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用房和设备间建造标准、移交物业标准
物业工程交接制度
物业工程交接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物业工程交接流程,保障物业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物业工程交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工程的交接、移交、移交验收等所有相关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内部各级工程部门的工程交接工作。
工程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新项目的开发、在建工程的移交、竣工工程的移交等。
三、工程交接的流程1. 准备工作(1)移交前,交接双方应当进行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工程进度报告、施工合同等文件。
(2)交接双方应当确定交接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交流。
2. 移交程序(1)双方确认移交时间和地点,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移交程序。
(2)移交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移交物品,确保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3)移交双方应当签署移交记录,确认移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移交验收(1)接收方应当对移交物品进行验收,确认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如需调整或补充,应当及时通知交接方,并形成书面记录。
(3)验收双方应当签署验收记录,确认验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相关责任1. 交接方的责任(1)交接方应当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和物品,保证移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交接方应当对移交物品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3)交接方应当协助接收方进行移交程序,并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和交流。
2. 接收方的责任(1)接收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移交验收,确认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如有调整或补充,接收方应当及时通知交接方,并形成书面记录。
(3)接收方应当对移交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其他规定1. 对于重要或特殊的项目,应当制定相应的工程交接计划,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对于工程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记录。
3. 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交接档案,对工程交接的全部过程进行备案和管理。
物业设备设施移交接管标准
1.1.1 提供管理用房办公场所;1.1.2 交付使用前提供垃圾回收房或者垃圾中转回收站;1.1.3 配备安防宿舍;1.2.1 做好园区及楼栋标识牌;1.2.2 做好车场划线及标识牌;1.2.3 做好楼层公共区域标识牌;1.3.1 做好交付前外墙清洁开荒工作;1.3.2 做好交付前的各类水池、化粪池等开荒清洁工作;1.3.3 做好交付前的建造装修开荒工作;1.3.4 做好交付前园区开荒工作。
1.4.1 供配电设备1.4.1.1 收楼前做好各机电设备的开荒检测工作;1.4.1.2 收楼前做好发机电带负荷试运行工作;1.4.1.3 交付使用前,各双电源供电回路必须具备双电源供电的能力;1.4.2 电梯运输系统1.4.2.1 交楼前需做好电梯验收移交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1.4.2.2 交付使用前,电梯必须具备 5 方通话功能;1.4.2.3 写字楼项目电梯必须具备上下班高峰功能;1.4.3 消防系统交楼前,必须做好消防系统的验收检测工作,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作。
1.4.4 空调系统1.4.4.1 交楼前,做好中央空调水处理及预膜工作;1.4.4.2 确保交付使用前能正常启用中央空调系统。
1.4.5 安防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完善监控报警系统、周界防范及门禁系统;1.4.6 通信系统交付使用前,电信、电视、网络必须具备开通条件;1.5.1 各设备房交付使用前,通风降温设备能正常运行;1.5.2 交付使用前,必须配套提供消防灭火器到各公共场所及设备房;1.5.3 交付使用前,必须配套提供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5.4 交付使用前,必须配套提供与项目风格相协调的垃圾桶;1.5.5 项目交付接管前,必须在园区(广场)周围或者重要场所提供用电电源插座与水源接驳处;1.5.6 交付前,必须开通员工及施工人员通道;1.5.7 项目接管时,施工单位或者开辟商必须提供 0.5-5%的备用材料给物业公司;1.5.8 园区弱电、消防设备设施必须做好防雷防护。
工程完工移交物业制度
工程完工移交物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并顺利移交至物业管理方,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明确工程建设方与物业管理方在工程完工移交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为日后的物业管理和维护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我司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需移交给物业管理方的情况。
三、移交流程1. 预移交准备:工程建设方需在工程完工前一个月,向物业管理方提出预移交申请,并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和预计完工时间。
2. 预移交检查:物业管理方在接到预移交申请后,应在两周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初步检查,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
3. 完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建设方应通知物业方进行正式的完工验收。
物业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验收。
4. 缺陷整改: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建设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通知物业方复验。
5. 正式移交:整改合格后,双方应签订工程完工移交书,明确移交内容、时间及相关责任。
四、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2. 所有建筑材料、设备和工艺均应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3.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变更和调整,必须经过双方书面确认,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文件资料1. 建设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图等。
