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51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
控制权类型理解
控制权类型理解
控制权类型理解
控制权是指管理者对企业或组织的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叫经营权。
它能够决定经营活动的方向,以及资源的配置及运行的方式,由管理者行使控制权进行经营活动的决定,使企业或组织可以实现其经营目标。
控制权类型主要包括:
一、股权控制权:股权控制权是指企业或机构的股东拥有的权利,是指具有相关股份的股东拥有的对该企业或机构的管理权,通过投票决定企业或机构的经营方向,以及其中的一些关键性决定,如选举董事会成员,审议并批准重大经营决策等。
二、控制权分散:控制权分散是指企业或机构管理者不是单一的股东或集团,而是由多个股东或集团共同拥有的。
又称多中心控制权。
三、全资控制权:全资控制权是指控制权完全集中在一个股东或集团,拥有控制权的股东或集团具有对企业或机构进行经营方面决策和运作的决定权。
四、比例控制权:比例控制权是指由股东拥有的股份比例来决定对企业或机构的管理权。
拥有的股份比例越高,控制权就越大。
五、受管理权:受管理权是指某一个个体或机构拥有对企业或机构进行管理决策的权力,而这一个体或机构并不是拥有该企业或机构的股东。
如何把握公司控制权?控股权和控制权有什么关系?
如何把握公司控制权?控股权和控制权有什么关系?SIM'SANSWER关于如何把握控制权,此前我们徐怀玉院长的文章了解三类控制权,杜绝公司控制权旁落已经写得比较详细了,在此不赘述。
本文主要比较控股权和控制权。
一、控股权1、股权层面的控制权股权层面的控制权包括绝对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权情形下创始人持股达到67%,也就是达到三分之二,公司决策权基本可以完全掌握在手中;绝对控股权情形下创始人至少要持有公司至少51%的股权;而相对控股权往往需要公司创始股东为持有公司股权最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相比可以保持对公司的相对控制力。
2、股票权与股权的分离1、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
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
一致行动协议内容通常体现为一致行动人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其中某方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巩固该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展开剩余61%2、通过有限合伙持股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把股东都放在一个有限合伙里面,让这个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权,这样股东就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创始人(作为管理合伙人持有很少权益但)控制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投票权;3、境外架构中的“AB股计划”(或“牛卡计划”,或“双股权结构”)(dual-classstructure)。
例如京东的AB股模式,二、控制权1、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主要由公司董事(会)来决定。
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核心创始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
控制董事会最重要的法律手段是控制董事的提名和罢免。
公司控制权之争往往体现在董事的提名和罢免上,但现实中,公司的投资人往往要求董事任免权,而公司往往也需要创始人之外的董事助力公司的发展,所以创始人需要注意控制董事会的人数以及创始人任命的董事人数。
公司治理一文读懂“股权”和“控制权”的关系
公司治理一文读懂“股权”和“控制权”的关系来源:审计云课前言创业维艰,每一个创始人都会竭尽所能来发展壮大企业,其中也包括借助外力——融资。
但是,创始人不得不承认的是,在企业进行融资时就意味着控制权的逐渐转让,当创始人的股权稀释到一定程度时,若无其他协议的特别规定,创始人的控制权就会受到威胁。
那些年,丢失公司控制权的创始人都怎么样了?2001年,新浪在美国上市的第二年,其创始人王志东被赶出董事会,失去对新浪的控制权;2010年,1号店以80%股权为代价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
后来,平安又将1号店控股权转让给了沃尔玛,最终沃尔玛全资控股1号店,于刚离开;2015年,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扫地出门;2016年1月,去哪儿网创始人庄辰超因不敌拥有约68.7%投票权的百度,无力反对去哪儿网与携程的正式联姻,最终选择出走;2016上半年,万科股权大战炒得沸沸扬扬,其创始人王石早在1988年就放弃了个人股权,因此当宝能一举成为最大股东,王石面临出局万科的窘境,大家有目共睹。
其实,我们讲的控制权就是要在公司掌握权力。
想要实现创始人的控制地位,首先就要明白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从而掌握控制权存在的关键地方。
一、控制权的几个关键点>67% 完全绝对控制权>50% 绝对控制权<50% 相对控制权>34% 拥有否决权>33% 参股>20% 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不能投两个企业都超过20%)<5%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3% 临时提案权二、公司控制包括:股权控制、董事会控制、经营控制大股东如何在创业的整体运营中能把握控制权,可分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解决:1、股东会的控制权:可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来控制。
2、董事会的控制权:可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过半数的董事席位由大股东委派等方式来控制。
3、管理层的控制权:可通过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技术总监、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人选的选聘来确定对管理层的控制权。
股权转让的经营权与控制权划分
股权转让的经营权与控制权划分在商业交易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行为,它涉及到经营权和控制权的划分问题。
经营权指的是企业的实际经营权力,控制权则是对企业的决策权力。
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如何合理划分经营权与控制权,既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又需要考虑各方利益,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一、经营权和控制权的概念及区别经营权是指持有股权者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控制权,包括制定经营策略、决策权、财务控制权等。
控制权则是指能够对经营权行使监督、干涉和决策的权力。
可以说,经营权是实现控制权的手段,而控制权则是对经营权的把控。
