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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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和附则

1--总则和附则

2、如果小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如果小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等其他会计制度,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 等其他会计制度,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 做好新旧转换工作。 做好新旧转换工作。 3、2013年1月1日之前 提前执行本准则的 、 日之前,提前执行本准则的 年 月 日之前 小企业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做好新旧转换 工作。 工作。
第二类是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 的小企业。 的小企业。
第三类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第三类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三 、小企业在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 计准则关系方面的规定(第三条) 计准则关系方面的规定(第三条)
本条提出了“自由选择、单项标准、 本条提出了“自由选择、单项标准、一 以贯之”的执行原则。 以贯之”的执行原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 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 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会计法 2、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公司法 4、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八条 中小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 中小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
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保、质量、 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保、质量、财政税 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理, 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理, 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 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 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 这款规定实际上是与本准则第二条的 规定相呼应1)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2)明确了转换时点。 )明确了转换时点。

【通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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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一讲第一章绪论(一)一、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三、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界定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五、小企业的界定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的扶持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有关他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企业会计制度(1999年)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一、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改革进一步深化,既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的普遍认可,但《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

现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的,部分内容已经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小企业自身业务发展的的要求。

颁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基本确立,为今后统一会计标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建立良好会计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小企业分布于各行各业,随着科技社会的进步,科技型小企业异军突起,因此科技也成为了小企业的一个重点领域。

从企业架构来看,小企业有的是家族企业,有的具有合伙性质。

由于规模不大,承受经营风险的能力不强,不稳定性、不可持续性特征明显。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每天都有大量的小企业倒闭,但是每天都有更多的小企业诞生。

为此,研究制定出一套既符合小企业发展特征,又能够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既有促进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又有落实国家关于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的核心要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附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附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附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附则【本章内容提要】本章为本准则的附则部分,从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条,共两条。

本章的主要内容为微型企业执行本准则的要求、本准则的实施时间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废止时间。

【准则原文】第八十九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解读】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有关微型企业的规定来看,微型企业人数通常都在20人以下,营业收入通常都在3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通常都在300万元以下,相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规模非常小。

根据目前我国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了促进和规范微型企业发展,同时不增加微型企业的负担,本准则不对微型企业执行提出强制性要求,而是要求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具体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连载二:第一章总则》。

二、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准则原文】第九十条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解读】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本准则的施行时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财政部于2004提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废止时间法律法规制度的失效办法一般有:一是宣布失效,包括在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制度中宣布旧法失效和专门发布决定宣布失效;二是自动失效,即新的法律法规制度制定后,并不宣布被替代的旧法失效,但由于旧法的规定要么被新法的规定替代,要么与新法的规定冲突,应当自动失效。

1-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总则、附则与资产

1-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总则、附则与资产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 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 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 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旧转换方式: 1、所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本准则规定,对照 《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照表》,将企业各会计 科目的余额直接结转至本准则所规定会计科目的会计账户之中即可。编 制2013年报表时,对其中的“年初余额”或“上年金额”栏,直接根据 2012年12月31日各项目余额或2012年度各项目的发生额,在本准则所 附报表格式的相对应的项目中填列反映即可,不需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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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1、取得短期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 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 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 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注:本准则中,相关税费 统一指小企业交易过程中按照规定应负担的各种 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手续费、佣金等。 小企业购入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 借:短期投资 应收股利(股票,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 应收利息(债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

小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小企业的交易和事项。

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小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小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小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二、主要账务处理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 备用金"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四、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第一章总则附则.

第一章总则附则.

敬德敬业至诚至真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文件发布《小企 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 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基于“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强化监管”的要求, 同时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经验,小企业会计准则体 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
敬德敬业至诚至真
新联谊事务所集团/
3.准则选择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
项 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
准 则 选 择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 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 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 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 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度》。 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 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 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 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 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关规定;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 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 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 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 制度的有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敬德敬业至诚至真
(二)小企业的界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界定小 企业,其中,定性标准参照《中小主体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中“不承担公众责任”的概念,定量 标准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 企业标准。

小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

小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

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小企业的交易和事项。

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小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小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编号供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小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二、主要账务处理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 备用金”科目。

二、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四、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小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小企业会计准则》辅导讲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辅导讲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辅导讲义前言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1、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现在仍在执行,2012年可以继续执行,2013年将被废止。

2、《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鼓励提前执行。

二、小企业划分标准的最新统计口径1、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11年废止。

2、中小企业最新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注意区分开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二、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三、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详细完整版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详细完整版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15.03.2021
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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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 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 应交所得税=3×50%×20%=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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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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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特殊规定
▪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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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 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 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 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税法第28 条,条例第92条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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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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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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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亮点
1、简化会计核算要求 2、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3、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4、资产盈亏需“待处理财产损溢” 5、更多使用“营业外收支” 6、减少税会差异与税法高度一致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 (三)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
• 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
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独立观和发展观
• 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 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 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
• 共同的特点是: 以不同方式受托持有和管理他人的
资金,并且对委托人都负有保证资金安全和收益
的责任和义务,受到法律和政府的监管,其财务
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 公众,这些外部使用者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 包括:非上市小型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小型
基金, 如小型投资基金等。
• 第三类: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四条规定:只要存在子公司的企业, 不论 规模大小, 都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注】境内。
授课提纲
• 第一篇:总则 • 第二篇: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 • 第三篇:外币业务 • 第四篇:财务报表 • 第五篇:附则
第一篇 总则
•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背景;
•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 三、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路和原则;
•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和创新; •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亮点; •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 (3)正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 (4)正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申 请材料的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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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一讲第一章绪论(一)一、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三、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界定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五、小企业的界定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的扶持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有关他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企业会计制度(1999年)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一、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改革进一步深化,既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的普遍认可,但《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

