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新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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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消防队组织的管理,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政府设立的义务消防队组织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组织是指由志愿者组成,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为基础,依法组建、依法执勤、依法管理的消防队。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义务,不得违法违规行事,不得以个人利益谋取私利。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组织的领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建与注册第六条组建义务消防队组织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人员和物质基础;(二)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三)具备组织和管理队伍的能力。

第七条组建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向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八条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依法对义务消防队组织的组建条件进行审查,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组织注册后,应当以其所在地为界限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或跨区域开展活动。

第十条境外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组建义务消防队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三章队伍建设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制度,提高队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队员的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队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队员激励机制,鼓励队员的积极参与和奉献精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加强与其他消防力量的合作,共同开展灭火救援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 法律遵从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

2. 安全第一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消防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3. 综合治理原则: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必须注重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加强预防为主的工作,严格履行检查、巡逻、宣传等职责,力争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体系1. 隶属关系:义务消防队必须明确隶属关系,依法成立,并报上级消防管理机构备案。

有权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组织架构:义务消防队设立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四级组织架构,各级消防队之间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协作,形成有机组织体系。

三、队员管理1. 编制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依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确定队员编制,不得超编、少编,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益。

2. 培训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队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队员的消防素质,确保队员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和抢险救援能力。

3. 考核管理:义务消防队必须建立完善的队员考核制度,对队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队员,督促不合格队员进行整改提升。

四、装备器材管理1. 配备要求:义务消防队必须根据所属区域特点和任务需求,合理配置各类消防器材,确保配备齐全、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

2. 管理监督:义务消防队必须建立健全的装备器材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装备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器材的监督和使用管理,确保器材状态良好。

五、队伍建设1. 强化宣传:义务消防队必须加强对队伍建设的宣传,提高队员的自觉性和动员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 组织活动:义务消防队必须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队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提高队员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3. 社会支持:义务消防队必须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和物资支持队伍建设和消防工作。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工作,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架构1.1 组织机构市消防部门为本市义务消防队设立领导机构——市义务消防队管理办公室。

1.2 队长负责制每个队设一名队长,由市义务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进行任命。

队长对队员行使指挥、管理职责,必须具有消防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1.3 队员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3.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4.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市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实践考试;5.有社会职能。

二、工作职责2.1 队员职责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消防技能;2.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3.有意识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4.学习消防知识和技术,提高自身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能力;5.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人员救援和物资救援等工作。

2.2 队长职责1.实行队员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队员的安全状况、职责完成情况和服务态度;2.指导队员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应用;3.组织、安排、协调队员开展各类消防活动和勤务;4.负责队员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三、待遇保障3.1 保障待遇1.义务消防队员服务期满,可获得相关证书、荣誉称号或奖励;2.义务消防队员参加队伍行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助;3.全市义务消防队员均纳入相关社会保障与救助专项资金保障范围。

3.2 奖惩机制1.对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嘉奖、奖励;2.对不履行职责、擅自离队或被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队员进行惩戒。

四、组织管理4.1 联合执法依法开展联合行动,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4.2 安全保障为保障义务消防队员的安全,市政府将设置“关爱义务消防队员专项基金”。

4.3 绩效考核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突的能力进行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五、附则5.1 地方自治原则本规定所规定的,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维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建立和管理的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引导。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是由企业员工自己乐意参加,具备肯定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构成,为保障企业的消防安全,承当应急处理任务的组织和队伍。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在企业内部实行总队、支队、中队的组织架构,依据实际需要设立消防救援、宣传培训、检查监督等相关部门,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体系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由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在消防部门的领导下,设立消防队长、副队长、引导员等职位,形成消防队伍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由消防部门负责人担负消防队长,具体工作由副队长帮助完成。

消防队长负责全面协调和引导队伍的各项工作,副队长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内部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消防部门依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设立消防队支队、中队,负责消防队员的培训、考核以及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部门向义务消防队供应专业消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和实战演习活动,定期进行消防知识考核和技术本领评估,确保消防队员具备应对火灾害害的本领。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成员原则上每年应参加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培训和演习活动,确保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娴熟掌握。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每年应订立消防工作计划,并在消防部门的引导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器材检查和消防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重要工作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实战演习,提高消防应急处理本领;3.负责企业内部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4.发现和排查消防隐患,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复;5.帮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6.帮助消防部门组织应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7.搭配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环境监测和消防设施验收工作;8.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与搭配,供应相关消防安全信息和资料。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提高队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指在单位、社区、村庄等团体内的志愿者组织,为适应和适合本单位或社区消防安全需要,履行义务消防服务。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遵循民主、法治、自治、公开的原则,组织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当依法担负单位或社区的义务消防服务任务,并及时向所属行政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提供相关工作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组织设立志愿队总队,下设不同的分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业救援分队。

