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教学成绩考核方案及成绩考核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方案及成绩考核细则
教学成绩是考核教师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为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成绩,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本学期我校加大了考试成绩的奖励力度,具体做法如下:
每学期设期末考试和质检考试名次奖,幅度奖,另加质检考试集体奖,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期末考试及质检考试名次奖
校级期末考试年级单科第一名奖金100元
质检考试科目成绩位居全县同类校单科第一名奖金800元;位居全县同类校单科第二名奖金500元
没有获得县教育局名次奖,但在我校年级第一且所代科目在全县同类校排名中间名次以上主科奖100元,副科奖50元。
英语3个班的名次均分为中间名次以上奖金100元(2)期末考试幅度奖
不参加质考年级,幅度名次第一奖50元。
参加质检考试科目, 获得县教育局名次奖,再不参与幅度奖的评比。
参加质检考试科目,与上学期期末质检考试成绩相比,前3名每递进一个名次奖100元,后5名递进一个名次不奖励,每递进两个名次奖50元。
在前3名与后5名之间的每递进一个名次奖50元。
带两科的教师按每科的递进幅度折合计算。
带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同科目教师,以所代班级的递进幅度折合计算。
(3)质检考试集体奖
我校本年级在质检考试中同年级名次考取同类校第一名,本年级所有参加质检考试的代课教师每人平均奖励50元。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制定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如下:一、成绩考核(一)考核组织1、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各教学系具体组织进行。
2、考核工作原则:规范、科学、公正。
(二)考核方式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等方式进行,笔试可以根据课程性质分别采用闭卷、开卷等方式。
(三)考核方法1、考试(1)命题原则①考核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题量以多数学生在规定考核时间内答完为宜。
③题目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要基本覆盖授课内容。
(2)命题要求①由教学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确定考核内容。
②可采用试题库试题组成考试卷。
(3)试卷要求①题意明确,字迹清楚,图形比例合适,尺寸标注规范。
②题型及比例基本题: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理解掌握程度,其分值占试卷总分70吼综合题:主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分值占试卷总分的20%o提高题:主要考核学生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分值占试卷总分的10%o学生学科结业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平时成绩占3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回答问题,阶段测试等环节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占7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答卷情况和技能操作具体评定。
(4)期末理论考试及组织期末理论考试由教务处和教学系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①教务处于考试前两周排定考试日程。
②教学系于考试前一周将试题及评分标准和考试日程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③每门课程均出A、B卷,教学系从中抽取任何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考试卷,由专人负责按教务处排定的试卷印刷日期到学院印务中心统一印制,并分卷、加封和保管。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XX小学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由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考试方式要服从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兼用,笔试又可采用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的方式.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以闭卷笔试为主要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外其它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测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也可兼用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查。
考查的要求和方法要和考试有所区别,平时测验要少而精,一般随堂进行。
课程结束时需要兼用笔试等考核方式进行的,其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每学期的课程结束性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
由于分段教学,在学期进行中结束的课程,需安排考核的,应在制定上报教学执行计划时,同时提出考核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专题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课程考试前,各任课教师需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若学生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与该课程的正常考试。
1.无故旷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2.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应交量的三分之一者;3.抄袭他人作业或者实习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任课教师对无考核资格的学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填写《黄淮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审批表》(见附件5)在经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成绩考核是评估个人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是促使学生全面、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考核原则1. 公正公平:依据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统一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过程公正公平。
2. 综合评价:综合运用考试、作业、实验、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的掌握程度和学科素养。
3. 分层次: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能力,设定不同层次的考核要求,确保个体差异的合理体现。
三、考核要求1. 知识掌握:学生应准确掌握学科知识体系,理解相关概念、原理和定理,并能灵活运用于解决问题。
2. 分析解决问题:学生应具备分析问题、提出假设、设计实验、收集数据、进行推理和总结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学科相关问题。
3. 创新能力:学生应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创新实践的潜力和意识。
4. 学习能力:学生应具备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能够有效地获取和利用信息,不断拓展学科知识和技能。
四、考核办法1. 学期考试:每学期根据学科要求进行笔试或口试,覆盖本学期所学知识内容。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公布。
2. 作业评定:根据教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验报告、设计方案等进行评定,作业完成情况、思路清晰度和准确性将予以评分。
3. 实验实训:学生在实验室或实训中心进行实验课程的实践操作,根据实验操作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实验报告等进行评定。
4. 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回答问题的准确率、合作能力等将被记录评价,以体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
5. 小组讨论:根据编排的小组讨论课程,评估学生的思维逻辑、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6. 期末综合评价:通过对学生学期课程表现的综合考核,评定学生成绩,包括平时表现、作业、实验、考试等综合因素。