2. 物业方在接收工程时,应仔细核对上述文件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责任与义务1. 建设方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并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 物业方应积极配合建设方完成移交工作,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
3. 双方应共同解决移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确保工程顺利移交。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移交办法
物业管理移交办法一、背景介绍物业管理移交是指将一个物业项目的管理权从开辟商或者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过程。
物业管理移交的目的是确保物业项目的顺利运营和良好管理,保障业主的权益,提高物业项目的品质和价值。
二、移交流程1. 确定移交时间:双方商议确定移交时间,普通在物业项目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移交。
2. 移交准备工作:a. 原物业管理方应提供物业管理移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项目规划图纸、建造结构图纸、设备设施清单、业主名册、相关合同和协议等。
b. 新物业管理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了解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移交计划和管理方案。
3. 移交协议签订:双方签订物业管理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移交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移交交接:a. 原物业管理方应按照移交协议的要求,将物业项目的管理权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方或者业主委员会。
b. 新物业管理方或者业主委员会应派出专业团队进行接收,核对移交资料和设备设施清单,确保移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移交验收:新物业管理方或者业主委员会对移交的物业项目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对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业主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和检查。
6. 移交后续工作:a. 新物业管理方或者业主委员会应根据移交资料和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和预算,确保物业项目的正常运营。
b. 新物业管理方或者业主委员会应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浮现的问题和纠纷。
三、移交标准1. 移交资料:a. 物业项目规划图纸和建造结构图纸:用于了解物业项目的整体布局和建造结构,为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b. 设备设施清单:详细列出物业项目内的设备设施及其数量、品牌、型号等信息,为设备维护和更新提供依据。
c. 业主名册:包括业主的姓名、联系方式、房屋信息等,用于业主服务和信息沟通。
d. 相关合同和协议:包括物业管理合同、服务协议、维修合同等,用于了解物业项目的合法性和责任范围。
物业移交协议
物业移交协议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地址)的物业,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的移交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移交物业的内容。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物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证、相关税务文件、物业管理文件等。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物业资料进行核对,确保移交过程中的文件齐全、准确。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物业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等。
二、移交的程序。
1. 双方应共同确定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全程参与移交过程。
2. 在移交过程中,甲方应全程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 移交过程中如有发现物业存在任何问题或瑕疵,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确保物业移交顺利进行。
三、移交后的责任。
1. 乙方在接收物业后,应对物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核实,确保物业的使用权、所有权等手续完备。
2. 如乙方在移交后发现物业存在问题或瑕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3. 甲方对移交后物业的任何问题或纠纷,应积极配合乙方解决,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失。
四、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日期)起正式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以上为物业移交协议的内容,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确保
物业移交过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旧物业公司接管流程
物业小区接管流程(交接清单必备) 一、成立接管小组组长: A组员: BCDEF二、交接内容全面负责负责设备运营负责客户服务负责保安消防负责环境绿化负责财务物业项目交接协议普通包括:物业项目名称、交接主体、交接时间、权利和责任分界点、交接内容、交接查验方法和标准、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争议解决方式等。
原物业应先做资料交接:将物业的产权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经济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移交给新物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份,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资料交接完毕后是现场交接:新物业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逐项验收,注明设备现状及接管时间。
开辟商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对查验接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交接证明应由交接双方、相关单位盖章及现场参加人员签字。