二、股权转让中经营权与控制权划分的原则1. 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权和控制权应当明确划分。
所有股东应当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并在公司事务中行使相应权利和承担义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因此,控制权常常由占有较大股份的股东拥有。
2. 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交易一般会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进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经营权和控制权进行划分,达成双方的共识。
协议或合同可以详细规定股东行使经营权和控制权的方式、范围、条件等,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3. 公平合理原则经营权和控制权应当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划分,不能损害各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考虑各自的利益诉求,以达成互利共赢的目标。
三、股权转让中经营权与控制权划分的实践案例1. 控制权优先原则在部分股权转让交易中,买方往往会追求控制权,以实现自己的经营决策和战略目标。
占有较大股份的股东通常能够通过持股比例来掌控公司的决策权,从而实现对经营权的控制。
2. 经营权与控制权分离原则有些股东为了分散经营风险,可能选择将经营权委托给专业管理人员,而自己则保留控制权。
在这种情况下,控制权与经营权形成分离,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股东则参与决策和监督。
3. 协议约定原则在协议或合同中,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经营权和控制权的划分方式。
不同股权比例对应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不同股权比例对应的股东权利有哪些?股权是股东利益最直接的体现,持有一定的股权比例意味着股东在特定事项上享有特定的权利,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对公司的发展或者决策起到不同的作用。
1、66.67%:绝对控制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持有公司2/3以上股权的,意味着可以决定股东会决议的全部事项。
2、50.01%:相对控制权如公司章程无特殊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持有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股权,即可以决定除绝对控制权所涉特殊事项以外的全部事项。
3、33.34%:自我保护权虽然不能决定股东会的一般事项,但是可以决定公司是否能够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特殊事项。
4、10%: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3%:股份公司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6、1%:股东代位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控股权从来不等于控制权
精心整理
控股权从来不等于控制权
集团管控,就是有效地发挥胡萝卜加大棒的效应,胡萝卜就是我母公司的资源,很多母公司看得很清楚,我不能老是强调我在子公司里控股多少比例,其实控股权
从来不等于控制权,控制比例,控完以后,子公司仍然可以搞内部人控制,仍然可
而这种预期性才是你控制力的关键,不是你现实手上有多少资源,而是他对你的预期,你可以给我提供多少帮助,这才是长效机制。
母公司还发现,我作为子公司的一个出资人,我事实上对子公司,我还可以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这些出资人代表,这些出资人代表下去以后,就可以做到几点:
第一,给子公司做制度体系时,做到让制度做坏人,让派出人做好人的基本原则,把子公司的制度体系,决策权限,奖惩体系,宁可做的严苛点。
用活,人就是个主动因素。
第三,母公司不断对子公司强化吸引力,强化派出人员的忠诚度,而且给予他足够的培训和权利,给他足够的动力和支持激励他,他就有足够的积极性和能力,就会在子公司里面把法律条文和控制里面的权利给他用活。
公司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公司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公司股权结构是指公司中各个股东之间所持股份的比例和分布情况。
控制权则是指股东通过所持股份来对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产生影响的能力。
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关系密切,对公司的治理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股权结构对控制权的影响1.1 多元化股权结构多元化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权分散于多个股东之间,没有一个股东能够独占控制权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公司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股东之间需要通过协商和谈判来达成共识。
多元化股权结构有利于实现公司治理的民主化,避免了权力滥用和独裁决策的可能性。
1.2 集中化股权结构集中化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权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股东手中,少数股东可以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这种情况下,少数股东可以通过其持股比例来对公司进行操纵和控制,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方向。
但是,集中化股权结构也存在着少数股东权力滥用和股东利益冲突的风险。
二、股权结构调整的影响2.1 增发新股公司可以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来改变股权结构,引入新的股东,增加公司的股东数量和股东之间的分散程度。
增发新股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但是,增发新股也可能导致原有股东的权益被稀释,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2.2 股份回购公司可以通过股份回购的方式来减少股东的数量,降低股权结构的分散程度。
股份回购可以提高公司控制权集中度,有利于公司实施长期战略和决策。
但是,股份回购也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直接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不同的股权结构会对公司的决策效率和风险控制产生不同的影响。
3.1 董事会治理多元化股权结构下,公司通常设有董事会来实施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利益行使监督和决策职能。
