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介绍-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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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存货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介绍-原材料
一、会计记录概况
A公司属于制造业。原材料期初余额3,751,093.30元,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71,143,876.63元,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71,130,353.96元,期末余额3,764,615.97元。A公司原材料分为瓶坯、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三大类。原材料发出计价采用当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具体数据见《存货分类余额明细表》(底稿见索引A12-4-1)。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原材料是否存在;
(二)确定原材料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三)确定原材料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的记录是否完整;
(四)确定原材料的计价是否正确;
(五)确定原材料余额是否正确;
(六)确定原材料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过程的讲解以及相关提示和说明:
(一)执行“获取或编制原材料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余额、存货-原材料类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程序
1、向客户索取或编制《存货分类余额明细表》(底稿见索引A12-4-1);
2、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将合计数与总账余额、存货-原材料类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并标注相应的审计标识;
3、根据原材料类别向客户索取或编制《原材料大类收、发、存各月明细表》(底稿见索引A12-4-2);
4、《原材料大类收、发、存各月明细表》期初、期末余额与《存货分类余额明细表》中各大类期初、期末余额核对是否相符。
提示:
如未审数合计金额与总账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更正,必要时向项目负责人进行咨询,并作相应的处理。
本案中查验结论:
1、原材料合计数与总账余额、存货-原材料类余额核对相符;
2、《原材料大类收、发、存各月明细表》中的期初、期末余额与《存货分类余额明细表》中各大类期初、期末余额核对相符。
提示:
在编制《原材料大类收、发、存各月明细表》时对于原材料收入及发出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细分,以便和存货其他科目进行勾稽关系核对。
本案中《原材料大类收、发、存各月明细表》对于原材料的发出情况进行了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