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办公用房分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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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1)

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1)

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行政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配备,优化资源配置,建设节约型校园,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用房与办公设备的配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厉行节约,物尽其用,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统一标准,先调剂、后购置,从严控制的原则;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办公设备,是指满足学院行政办公基本需要的通用设备和家具,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数配备。

办公用房面积以部门为单位,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数及个人用房面积标准的上限计算总面积。

第四条因特殊业务,需要按照国家、行业专门配置标准配置的,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遵其规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资产管理办是学院办公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办公设备总账、集中购置、调配、维修、报废、审批等工作。

第二章配置标准第六条办公室面积及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一)院级领导1.每人一间办公室,标准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要求。

2.办公设备:本着简朴、实用的原则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具体包括:木制办公桌(带附柜) 1 张;办公椅 1 张;桌前椅1 张;沙发茶几 1 套;书柜 1 套;文件柜 1 套及其它设备。

台式电脑 1 台;打印机 1 台;固定电话 1 部。

(二)处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正科级干部)1.2 人一间办公室或者集中办公(使用面积上限为 18m/ 人)。

2.办公设备:木制办公桌 1 张;办公椅 1 张;沙发茶几 1 套;文件柜 1 个。

台式电脑 1 台,固定电话 1 部;沙发、茶几多人共用。

(三)处级以下干部及普通行政人员1.普通集中办公(使用面积上限为 6 m/人)。

2.办公设备:普通办公桌 1 张;办公椅 1 张;文件柜 1 个。

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配置台式电脑 1 台;共用或者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电话。

(四)电脑、打印机实行部门内部调剂、总量控制。

电脑数 (台式电脑、手提电脑、因特殊业务工作配备的专用电脑) 不超过本部门编制内实有行政人员数;打印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配置,原则各处室除机要保密、财务票据等特殊工作需要外,每部门配备打印机 1 台,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和办公实际需要配置。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办公用房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办公用房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管理政策、安排办公用房使用等事宜。

2. 用房申请及分配:教职工需要使用办公用房的,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和时间,经审核后分配使用。

分配原则是按照教职工职务、需要和使用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 办公用房使用期限:办公用房一般按学期分配,并设定固定的使用期限。

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教职工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向办公用房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并经审核后决定是否延长使用。

4. 办公用房维护:教职工在使用办公用房时,应当妥善保管房屋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于非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或丢失,教职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办公用房转让及调整:教职工对办公用房进行转让或调整使用的,需提前向办公用房管理委员会申请,并经审核后决定是否同意。

6.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用等措施,严重者可能面临解聘等处分。

以上是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提高办公工作效率。

为了确保办公用房的合理使用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使用制度。

一、办公用房的分类和分配:1. 办公用房主要分为教职员工办公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会议室。

2. 教职员工办公用房的分配由学校领导根据具体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3. 行政办公用房的分配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岗位职责和优先级进行合理安排。

4. 会议室的使用由各单位提前预约,并按照会议时间和规模分配相应的会议室。

二、办公用房的使用原则:1. 办公用房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分配和预约程序进行。

2. 办公用房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占用或私自变更用途。

3. 办公用房的使用应保持整洁,不得私自搬动、损坏办公设备和家具。

4. 办公用房的使用应遵守学校的安全和保密规定,不得存放危险品或非法物品。

5. 办公用房的使用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扰乱他人工作或进行私人活动。

三、办公用房的管理责任:1. 学校领导应制定明确的办公用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具体管理职责。

2.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巡查和检修。

3. 教职员工应履行办公用房的管理责任,保持办公用房的整洁和安全。

四、办公用房的使用流程:1. 教职员工办公用房的使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2. 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应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3. 会议室的使用应提前向行政管理部门预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五、办公用房的维护和保养:1. 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办公用房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正常使用。

2. 教职员工使用办公用房时应保持卫生和整洁,离开时应关闭门窗并关闭电源。

3. 发现办公用房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修,并不得私自修理。

六、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擅自占用、私自搬动或私自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行为,将会进行警告或纪律处分。