董事会的成员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长期利益。
3.2 监管机构的作用股权集中化的公司常常面临股东权力滥用和利益冲突的风险,需要监管机构的介入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差异
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差异以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差异为标题,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讨持股比例与控制权之间的关系。
一、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份的分布情况,包括不同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
而控制权则是指能够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权力,通常由控股股东或股东集团所拥有。
在大多数情况下,控制权与持股比例是相关的,但并不完全一致。
二、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关系1. 控股股东持有绝对控制权:当一个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0%时,他将成为控股股东,拥有绝对控制权。
这意味着他可以决定公司的战略方向、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以及重大决策的通过与否。
持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通常能够对公司进行直接控制,而其他股东则无法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2. 少数股东的控制权:在一些股权分散的公司中,少数股东也可能通过协调行动来获取控制权。
他们可能会联合其他股东,形成股东集团,共同行使控制权。
这种情况下,持股比例并不一定能决定控制权的归属,而是取决于不同股东之间的协商和合作。
3. 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当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时,控制权可能会受到威胁。
例如,当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时,其他股东有可能通过联合行动来改变公司的决策。
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需要更加关注其他股东的意见和行动,以保持对公司的控制。
三、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平衡持股比例与控制权之间的关系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应该追求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平衡,以充分保护各方利益。
1. 强化股东权益保护: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应加强股东权益保护,保障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
这可以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信息披露、提高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等方式来实现。
2. 引入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引入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可以有效平衡控股股东的权力,避免其滥用控制权。
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对公司决策进行独立监督和建议。
3. 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股权”和“控制权”的关系
股权”和“控制权”的关系那些年,丢失公司控制权的创始人都怎么样了?•2001年,新浪在美国上市的第二年,其创始人王志东被赶出董事会,失去对新浪的控制权;••2010年,1号店以80%股权为代价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
后来,平安又将1号店控股权转让给了沃尔玛,最终沃尔玛全资控股1号店,于刚离开;••2015年,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扫地出门;••2016年1月,去哪儿网创始人庄辰超因不敌拥有约68.7%投票权的百度,无力反对去哪儿网与携程的正式联姻,最终选择出走;••2016上半年,万科股权大战炒得沸沸扬扬,其创始人王石早在1988年就放弃了个人股权,因此当宝能一举成为最大股东,王石面临出局万科的窘境,大家有目共睹。
•其实,我们讲的控制权就是要在公司掌握权力。
想要实现创始人的控制地位,首先就要明白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从而掌握控制权存在的关键地方。
1控制权的几个关键点2公司控制包括:股权控制、董事会控制、经营控制大股东如何在创业的整体运营中能把握控制权,可分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解决:可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来控制。
可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过半数的董事席位由大股东委派等方式来控制。
可通过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技术总监、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人选的选聘来确定对管理层的控制权。
如大股东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有可能沦为投资机构及产业资本的玩物。
3控制权运用(以免失去控制权)1、多数席位2、董事提名权(写入章程)3、减少了所有权,就要增加【控制权】4、注意股权架构设计、类别股份设计5、控制不了股东会,就控制【董事会】6、【增加外部董事、设计提名权或引进新投资者】7、控制不了董事会,就动用【否决权】8、没有否决权,就运用【期权设计】9、好的股权架构10、股权结构简单清晰11、存在一个核心股东(带头大哥)12、股东资源互补4股权不一定等于控制权国美电器黄光裕虽然身陷囹圄,但他还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得益于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独特的一票否决制度。
“股权”和“控制权”的关系
前言创业维艰,每一个创始人都会竭尽所能来发展壮大企业,其中也包括借助外力——融资。
但是,创始人不得不承认的是,在企业进行融资时就意味着控制权的逐渐转让,当创始人的股权稀释到一定程度时,若无其他协议的特别规定,创始人的控制权就会受到威胁。
那些年,丢失公司控制权的创始人都怎么样了?2001年,新浪在美国上市的第二年,其创始人王志东被赶出董事会,失去对新浪的控制权;2010年,1号店以80%股权为代价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
