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征物业税的知性研究及理性思考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开征物业税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话题。
物业税作为一种财产税,对于调节房地产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物业税,简单来说,是对房屋及相关土地等不动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其征收对象通常包括住宅、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各类不动产。
在探讨开征物业税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高速增长,房价不断攀升。
一方面,这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投机炒房现象严重、房地产泡沫风险加大、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等。
开征物业税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
首先,物业税能够抑制投机炒房。
对于那些持有多套房产、等待房价上涨获取暴利的投机者来说,物业税的开征将增加其持有成本。
这会促使他们减少囤房,释放出更多的房源,从而增加市场供应,稳定房价。
其次,物业税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对不动产征税,可以引导资源从过度集中于房地产领域向其他更具生产性的领域流动,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
再者,物业税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在当前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较高。
开征物业税可以减少这种依赖,使地方政府有更稳定、可持续的收入,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然而,开征物业税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一是房产价值评估的难题。
要准确征收物业税,就需要对各类房产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
但我国房地产市场复杂多样,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产价值差异较大,如何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房产评估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物业税的征收涉及到大量的个人和企业,需要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和高效的征管手段。
同时,还需要防范逃税、漏税等问题。
三是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短期冲击。
在物业税开征初期,部分投资者和购房者可能会因为担心成本增加而观望或抛售房产,从而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如何理性认识物业税
如何理性认识物业税在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而物业税则是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征收也是城市运行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
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物业税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概念。
因此,在理性认识物业税的问题上,我们有必要做一些探究和阐发。
一、物业税是什么?物业税是政府对物业所有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通俗地说,物业税的征收对象就是所有拥有物业的人。
其中,物业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房屋、土地、建筑、设施、道路等等,这些都需要被物业税纳入考虑。
物业税的征收是国家税收制度的一部分,它是为了完成公共财政需要而设立的,主要用于开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因此,政府部门在征收物业税的同时,需要保证税收的合理性和适度性。
二、物业税的征收方式物业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按建筑物面积计算和按土地面积计算。
不同的城市和地区,征收方式也有所不同。
同时,物业税要缴纳的对象也不仅限于个人,公司、组织等都需要缴纳,这也导致了征收方式的多样化。
按建筑物面积计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一般以每平方米多少元来计算。
按土地面积计算则是根据土地所在地区、土地用途等因素来决定其税收标准。
在征收物业税的过程中,政府还会根据不同城市、区域和市场情况,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并对特定的群众或单位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
三、物业税的重要性物业税虽然在国家税收制度中只属于一种较小的税种,但其对市政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运行的发挥却十分重要。
物业税的征收可以使政府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城市建设及其他公共事业的建设,使城市的交通、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更为完善,满足居民各种生活、工作、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此外,物业税的征收也能够有效地缓解社会和城市发展中的一些矛盾。
比如,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比例、优惠政策等手段,来促进城市各行各业的均衡发展,并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如何合理缴纳物业税物业税对于每一个拥有物业的人来说都是一种必然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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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
试论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
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分享的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吧!。
开征物业税是世界各国为了抑制土地、房屋等一系列不动产的价格而采取的普遍做法,主要是要求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比率的税款。
物业税不仅可以促进经济的运转,还可以用来解决经济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同时,也是各级地方政府资金收入的重要来源。
物业税又叫财产税或是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上缴一定的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1 我国开征物业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物业税是为了解决中国房地产税制弊端的而提出的,要想使物业税在开征后发挥积极的作用,还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解决。
1。
我国开征物业税思考
我国开征物业税思考我国开征物业税有利于优化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制,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解决中低收入阶层购房难的问题。
但物业税开征后对房地产市场、不动产评估也带来诸多不确定的影响。
因此应在客观条件和时机较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物业税。