第六条志愿队总队是义务消防队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由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员担任总队长。

第七条分队是依据所在单位或社区的消防安全需要而设立,负责该单位或社区消防工作。

分队的队长由总队长指定。

第八条专业救援分队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而设立,负责单位或社区内专业救援工作,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队员担任队长。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九条志愿者可以自愿申请加入义务消防队,需经过总队审核同意后,成为队员。

第十条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质,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队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队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服从组织的指挥。

不得擅自行动,不得私自泄露与消防有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队员应积极参与义务消防队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放弃义务消防服务。

第四章工作任务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或社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预案。

(二)组织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三)组织和开展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四)组织和开展灭火和救援工作,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救援工具,保证队员开展工作的需要。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建(一)义务消防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50 周岁以下。

3、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应遵循以下程序:1、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组建方案,明确义务消防队的人员组成、职责分工等。

2、向全体员工发布招募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报名。

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消防知识、技能考核,择优录用。

4、确定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义务消防队的规模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 10%。

三、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向员工讲解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灭火逃生技能等。

2、利用单位内部的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工作动态。

(二)进行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1、每日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负责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专业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

1、当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应迅速赶赴现场,按照灭火预案进行火灾扑救。

2、在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积极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为专业消防队的扑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组织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1、在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引导员工按照疏散预案有序撤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专职消防员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日常消防执勤、灭火救援等工作。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群众自愿报名组成的队伍,主要负责火灾防控宣传、火灾预警、初期扑救等工作。

第六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对外可以称为“XX某地专职/义务消防队”。

第七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立、重组、撤销等事项,应当按照消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申请、备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均应设立队长、副队长和组员。

第九条专职消防队的队长、副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条专职消防队的队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技能,并取得消防员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的队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和组织能力,并参加过消防培训。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的组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常识,通过消防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四条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灾害事故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火灾防控知识、组织火灾演练、监督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队长有权安排队员的工作任务,并对消防工作的完成负责。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队长有权组织队员参加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并对消防工作的推行负责。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八条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参与火灾扑救、救援等任务的实施。

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防灭火安全工作的需要,定期开展火灾防控宣传、火灾演练等活动。

第二十条专职消防队有义务定期进行灭火器械、消防器材等装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设备完好。

2023年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2023年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2023年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志愿者组成的、具有一定火灾扑救和救援能力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参与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灾害事故处置,提供火灾防控技术服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和运行应当遵循依法组织、合理配置、科学管理、安全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条件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可以采取社区义务消防组织、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学校义务消防队等形式组织。

第六条成立义务消防队的条件包括:具备一定的消防技术知识,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扑火和救援能力,年满18周岁,遵守法律法规。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备相关信息,接受政府部门的注册备案和管理。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应当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络机制,确保及时响应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制,明确队伍的指挥机构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应当设立队长和副队长,并明确其权责。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需要划分出专业救援小组,明确其任务和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建立成员管理制度,包括招募、培训、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

第四章组织管理程序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组织管理,包括报备备案、组织编制、培训考核、装备配备、值班排班、督导检查等。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者招募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有志之士参与。

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成员的培训和考核,保障队伍的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建立统一的装备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各类消防器材和装备。

第十八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预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值班排班计划,保障24小时全天候的战备状态。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三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三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组织的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志愿者组成,承担火灾扑救、救援和警戒等任务的非营利性消防组织。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应遵循消防宗旨,依法履行职责,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应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形成科学合理的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人员队伍。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部,队部设政治教育科、应急救援科、后勤保障科等职能科室;队部应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指挥功能,定期进行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应设立队长,由队员中选举产生,队长负责整体协调、指挥决策和队伍建设工作。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队、中队和小队等基层单位,具体规模和组织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健全队伍招募、培训和管理制度,制定队员的入队条件和晋升评价标准,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应建立和完善队伍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培训等方式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应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火灾预防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参与火灾事故的扑救和救援工作,按照消防部门的指挥调度,配合执行灭火、救援、警戒等任务。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实战训练,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能,确保在火灾事故中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灭火救援的协作机制,共同参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资金保障第十六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为义务消防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装备物资保障;企事业单位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义务消防队适当的经费支持。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水平,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扑火救灾任务。

下面我将详细阐述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权力与责任、选拔任用和奖惩制度等方面。

一、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结构一般分为队部和分队两级,队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成员若干人;分队设分队长一人,副分队长一人,队员若干人。

队部负责全局性的工作和协调各分队之间的关系,分队则负责具体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职责分工1.队部:(1)制定和解释组织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2)负责协调和安排队员的扑火任务。

(3)负责对队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升其扑火救灾的技能和素质。

(4)负责对队员的考核和评价,合理安排队内职务。

2.分队:(1)严格遵循队部的指挥和安排,按时参加扑火救灾任务。

(2)保证器材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参与队内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扑火救灾水平。