大学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设节约型校园,使学校行政用房得到有效合理利用,根据《关于印发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办公用房实行“单位定额分配、有偿使用”的管理原则。

对于行政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超过定额面积的单位,学校收回其超标使用的房屋或对其收取房产资源占有费。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办公用房进行统调配。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面积”为房屋实际使用面积。

第五条行政办公用房定额面积,按照学校人事处确认的各单位编制数核算。

具体标准如下:1.办公用房(1)正厅级:24平方米/人(2)副厅级:18平方米/人(3)处级:12平方米/人(4)其他行政工作人员:6平方米/人2.办公辅助用房学校政机关各部门不单独设立会议室、接待室等办公辅助用房。

学校按照办公用房分布状况设立若干公共会议室供各部门共同使用。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行政办公用房,指该单位用于政工团办公、教务办公和会议等用途的公用房,其定额面积按照学校人事处确认的各单位编制数进行核算。

具体标准如下:1.办公室用房(1)处级:12平方米/人;(2)其他工作人员:6平方米/人。

2.教研室用房每名教师2.5平方米。

3.学生活动用房每个教学单位20—30平方米。

4.档案室用房每个教学单位15—20平方米。

第七条面向全校的专项或临时性办公用房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第八条对于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实际面积未达到定额面积的,学校可在条件允许时对其用房予以调整,逐步达到定额面积,或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对于房屋使用面积超过定额面积的单位,学校将收回其超标使用的房屋或对其收取房产资源占用费。

第九条各单位实际使用面积与定额面积之差额未超过(少于)定额面积10%的,视为符合定额标准。

第十条学校参照XX市政府有关规定和房屋造价、房屋折旧费、管理费等因素收取公用房产占用费为:100元/平方米/年。

第十一条各单位占用的超过用房标准之外的公用房资源占用费,由学校年初预算时统扣除。

学院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细则

学院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细则

学院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规范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政办公、教学与科研正常运行,降低成本,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配备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符合本标准,并执行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标准是学校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面积、数量和价格上限标准。

第二章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正厅级办公用房面积:42平方米/人。

副厅级办公用房面积:30平方米/人。

正处级办公用房面积:24平方米/人。

副处级办公用房面积:18平方米/人。

科级以下办公用房面积:9平方米/人。

正处级以上干部(含正处)超过用房标准的需调整到规定面积的房间,设独立办公室;副处级超过用房标准的,调整为两位副职合用一间;科级以下人员超过用房标准的,以科室为单位合署办公;在校内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只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校内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部门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办公用房在离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一周内腾退。

第三章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十三条厅级岗位办公设备配置:1.微型电子计算机1台2.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3.碎纸机1台第十四条处级岗位办公设备配置:1.微型电子计算机1台;2.打印机1台;第十五条科级以下岗位办公设备配置:1.微型电子计算机1台2.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按房间配置)第十六条二级学院办公室办公设备配置(按学院配置):1.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2.碎纸机1台;第十七条办公设备应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第十八条办公设备性能标准以满足基本功能需求为原则,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第十九条办公设备价格标准,按照《XX学院办公设备配置价格标准》执行。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办公用房,提高办公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办公用房的合理利用,增强学校资源的整体效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办公用房的管理,包括教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

三、办公用房的分配与申请1. 办公用房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岗位需求和工作职能来确定,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2. 学校所有办公用房需经过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并附上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3. 使用办公用房的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00,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行政部门请示并获得批准。

4. 申请人使用办公用房期间,需保持办公用房内的整洁和安静,不得随意搬动或拆卸办公用设备。

四、办公用房的管理与维护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办公用房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办公用房内的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功能。

3. 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和设施,需及时报修并根据维修计划进行修复。

4. 在离开办公用房时,申请人应将门窗关闭、电源关闭,确保安全。

五、违规处理与监督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行政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行政部门有权暂停或取消使用办公用房的权利。