标签:物业税;必要性;不确定因素1 物业税的现状及涵义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亦表示将在“十一五期间尽快推出物业税。
物业税的推行代表了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此举也将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各个层面带来深远影响。
2003年政府提出要开征物业税,按照技术先行的方式,2004年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和重庆六个省市开始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河南、安徽、福建和大连四个地区。
2008年1月,国税总局地方税司副司长杨遂周透露,2008年准备选择三到五个省市,进一步扩大模拟试点。
房地产开征统一的物业税已经成为世界不可避免的趋势,我国的物业税改革已成为2008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税制改革最为重要的内容,但是对于物业税的出台存在很大争议,物业税已成为国家税制改革的攻坚战。
物业税一词来源于英文“Property Tax”,又称为“财产税”或“不动产税”,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课税对象,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分年缴付一定税款的一种税种;即是对不动产的保有环节所征收的赋税,其税值随着房产升值而提高。
在西方发达国家,不动产税一般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其所占比重能占到地方财政收40%-70%左右,是国际通行的几大税种之一。
现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物业税等类似的税种征收,比如美国、荷兰、加拿大的温哥华以及我国的香港等。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还没有开征物业税,而相关的房地产税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
关于物业行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思考
关于物业行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与思考摘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房地产开发的日益红火,以从事房地产业管理为基础的物业管理已悄然成为一个新兴行业,不仅企业数量逐年增多,纳税规模也呈逐渐增长趋势。
如何加强和规范物管行业税收管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已成为税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本文通过对南平物业管理行业现状的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一些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物业问题思考一、xx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发展现状及趋势近几年来,随着xx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水东片区、水南片区、江南新区等开发建设,应运而生的是大量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
再者,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与标准也在持续丰富和提高。
物业管理作为现代住房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房产产业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房地产业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延续。
显然,物业管理将迎来新的发展良机,市场潜力不可忽视。
从表一可看出,从XX—XX年间,物业行业正常征管户数虽然变化不大,但从XX年起有小幅度的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和缴纳税收也实现同步增长。
而从XX年起,物业管理有较大幅度的发展,户数增加了6户,预测XX年营业收入将达到11245万元,同比增长14.76%,缴纳税费也将达到588.93万元,同比增长14.56%。
由此可见,xx物业管理行业的企业数量、营业收入、缴纳税费等都处在持续增长的良好趋势,那么必然也促使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态势的持续稳定增长,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很广阔的。
表一:XX市物业公司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类别年度户数人数营业收入缴纳税费款税负数量增减数目增减金额增减金额增减XX42—375—10431 —536.39—5.14% XX39-7.14% 320-14.6% 9395 -9.93% 489.59-8.72% 5.21% XX415.12%36915.3%97994.30%514.044.99%5.25%XX.1-84714.63%45723.8%7497—392.62—5.24%物业管理经营情况目前XX物业管理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规模偏小,从调查中了解到,现有的47家企业注册资本总值8825.35万元,平均注册资本资产187.73万元;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有11家,100万元以下有36家,其中50万元有30家,占总户数的63.83%;注册资本最高为3000万元,最低为10万元,从业人员从4人到60人不等,管理的楼盘从1个到10个不等,企业差距相当大。
关于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
关于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摘要】本文探讨了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
在背景介绍了物业税的开征背景,问题提出了相关议题。
接着在正文部分分别对物业税对市民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讨论了物业税的征收标准、程序以及利弊分析,同时也探讨了物业税征收中可能存在的细节问题。
在指出了物业税开征的必要性,并展望了未来物业税政策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合理推进物业税征收的方法。
通过对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可以更好地理解物业税对社会和市场的影响,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物业税、征收、市民、房地产市场、影响、征收标准、利弊分析、细节问题、必要性、政策发展、推进、思考、文章、引言、正文、结论。
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中,首先需要了解到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
我国房地产市场规模庞大,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房价过高、投机炒房现象严重等。
针对这些问题,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应当推行物业税的建议,以调节市场秩序,抑制过度投机,维护市场稳定。
现行的房产税主要由物业管理费和房产税构成,而相比于房产税,物业税的征收标准和程序相对较为模糊,需要明确界定和规范。
对于物业税开征的讨论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未来的发展中,如何合理推进物业税的征收,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1.2 问题提出在这一背景下,对于物业税的开征,不仅仅是一项政策问题,更是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我们有必要对物业税的开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讨论,探讨其对市民、房地产市场以及整个经济社会的影响,同时也需要关注物业税征收的标准、程序以及利弊分析等问题。