(4)配合队部进行队员的考核和评价。

三、权力与责任1.队部:(1)对队员的选拔、任用和调整具有决定权,可以根据需要对队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的考核。

(2)负责队员的培训和教育,安排相关训练和练习活动。

(3)对队员的奖惩具有决定权,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也可以进行纪律处罚。

2.分队:(1)服从队部的指挥和安排,按时参加扑火救灾任务。

(2)依法使用和维护器材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3)参与队部组织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扑火救灾水平。

(4)遵守队内纪律,不得违反相关的规定。

四、选拔任用和奖惩制度1.选拔任用:队员的选拔任用应符合以下原则: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扑火救灾知识和技能、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等。

选拔任用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通过考试、面试等形式进行选拔,考察队员的扑火救灾能力和素质。

2.奖惩制度:(1)奖励:对在扑火救灾任务中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记功、发奖金等。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1. 背景介绍消防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义务消防队作为基层灭火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组织效能和紧急应对能力,制定本规定。

2. 组织结构2.1 队长每个义务消防队设立一个队长,由队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队长负责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队伍内部关系。

2.2 副队长每个义务消防队设立一个副队长,由队长任命产生,任期两年。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主要负责组织队伍的训练和演练,确保队员的专业素养和应急能力。

2.3 队员义务消防队队员为志愿者,需经过居民自治机构审核和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加入。

队员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够参与日常的灭火救援行动。

3. 管理机制3.1 日常管理队长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组织、训练安排、装备维护等。

队长要做好队员的档案管理,及时掌握队员的参与情况和培训情况。

3.2 定期训练每个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训练,提高队员的专业素养和应急能力。

训练内容包括灭火方法、逃生技巧、急救知识等,以及与其他队伍的联合演练。

3.3 装备管理队长要确保队伍的装备完好,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消防器材要按照规定的标准配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备工作。

3.4 灾后总结每次灭火救援行动结束后,队长要组织队伍进行灾后总结,分析救援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

4. 权益保障4.1 保险保障义务消防队队员在参与救援行动时享有相关保险保障。

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确保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得到合理的保护。

4.2 奖励激励对于在灭火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激励队员积极参与队伍的工作和训练。

4.3 法律维权队员在执行任务时享有法律保护。

如遭受不公正待遇或侵权行为,可以依法维权,并得到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5. 外部合作5.1 政府支持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培训、装备和经费支持,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行。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管理制度一、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祉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火灾现场的保护。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第一条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基层消防力量,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由志愿者组成的一支基层消防组织,属于公益性消防服务单位。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宣传消防知识,开展消防演练,参与灭火救援等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成员的加入、退出、管理等事宜,按照本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利、自治协作、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义务消防队设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七条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机构为队长和副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任期3年。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机构包括宣传组、培训组、指挥组、救援组等,由队员自愿组成,负责各自的工作。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分队、中队等单位。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义务消防队加入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志愿参加的村民,经过考核合格后即可成为队员。

第十一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有义务参加队内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等活动。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有权利参与队内事务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当服从队长、副队长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队内纪律。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违反队内纪律的,应当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严重者可以开除队籍。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队员有义务保守队内秘密,维护队伍的团结和荣誉。

第四章理论宣传第十六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队员和村民的消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要开展消防知识竞赛、讲座、宣传栏、演习等活动,提高队伍的宣传效果。

第十八条义务消防队可以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

第五章培训演练第十九条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第二十条义务消防队要注重实战技能的训练,提高队员的灭火、救援、逃生等技能。

2024年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2024年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校外消防辅导员对志愿消防队员及时调整、补充。
六、培训的'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报警的基本知识;
3、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4、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5、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6、火灾现场的保护;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火灾现场的保护。
第四条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五、根据人员的变化情况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六、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
七、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5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1. 引言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消防队员的职业素养,制定本规定。

2. 组织结构2.1 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是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消防员组成的消防队伍。

2.2 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是由志愿者组成的消防队伍,他们在平时从事其他工作,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会协助专职消防队进行救援工作。

3. 组织管理3.1 专职消防队• 3.1.1 职责分工:专职消防队内部可根据消防员的专业技能和特长,进行合理的职责分工,确保队伍的高效运转。

• 3.1.2 培训和考核: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持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 3.1.3 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确保专职消防队员能够随时响应并快速出勤。

3.2 义务消防队• 3.2.1 招募和培训:义务消防队可以通过招募志愿者的方式扩充队伍,对新队员进行基础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 3.2.2 奖励机制:对义务消防队员在救援行动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和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义务。

• 3.2.3 配备和维护:为义务消防队提供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4. 交流合作4.1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协调与配合• 4.1.1 信息共享: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灾情、救援进展等重要信息,以便做出相应的调配和决策。

• 4.1.2 联合演练:定期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进行联合演练,加强协同作战的能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效率。

