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简况表
申请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简况表
申请开展学位授权自主 审核单位简况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年 月 日填申请单位 (公章)名称: 代码:—、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年1月1日至6年12月31 Ho五、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单位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六、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
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七、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
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
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
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I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II师资队伍注:1 •专任教师填报口径与数据应与6年上报教育部的《商等教育爭业基层统计报表》一致。
2•“海外经历”指在境外岛校/研究机构获得学位.或在境外高校/研处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0个月以上。
3. “表II-2"中一人有多项“学术头衔”或多项“国内外主要学术兼职”时,最多填写两项。
注:1•“团队类别”栏中•填写国家级“创新群体.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如“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级教学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等。
2•“资助时间”不限于近5年内,可依据实际资助情况填写历次资助时间。
in人才培养2•“在校生人数”填写6年木爪位%类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广东商学院 双学位辅修教学计划安排表供双学位辅修套读使用
一、培养目标
二、修读标准年限
三、学分要求
按规定修满30学分(学科基础课不少于12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成绩合格,可授予辅修证书。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按规定修满60学分(学科基础课XX学分,专业必修课XX学分,综合运用课3学分),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2.0,课
程
类
别
课
程
性
质
课
程
类
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授
课
周
数
总
学
时
学时类型
按学期周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讲
课
实
验
实
习
1
2
3
4
学
科
基
础
课
必
修
基
础
课
专
业
课
必
修
基
础
课
综
合
运
用
课
必
修
应
用
课
备注:“★”表示“考试”,“☆”表示“考查”。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广东海洋大学¾¾¾¾¾¾¾¾¾¾¾¾代码:10566名称及级别:公共管理硕士申请专业学位¾¾¾¾¾¾¾¾¾¾¾¾代码:125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2017年5月20日填说明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参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方向)填写,填写数量由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领域(方向)数量来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
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
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
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
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
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单位名称(代码)韩山师范学院(10578)(公章)学科门类(代码)理学(07)专业名称(代码)应用化学(070302)批准时间2010年1月22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4 年4 月8 日填填表说明一、表内各项目要求提供近四年的原始材料备查。
二、师资结构中的师资指本学科专业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
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三、近4年生均四项经费包括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各项经费的具体内容为:本专科生业务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费用,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
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研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外地差旅费。
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四、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五、本表填写的数据不得超过限报数额,不得随意增加内容。
文字原则上使用小四或五号宋体。
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双面印刷,装订要整齐。
六、专家评审可采取通讯评议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结束后需将评审专家名单和专家意见(通讯评议需附每位专家签名的评议意见,会议评审则需附专家组长签名的专家组评审意见)附在本表后。
申请增列为授予学士学位
现已开出课程 163 学分。 教师及职称 王萍副教授 龙庆华教授 屈燕林讲师 自正发副教授 54 李贵梅副教授 人文科学研究方法论 哲学通论 逻辑学 文学与人性 哲学与人生 36 54 36 36 36 白云教授 刘殿臣讲师 杨彬副教授 朱明副教授 王剑武讲师 马洪波教授 王杰康副教授 刘殿臣讲师等 王玉芝教授 白云教授 课程名称 大学英语 大学体育 计算机基础 课时 288 144 90 教师及职称 林黉副教授等 钱光田讲师等 陈瑞讲师
申请专业名称
出察吵羊启彰早整 蜂畦毛兑期暇 毡插走凭即父 褥借匙缮维婆 咱泣陀雇列
思想政治教育 2004 年 9 月 四 学士 法学
(公章)
申请增列为授予学士学位 --- -- --- --- -- --- -- --- -- --- --精品 wo 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夺棺 沂转淖俯疼几 娥酉悲袜刊镜 埃钒绊菩尔埃 寨改诬钙盎辽 术盛照枫宠次 喀
毕业论文,6 学分。毕业论文的指导与写作按教学计划进行,人文学院制定毕业论文指导 和写作的细则和实施计划,2004 级学生的毕业论文已于 2006 年 10 月 18 日开题,目前正在写 作中。 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李贵梅副教授、王萍副教授、蔡克文讲师、杨勇讲师、王谦讲师、刘 岩峰讲师、毕明良讲师、刘殿臣讲师、向平生讲师、余鑫梅讲师。
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表
署名次序
Ⅳ-3.主要在研项目(限填10项)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万元)
姓名
承担工作
Ⅴ.专业设置情况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批准时间
Ⅵ审核意见
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
单位学术委员会主席(签章): 年 月 日
省学位委员会专家评审组投票情况和表决意见
评审组人 数
投票
人数
同意
人数
不同意人数
弃权
人数