五、成绩计算学生的成绩将按照不同考核方式的比例进行综合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由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进行权重分配,并告知学生。
学生成绩考核的基本要求(通用版)
学生成绩考核的基本要求
学生成绩考核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效果反馈和促进教学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要求教师具有科学命题和评价学生成绩的能力。
1、考核以平时考查为主,考试次数要严格控制,每学期一般不超过两次,考核要全面,要通过对学科和活动的有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特长的发展。
2、考试、考查可采取闭卷、开卷的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试、操作等方式,成绩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批语制。
3、将新课程理念贯穿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考试命题要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根据新课程标准,不出偏题、怪题,试题的难度和数量要适当;试题的表达语和指导语要清楚;试题应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既有基础知识的考核,又有基本能力的考核;试题的答案要明确、具体,评分标准要准确、肯定。
4、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由年级组组织,教务处对部分学科进行抽测。
5、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制度,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每次考试老师都要及时批阅试卷,进行质量分析,并引导学生自我分析,共同认清教学中的成绩和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不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7、学期结束时,各科任教师应将考查、考试及总评成绩和试卷分析及时交教务处。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
XXXX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细则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成绩考核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
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实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大型作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
一般可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形式可用笔试、口试、实操三种。
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采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并重的原则。
笔试又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
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报教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笔试时间一般为100分钟,口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平时考核的方法。
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试等方法采集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不得在学期末及考试周的前一周内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
二、命题管理1、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
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
2、命题先由教研组制定命题方案(或编制双向细目表),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合理,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又做下一次考卷。
3、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分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可采用A、B制命题。
实行分层教学管理的,应按分层教学大纲命题。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考核既是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反映了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也反映了教学水平。
为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场纪律。
第一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
第二条考试科目可采用笔试、口试、机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笔试可用闭卷或开卷形式。
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三条考查科目可采用笔试、机试、设计作品、产品制作、项目、大作业、策划书、调查报告、论文等形式进行。
考查成绩可以是百分制记分,也可以是"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A)、80-89分为良好(B)、70-79分为中等(C)、60-69分为及格(D)、59分以下为不及格(F)。
第四条每门课程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一次命出同等难度A、B两套试题。
A卷和B卷主观题内容不可以雷同,客观题可有30%雷同。
任课教师应在命题时同时做出“命题双向细目表”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采用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需提交考核方案,要明确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主要内容。
第五条试题的知识覆盖面要宽,重点内容核心部分覆盖面应达到100%;主客观试题搭配合理,客观题(如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应不少于40%。
试题的难度与分量要适当,应按7:2:1原则,即基础内容占70%,有一定难度占20%,较高难度占10%。
题量一般控制在A4纸四页以内。
试题类型要多样化,记忆与理解题占10%-30%,简单应用题占50%-70%,综合应用题占10%-20%。
第六条由二名以上教师承担的教学内容、学时数、教学进度均相同的课程,一律实行统一命题进行考核。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一、学生成绩考核组成由考试、考查、技能考核、社会职业考评、毕业综合考评五部分组成。
二、学生成绩考核形式1.考试科目考试学期末进行,毕业考试实习结束后进行。
⑴专业课程考试实行期中抽考、期末考试相结合。
成绩按平时成绩、期中抽考和期末考试成绩2:3:5权重认定,没有抽考课程按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4:6权重认定。
⑵一般考试课程成绩考核实行单元测验和期末考试相结合。
成绩按平时成绩、单元测验、期末考试成绩2:3:5权重认定。
⑶计算机类考试课按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成绩1:1权重认定,平时考核方式方法由教务处规定,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
⑷学生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独计算,其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在平时教学中实施,成绩可通过课堂提问、测验、作业、实验报告、实际操作等评定。
(1)模拟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等级为优、良、及格、不及格,优、良比例应在75%以上。
(2)基本技能实训课成绩由实训指导教师评定。
基本技能实训课成绩等级为合格、待合格。
待合格成绩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再评定。
(3)取得规定等级证书学生,该课程成绩考核为优。
⑷根据学生平时三次以上的成绩,权重比例评定学生考查成绩。
⑸考查成绩可按及格、不及格评定。
三、实习成绩考核1.实习成绩从操作技能、专业知识、实习报告或实习心得三方面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不论何种原因,有三分之一时间不参加实习者按不及格处理。
3.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4.实习成绩经各教学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实习报告不及格者必须重写,然后按实际成绩记载。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规定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规定一、背景介绍在学校中,学生成绩是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了公正、科学地评定学生成绩,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考核评定规定。