3. 学校行政部门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学生和教职员工对办公用房管理的投诉。

六、宣传与培训1. 学校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对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

2. 新进教职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并掌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七、制度的评估与改进1. 学校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学校行政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用户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完善和改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八、附则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模板,希望能为您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是指对于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 办公用房分配原则:办公用房的分配原则一般应以职务和工作需要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

2. 办公用房使用范围:明确规定办公用房只用于学校工作人员的办公活动,严禁将办公用房用于其他用途,如住宿、商业经营等。

3. 办公用房调配和调整:当学校办公用房出现调配和调整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调整,确保调配过程公开、公正。

4. 办公用房保护和维护:学校工作人员在使用办公用房时,应妥善保护和维护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等,不得损坏或私自改动。

5. 办公用房使用时间安排:明确规定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时间,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不得超时使用。

6. 办公用房使用权流转:规定办公用房使用权的流转和转让,确保流转过程合法、公正。

7. 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处罚制度:明确规定对于违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等。

8. 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于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以上是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和要求,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管理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学院办公用房调整办法与方案

学院办公用房调整办法与方案

学院办公用房调整办法与方案一、背景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学院办公用房的不断增加和更新换代,有必要对学院办公用房进行调整,以达到更好的利用效益和管理效能。

二、调整目的1.优化学院办公用房的布局和配置,使其更加符合学院需求。

2.提高办公用房的利用率,减少空置率,降低管理成本。

3.提高学院的管理效率,加强与学校主管部门的配合。

4.促进学院整体形象提升,提高学院吸引力。

三、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包括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和仓储用房。

四、调整方案1.划分办公用房区域。

根据学院各部门和工作需求,将办公用房划分为不同区域,按照功能分配使用。

2.对各部门的用房进行评估。

对各部门的用房进行评估,确定具体面积和配置,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3.优化办公用房的设施。

根据评估结果,对各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和设施改造,提高使用效率和舒适度。

4.协调学院与校方复合用房。

与校主管部门协商,减少学院办公用房的空置率,达到资源共享的效果。

5.重点关注环保节能。

在调整过程中,应关注环保和节能,采取合理措施优化能源消耗和减少废弃物。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对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采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的使用标准。

五、调整实施本次调整实施分为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工作期。

在保证各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评估和方案制定,准备实施调整工作。

2.调整实施期。

根据制定的调整方案,实施具体的调整工作,完成用房划分和设施更新改造等工作。

3.后期监测和维护期。

监测调整结果,跟踪巩固效果,及时处理问题,维护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效果。

六、调整效果经过调整,达到以下效果:1.优化学院内部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充分利用资源,减少空置率,节省管理成本。

3.提高学院整体形象,增强学院吸引力。

4.符合环保节能要求,达到可持续发展。

七、结语本调整方案旨在提高学院内部管理效率和整体形象,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完整版

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完整版

编号:TQC/K805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完整I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all the staff know what to do and what not to do,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work of the whole enterprise, so as to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staff and become the driving force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完整版下载说明:本管理规范资料适合用于管理中,为使全体人员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所担负的职责对整个企业工作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把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动力。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AN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及设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行政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的配备,优化资源配置,建设节约型校园,依据《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用房与办公设备的配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厉行节约,物尽其用,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二)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三)统一标准,先调剂、后购置,从严控制的原则;(四)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

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

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公有用房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优化资源配置,适应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普通高校建设规划面积指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公有用房系指产权属于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所有的非住宅类房屋及附属设施,或在学校拥有长期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非住宅类房屋及附属设施。

学校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公有用房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处置、截留和破坏。

