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学术学位论文发表要求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讨论一稿)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的重要教学载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管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通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所选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规定的各项设计与科研工作任务,撰写出符合要求的科研、学术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相应的图纸;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了解科技文化发展水平,树立正确的设计(研究)思想,养成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选题原则(1)一人一题。
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应在题目和任务上加以区别,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其比例应不低于60%。
(2)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一定的深度与难度,工作量饱满,能达到综合训练目的。
(3)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和社会生产的实际,其比例应不低于80%。
(4)内容重复课题一般不应超过两届且内容要有所改动,保留课题每次应有所创新。
(5)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①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②课件类;③学院教学委员会认为不适宜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题目。
2.选题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1.资格(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职责(1)按规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院审查和学生选择。
重庆大学论文设计格式
1…
1.1…
1.1.1…(最多不超过3层)
页码: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位于每页页底中部。
3、图纸
图纸整洁,布局合理,符合制图标准。可自行选择计算机绘制或手工图纸。
4、曲线图表
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
学生所在校外学习中心
批次层次专业
学号
学生
指导教师
起止日期
摘要
民营企业现阶段主要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私人股东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创新票据市场商业汇票
5、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篇幅
毕业设计(论文)字数,专科不得少于3000字,本科不得少于5000字,设计类专业题目应附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设计说明书等。
6、论文存档
学生只需在网上提交电子版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无需纸介文档。学生电子文档由学院统一存档,但工程类专业毕业设计学生如有手工图纸,需自行提供完整图纸一套交由学院存档。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化要求说明
1、毕业设计(论文)正文书写格式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需符合以下要求、顺序:
(1)中文摘要及关键词(需单独成页)
中文摘要150-300字左右。
关键词之间用空格(宽度为一个汉字宽度)分隔,最后一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2)目录
(3)引言
(4)正文
(5)总结
(6)考文献
参考文献标注方法如下:
著作:[序号]著者.译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
期刊:[序号]作者.译者.文章题目.期刊号.年份.卷号(期刊数).引用部分起止页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申报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申报实施办法根据重庆大学校〔2008〕379号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获学校奖励,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制定奖励申报实施办法如下:一、申报论文奖励的必要条件1.时间条件:我校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于2008年9月1号后正式发表的文章可以申报高水平论文奖励。
2.署名条件:申报者、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重庆大学的文章方可申报。
3.作者条件:申报者必须为我校研究生(含硕士、博士),且为文章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申报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报者为第二作者。
重大教师不可参与申报。
4.答辩条件:申报者通过答辩后可申报论文奖励,申报时还应提交经校学位办审核指定的授位达标论文信息,表明申请者另外已发表足额论文满足了授位条件。
博士生应按照高限指定授位论文。
(一类奖励申报者,无需满足答辩条件)。
二、申报奖励类别高水平论文奖励申报分为4类:一类:在SCI(全文收录)、SSCI、A&HCI收录的境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二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SCI境内期刊(全文收录)、EI境外核心期刊、SSCI、A&HCI境内期刊、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EI境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CSCD、CSSCI、SCD 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
论文已发表或正式录用,但无检索证明等,导师同意担保论文将满足学校奖励要求,可先期发放一半相应奖励额度。
取得相关检索证明后再完成其余奖金发放。
三、申报时间、方法与流程1.申报时间。
高水平论文申报奖励每年集中受理两批,上下半年各一次。
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标准 (1)
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标准经法学院分委员会2011年5月25日通过重庆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适用本标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为申请相应学位而提交供评审、答辩的学术论文,是检验其学习效果,考察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及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必须撰写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要能够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
选题在学术上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主题鲜明具体,避免过大过泛,且题目设计合理。
(二)论文类型与总体要求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成果类型分为: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
总体要求:1. 学位论文写作应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选题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选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写作合乎逻辑、分析深入、论证合理。
4.论文的论证应有充分的依据,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
5.论文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和字数要求。
6. 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印制规格,按照学校的统一规定办理。
(三)各论文类型的具体要求【论文类型】基础性理论研究(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内容要求】1.选题:论文选题必须符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论题本身属于法律的或关于法律的,而不是法律以外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
论文的选题可以不受法学学科门类(如法学二级学科)划分的限制;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适当,具有合理性。
2.研究内容:针对选题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该选题的学术研究前沿,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对拟解决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观点论证。
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
3.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对论文选题进行分析研究,可以围绕某一法律的或法学上的专门问题,运用不同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交叉或综合的研究。
论文发表要求
论文发表要求
论文发表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容原创性:论文需要具有独立思考和研究的成果,不能有剽窃、抄袭等行为。
2. 学术价值:论文需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包括在该领域的新发现、新观点或新方法等。
3. 实证研究:论文需要有一定的实证研究,包括数据采集、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
4. 结构完整性:论文需要有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文献综述、方法、结果和讨论等部分。
5. 规范性要求:论文需要符合学术规范,包括文字清晰、语法正确、格式规范等。
6. 原创性声明:论文需要附上原创性声明,确保论文没有被发表过或者正在被其他期刊审稿。
7. 投稿要求:论文需要按照期刊的投稿要求进行格式和排版,并按照期刊的要求进行投稿。
8. 合作作者:论文如果有多个作者,需要明确各个作者的贡献,并获得其他作者的同意。
9. 审稿意见:根据期刊的要求,作者可能需要对审稿意见进行回应和修改论文。
以上是一般性的论文发表要求,具体要求可以根据不同期刊或会议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19 修订)重大校〔2019〕468 号1. 引言1.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 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 制定的。
2.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 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 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 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 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 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 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 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关于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 1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 庆 大 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1篇SCI四区。
- 2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2005)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申请博士学位材料审查注意事项
申请博士学位材料审查注意事项1、D2-1“不足之处”必须有内容2、D2-21)发表的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符合《重庆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重大校〔2005〕40号)或《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重大校〔2014〕104号)的有关要求。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一栏必须有论文,且必须注明与论文哪一章节相关。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有以下几种情况:情况一:已发表需提供论文的封面、目录、首页的复印件,外文文章若无封面目录需提供论文全文。
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博士生应是第一作者(如果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
不考虑通讯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等情况)。
情况二:已录用提供录用通知、承诺书(或发票)、论文全文。
录用通知需要盖有编辑部公章;如果录用通知是邮件形式的打印件或无编辑部公章,则需要导师、学院分管院长签字。
承诺书可在MIS系统“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下载,导师需签字。
情况三:已检索如果论文被EI或SCI检索,需附图书馆查新站的检索报告原件(盖鲜章)。
如果同一篇文章同时被EI、SCI收录,则EI、SCI的检索报告都必须提供。
2)D2-2的科研获奖①国家级科研获奖不限排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3名,所有获奖必须有正式获奖证书。
