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务会议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组织部会议制度
(征求意见稿)
区委组织部实行部务会、周例会、全体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
(一)部务会主要是研究决定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决定部内工作人员的奖惩,通报有关情况;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部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星期一,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召开。
(二)部务会由部务成员组成,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一伴副部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三)部务会的议题可由各科(室)报分管副部长同意后,由分管副部长提出(或分管副部长直接提出),部长确定;或由部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部务会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在有关科(室)调查研究提出方案的基础上,充分酝酿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定。
(五)部务会议决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得外传。会议必要时须形成会议
纪要。
二、周例会
(一)周例会主要是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和检查、总结工作;周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星期一上午,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召开。
(二)周例会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一伴副部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三)周例会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副部长同意后上会提出,或分管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部长确定;部领导作周工作指示。
(四)周例会确定的事项,按岗位职责分工由有关科(室)组织实施,实施中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本周未完成工作须在下周例会说明原因及打算。
(五)周例会由办公室(研究室)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必要时须形成会议纪要。
三、全体会议
(一)全体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区委会议精神和区委领导、部领导的指示、部署、检查、总结有关工作。
(二)部机关全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部长或部长
委托一位副部长召集并主持。
(三)全体会议必要时须形成学习、贯彻汇报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四)全体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月初,如遇重要事情可以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