后来,平安又将1号店控股权转让给了沃尔玛,最终沃尔玛全资控股1号店,于刚离开;2015年,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扫地出门;2016年1月,去哪儿网创始人庄辰超因不敌拥有约68.7%投票权的百度,无力反对去哪儿网与携程的正式联姻,最终选择出走;2016上半年,万科股权大战炒得沸沸扬扬,其创始人王石早在1988年就放弃了个人股权,因此当宝能一举成为最大股东,王石面临出局万科的窘境,大家有目共睹。
其实,我们讲的控制权就是要在公司掌握权力。
想要实现创始人的控制地位,首先就要明白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从而掌握控制权存在的关键地方。
一、控制权的几个关键点>67% 完全绝对控制权>50% 绝对控制权<50% 相对控制权>34% 拥有否决权>33% 参股>20% 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不能投两个企业都超过20%)<5%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3% 临时提案权二、公司控制包括:股权控制、董事会控制、经营控制大股东如何在创业的整体运营中能把握控制权,可分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解决:1、股东会的控制权:可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来控制。
2、董事会的控制权:可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过半数的董事席位由大股东委派等方式来控制。
3、管理层的控制权:可通过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技术总监、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人选的选聘来确定对管理层的控制权。
如大股东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有可能沦为投资机构及产业资本的玩物。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最全)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67%(三分之二)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51%相对控制权,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4%安全控制权,一票否决权。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10%临时会议权,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需披露权益变动书。
——3%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1%代位诉讼权,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一、绝对控制线——67%(三分之二以上)【释义】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票数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但书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示】1.绝对控制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二者相比较而言,股东大会要求的是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数,也就是说,绝对控制线为67%不确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但书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如果约定为否,67%的绝对控制线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意义。
二、相对控制线——51%【释义】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
股权转让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股权转让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雇主(以下称为“买方”)和以下受雇人(以下称为“卖方”)双方共同签订,旨在就股权转让的控制权和管理权达成一致。
一、定义1.1 “股权转让”指卖方将其所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买方的行为。
1.2 “控制权”指买方作为股权的持有人,在公司内实施控制和决策的权力。
1.3 “管理权”指买方作为股权的持有人,对公司资产、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力。
二、交易条款2.1 股权转让条件买方同意以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用,从而获得卖方所拥有的股权。
2.2 股权转让程序2.2.1 双方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和条件。
2.2.2 买方应履行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以便合法地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2.2.3 股权转让的款项应于交割之日支付给卖方。
三、控制权和管理权的约定3.1 控制权的归属3.1.1 一旦股权转让完成,买方将获得卖方转让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1.2 买方作为控股股东,享有在公司决策层的投票权和决定权。
3.2 管理权的行使3.2.1 作为控股股东,买方有权委派其指定的人员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职位。
3.2.2 买方有权制定公司的经营策略、决策和计划,并对公司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3.2.3 买方有权审查和决定公司人事任免、薪酬和激励政策等重要事项。
四、解除协议4.1 协议解除原因4.1.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
4.1.2 协议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反约定,导致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4.2 协议解除程序4.2.1 协议解除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明解除的原因。
4.2.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依法处理和分配解除协议前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条款5.1 本协议适用于整个交易过程及其结果,不受任何其他协议、声明或承诺的约束。
5.2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应受法律的约束,并按照适用法律解决争议。
5.3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你不知道的股权分配67%、51%、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