只有通过深入分析和探讨,才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推动物业税政策的健康发展。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亟需对物业税开征的若干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2. 正文2.1 物业税对于市民的影响物业税的开征也会影响租户。
房产所有者可能会将物业税成本转嫁到租金中,导致租金上涨。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程度逐步加深,房地产市场也越来越成熟。
数据显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重要支柱之一。
然而在房地产的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问题却成为了一个持续的难题。
物业管理费用虽然可以部分恰克房屋设施的投资,提高业主的生活舒适度,但是事实上物业管理费带来的问题却是严重的。
在南京市某个小区中,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5元,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扣拿的服务费却占物业管理费的百分之七十,这就成为有些业主投诉的根本原因。
无数类似的事件说明,物业费的收费和管理本身存在很多问题。
而应对这些问题,开征物业税成为了一个新的方向。
开征物业税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物业税的意义和目的。
物业税,简而言之,就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的一项税种,通常针对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不同用途的房屋。
物业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房产的公平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推进城市的持续发展。
物业税在确立之前,需要有明确的税前征收规则。
例如,需要考虑税收对象的确定,即应该征收哪些房屋的物业税;税基的界定,即税收计算基础的确定;税率的确定,即税收筹集目标以及物业市场价格的结构等等。
而这些规则的确立,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详尽的研究和调研工作。
其次,物业税的征收需要高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的物业管理具有地方性、分散性、龙头效应等特点,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因此,在征税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更加高效、透明的管理体系,从而保证税款的及时缴纳和监管管理。
房地产市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涉及到社会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物业税的推进过程中,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业主权益,避免出现过度税收和“一刀切”等问题。
同时,应该注重完善政策,降低税收负担,鼓励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说,物业税的开征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物业税是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法律思考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法律思考摘要随着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在重庆、上海的顺利运行,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拉开了帷幕,物业税的践行从理论阶段进展到了实践阶段。
但是真正实现房地产税制改革与物业税开征的完美对接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事情。
本文拟对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物业税开征的必要性问题进行探讨,从法律角度对物业税的制度设计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我国的物业税立法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物业税保有环节税制改革一、物业税的法律界定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开征的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种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转让、出租阶段;物业税则是对保有阶段的房地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物业税的开征也是对目前房产税的“重流转、轻保有”的税费局面的扭转。
“物业”一词译自英文”property”或”estate”,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以及与其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
物业税则是指针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在每一个课税年度内按不动产市场价值为依据向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物业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是对房屋保有的征税。
另外,物业税严格区别于人们所熟知的物业费,物业税是我国政府拟开征的一个税种,它具有税收所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而物业费是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的服务费用,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物业税开征的必要性分析(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我国房地产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社会的重要财富,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我国现行房地产领域税费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制复杂,其税种设置和具体制度设计存在不合理之处,严重阻碍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1.税收制度结构不合理,重流转轻保有。
我国房地产税收多集中在开发和流转环节,在保有阶段,只有房地产税、城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且税基是确定的,按照固定税率征收。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在当今社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物业税的开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
物业税,作为一种可能对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平产生深远影响的税种,其开征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
一方面,开征物业税有助于优化房地产资源的配置。
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一些投机性购房和闲置房产的现象。
部分人购买多套房产并非出于居住需求,而是为了等待房产增值获取利润。
这不仅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失衡,也使得真正有居住需求的人购房困难。
开征物业税可以增加持有多套房产和闲置房产的成本,促使房产所有者将多余的房产推向市场,从而提高房产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
另一方面,物业税的开征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在过去,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金。
