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礼论的性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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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礼论的性理基础

二程继承了儒家重视秩序的礼学传统,并创新性地从心性义理角度释礼。义理上认为礼依据天地万物差异一体的天理之序而设;心性上,纯善无恶的天命之性即性理是礼的形而上依据,自然存在的气禀之性即生性以及由此生发的人情,是礼的形而下依据。心性义理构成了礼的本体,性理是礼的本体,礼是性理的发用。理体礼用,理本礼末,理不变,礼因时而变。圣人掌握了礼的要义因此能够做到与理合一,因时变礼,乐在其中;常人通过克己复礼、礼乐教化达到安身立命的效果;背礼的人日践危地,难得安生。二程从心性义理高度谈礼,注重礼的要义,对礼进行抽象化内在化,提升了传统礼学的理论水平。

标签:二程;礼;理;性;性即理

程颢、程颐兄弟的礼学思想继承了儒家植根于称情立文基础、专注于伦理纲常建设、满足于修齐治平需要的礼学传统。区别在于,体贴出天理的二程从形而上的心性义理层面释礼,将礼进一步抽象提升,为礼寻找到心性义理的形而上本体,将形而下的礼的依据上升到形而上的天理层面,内化于天命之性为人性终极依据的人情中,以“理”释礼,以“性”释礼,在性即理、礼即理的抽象转化中,提升了礼的哲学高度。

一、理本礼末

1.“礼之所尊,尊其义也”

在礼义和礼制之间,二程重视礼义。程颐强调了《礼记·郊特性》中“礼之所尊,尊其义也”的思想,他说:“大凡礼,必须有义。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①程颐认为掌握了礼之义,就可以改变具体的礼。例如他说:“礼,长子不得为人后,若无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礼虽不言,可以义起。”②

中国的礼乐文明素有礼分乐和之说,礼别异是为了形成差异一体的秩序,程颐就持这个观点,他把礼理解为“别”和“序”。二程把“礼”训为“别”,即差别。程颐在训仁义礼智时说:“义训宜,礼训别,智训知,仁当何训?说者谓训觉,训人,皆非也。”③这符合“礼别异”的思想。程颐还说:“然推本而言,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④这种秩序是有差别的维齐非齐的秩序。《礼记·乐记》说:“乐统同,礼别异,礼乐之说贯乎人情矣。”礼是“上下尊卑的分别”,礼之义是上下尊卑的差别秩序。

“礼别异”的思想古今一致,区别在于二程认为礼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把礼普遍化、天理化。中国历史上时常会有人发出礼坏乐崩的感叹,二程却不这样认为。二程认为,国家和人群中都存在着礼乐,存在着“上下尊卑之分”的等级差别。只要有国家,就会有礼乐;礼乐没有了,意味着国家的灭亡。等级的区分在团体中普遍存在,有团体就会有等级区别,这就是理,学者要看到这一点。“人往往

见礼坏乐崩,便谓礼乐亡,然不知礼乐未尝亡也。如国家一日存时,尚有一日之礼乐,盖由有上下尊卑之分也。除是礼乐亡尽,然后国家始亡。虽盗贼至所为不道者,然亦有礼乐。盖必有总属,必相听顺,乃能为盗,不然则叛乱无统,不能一日相聚而为盗也。礼乐无处无之,学者要须识得。”⑤程颐说:“天下无一物无礼乐。且置两只椅子,才不正便是无序,无序便乖,乖便不和。”⑥程颐认为,天下万物都要符合礼乐,不符合礼乐就不正常。显然,程颐是在礼义的层面谈礼。

程颐把“理”等同于“礼”,这个意义上的“礼”指的是“礼义”,如《论语·颜渊》中孔子回答颜渊如何为仁时提出的四个条目,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程颐把“礼”换成了“理”,并说礼就是理。不合天理就是私欲,人即使有意为善也是非礼,因为一旦想为善就动了欲念,不合天理。他把礼提升到了天理的高度,礼和理在这个层面上是互通互用的。“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⑦二程的弟子在《粹言》中重申了这一思想,即理礼一致,天理无私,礼也无私,即便是想自己的言行好些,也就成了私,不合礼的要求。“子曰:天理无私,一入于私,虽欲善其言行,皆非礼。”⑧

二程尊礼义,尊崇的是普遍存在的上下尊卑区别以及差异一体秩序,即理,二程在天理人性的意义上对此有理论的展开。二程认为礼义是“理”,“理”是礼的根本,理不变而礼可据理而变,天理为礼的存在提供了形而上的保证。二程经常在抽象层面上将“礼”与“理”换用,这是二程礼学的特色。