本文将介绍学生成绩考核评定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考核方式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能力需求,采取多种考核方式。
其中包括课堂测试、作业成绩、实验报告、口头表达、小组合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
这些考核方式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发展。
三、科目评分标准不同科目有不同的评分标准。
在语文和数学等学科中,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评估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运算能力。
而在体育和音乐等学科中,强调实际操作和表现能力。
学校依据科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确保评定公正。
四、重视平时表现学校注重学生的平时表现,认为它是学习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的课堂态度、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和表达能力等都会纳入评定范围。
平时表现可以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态度。
五、作业评分要求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
学校对作业评分要求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内容准确完整,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业评分不仅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还注重学生的思维发展。
六、考试管理在考试过程中,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和公正。
学生需要按时到达考场,遵守考场规则。
学校采取防作弊措施,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任何作弊行为都将受到惩罚。
七、成绩反馈与沟通学校鼓励教师对学生成绩进行及时反馈,以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不足之处。
学生可以通过问答环节、家庭作业讲解等方式与老师进行沟通,获得进一步指导。
八、差异化评价学校重视差异化评价,认为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发展潜力和优势。
学生成绩的评定不只是简单的得分,还考虑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发现和发展学生的特长和特点。
九、素质评价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在成绩评定中,综合素质也是重要的评价指标。
学生的品德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等都会纳入评定范围,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一、前言在教育领域中,教学成绩的考核一直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
为了确保公正、客观和科学,制定一套完善的教学成绩考核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学校的教学成绩考核办法,旨在提高学生学习动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考核方式1.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考试表现等多个维度,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1)平时表现:老师将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态度、师生互动情况等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参与、思考能力、习得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2)课堂参与:学生在课堂上积极提问、回答问题并与教师及同学展开讨论,获得良好的互动和学习氛围。
(3)作业完成情况:学生按时完成课后作业及其他任务,并且质量达到教师要求。
(4)考试表现:学生在期中、期末考试等正式评估中的表现和成绩。
以上各项指标按一定的权重加以综合评定,最终得出学生的综合成绩。
权重的具体分配将根据具体课程和学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2. 个性化评价个性化评价是指根据每位学生的个性特点、学科特点和学习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
通过针对个体学生的评价,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个性化评价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研究:学生在特定课程中进行小型研究项目,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评价方式可以根据任务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2)学科竞赛:参加学科相关的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成绩来评价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3)课外阅读报告:学生选择相关的课外读物,完成相应的书评或读后感,检验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思辨能力。
个性化评价的关键在于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安排,并确保评价标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成绩记录与通知1. 成绩记录学校将建立完善的成绩记录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并保存学生的各项成绩信息。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或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情况。
2. 成绩通知学校将定期发布成绩通知,将学生的成绩以班级或个人形式通知给家长和学生本人。
成绩考核方案
四、考核对象
1.学生:全校在籍学生。
2.教师:全校在职教师。
五、考核内容
1.学生考核内容:
(1)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堂互动等,占总成绩的30%。
(2)期中成绩:对半学期教学内容的考核,占总成绩的30%。
(3)期末成绩:对一学期教学内容的全面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教师考核内容:
(1)教学准备:教案、课件、教材等,占总成绩的20%。
(2)教学过程:课堂教学、课堂管理、教学活动组织等,占总成绩的30%。
(3)教学成果:学生成绩、教学评价、教学竞赛等,占总成绩的50%。
六、考核方式
1.学生考核方式:
(1)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分。
(2)期中成绩:由任课教师组织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或实践操作等形式。
二、考核目标
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2.科学合理:考核内容和方式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突出学科特点。
3.动态调整:根据教育政策、教学实际需要,适时调整考核指标。
(3)期末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采用闭卷、开卷或实践操作等形式。
2.教师考核方式:
(1)教学准备:由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教学过程:由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听课评价。
(3)教学成果:结合学生成绩、教学评价、教学竞赛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
七、考核结果运用
羽毛球成绩考核办法
羽毛球项目考核标准一、考试内容总成绩100%=期末成绩(技能)40%+平时成绩20%+体质测试成绩40%二、考试方法期末基本技术考试成绩分别由技评和达标两部分组成,技评占30%的分值,达标占70%的分值。
三、期末技能评分标准1、正手发高远球技术(占比10%)方法:受测试者站在左区或右区发球线后,用正手发高远球,每人连续发10个球,以发球成功率、球的落点、动作质量作为评分标准。
技评(3%):以握拍、发力、击球的高度、弧度、落点的稳定性等评定。
达标(7%):测试者任选一个发球区利用正手发后场高远球,要求落点在对方场地的端线和双打的后发球线之间。
2、正手击(直线)高远球技术(占比10%)方法:一人隔网发高远球,受测试者站中场位置准备接球,每人连续正手击(直线)高远球10个。
技评(3%):以握拍、脚步动作、发力、击球点、球的高度、弧度、落点等评定。
达标(7%):测试者任选一个发球区(指定发球人员)击打高远球,要求落点在对方场地的端线和双打的后发球线之间。
3、正反手搓球技术(占比10%)方法:一人隔网扔网前球,受测试者站中场位置准备接球,每人连续正手搓球5个,反手搓球5个,共计10个球。