你不知道的股权分配67%、51%、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股权生命九条线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6、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8、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9、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在2016年度的商战中,与王石相关的宝万之争、与董明珠相关的收购事件都一度被炒得轰轰烈烈,有关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纠纷被热烈讨论;年底,90后美女、“空空狐”的创始人兼CEO余小丹又“控诉”投资人周亚辉在其生病期间将其“踢出局”,掀起投资圈和创业圈的一阵波澜……展开剩余94%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长久的命题,本文仅就管理层如何保持其对公司的控制力进行简要分享。
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其控制力方法01扩股扩股系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可以增加企业的资本金,管理层有机会扩大持股比例。
扩股的具体方式有多种,包括:在二级市场增持股份;通过定向增发进行扩股;与其他股东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他股东的股权。
就定向增发而言,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时,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对管理层而言,他们最常通过MBO程序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MBO程序(Management Buy-Outs,“管理层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等变化,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的一种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的控制权与管理权划分
股权转让协议的控制权与管理权划分一、引言股权转让协议是指通过书面协议确定股权转让双方在交易中的权益以及各自的义务。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控制权和管理权的划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探讨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如何准确划分控制权和管理权,为协议双方提供一种合理与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控制权1. 定义控制权控制权是指股权持有人能够对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具有决定性影响力的权利。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明确定义控制权的概念和内容,以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2. 控制权的划分原则(1)股权比例原则:按照股权比例划定控制权,即股权持有人所持股权比例越高,则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越大。
(2)特殊权益原则:根据特别安排的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的特殊权益,划定控制权的范围。
(3)投票权原则:以股东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为基础,划定控制权。
(4)其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其他原则进行控制权的划分。
3. 控制权划分的具体方式(1)多数股东控制权:将控制权划分给拥有占比超过50%股权的股东或股东联盟。
(2)表决权优先:在一些重大决策事项上,只有持有特定股票类别的股东才有投票权。
(3)原则协议:通过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的特殊规定,明确约定控制权的行使方式和范围。
三、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管理权1. 定义管理权管理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战略决策和人事任免等方面具有决策权的权利。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明确定义管理权的内容和范围,避免拖累公司管理与运营。
2. 管理权的划分原则(1)股权比例原则:按照股权比例划定管理权,即股权持有人所持股权比例越高,则其对公司的管理权越大。
(2)专业能力原则:根据各方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划分相关的管理权。
(3)工作分配原则:按照各方之间的工作分配和责任担当,合理划分管理权。
(4)其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其他原则进行管理权的划分。
3. 管理权划分的具体方式(1)董事会成员指定:由各方在董事会中指定代表,共同行使管理权。
67%、51%(52%)、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
67%、51%(52%)、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非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其控制权■ 方法1:掌握控股权是王道谁拥有的股权越多,谁掌握的控制权就越牢固,这是每一位商界人士都深谙于心的常识。
那么,管理层的股权要把握到什么程度才能带来“安全感”呢?通常,我们把持有67%以上的股权称为“绝对控制权”,因为这代表着管理层拥有了三分之二的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此可见,“三分之二”的表决权,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比例,它代表着管理层难以撼动的决策地位。
■ 方法2:表决权带来控制权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给出的建议是——归集表决权。
归集表决权的方式有许多种,例如表决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建持股实体等。
通过构建持股实体,以间接加强管理层的控制力,是三种方式中最为复杂但也更为稳定可靠的方式。
常见的操作方式是:管理层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目标公司的持股实体,同时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董事、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最后达成掌握目标公司表决权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若持股实体是有限合伙企业,那么管理层的地位必须是普通合伙人而非有限合伙人,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来控制的,有限合伙人并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我:■ 方法3:设定限制性条款设定限制性条款并不能对管理层的控制权起到“强化”效果,但可以起到防御性作用。