开辟商、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及原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新物业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车等安全防范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
资料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物业规划图;2、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单体竣工图);3、建造施工图;4、工程验收的各种签证、记录、证明;5、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6、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8、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9、用水、用电、用气指标批文;10、水、电、气表校验报告;11、有关工程项目的其他重要技术决定和文件。
12、“用户手册”是使用户全面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服务的说明书。
物业接管验收不同于竣工验收,它是在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普通来说物业接管验收包括以下内容:1、主体结构验收。
地基沉降不应超过国标规定的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者毗邻房屋的破坏 ;主体结构构件的变形及裂缝也不能超过国标规定 ;外墙不得渗水。
2、屋面及楼地面。
屋面应按国标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楼地面与基层的粘结应坚固,不空鼓且整体平整,无裂缝、脱皮和起砂现象;洗手间及阳台、厨房的地面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浮现倒水及渗漏现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十五届〕第24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十五届〕第24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27•【字号】〔十五届〕第24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十五届〕第24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
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
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竣工交付及对物业移交标准
竣工交付及对物业移交标准(一)工程交付应具备的条件1、主体工程:在质监站的监督下,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完成,并出具五大责任主体验收报告(表格)。
(五大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地质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消防验收完成3、电梯验收完成并取得使用许可证4、供水:每户通正式水5、供电:每户通正式电(非临时电)6、采暖:采暖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具备采暖条件。
7、燃气:燃气工程完成,每户气表完成(交付后三月内点火)8、宽带、电话、有线电视:工程施工完成,具备开通条件(用户申请即可开通)9、园林景观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全部施工完成。
10、智能化系统: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园区内公共系统全部正常运行,户内系统申请即可开通。
11、工程项目部房间质量档案中记录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2、物业公司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遗留问题为0。
13、园区公共设备已经过试运行,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公司。
14、施工人员已全部撤出园区。
15、所有钥匙(入户门、单元门、管道井、各类表箱、设备间等)已分门别类整理编号完成,具备交付物业公司的条件。
16、园区清洁卫生已全部到位。
17、非施工图范围内的设施已安装到位:健身器材、游乐器材、休闲桌椅、花钵、电梯包装等等。
18、园区标识系统、垃圾箱已安装到位。
19、向物业公司交付的实物与资料(同步移交)钥匙类:入户门、单元对讲门、楼内防火门、管道井、电表箱、水表箱(柜)、弱电箱、电梯、电梯机房、各类控制器、控制室、室外照明控制箱等。
数据类:水表读数、电表读数、气表读数(须经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共同抄读)文件类:1)各类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等(按物业公司要求整理);2)防水部位使用说明;3)主体竣工验收表、消防验收报告、电梯准用书;4)试压、试水、通球验收报告;5)住房质量检查档案;6)各类竣工图纸、资料(与物业公司协商交付时间)。
(二)物业验收制度1、接收准备:1)在物业接收前30天左右,由先期成立物业管理处组建验房小组,由物业工程部进行培训之后,对即将接管的物业进行查验;查验内容包括:土建施工项目、卫生间闭水试验、塑钢门窗、采暖(供热)管道压力试验、下(雨)水通球试验、电气测试、设备测试等;2)查验时,验房小组按照物业制定验房标准对工程及设施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的标准按照相关标准执行;3)工程质量问题由工程部负责落实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经物业公司进行复验收,复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物业住宅承接查验标准
1、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空鼓开裂,不应有爆灰,裂纹;尺寸测量使用激光测距仪,从2、预留洞、槽、管道等各面层及门窗框与墙面空隙填嵌密实,色泽一致,尺寸正确、方正、整齐、光滑。
四角距纵横墙 500 mm3、裂纹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墙面色泽一致,无修补痕迹。
空调孔位置统一,无漏开错开。
处测量,层高取四角、4、抹灰允许偏差小于 4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 3mm;阴阳角垂直、方正、允许偏差小于 3mm。
中间五点5、房间净高允许偏差小于20m开间进深尺寸允许偏差小于15mm梯,步高宽度小于10 mm;空鼓面积不大于 4006、阳台不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抗渗带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无空鼓开裂; 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7、阳台栏杆表面明显凹坑和损伤,划痕宽度不超过;阳台立管清洁无污染。
2 处可不计。
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者相邻房屋的损坏;目测2、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不允许有明显裂缝;3、木结构应结点坚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4、外墙不得渗水。
