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项目分割产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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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商业办公项目禁止私自分割销售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商委、市国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防止开发企业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切实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出台了五个方面的监管措施:

一是严把设计关。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规范和标准进行项目设计建设,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

二是加强测绘管理。要求房屋测绘机构应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的图纸对商业、办公类项目进行测绘,禁止擅自进行房屋分割测绘,市、区建设房管部门根据已备案的测绘成果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手续。

三是严格登记管理。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要以界限固定、可独立使用、并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作为登记基本单元,禁止以虚拟、划线分割的形式对房屋单元进行分割和登记。

四是规范销售行为。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

五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要求规划部门加强审查和规划竣工验收,对违规项目不予规划验收;国土部门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的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查处违规销售及分割测绘行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业规划对商业项目的分割行为进行审查。

据了解,《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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