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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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5.培训与发展: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五、待遇与保障
1.课时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
2.社会保险: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社会保险。
3.工作保障: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学
六、解聘与续聘
1.解聘: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
(3)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教学工作。
2.续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办法相应条款作相应调整。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5.非在校全日制学生,且不影响本职工作。
三、聘用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与试讲: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讲。
4.聘用:根据面试和试讲结果,教务处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领导审批。
5.签订合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决定招募一批兼职教师,以满足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学需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聘用:1.资格条件:应聘者需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2.面试考核:应聘者将接受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以评估其教学技能和沟通能力。

3.签订合同:通过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将与学校签订兼职教师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兼职教师的管理为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效果,学校将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

具体措施如下:1.定期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生反馈等。

2.专业培训:学校将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行为规范:兼职教师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4.激励措施:学校将根据兼职教师的教学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三、兼职教师的退出机制对于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兼职教师,学校将按照以下退出机制处理:1.警告处罚:对于教学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

2.解除合同:如果兼职教师屡教不改或教学质量持续不佳,学校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质量和表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

通过严格的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将能够吸引优秀的兼职教师加入,提升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目标。

希望所有的兼职教师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提升教学水平,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办法
1. 兼职教师聘用的条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 兼职教师聘用的程序:教育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兼职教师,通过简历筛选、面试和考核等环节确定最终的聘用人选。

3. 兼职教师聘用的合同:教育机构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和报酬等相关事项。

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1. 兼职教师工作安排:教育机构根据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兼职教师的教学计划和工作时间,并向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2. 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监督:教育机构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3. 兼职教师工资待遇:教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兼职
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机会。

4. 兼职教师纪律要求:教育机构要求兼职教师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 兼职教师绩效考核:教育机构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处理。

三、兼职教师管理的意义
1. 兼职教师能够为教育机构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
量和水平。

2.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可以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符合法
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要求。

3. 兼职教师管理的科学化可以促进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教学效果。

4.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可以维护教育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机构的信任。

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社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社会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校正常运转。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在聘用社会兼职教师时的管理。

一、聘用条件1.教师资格:社会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2.专业背景:社会兼职教师应具备与所教学科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知识储备。

3.经验要求:社会兼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相关教学工作。

4.身体条件:社会兼职教师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教学工作的职责。

二、聘用程序1.招聘公告:学校在聘用社会兼职教师之前,应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职位、聘用条件和工作要求等信息,提供报名方式和时间。

2.申请资格审核: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满足聘用条件。

3.面试评估:符合聘用条件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或评估,以测试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其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

4.签订合同:学校和被聘用的社会兼职教师在达成一致后,签订聘用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教学内容、工作量、薪酬待遇、服务期限等。

5.备案登记:学校应将聘用社会兼职教师的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管理要求1.工作督导:学校应指定专人对社会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指导。

2.培训和交流:学校应组织定期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社会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与其他教师的沟通和合作。

3.薪酬福利:学校应根据社会兼职教师的工作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

4.业绩考核:学校应定期对社会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激励教师持续提高。

5.纠纷解决:如出现与社会兼职教师相关的纠纷,学校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解决。

四、违规处理1.未按合同履行职责的,学校有权解除与其的聘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严重违反聘用管理办法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兼职教师是教育机构和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升。

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2.兼职教师聘用办法2.1 聘用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技能,并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和资质证明;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3.认同教育机构或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能够积极配合教育教学工作;4.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2.2 聘用程序1.教育机构或学校发布兼职教师聘用需求,明确聘用岗位、条件和待遇;2.兼职教师应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3.教育机构或学校按照招聘程序进行筛选和面试,并根据表现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最终录用人选;4.聘用人员与教育机构或学校签订兼职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兼职教师管理考核办法3.1 岗位职责1.兼职教师应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2.兼职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探索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3.兼职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学情分析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4.兼职教师应与教育机构或学校保持沟通,积极反馈教学需求和问题,共同促进教学改进。

3.2 考核制度1.定期进行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包括学生评价、教育机构或学校评价等;2.根据评估结果,对兼职教师进行奖惩措施,如表扬、加薪、调岗、解约等;3.兼职教师应定期提交教学反馈报告,对自己的教学进行总结和反思,提出改进意见;4.教育机构或学校应及时给予兼职教师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

4.总结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优秀教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聘用条件和程序,选择优秀的兼职教师;通过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促进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升。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兼职教师在教育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兼职教师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各教育机构需制定相应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条件兼职教师作为教育机构中的外来力量,在聘用前应根据教育机构要求制定明确的条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兼职教师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与其从事的教学科目相匹配的学历背景,例如,数学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数学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 专业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职业素养: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有耐心、关心和理解。