限制性条款大多体现在公司章程之中。
一方面,限制性条款可以赋予管理层“一票否决权”,例如针对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融资、公司上市、公司的年度预算结算、重大人士任免、董事会变更等等。
管理层,尤其是企业的创始人可以要求没有他的同意表决不通过。
股权中的67%、51%、34%、30%、20%究竟代表什么
股权中的67%、51%、34%、30%、20%究竟代表什么很多创业者,总会遇到股权这个大坑,但大多数人不知道,股权也有股权九条命一说: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6、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8、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9、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如今,合伙创业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常见的股权分配双方各自50%,殊不知股东各持 50% 的股权,其实是最low的股权结构。
例如,真功夫连锁餐饮企业,就是因为这样的股权架构,从无限辉煌步入风雨飘摇,还让董事长锒铛入狱。
所以,对于股权结构有隐患的企业,最好能在隐患成为问题之前,就把它解决掉。
不合理的合伙人股权结构,严重将导致公司解散!下面给大家分享下四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让大家防微杜渐。
1、持股比例过于均衡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
可能产生的问题:1.形成股东僵局,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2.激化股东矛盾。
3.导致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
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往往为了防止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比例。
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超过两个,所形成的股权结构就较为科学。
但是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只有两个,则将形成平衡股权结构。
2、股权过分集中在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无法摆脱“一言堂”和家长式管理模式。
在公司进入到规模化、多元化经营以后,缺乏制衡机制,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会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而同步增大。
公司治理之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之间的关系
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之间的关系提交人:XX班级:MBA教育中心2011在职P2班学号:XXXXXXXXXX日期:2011/12/9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之间的关系概述:本论文借助分析股东股权、股东控制权、股东属性的相关关系和发展,以及与中国传统文化交集后的产生的变化,通过现实案例应用的说明,论述如何将西方产生的现代公司治理办法有效的应用于当前中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当中。
引言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理论的产生根基和主要原因,做为一种产权形式及其发展演变引发的问题,其概念来源于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进步,不断增加新的内涵解读同时也不断产生新的问题,这需要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不断的与时俱进的予以总结和解决。
在古典企业制度时期主要是业主制和合伙制的形式,这两种形式在古典时期及特定行业有其优势,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原始的企业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其业主独享完整产权和收益并承担全部风险的模式,严重制约了企业规模和数量的扩大,因此,当今主流的企业制度主要是公司制企业。
现代公司呈现出股权结构分散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重要特征。
这些特征有力的促进了做为经济发展主要力量的公司的迅速发展,繁荣壮大,但是,同时这些特征也正是现代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所在。
股权结构的分散导致公司股东们无法在集体行动上达成一致,造成治理成本的提高;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弱化,特别是大量的小股东不仅缺乏参与公司决策和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也缺乏这种能力;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股东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被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掠夺的风险之下。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指使现代公司已由受所有者控制转变为受经营者控制,内部产生所有者与经营者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分割,由此产生了公司行为目标的冲突,产生了两种权利、利益之间的竞争,因此,管理者权力的增大有导致所有者实际控制权的弱化甚至被取而代之,从而损害资本所有者利益的危险。
公司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公司股权结构与控制权模型一创始人(老大):67% 以上,占三分之二。
控制权有两个坎,50%(大多事项拍板)和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所有事情)合伙人18%(指的是联合创始人)员工期权15%适合:合伙人拥有核心技术,自己创业思路,掏了大多钱,自己的团队自己的技术。
案例:京东刘强东即使是技术合伙人,放到阿里巴巴还是腾讯模式也不同,没有公式,不同公司用不同模型。
模型二创始人51% 控股合伙人34% 期权15%模型三创始人34% 只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没有决定权合伙人51% 期权51%适合:能力都很强,每个人独当一面:运营、产品、技术、管理。