现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的,部分内容已经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小企业自身业务发展的的要求。

颁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基本确立,为今后统一会计标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建立良好会计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小企业分布于各行各业,随着科技社会的进步,科技型小企业异军突起,因此科技也成为了小企业的一个重点领域。

从企业架构来看,小企业有的是家族企业,有的具有合伙性质。

由于规模不大,承受经营风险的能力不强,不稳定性、不可持续性特征明显。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每天都有大量的小企业倒闭,但是每天都有更多的小企业诞生。

为此,研究制定出一套既符合小企业发展特征,又能够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既有促进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又有落实国家关于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的核心要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项目 日常修理 改建支出 计量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计入成本(已提足折旧的和经营租 入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改建支出: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生产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产 第三章:负债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收入 第六章:费用 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八章:外币业务 第九章:财务报表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 例外: ① 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② 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③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 政府补助: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 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 其他政府补助: a) 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 外收入; b) 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 业外收入
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 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 • 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 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 长期应付款: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 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 递延收益: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4小企业会计准则(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及附则)

4小企业会计准则(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及附则)

–(2)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 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
• 比如,国内乙公司为工业小企业,所需机器设备、厂房、人工、 以及原材料等在欧盟市场采购,以欧元计价和结算。欧元是主 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货币。
–(3)融资活动获得的资金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 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
小企业会计准则
• 本条解释:
–1.外币的定义:
• 外币是相对于记账本位币而不是一国的货币而言的。通常来讲, 我国小企业日常采用人民币记账,因此,人民币以外的货币, 就是外币。
–2.记账本位币的定义:
• 记账本位币通常是小企业主要收、支现金的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3.外币交易的类型:
• (1)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 • (2)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 • (3)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小企业会计准则
• (3)出口销售一批商品,销售价款为600000欧元,货款尚未 收到。当日即期汇率为1欧元=9.41人民币元。假设不考虑相 关税费。
• 借:应收账款——××单位(欧元) 5646000(600000×9.41) •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46000 • (4)收到应收账款300000欧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当日即期 汇率为1欧元=9.54人民币元。 • 借:银行存款——××银行(欧元) 2862000 (300000×9.54) • 贷:应收账款——××单位(欧元)2862000
小企业会计准则
• (三)记账本位币的确定和变更
• 第七十五条 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 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 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 人民币财务报表。 • 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 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 小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 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 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 前款所称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 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小企业会计准则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企业财务会计核算, 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 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具有独立核算能力, 按照法定程序存续、取得收入并支付费用、参与经济活动的小企业。

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第三条小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四条小企业会计科目根据会计要素的特点, 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和利润类科目。

第三章: 会计核算第五条小企业应当按照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要求, 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小企业应当按照货币计量原则、收入确认原则、费用确认原则、相关性原则、持续经营假设、会计期间假设、历史成本原则等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小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核算的需要建立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第八条小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 会计报表第九条小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十条小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 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比性的原则。

第十一条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政策选择合适的会计估计方法, 并在财务会计报表中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小企业应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第五章: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第十三条小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财务会计要求, 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 并在财务会计报表中进行披露。

第十四条小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估计, 合理确定资产减值准备、应计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计负债等项目的金额。

第十五条小企业应当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进行合理解释和披露。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财政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小会计制度准则(3篇)

小会计制度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小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小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一致性原则:小企业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四)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便于不同会计期间和不同小企业之间的比较。

(五)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六)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不高估资产或收益。

(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经济实质为依据,不拘泥于法律形式。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核算第四条小企业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和利润类等六大类。

第五条资产类科目包括:(一)现金: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二)银行存款:反映小企业在银行的各种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况。

(三)应收账款: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四)预付账款: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等而预付的款项。

(五)其他应收款:反映小企业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六)存货:反映小企业各种存货的增减变动情况。

(七)固定资产: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八)无形资产: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六条负债类科目包括:(一)短期借款:反映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等而应付的款项。

(三)预收账款: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预收的款项。

(四)应交税费:反映小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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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附则
【本章内容提要】本章为本准则的附则部分,从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条,共两条。

本章的主要内容为微型企业执行本准则的要求、本准则的实施时间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废止时间。

【准则原文】第八十九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解读】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有关微型企业的规定来看,微型企业人数通常都在20 人以下,营业收入通常都在300 万元以下,资产总额通常都在300 万元以下,相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规模非常小。

根据目前我国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了促进和规范微型企业发展,同时不增加微型企业的负担,本准则不对微型企业执行提出强制性要求,而是要求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

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具体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连载二:第一章总则》。

二、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准则原文】第九十条本准则自2013 年1 月1 日起施行。

财政部2004 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 号)同时废止。

【解读】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本准则的施行时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 号),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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