1、门扇开启灵便,不碰擦,无噪音,无自开、自关、回弹现象,配件应有可靠的防锈措施;目测、反复开启、钥匙通启。
2、表面平整,光洁无雀丝、划痕、毛刺、锤印和缺、断角;3、门锁、拉手、插销、小五金、门碰头安装齐全,位置准确,坚固,表面整洁无污染,油漆涂膜无缺损、划伤,门锁开关灵便、钥匙插入拔出无卡阻现象;4、门框与墙体间砂浆填嵌饱满均匀;5、框的正、侧面垂直. (允许偏差小于 3mm,框的对角线允许偏差小于 3mm;框与扇,扇与扇搭接宽度为-,高低差小于 2mm.)。
1、踢脚线平整顺直,高度一致,无空鼓开裂,上下接槎平整,分色清晰。
空鼓试验2、地坪表面平整,水泥颜色一致,清洁干净,无开裂空鼓,表面无麻面,不起砂。
(地坪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 4mm。
)1、电表标号与房间对应,且校验记录齐全,电器回路标志清晰;绝缘测试、通断测试2、电气路线安装应平整、坚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密切;3、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1MΩ/KV;4、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坚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5、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求。
物业管理物业接管验收标准
物业管理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一、土建类1、封闭式小区应设通透式围墙,且在入住前 15 天竣工;在设计时应考虑红外线防越系统和监视系统的设立。
2、物业管理各类用房(附件一)应在入住前装修完毕,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必须配备洗手间,装修标准见住宅局制定的《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标准》 (附件二);3、小区道路出入口、大厦车库出入口设道闸及岗亭;4、小区内设平面指引图;5、小区内设垃圾转运站,按环卫要求;住宅标准层应考虑垃圾桶的摆放位置;并配置垃圾桶;标准层垃圾采集点 (站)应安装水龙头,并设地漏;6、每层电梯厅设楼层号标志、防火疏散路线图,消防通道楼梯设楼层号;7、设备房门上应有标识牌,各设备房应装单独锁,墙面用 ICI 涂料,地面铺瓷砖;8、高层所有防火门、消防通道门、强弱电井、电水表房用通锁;应有标识牌;9、配电室、发机电房、变压器室应比地下室排水沟高1 米;10、配电室应设计有独立值班室;11、高层消防楼梯应增设扶手;消防楼梯及楼层通道照明开关应选用感应开关;12、控制中心面积应在 20 平方米以上,室内应设能与各电梯乘客联络的对讲电话和轿箱监视器;并有电梯的楼层显示。
13、屋顶天台门用防火门,天台设水龙头;14、屋顶女儿墙上设固定挂钩(供清洗外墙吊绳用);15、高层大厦应考虑将商业和住宅的通道隔离;16、电梯轿箱内应安装监视探头,电梯地板应铺地毯,消防电梯内要安装防护板,电梯底坑内应设爬梯;17、大厦(小区)必须配备背景音乐设备,大厦大堂内应配置沙发、家俱;二、给排水1、水表房应有地漏排水;地漏排水管直径不能小于 50 毫米;2、天面雨水管应直接排入地面雨水井、沟;3、水泵房控制柜应与水泵隔离;4、地面水池应设水位计;天面水池应设检修爬梯、水池盖应加锁、透气孔加防蚊网;5、应考虑空调的集中排水。
6、大厦(小区)地下水池到给水泵的管道的两侧都要装阀门,所有水表、阀门一侧都应加装活结,以便维修更换。
7、所有大厦(小区)地下室排污井、雨水井都应安装排污泵并有备用泵。
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
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20日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12月29日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和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物业服务区域第二节前期物业管理第三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坚持党建引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多方参与、政府监管、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执法部门进小区执法的责任落实;应当将物业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扶持、激励政策,推动物业服务行业专业化、产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智能化。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07物业用房配置标准200711
物业用房配置标准一、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280号文。
二、适用范围:由重庆龙湖地产开发的项目,包括各种物业形态。
三、设计阶段控制要点1、建筑方案阶段:由研发部和物业共同确认各功能区位置、各功能区面积。
2、初设、施工图、装修图阶段:由研发部负责各功能区内的细分及出图,物业公司核定。
四、物业用房类别:1、永久性物业用房:提供物业公司使用的正式永久用房,包括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客户中心、库房、工程用房、保安用房、保洁用房、绿化用房;2、销售中心与工程项目部:在项目施工或销售阶段提供项目部或销售中心物业保安保洁使用的临时物业用房,包括保洁休息室、保安用房;配置标准和面积参考永久物业用房。
3、过渡物业用房:因项目分期建设,永久物业用房尚未竣工项目即交付业主,在永久用房以外临时按配置标准提供的物业用房。
五、选址原则:1、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客户中心:――集中设置、交通方便,满足人、车到访;客户中心向小区外围开门。
――自然采光。
2、其他物业用房:――尽可能在小区隐蔽处;可集中或分开设置;集中设置时,分别设置独立出入口。
――工程、保洁用房宜在小区相对中心位置。
――保安宿舍应自然采光。
六、装修标准(一)永久性物业用房装修标准:1、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客户中心:精装修(包括房屋装修、客户中心接待台、背景墙、背景LOGO、招牌等),地产公司确定装修标准。
2、其它物业用房:(1)普通地砖,顶面、墙面乳胶漆;(2)卫生间、洗澡间、盥洗间:防滑地砖、墙砖、顶棚为铝合金吊顶或防潮白色乳胶漆;(二)分期开发设置的过渡物业用房装修标准1、客户中心按永久物业用房标准精装修;2、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其他用房标准:乳胶漆或涂料墙面、地面普通地砖、各种管线可明敷。
(三)售楼部与样板区物业用房按永久保安和保洁用房装修和配置标准。
七、物业用房交付时间1、永久性物业用房和分期开发设置的过渡物业用房,于预定交房日前一个月交付物业;2、售楼部与样板区物业用房,于售楼部开放前20天交付物业。
物业用房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
地下室、车库(棚)、楼梯间、垃圾房、变电室、设备间、架空层、公共门厅、过道、人防工程以及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应当从物业管理用房中安排,其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纳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内容。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器具。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是指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理的房屋、