然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这种依赖不可持续。
物业税作为一种基于房产持有而征收的税种,具有稳定、持续的特点。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物业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支柱,为地方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再者,开征物业税对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也具有重要意义。
房产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其价值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布极不均衡。
一些富裕家庭拥有多套高价房产,而普通家庭可能还在为购买一套住房而努力。
通过征收物业税,可以对富裕家庭的房产财富进行一定程度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
从技术层面来看,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政府能够较为准确地掌握房产的信息,包括房产的数量、面积、价值等,这为物业税的征收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
在政策法规方面,我国也在不断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
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法规,为物业税的开征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框架。
浅议我国是否该开征物业税
浅议开征物业税的意义与考虑事项摘要:酝酿已久的物业税至今还未开征,不过顺着当前趋势发展,其开征是势在必得的。
下面就从开征的原因、影响、税率确定等方面浅议开征物业税的意义与考虑事项。
关键词:开征物业税税率有关物业税的讨论已经好多年了。
可是,讨论来讨论去,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2003年10月14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6年初开始,北京、辽宁、深圳、江苏、宁夏、重庆等6个省市对物业税征收进行试点。
2007年初,国家税务局将研究物业税方案列入工作范围。
2007年10月,《物权法》正式生效,又增加了4个试点城市。
转眼之间过去4年多,物业税改革方案还是迟迟未能出台。
一、为什么要开征物业税?首先,什么是物业税?物业税是针对国民的不动产所征收的税收。
在奥地利、波兰等国叫“不动产”,在美国、加拿大、德国、智利叫“财产税”,在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国称“地方税”,在中国香港则称为“物业税”,也许受中国香港的影响比较大,如今国内比较通用的称呼是物业税。
综观全球,征收物业税的目的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为了提高土地和房产的使用率,防止各类投机行为,例如,韩国和法国;第二类是为了增加政府财源,改善公共福利,例如美国和加拿大。
兼而有之,例如日本和香港地区。
胡锦涛主席多次提醒我们要居安思危,防范可能出现的危机。
如果没有足够的危机意识,就很可能遭遇危机,甚至可能断送我们的经济改革成果。
所以在房产税混乱的局面,我们是有必要思考开征物业税以平定当今局面。
根据中国目前的国情,为了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征收物业税主要目的如下几点:(1)缩小贫富差距。
住房是居民财产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由于房价暴涨,住宅价值也随之攀高,户型越大,涨得越快。
对这部分资产性收入征税是完全合理的。
我们国家是少数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很高的国家,基尼系数达到0.47。
最新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现实思考及税制设计-精品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现实思考及税制设计摘要: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完善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制、抑制房价高涨、规范地主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
但在开征物业税前要转变土地出让制度,建立科学的房地产评估体系,完善房地产产权制度,合理确实税负,避免旧房的重复征税等。
在完成这些工作以后,我国才具备开征物业税的条件。
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建议把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合并为物业税,在房产的保有环节征收。
关键词:物业税;必要性;难点;税制设计一、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一)开征物业税是完善我国财产税制的需要我国现行财产课税的税种大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设置的,有的甚至更早,税制内容严重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发展,存在征税范围过窄,重复计税,税费不清等问题,严重妨碍税收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
如果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则可以消灭重复征税、税费不清等现状,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同时税制的完善也有利于降低征税成本和减少纳税人偷逃税,提高财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更好地发挥财产税的财政功能。
(二)开征物业税可以降低房价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流通环节要缴纳的税费繁多,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及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耕地用税、土地增值税等8种税。
收费就更多,据不完全统计,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费有几十种之多。
税费繁多,必然会增加房地产开发销售的成本,自然会使房价上涨。
据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系主任丁芸测算,目前开发商应交税费加起来要占到房价的40%,其中约有25%是税,15%是费。
开征物业税,相当于征税环节后移,这将有助于降低房地产的价格。
一方面,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的税负轻了,房地产的成本就会下降,这为房价的下降提供了广阔空间。
打个比方,如果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这就意味着占住宅成本约30%的地价和相关税费在销售时只需要先交纳1/70,其余在其后的69年中交纳,表现在总房价中,成本就下降了29.57%。
