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低碳城启动区-泥墙排路北段、塘桥西路东段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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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低碳城启动区-泥墙排路北段、塘桥西路东段改扩建和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监管
协议书
为确保深圳国际低碳城启动区-泥墙排路北段、塘桥西路东段改扩建和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项目的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主体
甲方(监管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实施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第二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国际低碳城启动区-泥墙排路北段、塘桥西路东段改扩建和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项目(二)项目批文号:深龙发改[2018]1229号(不含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6947.14万元人民币(不含
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
(四)项目规模:
塘桥西路(东段)全长约345m,道路红线宽度为24m,双向4 车道。其中AK0+330~AK0+540桩号段由现状双向2 车道改扩建为双向4 车道,AK0+540~AK0+675.208 桩号段为新建路段,新建路段跨丁山河新建1 座三跨(30+40+30m)连续钢混组合梁桥,桥梁沿道路中心桩号为AK0+601.619;泥墙排路(北段)全长约313m,道路红线宽度为23.5m,双向4 车道。其中BK0+036.506~BK0+095 桩号段为新建路段,BK0+095~BK0+349.327 桩号段由现状双向2 车道改扩建为双向4 车道。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全长约180m,规划双向2车道,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项目建设具体信息以有关部门审批批文为准。
(五)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六)建设范围:具体见《深规土选LG-2018-0259号》、《深规土选LG-2018-0261号》等
(七)建设内容:本项目由乙方负责全额投资建设,包括塘桥西路(东段)、泥墙排路(北段)、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产权归政府,由乙方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乙方根据甲方可行性批复的项目规模,负责从项目策划阶段起至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给排水、中水、供热、供冷、燃气、电气、通信、照明、监控、绿化工程等。
(八)建设周期:30个月(从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 (九)其他:鼓励已乙方以自筹资金从有利于片区整体
开发、城市品质提升的角度尽最大努力去提高相应的建设标准。
(十)(十)乙方主要工作:
(十一)1.项目策划、决策阶段
(十二)负责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交通专项规划研究、绿色建筑咨询、节能评估、投资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并完成相关的报批报建手续。(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已由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的前期部分除外,GQ08-02地块新增市政道路前期工作由乙方另行办理。) (十三)2.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十四)负责建设范围内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清理工作,以及相关拆迁纠纷的处理(已委托街道办办理的除外)。
(十五)负责办理土地登记、公共配套设施等手续报批工作和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并实施本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十六)负责办理消防、人防、水保、排水、排污、供水、供电、煤气、交通、防雷、节能等(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等相关的审查、报批、报建手续。
(十七)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施工报建手续,以及申报质安站进行监督管理手续。
(十八)3. 项目实施阶段
(十九)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本项目施工,组织开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全过程管理。
(二十一)负责编制工作计划表,制定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
建设组织大纲并报甲方备案。计划和大纲必须详细列明下列内容:拟选派项目工作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造价工程师和资料员等)的姓名、学历、工作经历、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报送甲方;对项目进度、质量(含各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控措施。
(二十二)按季度向甲方报项目送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二十三)负责建设期内的安全管理。
(二十四)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二十五)严格按建设工程规范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内容、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等组织建设,保证项目如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十六)4. 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
(二十七)项目完工达到竣工条件时,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二十八)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工程结算报告,报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二十九)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甲方和有关单位,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三十)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报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申报工作。
(三十一)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的保修管理(保修期限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工作,并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保修管理责任。
(三十二)协助甲方开展代建项目后评价工作。
(三十三)5.产权办理
(三十四)本项目为乙方全额出资建设,根据甲方可行性批复的项目规模,负责从项目策划阶段起至移交给甲方使用前的全部工程建设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建设工作实施监管。
(三十五)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乙方无偿移交甲方,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提交产权办理资料并以甲方名义办理完成项目产权初始登记(项目产权初始登记在甲方名下)。
(三十六)监管内容
(三十七)(一)总体要求
(三十八)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责监督乙方及项目实施过程的各参建单位是否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工作。
(三十九)(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四十)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相关的规范、规定中的合格标准存在冲突的,以要求最高、最严格标准为准)。
(四十一)为保证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甲方将监督乙方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