案例:腾讯:马+张%▌控制权:一定要股权控股,才能拥有控制权吗?股权控制是最直接的方式,走资本市场的情况下,融资被稀释,还有其他控制方式,比如:1.投票权委托的模式:融资太多:上市之前50%以上,刘强东股权不到20%,这种情况下控制就是通过投票权委托实现的,有些投资人信任委托给刘强东。
京东上市后20%又被稀释了,但投票权上去了,AB股,一股占多少权。
2.一致行动人协议:股东会:CEO投赞成票我们也投赞成票3.有限合伙(LP):投票权在普通合伙人(GP)股计划:缺点是大陆和香港不承认。
百度,京东,360,小米不愁投资的公司比较容易谈,一般的早期公司很难谈▌退出机制与预期管理合伙人分股权:1.长期创业的心态2.出资了的(早期出的钱是不是真正的价格)投资人3.对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是没有安全感的怎么谈:1.沟通:公平合理的接受。
2.方案落地:按照购买价一定的溢价或者估值的折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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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1%、34%、30%、20%股权对控制权的区别股权生命九条线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6、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8、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9、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在2016年度的商战中,与王石相关的宝万之争、与董明珠相关的收购事件都一度被炒得轰轰烈烈,有关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纠纷被热烈讨论;年底,90后美女、“空空狐”的创始人兼CEO余小丹又“控诉”投资人周亚辉在其生病期间将其“踢出局”,掀起投资圈和创业圈的一阵波澜……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长久的命题,本文仅就管理层如何保持其对公司的控制力进行简要分享。
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其控制力1、扩股扩股系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可以增加企业的资本金,管理层有机会扩大持股比例。
扩股的具体方式有多种,包括:在二级市场增持股份;通过定向增发进行扩股;与其他股东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他股东的股权。
就定向增发而言,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时,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对管理层而言,他们最常通过MBO程序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MBO程序(Management Buy-Outs,“管理层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等变化,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的一种行为。
通过管理层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
关于这种所有权变化能否有助于企业的发展,目前并无定论。
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时候,管理层作为股东,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趋同,能够有助于降低成本、加速公司的发展;不过也存在由于缺乏外部的监督和管控,管理层作为股东反而不利于公司进步的情形。
2、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常指在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由多个投资者或股东共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从而扩大共同的表决权数量,形成一定的控制力。
我们平日在做投融资项目和股权转让类项目的过程中也经常会用到“一致行动人”这一条款,目的同样在于保护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于上市公司而言,此方式亦适用。
比如,作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于2016年11月1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自此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5321.2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6%。
双方采取一致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提案的一致行动与投票的一致行动,而各方依据其作为宝光股份股东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处置权、分红权、查询权等)则不受影响。
不难发现,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当于在公司股东会之外又建立了一个契约型的“小股东会”,但此种人合性极强的举措几乎完全依赖于“小伙伴之间”的信任感和忠诚度,一旦小团体土崩瓦解,对企业的控制力也将不复存在。
3、资产重组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
通过资产重组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更像是一条“曲线救国”的道路。
举例来说,当管理层在A公司所掌握的股权较低时,可以与另一家自己控制的B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对B公司发行股份,由B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由于管理层本身持有一定的A 公司股份,同时也是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那么管理层便增强了对A公司的控制权。
4、超级投票权——A/B双层股权结构该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允许“同股不同权”的一些境外市场。
企业可以发行具有不同程度表决权的两类股票,一类为一股一权,一类为一股多权,由此创始人和管理层可以获得比“同股同权”结构下更多的表决权,从而使其他机构投资和投资者更难掌管公司决策权。
谷歌在上市时就是采用AB股模式,佩吉、布林、施密特等公司创始人和高管持有B类股票,每股表决权等于A类股票10股的表决权。
2012年,谷歌又增加了不含投票权的C类股用于增发新股。
这样,即使总股本继续扩大,创始人减持了股票,他们也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力。
到2015年,佩吉、布林、施密特持有谷歌股票低于总股本的20%,但仍拥有近60%的投票权。
目前看来,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多为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传媒企业,这与该类企业获得外部投资较多或有关联。