2.“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

程颢从本末关系来看“礼”,把理看作是礼之本。程颢说:“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理是一物,文是一物。文过则奢,实过则俭。奢自文所生,俭自实所生。故林放问礼之本,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言俭近本也。”⑨他把礼分为内外来谈,理是礼的内在实质,礼的表现则是文,同时前者为本,后者是末。两者的关系要平衡兼顾,过于强调文饰,则会流于奢侈,过于强调内在的规定与义理,则会过度节俭。而节俭与礼的实质即理接近,所以程颢赞同孔子的观点,主张节俭,注重礼之本,即作为理这一层次。在《粹言》里,二程的弟子杨时这样说:“子曰:理者,礼也,文也。礼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理文若二,而道一也。文过则奢,实过则俭。奢自文至,俭自实生,形影之类也。”⑩这里进一步把礼中包含的理和文,比作形和影,可见理的地位和作用比起礼的外在表现更为重要。

从本末看,理是本,礼是末,从体用看,理和礼是体用关系,两者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程颐从“体用一源”的思想来看“理”和“礼”的关系,他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B11理是礼的根本,礼体现了理。懂得了深微的理,那么外在表现的礼就容易施行。这符合二程形而上与形而下不离、道器一体的思想。

理是礼之本,自然界万事万物本身的差别就是天理,尊卑上下差异秩序是礼的基础。程颢说:“夫天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

使小者亦大乎?天理如此,岂可逆哉?”B12二程认为事物有大小、高下、美恶的差别,这种差别是理之当然,礼的根本。程頤说:“夫物之聚,则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恶之分,是物畜然后有礼,履所以继畜也。履,礼也。礼,人之所履也。为卦,天上泽下。天而在上,泽而处下,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常履之道也,故为履。”B13这种差异秩序具有天地的依据,天尊地卑为人际关系中的贵贱之分提供了依据。二程赋予天地以人伦的色彩,程颐说:“‘天尊,地卑。’尊卑之位定,而乾坤之义明矣。高卑既别,贵贱之位分矣。”B14有天尊地卑,礼就存在,而一旦有了群体以及群体的区分,礼也就发挥作用。“天尊地卑,礼固立矣;类聚群分,礼固行矣。”B15人生天地间,天地万物有尊卑上下的区别,圣人根据这些区别,制定了各种具体的礼,以求完成人伦之间的应有之义。圣人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贤人自觉行礼,而世俗之人需要用礼仪制度加以教化和规范。程颐说:“人者,位乎天地之间,立乎万物之上;天地与吾同体,万物与吾同气,尊卑分类,不设而彰。圣人循此,制为冠、婚、丧、祭、朝、聘、射、乡之礼,以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义。其形而下者,具于饮食器服之用;其形而上者,极于无声无臭之微,众人勉之,贤人行之,圣人由之。”B16

礼根植于理,理比礼更为根本,因此,对于懂礼的圣人而言,不能用具体的礼法来要求他们。程颐说:“曾子执亲之丧,水浆不入口者七日,不合礼,何也?曰:‘曾子者,过于厚者也。圣人大中之道,贤者必俯而就,不肖者必跂而及。若曾子之过,过于厚者也。若众人,必当就礼法……然圣人所以教人之道,大抵使之循礼法而已。’”B17综上,礼根于礼的原因是天理本身差异一体,万事万物大小不同,人作为宇宙中的存在,本身也有区别,差异一体的天理是礼的精神所在。

二、因天性裁成礼法以制人

1.情者性之动

二程认为,天下只是一个道,分而言之,有命、理、性、心等。程颐说:“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B18从人的角度出发,二程承认称情立文成礼,情是性的发动,性分气禀之性与天命之性,纯善的天命之性最终保障了礼的合道德性。

二程认为,情无善恶,但情的发用可以分善和恶。善情合乎天性天理;恶情有违天性天理,表现为情的过度或不足。礼与情的关系上,二程继承先儒思想,承认礼因人情而设,情是圣人制礼的感情依据,礼是情的外在表现,如“丧礼”。礼顺应并增进人情,对情有积极作用,如“婚礼”“宗法”。礼也调节过或不及的情,如“放情”“贪生怕死”“情欲”“私情”,礼要约束和规范这类情的发挥。从礼与情的角度看,情是圣人制礼的依据,但情或自然之性要合乎天性,因为“情”自“性”出,“性”比“情”更根本,程颐说:“情者性之动也。”B19“问:‘喜怒出于性否?’曰:‘固是。才有生识,便有性,有性便有情。无性安有情?’又问:‘喜怒出于外,如何?’曰:‘非出于外,感于外而发于中也。’问:‘性之有喜怒,犹水之有波否?’曰:’然。湛然平静如镜者,水之性也。及遇沙石或地势不平,便有湍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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