技评(3%):以握拍、脚步动作、发力、击球点、球的高度、弧度、落点等评定。
达标(7%):测试者站在中线的位置,上网搓正反手球,球落在对方场地网前的20-30CM之间。
4、羽毛球的竞赛组织(占比10%)方法:随机安排测试者进行教学比赛,受测试者组织一场完整的羽毛球单打比赛或者羽毛球双打比赛,受测试者二选一组织比赛。
组织单打比赛组织双打比赛四、平时成绩评分标准(1)学习态度(5分)按A、B、C三个等级进行考评,每个学期进行3次,期末按照标准进行评分;AAA:5分;AAB:4分;AAC/AAB:3分;ABC/BBB:2分;ACC/BBC/BBC/CCC:1分(2)上课表现(15分)迟到1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5分;病事假1次,扣2分;旷课1次,10分,旷课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者按不及格处理。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续)
4.招生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推荐,参与研究生招生、就业推荐等;
5.学业荣誉: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选拔与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生选拔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3.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五、成绩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按零分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惩罚:对于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学位授予。
八、考核监督与反馈
1.考核监督:学校设立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2.考核反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考核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方法;
3.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
2.毕业资格:学生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成绩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学位授予:学生的总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申请学位。
十、附则
4.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本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5.学术荣誉:对于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的学术荣誉;
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操行评定,要以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填写学生操行评语,给学生操行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定。
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各系负责学生管理负责人,每学期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操行成绩进行审核,并将确定试读学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内容及要求
1、操行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59分)。
2、操行评定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写出评语,采取百分制注明操行成绩,操行成绩一月一考核,一学期一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3、思想品德包括:学习目的、仪表、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劳动观念、文体活动。
4、个人纪律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课、旷宿),行为(偷盗、打架、赌博、欺骗、损坏公物)。
5、个人与公共卫生。
第五条附录《学院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附录
学院
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考核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每天考核,学期末汇总,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80分。
扣分项目:
加分项目:。
成绩考评制度模板
成绩考评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国教育方针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成绩考评制度。
二、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绩考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的成绩都能得到客观、合理的评价。
2. 激励性原则:成绩考评应具有激励性,促使学生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 全面评价原则:成绩考评应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创新能力等方面,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成绩构成1.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测验成绩等,占总成绩的40%。
2. 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 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考评方法1. 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作业完成情况以及小测验成绩进行评定。
2. 期中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班级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为优秀,等于基准分为及格,低于基准分为不及格。
3. 期末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班级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为优秀,等于基准分为及格,低于基准分为不及格。
五、成绩公布与反馈1. 成绩公布:每次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公布成绩,以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2. 成绩反馈:教师应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详细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建议。
六、奖惩措施1.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进步显著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2. 惩罚: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需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考评制度的调整与完善1. 本考评制度每学期末进行一次修订,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需要。
2. 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考评制度,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本成绩考评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评价方式,它直接反映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和成果。
为了保证成绩的公平、客观和准确,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文将对这些要求和办法进行介绍。
一、成绩考核要求1. 学习态度要求: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包括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乐观向上的学习心态,并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 知识掌握要求:学生应全面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理解并能够应用相关理论、原理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3. 学科能力要求:学生应具备运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分析、综合、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4. 学术诚信要求:学生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造假、作弊等。