中概股中,百度、唯品会就是采取了这种股权结构防止被外资控制。
5、修订公司章程我们查询到这样一个案例:2014年,上海新梅公司为应对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公司的持续增持而采取修改公司章程的举措。
我们将主要的修改情况呈现如下:目的一:限制新增股东的提案权与投票权修改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监事选举。
修改后:新增条件“连续12个月”持有股份;限制为“须有连续持股超过12个月有提案权股东书面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目的二:增加上海新梅董事会被接管的时间与难度大幅缩小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更换比例: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更换董事不得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每一提案所提候选人不得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费董事会换届选举时,选举或更换(不包括确认董事辞职)董事人数不得超过现任董事的四分之一取消了副董事长的职务,并将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改为“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壹佰零三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换言之,《公司法》中并不要求相关股东还要连续持股超过12个月,新梅公司的章程修订有对法定的股东权利进行人为设限的嫌疑,最终会否成立还值得商榷。
因此,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修改章程的方式来保护管理层的控制力确为可行的方式,但章程到底怎么改,还需要企业和律师共同研究探讨。
非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其控制力1、掌握控股权是王道谁拥有的股权越多,谁掌握的控制权就越牢固,这是每一位商界人士都深谙于心的常识。
那么,管理层的股权要把握到什么程度才能带来“安全感”呢?通常,我们把持有67%以上的股权称为“绝对控制权”,因为这代表着管理层拥有了三分之二的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此可见,“三分之二”的表决权,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比例,它代表着管理层难以撼动的决策地位。
2、表决权带来控制权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给出的建议是——归集表决权。
归集表决权的方式有许多种,例如表决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建持股实体等。
通过构建持股实体,以间接加强管理层的控制力,是三种方式中最为复杂但也更为稳定可靠的方式。
常见的操作方式是:管理层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目标公司的持股实体,同时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董事、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最后达成掌握目标公司表决权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若持股实体是有限合伙企业,那么管理层的地位必须是普通合伙人而非有限合伙人,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来控制的,有限合伙人并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3、设定限制性条款设定限制性条款并不能对管理层的控制权起到“强化”效果,但可以起到防御性作用。
限制性条款大多体现在公司章程之中。
一方面,限制性条款可以赋予管理层“一票否决权”,例如针对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融资、公司上市、公司的年度预算结算、重大人士任免、董事会变更等等。
管理层,尤其是企业的创始人可以要求没有他的同意表决不通过。
如此一来,即便管理层的股权被稀释得较为严重,也不会导致被“扫地出门”的结局。
另一方面,为了拿下董事会的“战略高地”,在公司章程中,还可以直接规定董事会一定数量的董事(一般过半数)由核心管理层委派。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对章程的法定、意定事项的范围有所限制,在设立限制性条款时,必须时刻避免触犯法律制度的框架。
4、其他原则上,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因此,股东会是有权按照自己的判断罢免董事成员的。
但如前文所述,对于有限公司的管理层而言,依然可以在策略上有所争取。
此外,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职工代表董事,则该职工代表董事不能随意被股东会罢免。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第六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罢免董事的决议方式与选举董事时的决议方式相同时,才可以形成有效的罢免董事会的决议。
《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直接投票制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若采取直接投票制选举出的董事,应当通过直接投票制的方式予以罢免。
相同地,若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的董事,应当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予以罢免。
若投票方式不吻合,则不能随意罢免。
当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营等外资企业不受此约束。
马云的经验说到管理层的控制力就不得不提及“阿里巴巴”这个明星企业。
马云作为阿里巴巴的创始人,在其持有的阿里巴巴股份比例不到10%的情况下,依然稳固的保持着对集团的控制,可以说是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低情况下保持控制力的代表。
那么他到底是怎么做的呢?1、董事会直接管理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者,在阿里的内部,董事会拥有极高的权利,而且董事的换选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阿里50%的董事由阿里合伙人提名,股东大会投票从提名董事候选人中选举出董事。
其次,马云、蔡崇信以及软银、雅虎就投票达成一致,使阿里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能够被选入董事会。
最后,如果要修改章程中关于合伙人的董事提名权和相关条款,该修改事项必须要在股东大会上得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数95%以上的同意(阿里集团上市主体的注册地在开曼,开曼的公司法对公司特别事项的表决没有具体持股比例的限制,因此阿里的股东能够对公司特别事项的通过约定一个较高的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