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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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
关于做好2013年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防汛防旱防台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2013年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要求,以人为本,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风,做到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坚持防汛防台抗旱并举,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大力推进协调配套、安全长效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为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提供更加可靠的防汛防旱防台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最高追求,不断提高防汛防旱防台综合能力,确保重要基础设施防洪(潮)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
二、多措并举,不断完善防汛防旱防台减灾体系
(三)加强防洪减灾基础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强塘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塘综合整治、重要堤防建设加固和海塘、水闸配套加固,加快排涝骨干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防洪减灾能力。按照“先恢复后提高、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汛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的除险加固。加快沿海台风易灾区、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旧房改造加固或避让搬迁,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标准渔港建设,基本满足台风期渔船避风需求。加快避灾场所建设,加强避灾场所管理,加大安全鉴定力度,确保避灾场所安全。
(四)提升抗旱供水基础保障能力。深入实施舟山大陆引水二期工程,加快跨区域调水工程的建设进度,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综合能力。大力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业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组织实施抗旱规划,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加快易旱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千方百计增辟抗旱水源,因地制宜兴建小型蓄水、引水、提水等应急抗旱设施,抓好水源工程除险加固与维修、清淤扩容,做好海岛、山丘区雨水集蓄利用。
(五)进一步规范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防旱防台各类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完善重要小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台风暴潮)防御方案,完善抗旱应急预案编制,抓好基层防汛防旱防台预案,及时编制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要以全面建立防汛防旱防台预案体系为目标,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衔接、覆盖全面”的要求,对预案进行一次全面疏理,查漏补缺,同时对预案编制及管理进行规范化。
(六)继续夯实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进一步深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继续抓好1个县(区)、4个乡镇(街道)、41个行政村(社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示范单位建设,并根据各建设点的不同特点,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动态管理,保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保障有力。
(七)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进一步查清危及人身及公共安全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及时监测预警,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汛前完成列入中央计划的3个县(区)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年底前通过验收。建成市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
(八)加强防汛抢险与抗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防汛抢险抗旱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专家库,建立部门联动、区域互助和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抢险救援机制。按照防汛抢险要求,合理确定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合理布局仓储地点。积极开展抢险救援训练,确保队伍拉得出、物资供得上,抢险救援迅速有效。
三、加强管理,努力消除防汛防台安全隐患
(九)进一步落实水库山塘防洪保安措施。水库山塘安全人命关天。今年2月初以来全国接连发生的3起水库溃口事故,再次敲响了水库安全的警钟。要全面强化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制,逐一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特别要对除险加固过的水库山塘从安全认定、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的全过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控运计划,严格安全巡查,落实管理经费,完善应急预案;对存在病险或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要降低运行控制水位,严防垮坝失事。对水库山塘各项安全措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落实,做到隐患和险情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不发生人为责任事故。
(十)加强旅游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我市汛期也是旅游旺季,外来游客防汛防台意识不强,旅游管理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应根据山洪地质灾害等风险等级及预报,及时采取关闭旅游景点、实施游客转移等应急措施。特别是旅游“农渔家乐”大多建在“四边”(山边、溪边、库边、海边)地区,防汛防台安全基础薄弱,极易遭受暴雨、台风袭击,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要从源头上消除旅游尤其是“农渔家乐”的防汛防台安全隐患,把“农渔家乐”乡村旅游纳入到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防汛防台等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农渔家乐”经营户的安全责任。
(十一)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安全管理。要从规划入手,做好城市洪涝风险管理,防止城市向洪水高风险区盲目扩张,禁止城市建设挤占河湖水域、截断排水通道。统筹考虑城市防洪和排涝,抓好城市堤防、河道、管网、水闸、泵站等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复核并完善地下商城、车库、配电站、交通立交等地下空间和公共设施的防洪排涝设施。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管护,及时疏浚河道,疏通排水管网,确保运行正常、行洪通畅。要构筑完善城市防洪排涝预警系统,提高城市暴雨洪水预测预报水平。
(十二)不断破解防台风重点、难点问题。我市有上万艘渔船,但可供安全避风的港口和锚地不足;跨海连岛大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多;受台风及风暴潮影响可能会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化工、油气、火电、造船等企业密集;台风期间外省籍渔船来我市异地避风多,有的甚至是非法进入我市海域,安全管理难度大。这些难题给我市的防台保安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对此,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研究,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对辖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认真组织开展防台风安全排查和评估,提出相关对策,落实辖区内渔船、无动力修造船只以及危化等重点企业的防台风措施,决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助并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
四、科学处置,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十三)加强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严格执行汛期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建立健全防汛防旱防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严格信息报告制度,有关突发险情、灾情必须按照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国汛〔2006〕2号)和省防指《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浙防汛〔2007〕87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十四)强化监测预报与预警。水利、水文、气象、海洋、国土等部门要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按照测得出、报得准、传得快的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优势,通过共享各类监测预警设施和数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