二、成绩考核办法1. 考核方式: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成绩考核,包括平时成绩、课堂表现、作业考核、实验报告、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
2. 成绩比例:不同的考核方式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不同,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为主导,作业考核和实验报告为辅助。
3.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成绩评定标准,确保评分公正、合理。
4. 良好学业记录:学校设立了奖励制度,对成绩优异、学习态度良好的学生进行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继续努力学习。
5. 成绩通知与反馈:学校会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成绩通知,同时提供详细的成绩分析和评价,以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习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学习反馈。
三、考核结果和作用1. 学业发展参考:成绩考核结果是学生学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成长空间。
2. 学涯规划参考:成绩还可以作为学生进行学涯规划的依据,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和职业发展方向。
3. 学校评价依据:成绩考核结果也是学校评价学生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对升学、评奖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4. 教学反思改进:成绩考核结果还可以供学校和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和改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对于保证成绩公平、客观和准确具有重要意义。
2023届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2023届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及分值学生日常体育成绩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两方面组成,满分10分,其中学习态度4分,学习能力6分。
二、考核及评分标准1.学习态度由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出勤率和学习表现两部分组成。
(1)出勤率学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统称为体育活动)的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为优秀,85%—94%为良好,75%—84%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
(2)学习表现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总体表现,包括完成教师安排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以及平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时表现。
整体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学习能力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部分成绩组成。
(1)体育活动学习能力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进行评价。
学生体育课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统一年度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0.0 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合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三、考核办法日常体育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考核办法及结果必须进行公示,经核准无异议方能记入中考体育总成绩。
2023届初中毕业生日常体育考核学习能力成绩由八年级至九年级两个学年平均成绩组成。
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水平和人才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目的、范围和方式1.考核目的: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依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运用与创新能力。
2.考核范围: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师教育课、教育见实习和教学基本功等)都属考核范围。
3.考核方式:学业成绩的考核方式为考试和考查。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也可采用口试、现场表演或实践操作等方式。
考查一般采用检查作业、检查笔记、撰写论文、做实验等方式。
考核一般采用百分制,个别学科也可采用等级制。
学生成绩均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一般占30%,期末成绩一般占70%。
个别科目可根据自身特点,由系部作出统一规定,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执行。
学生平时成绩主要依据上课考勤、课堂提问和作业完成情况等。
第二章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学生平时成绩是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成绩满分一般为30分,主要从上课考勤、课堂纪律、课堂提问、作业完成四方面进行考核。
1.上课考勤占10分,主要根据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扣分,其中旷课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扣完为止;如旷课3次以上(含3次),取消本门课程考试资格。
2.课堂纪律占5分,主要根据学生上课违纪情况,如睡觉、玩手机、谈笑、吃东西、阅读课外书籍等酌情扣分。
凡违反课堂纪律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课堂提问占5分,根据学生的课堂发言情况予以考核。
凡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者,给予奖励;凡不认真听讲,回答不出教师提问者,给予扣分。
4.作业完成占10分,可根据学生作业完成的质和量的情况予以考核。
凡能保质保量,按时积极完成作业者,记10分。
作业少交、不交、抄袭或完成质量差等,由教师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教学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非常必要。
本文将就教学成绩的组成要素、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进行讨论。
一、教学成绩的组成要素教学成绩的组成要素包括学期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个方面。
1. 学期成绩:学期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堂表现评定而成。
平时成绩占学期成绩的60%,其中包括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小测验成绩等。
课堂表现评定主要包括学生上课时的认真程度、课堂回答问题的积极性等。
2.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成绩的40%,是对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全面考查的方式。
期末考试的题型和分值将根据具体课程的特点而确定,如选择题、填空题或简答题等。
二、考核方式为了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是必要的。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考核方式:1. 书面测试:通过书面测试可以全面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考试题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
在题型和分值的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到各个知识点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2. 实验报告:对于实验课程,学生需要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需要包括实验目的、步骤、数据处理和分析等内容,考核学生对实验原理和方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课堂表现:通过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深度等因素进行评价,能够全面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学习态度。