评 审 组 组 长(签章):
副高
中级
其他
专任教师
兼任教师
合计
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
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
Ⅱ-3.在校学生情况(全日制)
学生情况
类别
本科
专科
留学生
在校生人数
生师比
Ⅲ.基础条件情况
生均年经费
元
生均占地面积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
图书馆面积
万㎡
生均适用图书册ຫໍສະໝຸດ 公共实验室面积万㎡
公共实验室个数
其 他 成 员
年 月 日
个
运动场地面积
万㎡
Ⅳ.科学研究情况
Ⅳ-1.近3年科研总体情况(含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
科研经费
(万元)
出版专著(含教材)部
发表学术论文(篇)
获奖成果(项)
鉴定成果(项)
专利
(项)
Ⅳ-2.近3年代表性科研成果(限填10项)
成果(获奖项目、论文、专著)名称
获奖名称、等级或鉴定单位,发表刊物,出版单位,时间
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申请2024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
申请2024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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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25•【字号】粤学位[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4月25日以粤学位〔2014〕2号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6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依据和原则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审核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二、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其所设专业按照教育部有关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要求者,学校可于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提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一)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二)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三)有一定数量的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四)各项考核制度健全。
广东商学院 双学位办学相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双学位办学相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双学位教学计划制定的相关问题1、双学位教学计划的课程模块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综合运用课三大模块。
学科基础课程请严格按照广东商学院本科教学计划中各大类学科的学科基础课程设置,专业主干课程全部为必修课程,综合运用课程只设置《毕业论文》一门课程。
2、双学位教学计划的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模块的学分不少于15学分,专业主干课模块的学分不少于35学分,综合运用课模块按4学分计,其余6个学分由开办双学位的各教学院(部)在学科基础课模块和专业主干课模块中自行分配。
3、双学位教学计划须严格参照同年级主学位教学计划编制。
4、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学科基础课模块和专业主干课模块中每门课程的学时、学分须和主学位教学计划中同一门课程的学时、学分保持一致;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课程的开设顺序原则上应与主学位教学计划中课程的开设顺序保持一致。
二、关于双学位教学运行管理的相关问题1、教务处拟将双学位教学运行管理纳入学校教务管理网络系统,届时,双学位的教学运行管理将按照《广东商学院教务管理网络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2、双学位开课班级的课程安排由各教学院(部)自行完成,但教学院(部)须报送“课程安排表”给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教务处负责安排双学位开课班级所使用的教室;双学位课程如若安排在双休日或寒暑假,并需要使用多媒体课室的,由双学位办学单位与教育技术中心协商解决。
4、教务处每学期安排一次课堂网上评教,评教程序按照教务处常规操作程序执行。
5、各教学院(部)要做好双学位考试命题、试卷印制、阅卷评分、试卷归档等工作,确保双学位考试与试卷管理的规范化。
考试命题及考试安排由各教学院(部)自行安排,教学院(部)只需报送“考试安排表”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双学位课程班的所有试卷都要及时交送教务处归档保存;教务处按照考试和试卷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试卷;双学位课程班的成绩录入、毕业审核流程与第一学位学生的操作程序一致。
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及专家评分表
★4.1生均四项经费
生均四项经费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占学费收入的比例≥30%,评为4分。比例<20%,评为0分。
4
16
★4.2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各类功能的教室齐备,能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其他相关校舍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评为2分。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平方米/人(综合、师范、民族院校为14平方米/人;语文、财经、政法院校为9平方米/人;体育院校为22平方米/人;艺术院校为18平方米/人),评为0分。
4
(七)教学效果
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实际水平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有较多的研究实践成果和校级以上的科技文化作品,评为2分。学生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有一定水平,有一定的研究实践成果和校级以上的科技文化作品,评为1分。
2
10
★7.2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
论文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情况结合实际,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论文或设计质量好,评为2分。论文选题结合实际,基本符合培养要求,评为1分。
近4年来曾获得省部和地市级科研或教学奖励,或在国内外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专著或教材,年人均发表论文0.5篇及以上,评为5分。年人均发表论文0.4篇,评为4分。年人均发表论文0.3篇,评为3分。年人均发表论文0.2篇,评为2分。年人均发表论文0.1篇,评为1分。
5
8.3学术交流活动
学风建设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得力,效果好,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风优良;校园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多数学生积极参与,效果好。
2
(八)科学研究基础
8.1科学研究
目前承担有5项省部和地市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有重要价值的、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开发项目,学校有一定的科研经费投入,评为6分。
粤商院〔2009〕81号关于印发《广东商学院授予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2010,2011届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生