第三条学校公有用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按需配置、合理使用、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使用性质,学校公有用房分为五类:(一)行政办公用房:经学校正式确认的各类机构办公所使用的房屋,包括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收发室及其他机关用房等;(二)教学科研用房:学校用于教学、科研、学生实验实习、体育活动场所、创新实践能力训练基地等用房;(三)公共服务用房: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信息中心、会堂、报告厅、活动室、学生与教工活动中心等用房;(四)后勤保障用房:后勤服务部门所使用的房屋,包括学生公寓、食堂、浴室、车队、医院等后勤服务用房和变电所、泵站、物资仓库、门卫室等条件保障用房;(五)经营性用房:是指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在校园内开办公共服务设施(如银行、邮局等)所使用的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或为方便学生生活,由学校出租给商业服务企业所使用的学校用房及专门对外用于商业出租的房屋。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法人行使公有用房所有权人职责。

学校院长办公会依据本办法负责审定公有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决定学校各类公有用房总量的调配原则,审批公有用房配置总体方案,监督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对违规使用公有用房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本办法中的公有用房管理部门系指资产管理处;公有用房使用归口管理部门系指学校办公室及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基建办)、教务处和科研处、后勤处等;公有用房使用单位(部门)系指学校的各二级单位(部门)。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规范使用,保障教职员工的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特制定本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办公用房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行政办公用房。

三、用房申请1.教职员工在使用办公用房前,需填写《办公用房申请表》,并由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请办公用房时,需明确办公用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

若需延长使用期限,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

四、办公用房分配1.根据各部门或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工作职责,学校将办公用房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进行分配。

2.学校将优先将办公用房分配给具备条件的学术研究机构和科研团队,以及需要长期在校内开展工作的教师。

3.办公用房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有任何歧视性。

五、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护1.租户在使用办公用房期间,负有保管责任,需妥善保管物品和设备,不得损坏和丢失。

2.不得私自改变和占用办公用房内的设备和物品,如需调整布局或改动,请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3.办公用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禁止使用违禁物品和易失物品。

4.办公用房内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进行商业经营和非法集会。

六、办公用房的保洁和维修1.办公用房的保洁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进行,保持办公用房的清洁和整洁。

2.若发现办公用房内的设备损坏、漏水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由学校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七、办公用房的使用监督1.学校将定期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使用情况符合规定和要求。

2.学校将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对发现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本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教职员工在使用办公用房期间,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办公用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为加强办公用房的管理,合理配置公房资源,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校园,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该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系指学院各系(院)部、各部门的办公室用房,以及会议室、资料室等辅助用房。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面积特指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为房间净使用面积,不包括门厅、走廊、楼梯、厕所及值班室、配电室等公共使用面积,计量单位为平方米。

第三条后勤服务处为学院办公用房的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承担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调配使用和修缮维护等管理责任。

第四条每名教职工只安排一处办公地点。

第五条办公用房在具体分配时,采取与办公人员所属部门位置就近原则自然分配。

第六条办公用房要遵循简洁、朴素、节能和经济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得超标装修。

第七条教学系(院)部所用办公用房按照就近办公、高效服务的要求,原则上设在各自教学系(院)部所在区域范围,不得设在行政职能部门办公区域。

教学系(院)部内部或相邻教学系(院)部之间的办公用房调整,由相应系(院)部负责人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须合理使用和充分利用办公用房资源,杜绝浪费现象。

凡将办公用房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及无正当理由造成闲置时间长达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学院将予以收回。

第九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办公用房安全使用管理,定期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自觉维护办公用房及所属办公用品等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办公用房严禁出租出借。

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将办公用房出租、出借、转让给院内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一经发现,予以收回,没收出租、转让的全部所得,并报学院督导考评处对当事人或部门予以相应扣分。

第十一条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后勤处予以收回。

第十二条在搬迁、调整办公用房时,应当遵循“调新交旧”的原则。

各部门在搬入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应将原办公用房及时腾退移交后勤处统一协调使用。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是指学校为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办公用房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办公用房的管理责任
- 学校领导层要明确办公用房的管理责任,并指派专门负责办公用房管理的人员;
- 办公用房管理人员要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2. 办公用房的分配和使用
- 办公用房的分配原则是按照职务层级和工作需要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合理;
- 办公用房的使用要遵守相关规定,禁止私自转租、非法改造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 办公用房的使用可以申请借用,但要提前报备并经审批。

