时刻跟进最新的药学动态,确保药物的使用安全有效。
大家都知道,药物的管理不仅要讲究技巧,更要讲究策略,就像下棋一样,每一步都得精准。
2.2 药剂管理的具体操作说到具体操作,那可是繁琐得很。
药剂师们不仅要负责药品的进货和验收,还要进行合理的储存,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
比如,有些药品对储存条件特别讲究,可能需要在特定的温度和湿度下保存。
药剂师们就得像专业的“药品保管员”一样,把这些药品“照顾得无微不至”。
而且,药品的分发也是一门技术活,确保每个病人都能得到合适的药物,这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3. 药物使用与安全3.1 药物使用的规范药物的使用可不能随随便便,就像吃饭得按时一样,药物的使用也得遵循一定的规范。
药剂师们在这方面可是把关人,确保每个处方的药物都能按照医生的要求准确无误地发放。
而且,他们还要教育患者正确使用药物,比如,有些药物需要饭后服用,有些则需要饭前服用。
总之,就是要让患者了解药物的使用方法,避免因为用药不当而影响治疗效果。
3.2 药物安全的保障药物的安全可不是开玩笑的,药剂师们要时刻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过敏情况。
这就像给药物戴上“安全帽”,确保它们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药剂科的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规范药剂科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2.1 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药剂科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药剂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 药剂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药剂科日常管理工作。
2.3 药剂科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药剂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4 药剂科各岗位职责如下:(1)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2)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出库等工作。
(3)调剂员:负责药品调剂、咨询、用药指导等工作。
(4)临床药学室人员:负责药品临床应用、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等工作。
(5)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管理3.1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2 药品采购员应定期收集药品市场信息,根据临床用药需求,提出采购计划。
3.3 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3.4 药品验收员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5 药品入库前,应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
3.6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3.7 药品出库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四、药品调剂与咨询4.1 调剂员应熟练掌握药品知识,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4.2 调剂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患者用药咨询,提供用药指导。
4.3 调剂员应严格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确保药品调剂安全。
4.4 调剂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临床药学与合理用药5.1 临床药学室人员应积极参与临床用药研究,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一条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或者批准的决定。
第二条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审核、批准机关应当在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医疗机构新增配制剂型或者改变配制场所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
第三条《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医疗机构终止配制制剂或者关闭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第四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制剂批准文号后,方可配制。
第五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殊制剂的调剂使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医疗机构审核和调配处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药剂管理制度
药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剂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剂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剂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剂科(室),配备相应的药学专业人员,药剂科(室)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药剂科(室)应当设立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药品质量的管理工作,质量管理组织应当设立质量管理组长和成员,质量管理组长由药剂科(室)主任担任,成员由药学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药剂科(室)的职责:(一)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二)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三)负责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四)负责药品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五)负责药剂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六)负责药剂科(室)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或者比价采购,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九条药品验收应当实行双人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退货或者报废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配送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实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当实行库房管理制度,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温度和湿度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第十三条药品配送应当实行配送管理制度,配送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要求日益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药剂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内使用的药物进行全面管理的一项工作,旨在确保药物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本文将就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进行探讨,以期提高医疗机构的药物管理水平。
首先,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制定药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人员在药物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制定的制度应包括药品采购管理、药品仓库管理、药品配送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其次,医疗机构应加强药物采购和供应商管理。
药物采购环节是确保药物质量的重要一环。
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并签订明确的合同,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
在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应注重规范操作,确保采购的药物与合同一致,同时进行质量抽检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医疗机构应加强药物仓库管理。
药物仓库是医疗机构药物管理的关键环节。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物仓库,并配备合格的仓库管理员。
仓库管理员应按照药品管理的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药物的存储应遵循相关规定,如对于易挥发、易受潮和易变质的药物,应进行适当的控制和存储。
此外,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药物仓库内的药物有效期和库存量,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以确保药物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医疗机构应加强药物配送管理。
药物的配送环节是保证药物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配送系统,确保药物能够及时、准确地送到各个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应将配送工作交由专职人员负责,且应进行严格的配送过程记录和审批,以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配送。
最后,医疗机构应加强药物使用管理。
药物使用管理是医疗机构药物管理的核心环节。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使用审批和监测制度,对医师在开具药物处方和患者在使用药物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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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
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殊制剂的调剂使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
第三章调剂使用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制剂一般不得调剂使用。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需要调剂使用的,属省级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特殊制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七条省级辖区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的,应当由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并报送有关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特殊制剂的调剂使用,应当由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使用单位将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使用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第二十八条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负责。
接受调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制剂,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中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
五、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管理
(一)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医师处方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通过互联网、邮购等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宣传广告。
(二)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等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有关规定的民族药制剂,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本辖区内指定的民族医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民族医科室之间调剂使用,具体实施规定由各民族地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使用。
跨辖区使用的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1.经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对口支援。
2.国家级重点专科技术协作。
3.国家级科研课题协作。
申请及批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明确数量、用途、使用范围和期限等,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 6 个月。
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批准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负责。
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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