二、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为了确保聘用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教育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教育机构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和联系方式等。

2. 收集申请材料:教育机构应要求申请人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3. 筛选评估:教育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筛选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聘用条件。

4. 面试选拔:符合聘用条件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面试。

面试过程中,教育机构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5. 聘用决定:根据面试结果和其他评估指标,教育机构将作出最终的聘用决定,并与被聘用人进行签约。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教育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要求:1. 教学指导:教育机构应为兼职教师提供详细的教学指导和教学资源,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教育机构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工作。

2. 定期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供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兼职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 评估考核:教育机构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评估考核,评估其教学质量、教育观念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第一条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的目的是规范兼职老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秩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展。

其次条兼职老师的聘用原则为公开、公正、公正、竞争。

第三条兼职老师的聘用范围包括科学争辩人员、行业专家、企事业单位骨干和教育部门工作者等。

第四条兼职老师的聘用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学阅历和专业素养;(二)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格;(四)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兼职老师的聘用程序如下:(一)学校公布兼职老师的职位空缺信息;(二)兼职老师申请职位,并提交个人简历、证明材料等;(三)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四)学校向被录用的申请人发放任职通知。

第六条兼职老师的管理包括以下方面: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一)制定教学方案和教学目标;(二)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反馈;(三)参与教务部门的学术活动;(四)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规范和行为准则;(五)定期检查和考核兼职老师的教学工作。

第七条兼职老师的待遇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兼职老师与学校的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互信、互利、互助的基础上,双方应当乐观合作,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进展。

第九条兼职老师在教学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一)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二)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三)传授正规教学内容,培育同学的学习力量;(四)敬重同学的共性和差异,关注同学的全面进展;(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兼职老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学期,具体聘期依据实际状况而定。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解除其聘用关系:(一)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二)违反教学规范和行为准则;(三)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教学质量严峻不达标的。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有权自主解除与学校的合作关系,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2-3-1-1-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2-3-1-1-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了适应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幼儿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一)兼职教师的界定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幼儿园)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精通行业(幼儿园)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骨干教师。

(二)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1. 接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懂得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

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

4. 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胜任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专家型的兼职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

5。

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

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7.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三)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1.申报计划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计划和人选.各专业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备案.2.资格审查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收集兼职教师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专业负责人留存一份归档,教务处留存一份.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将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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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幼儿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兼职教师的界定
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幼儿园)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精通行业(幼儿园)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骨干教师。

(二)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
1.接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懂得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

4.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 岁,胜任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专家型的兼职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70 岁,女性不超过65 岁。

5.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7.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三)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 申报计划
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 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计划和人选。

各专业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备案。

2. 资格审查
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收集兼职教师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专业负责人留存一份归档,教务处留存一份。

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将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

(四)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2.按照学校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标准,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备课,掌握教学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安排面授、辅导、实践等教学环节,完成各专业安排的教学任务。

4.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中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把握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通过合理的教学安排,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善于和学生交流与沟通,能够及时将学生所需的技能等知识与教学大纲紧密衔接,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学生所在专业报告,并提出建议。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和有关培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按课程要求布置、批改、评讲作业,指导学生自主学习。

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答辩等工作。

二、兼职教师的培训培养
(一)积极开展兼职教师岗前培训
由教务处及各专业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岗前培训,让其了解中职教育发展规律和熟悉中职学生的学习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中职教育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以适应中职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二)促进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提升
要定期开展示范课讲授和说课活动,组织兼职教师参加教学观摩,通过示范与观摩,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

(三)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要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积极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兼职教师的使用与考核
1.各专业负责人对兼职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应向聘任的兼职教师介绍专业建设、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特点,明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将聘任的兼职教师编入相应的专业教研室,兼职教师应参加部分教研活动。

各教研室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对兼职教师提出授课要求。

3.为帮助兼职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学要求,各专业应积极向兼职教师提供帮助:
首先,介绍任课专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其次,提供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材及其它教学辅助材料;
最后,明确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命题、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4.教务处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考核等次的确定按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确定。

考评结果应书面告知兼职教师,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兼职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条例处理。

5.各专业应严格按学校批准的兼职教师计划进行聘用。

如需临时增加或更换兼职教师,必须补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兼职教师,学校不予认可。

(五)兼职教师的待遇
1.兼职教师的待遇按教学工作量酬金核算,由各专业根据兼职教师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具体负责工作量的统计和酬金审报发放工作,酬金发放、审核应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各专业初审、教务处复核并备案、分管校领导审批。

2.兼职教师的酬金根据兼职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给予不同的标准。

3.兼职教师课时酬金每学期发放一次,一律为税前金额。

4.兼职教师可使用学校的图书、信息、设备等教学、实训资源,参与学校组织的科研课题、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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