3. 办公用房的维护和修缮
- 学校要定期检查办公用房的设备设施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 办公用房有损坏或者发现安全隐患时,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

4. 办公用房的管理资金
- 学校要建立办公用房管理资金的专项账户,按照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 办公用房管理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审批和报销程序进行,做到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5. 办公用房的监督和评估
- 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办公用房的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
- 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XX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用房管理的规定

XX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用房管理的规定

XX商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用房管理的规定
一、学校留存的公共用房
1、X室X厅X套
2、单间若干;
3、其他临时公共用房。

二、学校公共用房租金标准按长政办函X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般公共用房租金标准为每平米X元;简易结构的住房(无卫生间等)按标准租金的X%收取。

租金从承租人工资中按月扣除。

三、租用公共用房须由申请人向后勤处写出书面申请,服从统一调配。

凡因工作需要申请休息床位的,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凡申请单独单间者,须经主管后勤校领导批准;凡申请单独套间的,须经学校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研究、批准。

四、后勤处应加强对学校公共用房的管理,做好调整、安排、计算房租费等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公共用房进行检查。

五、使用管理按谁入住谁负责的原则由承租人负责。

承租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不得自行装修或违章搭建;
2、不得损坏房屋内设施设备,如有损毁,照价赔偿;
3、不得违章用电、用水、用气等;
4、不得转租或改变用途,否则,学校立即收回并对承租人进行相关处
罚;
5、承租人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和管理,承租期间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规定从X年X月X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范本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范本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管理和保障学校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明确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办公楼等。

第三条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配置和科学利用学校资源。

第四条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应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

第五条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的原则,保障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办公用房的配置和分配第六条学校办公用房的配置和分配应按照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保证办公用房的数量和质量。

第七条学校办公用房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满足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学校办公用房的分配应按照学校内部统一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占用或分配办公用房。

第九条学校办公用房的分配应按照职务、工作性质、业绩等因素进行,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

第十条学校办公用房的配置、分配和调整应按照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进行,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不得随意占用或转让。

第十二条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不得擅自超时或超范围使用。

第十三条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做到安全、卫生、环保、节能。

第十五条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人员应维护和保护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不得浪费。

第四章办公用房的维护和保养第十六条学校办公用房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学校办公用房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学校办公用房的维护和保养费用应由相关部门按照学校规定预算,并及时足额安排。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实验室等。

第三条学校办公用房管理遵循“合理规划、节约使用、维护保养、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办公用房分配与管理第四条办公用房分配原则:1. 按需分配: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办公用房。

2. 公平公正:确保办公用房分配的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3.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办公用房,避免浪费。

第五条办公用房分配程序:1. 各部门、单位提出办公用房需求申请。

2. 办公室进行审核,提出分配意见。

3.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 办公室下达分配决定。

第六条办公用房使用规定:1. 使用者应爱护办公用房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

2. 使用者应保持办公用房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 使用者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办公用房内吸烟、使用明火。

4. 使用者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 使用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章办公用房维护与保养第七条办公用房维护保养责任:1. 使用者负责办公用房的日常维护保养。

2. 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的定期检查、维修。

3.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第八条办公用房维护保养内容:1. 保持办公用房整洁、卫生。

2. 检查、维修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

3. 检查、更换办公用房的照明、通风、消防等设施。

4. 及时发现并处理办公用房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办公用房检查与考核第九条办公用房检查:1. 办公室定期对办公用房进行检查,确保办公用房安全、整洁。

2. 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第十条办公用房考核:1. 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办公用房使用率、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状况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3年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2023年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

2023年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学校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保障师生员工的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制定本制度。

二、用房管理1. 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责任由办公用房管理人员承担。

办公用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2. 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申请须向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经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3. 学校办公用房的分配原则为:按照教职工职位级别、工作性质、工作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4. 学校行政部门应保持对办公用房的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5. 学校办公用房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确保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完好。

