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 二程哲学的异同变化及其对陆王心学的影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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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二程哲学的异同变化及其对陆王心学的影响(1)过去学术界在对宋明理学创始人程颢、程颐的研究中,一种观点认为,二程哲学没有什么分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二程哲学有同有异,存在着区别,但未注意探讨二程哲学的异同变化,即二程哲学由相同到相异的转化,因此不能说明程颐思想前后的矛盾之处。此外,过去学术界及历史上对二程与朱熹一派关系的研究比较透彻,但未注意研究二程与陆王心学一派的关系,尤其未注意联系二程哲学的同异变化来论述其对陆王心学的影响。本文试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一、二程哲学的同异变化

程颢、程颐哲学的相同处是主要的,尤其在元丰八年(1085)程颢逝世以前。二程哲学的最大相同是程颢、程颐共同创立了天理论的哲学体系,这对中国哲学及宋明理学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后世理学或以性为理、或以心为理的不同流派,都从二程天理论的哲学体系里吸取其基本的思想理论,在二程天理论哲学体系的基础上,或加以继承、发展,或加以扬弃、创新,都没有脱离天理论的价

值思想体系。这说明二程作为宋明理学的创始人,其哲学的相同方面是主要的和基本的。

然而,二程哲学又存在着相异处。这个相异处主要表现在程颢的融通合一、守约内求与程颐的体用二分、知识积累、内外结合之间的差异。这不仅体现为程颢的心一元论哲学与程颐体用二分哲学之间的矛盾,而且表现为程颐后期思想与前期思想的矛盾,正由于程颐后期思想发生了变化,倾向于体用二分,才与程颢及自己早期所持的心学观点产生矛盾。

(一)心、性、理为一程颢以及程颐早期均持心、性、理为一的心学观点。程颐指出:“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程氏遗书》卷十八)认为心性相通为一。程颢在与张载讨论“定性”问题时,提出了“性无内外”的思想。其性即指心,性无内外也就是心无内外,取消主观与客观的差别,把客观归之于主观。对此,朱熹指出,程颢所谓“定性”中的性即是心。他说:“‘定性’字,说得也诧异。此‘性’字,是个‘心’字意。”(《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二程论心性关系,均强调心性等同,混淆二者的区别,这不仅表现在对心性关系字面的叙述上,而且对心性范畴各自内涵的规定也是相同的。

心、性均具有宇宙本体和儒家伦理的涵义,在本体论和伦理学方面,心性具有相同的意义,故心性一元。

不仅心性一元,而且心与理也是为一的。程颐指出:“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程氏遗书》卷十八)认为心、性、理等都是相通为一的。程颐进而提出“理与心一”的命题。他说:“理与心一,而人不能会为一者,有己则喜自私,私则万殊,宜其难一也。”(《程氏粹言》卷二)程颢也在“理与心一”的基础上,强调心理就是一物,开陆王心学“心即理”思想之先河。他说:“心是理,理是心。”(《程氏遗书》卷十三)认为二者是一回事,不必区分它们。这就把本体范畴主体化了。需要指出,二程在提出“理与心一”,“心是理,理是心”的命题时,仅是一般性的叙述,还没有展开论证,但到了陆九渊心学那里,则发展成为“心即理”这种带普遍性的心学原理了。一般说,程颢的心学思想一以贯之,而程颐到后来则发生了变化,但在程颐思想未发生变化之前,他与程颢的心学思想是一致的,均主张心、性、理为一。

(二)融通合一与体用二分如果说,二程哲学的相同处是主要方面的话,那么,当程颐思想发生转变后,二程思想的歧异也是十分明显的,这体现了程颢、

程颐各自哲学的特点。

程颢哲学的特点是讲融通合一,不讲体用之分。其心一元论哲学比较纯正,贯彻始终。心与性、理、道等本体范畴直接合一,本体范畴以主体的形式出现,心把整个宇宙囊括在内,天下无心性以外的事物。由心性一元出发,程颢对气、情等物范畴不予重视,不注意区分性气二者,强调“性即气,气即性”(《程氏遗书》卷一),把性与气、本体范畴与物范畴直接合一。这与程颐注重性与气、性与情的区别,在区别的前提下把二者结合起来的思路不同。而程颢对陆九渊不专论事论末的心本论哲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程颐思想发生变化后,其哲学的特点是讲体用二分。他不仅以体用言性气、言性情,而且以体用论理气及道气关系。指出理是本体,“气,形而下者”(同上卷三),理决定气,气从属于理,“有理则有气”(《程氏粹言》卷二),理与气的这种形而上下的体用关系不能颠倒。在道气关系上,程颐也以道为形而上之本体,以气为形而下的事物。指出:“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程氏遗书》卷十五)认为道比气更为根本,是阴阳之气之所以存在的根据。以上可见,程颐以性、理、道等为本体,以情、气、阴阳等为本体的作用,注意区分二

者,讲体用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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