对开征物业税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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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瑞昕 ( ",&- * ) , 女, 江苏徐州人, 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职教师, 经济学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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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 采 取 征 收 物 业 税 的 办 法 后, 物业税收入主 要用于为本 地 区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有利于形成 “ 多 征 税— — —多 提供公 共 服 务— — —财 产 增 值— — —税 源 增 加 ” 的良性循环机 制, 从而使地 方 政 府 改 变 以 往 那 种 短 视 的 机 会 主 义 行 为 方 式。 (二) 运 用 税 收 杠 杆 调 节 房 价 上 升 过 快、 闲置商品房过 多、 信贷资金大量积压、 社会资源严重浪费等问题 由于是对 房 产 的 拥 有 者 征 收 物 业 税, 因此对开发商来 说, 未来如果房产空置, 除了要负担 贷 款 利 息, 还要负担物业 税, 由此会迫使开发商加大促销 力 度。 开 发 商 更 加 专 心 做 自 己的房子, 当建筑行为成为产生利润空间的惟一出路的时 候, 开发商必须使 自 己 的 房 子 具 备 升 值 潜 力, 吸引消费者来 购买。另外, 开征物业税还可以杜绝个 别 开 发 商 的 “圈 地” 行 为, 因为有一些开发商专门从事买 地 皮、 炒 地 皮 来 牟 利, 而不 是为了建楼盘出 售 赚 取 利 润。 有 了 物 业 税 后 土 地 的 供 应 和 交易基本上没有限制, 开发商不需要从 “圈 地” 者手中高价购 买土地。 (三) 改变房地产税制中以往 那 种 重 交 易 轻 拥 有 的 局 面, 进一步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 我国目前房地产税制构成的最 明 显 特 点 是: 进入流通环 节时, 土地承受过高的税负, 从而助 长 了 土 地 的 隐 形 交 易, 逃 税现象严重, 更为严重的是直接影响 和 阻 碍 了 大 量 划 拨 土 地 进入市场, 激发了 土 地 价 格 的 上 涨; 而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 少, 负担轻, 且 税 收 优 惠 范 围 大, 在保有环节发生的增值部 分, 由于没有税收 的 调 节 机 制, 使政府无法参与增值价值的 再分配, 而流向了保有者, 导致炒作泛滥, 拉大了贫富差距。 (四) 改 革 税 费 制 度, 降低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经营成 本, 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 物业税之 所 以 还 未 开 征 就 备 受 瞩 目, 一个主要的原因 是, 现行的土地税 收 政 策 在 出 让 土 地 时, 各种税收一次性缴 纳。对于地方政府来讲, 批地的收 入 是 除 国 有 资 产 外 最 大 的 一块金矿, 在 短 期 看 来, 地 批 得 越 快, 地方经济就发展得越 快。但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实际上 是 饮 鸩 止 渴, 其结果自然 是土地失控、 金融风险急剧攀升; 对 于 开 发 商 来 讲, 由于必须 一次性交纳巨额的土地出让金, 在很 大 程 度 上 造 成 了 开 发 商 的资金困难, 通过 向 银 行 贷 款 又 潜 伏 着 呆 账、 坏账等金融风 险, 反映在房屋的市场价格上则是房价的居高不下。 三、 开征物业税可能带来的新问题 (一) 物业税代 替 土 地 出 让 金 对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收 入 的 影 响问题 物业税代替土地出让金, 必然会 使 政 府 目 前 的 财 政 收 入 大幅减少, 这将会使政府改善公共服 务 和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的 能 力受到很大影响。目前国内城市土 地 采 用 的 批 租 形 式, 其好 处是地方政府能在短 时 期 内 “收 取 ” 巨额资金增加城市基础 设施投入以改善城市交通、 美化 城 市 面 貌 等 等。 如 果 在 开 征 物业税后相应取消土地批租制度, 目前各地政府能够在短时 期内 “收取” 的巨额资金, 将会 分 散 到 !" 年 来 收 取, 众多城市 ・ &" ・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思考论文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思考摘要:物业税的实质就是房地产税,我国开征物业税实际上就是把与房地产相关的现行各种税费加以改革,统一征收一种税,即物业税。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其在宏观上已经成了我过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此相伴,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也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拟通过对我过当前房地产业税收制度的分析,指出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原因所在,在分析我国当前国情下开征物业税所存在种种问题之后,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物业税房地产税制税制改革abstract: the property tax is the essence of the real estate taxes, our country collecting the property tax is actually the real estate related with the current reform of all kinds of taxes, uniform collection a tax, namely the property tax.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the macro view has already become me to a pillar industry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the concomitant, real estate tax also become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an important source of income, but the current real estate tax system has many problems. this paper tries to me the current tax system analysis of real estate industry in china, points out that the property taxlevy of the reason,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 china under the property tax levy of existing after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keywords: property tax real estate tax tax reform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物业税是财产税的一种,是以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在不动产保有环节课征的一种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交纳一定的税款,税款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对开征物业税的知性研究及理性思考
近两年,全国大多半地域房价涨势显然,部分地域过快过猛,甚至影响到社会公正与和睦。
怎样经过包含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的调控,有效克制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的状况,已成为公众广泛关怀的焦点。
在我国开征物业税,最早是在 2003 年的中央文件中提出来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分步实行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
在“2005中国财税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十一五”时期我国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撤消有关收费。
国家税务总局在拟订“十一五”规划时也明确指出,要在条件具备时,研究归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成立一致的物业税,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固房价。
笔者以为,全部这些皆反应了我国与世界接轨、政府转变职能应时之举,也是大势所趋。
一、开征物业税的背景掌握第一,物业税开征加速的一个重要背景是,房地家产已经成为偷逃税重灾区。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信息显示,房地家产是唯一一个连续 3 年被列为税务专项稽察的行业,房地产公司偷税漏税的手段愈来愈复杂,追求公然保护愈来愈多,部分地域约有 90%的房地产公司存在涉税问题。