• 4.1.3 政策支持:政府应提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所需的政策、法规和资金支持,为其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4.2 公众参与与支持• 4.2.1 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对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消防自救能力。

• 4.2.2 招募志愿者: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到义务消防队中,在灾难时刻提供帮助和支持。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文(2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文(2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消防队组织的建立和管理,提高灭火救援的效率和质量,根据《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义务消防队是指由志愿者组成,担负起抢险救援、灭火救灾等任务的消防救援力量。

第三条义务消防队的成立和管理应遵循公开、自愿、无偿、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消防队组织和管理活动。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作为指挥协调机构。

第六条义务消防队组织应依法取得成立登记,明确队名、工作范围和职责。

第二章建立与注销第七条义务消防队应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组织结构和成员数量。

第八条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一定的人员和物质资源;(二)具备一定的消防救援技术素质和专业知识;(三)有足够的组织意愿和责任心。

第九条申请成立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组建方案;(三)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四)有关成员的资料;(五)消防设备资源情况。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成立之初,应召开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注销:(一)完成了任务的目标;(二)主动申请解散;(三)发生了不能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十三条申请注销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注销申请书;(二)解散或终止工作的决定;(三)消防设备的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注销义务消防队应经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告。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应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六条具体的工作任务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和下达。

第十七条义务消防队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救援能力和技术水平。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本(2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本(2篇)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义务消防队是社会自愿参与消防事业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提高队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管理架构1. 组织形式:义务消防队采用自愿参与的方式组织,由地方政府依法设立,并进行统一管理。

2. 组织层级:义务消防队分为总队、支队和中队三个层级。

总队负责整体协调和管理,支队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中队负责具体的灭火救援任务。

三、队员招募与培训1. 招募条件:志愿加入义务消防队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a.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b.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水平的文化程度;c. 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2. 招募程序:招募义务消防队队员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包括公示、报名、考核、面试等程序。

3. 培训要求:义务消防队队员分为入队培训和持续培训两个阶段。

入队培训主要包括消防知识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持续培训主要针对队员的进阶技能和专业素养进行深化培训。

四、队伍管理与激励机制1. 强化责任意识:义务消防队队员应明确履行职责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加强对队员的监督和管理。

2. 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队员表彰和奖励制度,对在灭火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五、装备与器材管理1. 装备标准:义务消防队应配备符合国家消防标准的装备和器材,确保队员在灭火救援工作中的安全和效率。

2. 质量检测: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对装备和器材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功能正常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装备和器材。

六、灭火救援行动管理1. 组织调度:总队负责统筹和协调各级队伍的灭火救援行动,支队和中队负责具体的调度和执行。

2. 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有关灭火救援的信息,确保队伍能够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应对。

3. 安全防护:提供队员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培训,确保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队员的身体安全。

2024年高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高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高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消防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维护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一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5、义务消防队员须知火警电话(119)、报警方法及该工作区域内疏散预案,会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消防知识。

6、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能协助各处、室、班级防火责任人搞好本校的消防工作及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2024年高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与实践的有效性,促进高中生安全意识的提升,保障校园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中义务消防队是指由高中学生自愿参加、为学校消防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及防火宣传工作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高中义务消防队的组建、管理及活动行为都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学校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高中义务消防队,依法设指导员、副指导员和志愿者队员。

第五条高中义务消防队指导员由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聘任,副指导员则由高中义务消防队志愿者队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高中义务消防队指导员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订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消防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技能竞赛,并对消防队员进行考核。

(三)指导队员参与校园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组织队员参与校园消防宣传活动,提升学校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定期向学校报告高中义务消防队工作情况。

第七条高中义务消防队副指导员的职责包括:(一)协助指导员制定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和工作计划,并参与队员的培训工作。

2024年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模版1、明确管理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人员组成,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6、单位各类人员超过____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单位各类工作人员不足____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2024年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模版(二)1、为确保消防工作的高效运行,需明确管理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

2、关于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及考核要求等,需制定详细规定以确保其顺利运作。

3、义务消防队由单位内部人员组成,其日常职责包括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并定期参与消防训练。

4、消防安全责任人有责任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确保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需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明确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与消防训练。

6、当单位各类人员超过特定人数时,应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各组及两个梯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若单位各类工作人员未达到特定人数,则组建一个梯队,并同样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各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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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新编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在厂消防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消防知识、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三、各单位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人数按常年职工总数的3%至10%,由胜任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十八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女职工组成。

重点防火部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接受义务消防队的管理。

四、义务消防队要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规,积极做好本单位的防火、灭火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二)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三)熟悉责任区消防情况,开展灭火演练;
(四)担负重大节日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
(五)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
(七)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2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每次不得少于8课时。

六、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要根据灭火需要,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七、义务消防队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复查审定,调整更换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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