②科研项目不属于科研获奖,不能列在D2-2;③专利必须有正式的专利证书且排名前3;提供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
④专著:需要封面、排名页、条形码页复印件3、D3导师应签字。
4、D4注意“政治思想表现的审查意见”需要加盖的是学院党委公章,“学院是否同意安排论文答辩意见”需加盖学院公章。
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重大校研[2014]1号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文件重大校研〔2014〕1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现将《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2014年1月6日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一、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总体要求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综合反映,是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学术修养的全面体现,也是授予其学位的重要依据。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环节,并以应用理论知识创新性解决实践问题,推进行业(专业领域)技术或管理的进步为专业学位论文的价值取向。
学位论文应当突出专业特点,并充分体现论文工作的“实践性”与“工程性”,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现有职业或未来职业提供专业支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侧重于理论的应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学位论文工作中应特别强调提高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整理和提炼实践工作中的问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培养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分析问题的科学性、处理问题的有效性,从而获得实际工作中自我反思和自我提高的能力。
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由重庆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合乎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是系统完整且能解决具体问题的应用型论文,所需工作量应在6-12个月。
二、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的形式要求根据不同的职业背景、不同的专业学位类别,可采用不同的学位论文形式。
每种形式所涉及到研究问题可以多样化,具体研究方法可以综合化。
所有各种形式的学位论文均应满足一定的质量标准,按各硕士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学位论文标准执行。
三、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规范的中文写作,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可采用规范的英文写作,做到立意明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流畅。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19修订)重大校〔2019〕468号1.引言1.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制定的。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大学博硕学位论文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07修订)重大校〔2007〕468号1.引言1.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制定的。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 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246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经2014年6月24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 1 -2014年7月8日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评管理办法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其所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总结。
为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与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申请要求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须符合《重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
2.培养环节要求申请博士学位者应完成其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环节,达到《重庆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已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3.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申请博士学位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且应达到《重庆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二、学位论文双盲送审办法- 2 -1.学位论文送评要求我校对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送审制度。
双盲送审是指提交评议的学位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同时隐去送审专家相关信息,并由校学位办负责组织双盲送审。
为避免因学术观点不同而发生的不公正评阅,参加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作者可以提交不超过5位要求回避的专家名单。
学位论文送评一般不得晚于答辩前二个月,全日制博士生一般送3位具有本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教授级专家评阅;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论文送5位外单位教授级专家评阅。
评阅合格后方能组织答辩。
经审批确定的涉密学位论文按有关规定送评。
2.学位论文评阅人的选择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学风正派的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同行专家。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鼓励科研合作及增强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毕业前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研究生毕业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重申如下:一、博士生1、从05级开始博士生毕业前必须发表SCI收录文章(不含扩展版),影响因子≥3.0前两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5.0前三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10.0允许前五位作者有效,指导教师应为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2、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要求必须发表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体现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学术论文;若注释中标有前几位作者贡献等同(其刊物影响因子必须≥2.0),则涉及的几位作者均视为有效。
3、被确定为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签订创新基金合同的博士生,除发表一篇SCI收录文章外,还要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哈医大学报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博士生暂不要求发表SCI收录文章,但必须在国家级杂志(本专业排名第一或第二位)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5、所有发表的文章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6、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也不进行与毕业相关的任何工作。
二、硕士生1、从2008年开始,科学学位硕士毕业生不再要求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校鼓励在国家级杂志(必须为本专业公认第一或第二位杂志)上发表高水平文章,并以此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提前毕业的依据。
2、高校教师和MPH研究生继续实行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3、SCI收录文章作者有效性同博士生第一条,同样可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提前毕业的依据。
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发表论文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标准要求,其类型必须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
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
发表论文规定
研究生院:
一、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种类不受限制。
二、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杂志种类要求如下:
1、在SCI(全文收录)、SSCI、A&HCI收录的境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在SCI境内期刊(全文收录)、EI境外核心期刊、SSCI、A&HCI境内期刊、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3、在EI境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CSCD、CSSCI、SCD 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以下16种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16种高水平期刊表
本规定从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建筑城规学院
2012.9.18。
[VIP专享]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2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推荐下载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2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大学文件
重大校〔2014〕104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
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
重庆大学
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
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
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
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 2 -
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
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经管类和法学类的权威期刊和重要期刊按社科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法学类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按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在以上各种期刊的“增刊”上所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请博士学位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学术论文的认定
1.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申请者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且与学位论
- 3 -
文内容紧密相关,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对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的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2.学术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交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若学术论文只录用未正式发表,需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公章录用证明原件、投稿录用的论文复印件和承诺书,并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
如提交的录用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
1.本规定自2014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其他在读研究生也可选择执行本规定。
2.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 4 -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4月11日印发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