据悉,昨年,连云港市地税稽察局以房地产行业为要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发现被检查的 665 户公司中有偷逃税行为的达542 户,占八成以上。
其实,不但是连云港,最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房地家产涉税案件的数目、案件发生率、查补税款都有显然增添。
其次,房地家产连续高速增添,房价狂涨飙升,理论界、经济学者、国家高层和有关部门都寄希望于物业税的开征能够克制或降低房价。
第三,跟着经济的发展和住宅制度改革,愈来愈多的城镇居民拥有了自己的住所,家庭存量财产更多地表此刻自有房地产上,基尼系数的不停提高,社会贫富差距的日趋扩大和危险程度的加剧,令人们已不知足税收只是在个人财产的获得环节,而要求在财产的保有环节发挥作用,那么物业税无疑成为一个选择。
第四,不论一般老百姓仍是各级政府,面对个人自有住宅征收物业税的听说以及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的猜想,都难以将自己置身事外。
我国开征物业税相关问题的思考
5年第期总第3期&信息决策(下半月刊)我国开征物业税相关问题的思考□王淼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一、物业税概述(一)物业税含义。
物业税,即是对房地产课征的一种税,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分类,物业税属于财产税。
由于我国没有土地私有的情况,所以在我国,物业税仅指地方政府每年对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征的税,并且该税税值会随着课税不动产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二)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现状。
1.我国目前各大城市中涉及房地产的各项杂费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的开发流通阶段,而在房地产保有期间涉及的税种非常少,且免税范围极大。
这种局面,使得国家无法对房地产保有期间的自然增值部分参与分配,导致财政收入的流失,而且抑制了土地正常的市场交易,助长了土地的隐性流动,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计税依据不合理,不符合财产税的本质特征。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种的计税依据不能正确反映财产的现有价值和房产的时间价值。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计税依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的账面价值会由于折旧的提取而逐渐减少,最后几近为零。
这种计税方法,没有顾及房屋后期的升值因素,与房屋的市场价值相差很大,使得房产税收入无法随着房地产的增值而相应增加。
3.房地产税收规模偏小,不能满足财政的需要。
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地方性税种,收入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
据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统计,房地产税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37%。
二、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一)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调控房地产价格。
由于目前的有关税费大约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到40%,因此一旦开征物业税,必然导致房地产价格的大幅下降,从而达到刺激消费者购买的目的。
另一方面,消费者为了避免以后背上沉重的税收负担,也会更倾向于购买经济型住宅。
(二)开征物业税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在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并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的背景下,如何矫正我国现行税制体系在调节贫富方面的功能缺失问题,已迫在眉睫。
关于开征物业税的几点思考
关于开征物业税的几点思考摘要:随着2007年《物权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物业税的开征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开征物业税已势在必行。
作为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点,“物业税”担负着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炒房,稳定房价以及规范政府行为等多项重任。
物业税开征的条件有哪些,对各方利益的影响是什么等问题,都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希望对房地产税制改革作出一点贡献。
关键词:物业税;房地产;影响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产值而提高。
物业税的开征,牵涉房地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交易、出租、物业保有等几乎所有环节,各个社会经济主体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本文欲就与开征物业税相关的几个问题提出一管之见。
一、物业税开征的条件(一)理顺各种产权关系征税要求产权清晰,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政府要向产权所有者课征。
而目前我国产权不明晰,给物业税的征收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要理顺各种产权关系,首先就应该实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并轨,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集体土地的国有化。
其次我国的住宅建设形式多样,加强对这部分房屋的产权确认工作成为开征物业税的重要前提。
最后,全面采集房屋业主拥有房屋的相关信息,建立科学的房屋产权信息公示和查询系统,从而方便物业税征收的管理工作。
(二)具有科学、完善的房地产评估体系物业税是一种资产存量税,开征物业税的基本前提是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不动产评价体系和评估制度。
第一,整顿现行评估机构,设置专门的物业税评估机构,割断相关评估部门利益关系,使其真正成为非盈利性和公正性的中介机构。
同时制定评估的法规和操作规程,使得评估有法可依。
第二,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制度,确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以便规范房地产评估行为。
此外,为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有关权利,还要建立业主申辩制度,即当业主认为由于评估结果不合理时,可以申诉等;第三,配备高素质的物业评估人员。
提高估价师的准入门槛,对现有从业人员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其职业道德加以规范和约束,进行定期培训,考核执业能力等,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
关于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思考
关于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思考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房地产税制的不足日益明显,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完善我国房地产业的税制结构,将税收工具合理运用到房地产市场中,物业税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物业税房地产改革0 引言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不动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承租人或所有者在保有阶段每年按照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而所应缴纳的税款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