三、评分标准为了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分标准:1. 分数比例: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定各个考核环节的分数比例。
如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成绩的40%,学期成绩占60%。
2. 成绩等级:根据学分制度和学校的要求,确定各个成绩等级所对应的分数范围。
如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和不及格(0-5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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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并取得学期成绩,学期期评成绩登入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成绩考核依据课程性质、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考试和考查的科目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应由院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考试方式要服从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兼用,笔试又可采用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的方式。
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以闭卷笔试为主要形式,采取闭卷笔试外其它考核方式的,应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研究确定,院系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测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也可兼用笔试、口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查。
考查的要求和方法要和考试有所区别,平时测验要少而精,一般随堂进行。
课程结束时需要兼用笔试等考核方式进行的,其成绩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
每学期的课程结束性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由各院系自行安排,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
由于分段教学,在学期进行中结束的课程,需安排考核的,应在制定上报教学执行计划时,同时提出考核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
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专题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课程考试前,各任课教师需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若学生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参与该课程的正常考试。
1.无故旷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2.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应交量的三分之一者;
3.抄袭他人作业或者实习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任课教师对无考核资格的学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填写《黄淮学院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登记审批表》(见附件5)在经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两天内向任课教师及所在院系申请复议。
教师和所在院系在接到复议申请
后,三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由任课教师及时将最后决定通知学生本人。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擅自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课程成绩按“0”分记载并标注“无资格”标记,且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
任课教师依据学生平时成绩考核项目对学生的平时成绩进行考核与评定,平时成绩考核项目有:出勤、课堂提问、讨论、学习笔记、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课程实验等,平时成绩至少要包括作业和课堂考勤。
平时成绩的各项考核内容的权值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特点自主确定,并在课程记分册中作出说明(标注)。
在考试课程中,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20%-30%。
个别课程根据自身特点(如实践性较强或进行教学改革的需要等),若需调整平时成绩占总成绩比例的,可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室讨论通过,报所在院系批准和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办法,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平时成绩考核要在《课程记分册》中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痕迹依据,要真实、准确。
《课程记分册》由教师所在院系保存备查,平时成绩考核与评定作为教学(考试)检查的重要内容。
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
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示。
凡在一学期中,有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之一者,课程平时成绩记为零分。
平时成绩要公开、透明,任课教师在结课后一周内向学生公布,向所在学院提交平时成绩报告单和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原因,并告知学生本人。
若学生对平时成绩有异议,应在公布后及时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可进行查证。
课程平时考核及平时成绩评定是引导学生重视平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手段。
对于无平时考核成绩或对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不负责任、学生意见大乃至影响到学生成绩的公平与公正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成绩评定与管理
成绩评定
(一)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一门课程的总成绩由该课程的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折合加总而成。
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60%;有实践(实验)环节的理论课,其实践(实验)环节的成绩应在平时成绩中占适宜的权重,由任课教师根据实践学时多少或实验项目数决定,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考查课程的考核成绩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各类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军事训练等一般按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百分制与五级分制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少于60分为不及格。
(三)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成绩优秀率不应超过20%,不及格率不应超过15%,不及格率超过15%的课程,任课教师在提交成绩报告单时应附书面说明,并报教务处审定处理。
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要求:
(一)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的各个环节要力求规范、准确、高效。
(二)评卷采用集中评卷、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每张试卷不少于3人批阅并签名。
阅卷教师要认真、准确地评阅,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三)试卷一律用红色笔批阅评判。
客观性试题,在每小题分值相同并设置有答题框时,可直接在每小题答题框内的答案上标注,答对的划“√”,答错的划“×”;若每小题分值相同且没有设置答题框的,批阅时可在每小题右侧标注,答对的划“√”,答错的划“×”。
批阅完毕后,合计总得分,分别写在题首和卷首的得分栏内。
(四)主观性试题批阅,根据评分标准按要点给出所得分(正分)并统一写在试题右侧。
不得用扣分的形式。
若一种类型的主观性大题包含若干小题,先把每小题按要点所得正分合计后,写在该小题号的前下方。
各小题的总合计分,在核准无误后分别写入该大题首和卷首的得分栏内。
若一种类型的主观性大题只有一个题,可直接把按要点得分的合计分写入该大题首和卷首的得分栏内。
(五)凡评阅结果改动的地方(包括给分、合分等),评卷教师均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