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合理配置要求。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的合
理性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因此,对于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于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要求,一般来说,物业管理用
房的面积应当根据所管理的建筑物的规模和居民数量来确定。
一般
来说,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应当不低于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一。
在面积的分配上,要合理分配给物业管理办公室、维修工作区、储
藏室等功能区域,以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其次,对于物业管理用房的设施配置要求,包括办公家具、通
讯设备、维修工具等。
办公家具要求简洁实用,通讯设备要求齐全
稳定,维修工具要求齐全易用。
这些设施的配置要求能够满足物业
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
再次,对于物业管理用房的环境要求,包括采光、通风、卫生等。
物业管理用房要求采光通风良好,卫生整洁,为工作人员提供
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
最后,对于物业管理用房的安全要求,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监控设备等。
物业管理用房的安全要求是至关重要的,必须保证工作人员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合理的配置标准才能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严格执行。
超市租赁物业及相关设备设施交付标准
无障碍设施 房屋建筑范围
按规范及当地相关规定设置残疾人坡道及不锈钢扶手等设施。
负一层 首层 二层 三层
㎡;层高6m
㎡;层高6.1m
㎡;层高
m
㎡;层高
m
房屋建筑
2.3.2
状态
隔断
完成区域边界上的所有墙体、门窗,场地是封闭的已完成区域。区域内的楼梯间、设备 间和防火墙等砌筑墙体,需要封闭的楼板、天棚,所有的疏散通道、楼梯均按现行国家 规范完成。
按设计完成电源配电箱制作与安装;电源控制带有时间分段控制、感光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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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
1.1.13 1.2 停车场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停车场设 置要求
机动车停 车场设施
规划手续 户外立柱广告牌获得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采用钢质防火卷帘门加水幕保护。卷帘门上部至楼层顶板采用与卷帘门相同材料封堵, 外面层要求白色。
按当地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尽量采用防火卷帘上带疏散逃生门的防火卷帘。
工程要求 根据国家规范配置所有消防疏散指示牌及疏散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系统。
工程要求
在按一次消防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基础上,根据国家规范配置消防报警系统,并保证通過 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火灾时消防广播与乙方背景音乐可自动切换。
2.3.3
地面 按规范要求砼面找平,平整度偏差10mm,坡度偏差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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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状态
2.3.4
墙面 3米以上水泥砂浆抹平,白色乳胶漆饰面。
2.3.5
柱面 3米以上水泥砂浆抹平,白色乳胶漆饰面。
2.3.6
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以下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造、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未经业主大会允许,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赋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允许,物业服务企业擅白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赋予警告,并处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份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物业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的完备情况进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双方应当做好查验记录。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起草说明及办法附件
一、立法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以下简称《物权法》 )于 2022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9 号,以下简称《条例》)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根据《物权法》进行了相应修改。
为贯彻落实《物权法》和《条例》的精神,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制定《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二、起草过程2022 年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成立立法起草小组。
2 月 12 日,立法起草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立法工作第一次座谈会。
3 月-6 月,立法起草小组到小区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召开了 6 次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小区业主代表、业委会主任、人大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 7 月-8 月,就《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书面征求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就有关法律问题组织了专家论证会。
9 月-11 月立法起草小组又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为了目前的《草案》。