例如,地铁、公路、花园等公共设施的完善,必然会带动周边房产价格的提升,从而对应的物业税也要提高。
1 开征物业税的背景分析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都有面向房地产课税的税种。
特别是在欧美发达国家,物业税作为一项重要税种已存在很长的发展历史。
在美国,并没有单独征收的物业税,其物业税是包含在财产税里面的,其中对土地和房产等不动产所征收的一般财产税即相当于我们所讲的物业税。
美国的一般财产税是地方税的一种,通常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分享。
虽然物业税在州政府财政收入中占很小比例,但却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相对完整但比较复杂,分布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保有等各个环节,从广义上讲,房地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等十几个税种,它们对于统筹房地产市场管理,提高房地产使用效率,贯彻国家房地产政策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毋庸置疑的是,目前房地产税制体系的设计也存在着缺陷和不足,特别是开发与交易环节税种偏多,税负偏重,存在着因税种交织而导致重复征税的现象。
而针对保有环节则税种较少,致使其调节职能和统筹职能未能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加强,呈现出弱化的趋势。
我国自2003年以来便出现了征收物业税的提法及相关研究。
以国家财税部门为主的多个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及研究机构都给予高度关注并就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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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房价涨势明显,部分地区过快过猛,甚至影响到社会公平与和谐。
如何通过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的调控,有效抑制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的状况,已成为民众普遍关心的焦点。
在我国开征物业税,最早是在2003年的中央文件中提出来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
在“2005中国财税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也明确指出,要在条件具备时,研究合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建立统一的物业税,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
笔者认为,所有这些皆反映了我国与世界接轨、政府转变职能应时之举,也是大势所趋。
一、开征物业税的背景把握首先,物业税开征提速的一个重要背景是,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偷逃税重灾区。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信息显示,房地产业是惟一一个连续3年被列为税务专项稽查的行业,房地产企业偷税漏税的手段越来越复杂,寻求公开保护越来越多,部分地区约有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
据悉,去年,连云港市地税稽查局以房地产行业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发现被检查的665户企业中有偷逃税行为的达542户,占八成以上。
其实,不单是连云港,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业涉税案件的数量、案件发生率、查补税款都有明显增加。
其次,房地产业持续高速增长,房价暴涨飙升,理论界、经济学者、国家高层和有关部门都寄希望于物业税的开征能够抑制或降低房价。
第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了自己的住宅,家庭存量财富更多地体现在自有房地产上,基尼系数的不断提高,社会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和危险程度的加剧,使人们已不满足税收仅仅在个人财富的取得环节,而要求在财富的保有环节发挥作用,那么物业税无疑成为一个选择。
第四,无论普通老百姓还是各级政府,面对个人自有住房征收物业税的传闻以及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的猜测,都难以将自己置身事外。
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的提法,以及对物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期盼,更增加了省市财政部门对物业税改革的设想和热情。
第五,土地失控压力也催生了物业税的萌芽。
现行的土地税收政策在出让土地时,各种税收一次性缴纳。
对于地方政府来讲,批地的收入是除国有资产外最大的一块“金矿”。
在短期看来,地批得越快,地方经济就发展得越快。
但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实际上是饮鸩止渴,其结果自然是土地失控、金融风险急剧攀升。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最重要的投资,不断地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已经造成了许许多多农民失去土地。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框架下,农民仅仅得到5%到10%的土地收益,村一级可以得到25%到30%,而各级政府则可以得到60%到70%的收益,近20年来全国农民最少丧失了3万亿元的土地增值收益。
为此,现阶段只有通过征收物业税来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财产分配不公的问题,保证地方政府运行所必需的财政资金,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需求,“越早开征越好”。
物业税最重要的是这种税赋的结构性调整能均衡政府土地收入,实现政府的经常性收益,因为城市的土地价值会随城市发展而不断增长。
第六,改革房地产税制是我国加入WTO后的必然趋势。
WTO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
但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内外不统一,外资企业实际上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导致内外资企业房地产税负不均,不利于本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我国目前在房地产领域的税费基本上是税种繁杂,政出多头,征管不力,收费项目多,缺乏规范性,物业税酝酿之初就被寄予了整合房地产业税费,公平税负的厚望。
开征物业税是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整合房地产产业中税费征收管理存在问题的需要。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业税费问题多多。
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费多,税费负担重,而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少,负担轻,且税收优惠范围大, 导致炒卖严重。
同时,我国的土地与房产税征税范围过窄,只限于城市、县城与建制镇以及工矿,广大农村的一些应征对象和规模庞大的城市居民住房则不在征税范围之内,而且免税范围也很大,在城镇里也把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自用及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排除在外,实际只局限于城市的工矿、金融、商业等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及各种租用的房产。
另外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体系中,不仅存在同一税种内外分设,而且有些税种还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国人排除课税之外,这种在税收立法上实施内外有别的做法,有违于WTO基本规则,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