粤商院〔2009〕81号关于印发《广东商学院授予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2010、2011届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通知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广东商学院授予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2010、2011届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九月九日广东商学院授予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2010、2011届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以下简称“华商学院”)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广东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粤商院〔2005〕102号)和《广东商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粤商院〔2006〕18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华商学院全日制普教本科各专业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列专业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章 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第三条 华商学院准予毕业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教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广东商学院申请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1.思想品行鉴定合格;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和各模块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含2.0);- 2 -3.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总评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4.参加广东商学院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课程考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第三章 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每个专业确定2门学士学位课程,由广东商学院教务处组织考试,华商学院予以协助。
第五条 每个学生有两次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机会,考试时间为毕业前一年的12月份和毕业当年的5月份。
在12月份考试未通过的学生,可以在毕业当年的5月份再次参加考试。
第四章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第六条 华商学院教务处负责初审学士学位申请,于每年6月10日前向广东商学院报送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学生学业成绩单、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学位资格审批表(每人一份)、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学位资格审核表(每班一份)以及广东商学院学位证发放登记表(每班一份)等材料。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申请新增单位类型申请单位(公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年月日填说明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出版社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9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间)的外国国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除特别说明外,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指人员署名本单位获得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9年12月31日。
本表中所有“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5年1月1日至9年12月31日。
五、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单位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六、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
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七、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
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
本表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
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八、本表应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一同提交。
Ⅰ基本条件数据注:1.本表有关数据统计时间为5年—9年。
2.本表相关数据应与各单位每年上报教育部的《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科研经费报表的统计口径和上报数据一致。
注:申请博士授予单位只需填写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情况;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可填写本科专业情况,可附加页。
Ⅱ师资队伍与水平注:1.“海外经历”是指在境外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学位,或在境外高校/研究机构从事过教学、科研工作。
2.“博/硕导人数”仅统计具有博/硕导资格,且9年12月31日仍在指导博/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含在外单位兼职担任博/硕导人员;“硕导人数”包括既指导硕士又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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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简况表
单位名称:
(公章)
主管部门:
国家批准
建校文号: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表内各项目要求提供近四年(或从获得批准开展本科教育的当年至申报之日)的原始材料备查。
二、本科各专业的专业内涵参见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
三、师资结构中的师资指本学科专业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四、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
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
五、近4年生均四项经费包括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六、生均教学用房面积为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七、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八、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九、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十、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注:不够可加页,最多不超过8000字。
不够可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