三、主要内容《草案》共七章 85 条,主要规定了:(一)明确了合用范围和部门职责。
将我市住宅区管理基本全部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二)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授权,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原则、划分主体以及已有物业管理区域的调整等。
(三)明确物业服务用房问题。
明确物业服务用房标准、物业服务用房用途,规划、建设双重措施监督建设单位做好物业服务用房配建工作。
(四)明确了前期物业的责任主体。
明确前期建设与物业服务后期管理的责任点,明确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五)规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
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选举,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职责。
(六)明晰物业服务内涵,确定物业服务内容,突出专项服务,加强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七)明确物业服务交接基本程序,规定交接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的责任、义务,加强政府部门对物业服务接撤管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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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物业用房和设备间建造标准、移交物业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新建工程。
3.编制依据
以往项目设计图纸
集团和城市公司相关程序文件、标准
4.职责
4.1 设计管理部负责确定和修改建造标准,报主管领导批准。
4.2 项目部负责按移交物业标准进行移交。
4.3 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移交工作。
5.建筑做法标准
5.1 物业公共用房(仓库、值班室等)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一面白色内墙涂料(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
和外墙涂料);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一面白色内墙涂料(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和
外墙涂料);
3、地面:普通浅色亚光地砖,周边设置100mm高踢脚线。
5.2 监控中心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一面白色内墙涂料(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
和外墙涂料);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一面白色内墙涂料(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和
外墙涂料);
3、地面:普通浅色亚光地砖,周边设置100mm高踢脚线,安装防静电地板;
4、排气:配备和房间面积相匹配的空调。
5.3 水泵房/泳池机房/空调机房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外墙腻子,打磨平整;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外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一面白色外墙涂料,门口设置150mm高C20砼
反坎;
3、水箱:设置一套简易水位报警装置连接至控制中心(泳池/空调机房无);
4、地面:普通浅色防滑地转,周边设置100mm高踢脚线,设备四周贴黄色警示作用的条形瓷砖,周边设
置排水明沟;
5、排气:配备和房间面积相匹配有定时功能的排气扇(泳池/空调机房无)。
5.4 配电房/灭火气体控制室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一面白色内墙涂料;
3、地面:普通浅色亚光地砖,周边设置100mm高踢脚线,铺贴绝缘垫,门口设置150mm高C20砼反坎;
4、排气:配备和房间面积相匹配有定时功能的排气扇。
5.5 电梯机房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安装能承重2T的挂钩;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一面白色内墙涂料;
3、地面:普通浅色亚光地砖,周边设置100mm高踢脚线,电梯转动部件四周贴黄色警示作用的条形瓷砖;
4、排气:配备和房间面积相匹配有定时功能的排气扇。
5.6 发电机房做法
1、天棚:按环保要求做隔音板;
2、墙面:按环保要求做隔音板,门口设置150mm高C20砼反坎;
3、烟道:排烟道的噪音不影响业主,排烟不影响小区环境;
4、地面:普通浅色防滑地砖,周边设置100mm高踢脚线。
5.7 管理用房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两面白色内墙涂料(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
和外墙涂料);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一底两面白色内墙涂料(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和
外墙涂料);
3、地面:普通浅色亚光地砖,周边设置100mm高踢脚线;
4、功能:具备通电话和网络的条件。
5.8 水表、电表房(井)做法
1、天棚:钢筋砼楼板(结构基层清理,并对外露钢筋做防锈处理)打磨平整,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
2、墙面:20mm厚水泥砂浆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
3、地面: 20mm厚砂浆找平,原浆压光,各水表房(井)内需设置地漏,强弱电井需有150mm以上的砼反
坎。
5.9 风机房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
3、地面:20mm厚砂浆找平,原浆压光,不起砂。
5.10 电信/网络机房做法
1、天棚:砼结构楼板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
2、墙面:内墙抹灰刮两遍白色内墙腻子,打磨平整(位于地下室采用外墙腻子);
3、地面:20mm厚砂浆找平,原浆压光,不起砂。
6.移交物业标准
6.1 单位工程竣工初验时,应按建筑做法标准完成所有物业用房、设备间的施工工作,包含管线敷
设、设备调试、运行、照明、通风等。
6.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等完成物业用房、设备间的实测实量工作。
对发现
的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移交物业管理处,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6.3 设备间移交实体标准及参考图片
完成设备房标识完成封口百业安装
明装管井门平墙面完成面安装暗藏式管井外门需开启不小于90度五金齐全、使用灵活消防栓箱门开启角度需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设备间地面封堵严密,地面平整密实 设备间天棚平整、洁净,有照明
管道清洁、无污染
墙面平整,洁净 ,设备整洁无污染 电缆梳理整齐,整洁无污染
常见问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