二是实现居者有其屋、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需要。
开征物业税使得房产开发的税金大幅减少,房地产初始价格会降到人民购买力的水平,有利于解决国民的住房问题;同时物业税的应缴税额一般都是由物业的应课税净额乘以比例税率得出,这样的话就会对居住毫宅者课以高税,对贫穷家庭居住劣房者少征税甚至免税通过,达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三是抑制地方政府短期行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的需要。
近年来表现出的房地产投资过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政府大量批地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物业税的开征,使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一部分税,改由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以后按年缴纳,在短期内地方财政收入会大幅度减少。
但从长远看,物业保有者每年缴付的物业税会随着物业价值的升值而提高,使得政府可以参与物业的持续升值的再分配,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
三、开征物业税应遵循的原则物业税的开征,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前提,并借此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一是“民生”原则。
所谓“民生”,不仅是国家的根本,是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主流价值判断的核心标准。
应当说,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栖息之所,是百姓最低的、最基本的生活乃至生命需要。
当“福利分房”已成为历史,几乎所有民用住房都具备了商品性质,故每个城镇家庭的户主便都成了“业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过去“三代同堂”的住户,现在很多人拥有了“两居室”、“三居室”的单元房。
笔者认为:无论是过去的“居者有其屋”,还是如今部分人的“居者优其屋”,都属于“民生”的范围。
所谓“民生”原则,也就是说在这个属于市民基本生存、生活需要的领域里,政府在采取任何政策时都应秉承这样的价值目标:只能促其水准提升、负担下降,而不是相反。
二是“区别对待”原则。
如今,贫富差距拉大,拥有物业数量可为标志之一。
即使对拥有两处以上物业的业主,也应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并决定是否施加税负并设置不同的税率。
例如,同为拥有两处物业的市民,“另一处”的意义就可能很不一样。
有的纯为家居方便,有的则为出租获利,或充当着可待价而沽的升值股票;再例如,看似同属于“民生”的“第一处”物业,有的是普通住房甚至是廉价房,有的则是价值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高级别墅。
曾有人对连云港苍梧小区变成富人“后花园”而深表不满,这样的物业理应施以高税率。
倒不是为了“杀富”,而是它本来就占用了过多的稀缺资源尤其是本属于公共的资源。
不同税率甚至悬殊的税率,所表达的恰恰是社会“公平”的要求。
三是反对“为税而税”。
所谓“为税而税”,说的是:一种新税种的设置或某税赋的调整,国家的惟一动机或价值目标仅限于增加税源,为此甚至不顾及任何社会负作用。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条战线大都为“没钱”所累、所苦,难免衍生出增加税负、税源的强大驱动力。
在物业税设置动机、理念中,包含着某些“为税而税”的因素。
四、开征物业税的要素探讨开征物业税的理论依据,主要有四个:一是从财政收入角度来说,开征物业税的目的在于获取财政收入。
二是从资源配置角度来说,物业税的开征将加大房地产的持有成本,从而激励其所有者关注房地产的有效利用。
三是从财富分配角度来说,对房地产开征物业税可以起到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缓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作用。
四是从受益者角度来说,房地产作为一种私人财产,政府的产权保护保证了其安全,政府进行地方公共设施建设提升了其价值,政府理应从这种公共服务中得到一定的回报。
物业税即房地产保有税,属于财产税,物业税相当于房地产税,是以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在不动产保有环节课征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物业税的纳税人是指拥有任何地区的土地及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
物业税的纳税人应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建筑物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即房地产业主。
不论自然人与法人,不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部门,只要拥有房地产,都是物业税的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我国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的征税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不包括广大的农村,即使是非农业用房和建设用地,只要位于农村地区,也不用缴纳上述税收。
这无疑失去了一大块稳定的税源,也滋长了逃避纳税的现象。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物业税的征税对象应是位于我国境内的房地产,将现行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这种做法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所以,物业税的改革不仅是有关房地产税费的合并,还涉及到征税范围的调整。
(三)课税依据我国开征物业税,其计税依据应该正确反映财产的时间价值。
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相对短缺,房地产的自然增值和投资增值会越来越大。
我国物业税的征税办法应分为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两种:(1)房地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租金收入应按市价来确定;(2)从价计征的,对新房屋按照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征税,对旧房屋按照其评估价值征税。
采取不同的征税方法和计税依据,能够反映房地产的价格变化,避免税收收入的流失,保证税收收入增长的稳定性。
(四)税率设计我国拟开征的物业税的税负水平尚未确定,但应该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物业税的征收标准与现行房地产税费的总体规模应基本相当,并略有降低。
现行税费繁杂、重复征税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抬高了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从而带动了整个市场价格的上涨,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
因此,物业税的税率设计应与当前的房地产税收收入相衔接,可适当有所降低。
可设定按0.5%-1%征收。
(五)计征方法从价计征是按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征税,其公式为:应纳物业税=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从租计征是按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征税。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租金收益-修理保养费)×税率(六)纳税方式和期限物业税的纳税方式,在我国目前税收征管体系还不太健全的情况下,为有利于控制税源,防止偷逃税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对业主个人的商品房,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税款;对单位拥有的房地产,由单位自行申报纳税;对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则必须由纳税人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