三、用房使用1. 学校教职工使用办公用房需符合以下原则:按时上下班,不逾越工作范围,不擅自挪用或转借办公用房。

2. 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原则为:公平、公开、有序。

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有优先使用或占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3. 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点到下午5点,非工作日需提前向行政部门提交使用申请并获得批准。

4. 学校行政部门有权随时对办公用房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果发现违规使用,将予以责任追究。

5. 学校办公用房内不得存放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四、用房维护1. 学校办公用房的工作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杂物或临时设备。

2. 相关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应妥善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正常运行。

3. 学校教职工使用办公用房时,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毁坏办公用房内的设备和设施。

4. 学校行政部门应定期进行办公用房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状态。

5. 对于违规使用或损坏办公用房的教职工,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行政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

2. 对于本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学校行政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和规定,并报相关人员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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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办公用房分配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公用房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广东商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公用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用房指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的办公室用房以及会议室、资料室等辅助用房。

第三条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规划、调配,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章分配原则及依据
第四条分配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标准配置的原则。

(二)坚持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

(三)坚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总量控制、自行调节的原则。

(五)坚持留有余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分配依据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广东商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
(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

(二)根据我校办学的实际需要。

(三)根据可供调整分配的实际房源。

(四)参照国内同类学校房产规划布局的做法。

第三章分配标准
第六条机关单位的办公用房分配标准
(一)办公室用房
1、校领导办公室用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2、处级干部办公室用房:正处级干部每人24㎡,
副处级干部每人12㎡;
3、科级及以下干部办公室用房:每人8㎡,原则
上每个科室1间办公室(合署办公的除外)。

(二)辅助用房
1、会议室共享,不列入单位用房总额;
2、资料室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需要评估确定;
3、保密室按上级规定的标准配置。

4、其它专项业务用房(如财务处报账大厅等)按
实际需求另行分配。

第七条教学单位办公用房分配标准
教学单位办公用房定额面积(S)=行政办公室用房(S1)+教师工作用房(S2)+辅助用房(S3)+发展用房(S4),即S=(S1+S2+S3+S4)。

(一)行政办公室用房(S1)
教学单位行政办公室用房定额面积参照机关单位的办公室用房分配标准核定。

(二)教师工作用房(S2)
教师工作用房定额面积=教授人数×12㎡+副教授人数×8㎡+其余教师人数×6㎡。

(三)辅助用房(会议室、资料室等)(S3)
1、会议室、资料室按照在编教职工每人2.5㎡计算;
2、硕士点每个12㎡(专业硕士点每个48㎡);
辅助用房定额面积=在编教职工人数×2.5㎡+硕士点个数×12㎡。

(四)发展用房(S4)
发展用房定额面积S4=(S1+ S2+ S3)×5%。

第八条教铺单位办公用房分配标准
定额面积参照机关单位和教学单位的办公用房标准核定。

第九条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办公用房分配标准
定额面积参照教学单位的办公用房标准核定,省级(含省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配备。

第十条在核定教学单位的办公用房定额面积时,教学单位的院长、书记和学校规定的处级以上双肩挑人员担任教学工作的按双重身份计算,其教师工作室的面积计入所属院部。

第十一条计算各单位办公用房定额面积的相关基础数据以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办公用房总面积,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使用方案,并报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调整,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第十三条教学单位原则上要为每位教授配备相对独
立的工作室。

第十四条各单位须合理使用和充分利用办公用房资源,杜绝浪费现象。

凡闲置时间长达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学校将予以收回。

第十五条各单位因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因素发生变化,相应增加或减少的办公用房面积在发展用房面积范围内(5%),学校原则上不予调整其办公用房面积;超过5%的,学校视具体情况给予调整。

第十六条未经学校同意,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办公用房出租、出借、转让给校内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一经发现,予以收回,没收出租、转让的全部所得,并给予经济与行政的处罚。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所使用的办公用房应承担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其设备设施,如需改建、装修办公用房须报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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