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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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核心差别)。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行为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不知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3、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特殊情况
冲突情况
处理方式
同一机关制定
新的与旧的冲突
按新的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按特别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定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1)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以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施工企业应当明确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B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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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名称
制定机构
名称特点
签署公布
宪法
全国人大
Xxx法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Xxx法
国家主席
行政法规
国务院
Xxx条例
总理
地方性法规
省及较大的市人大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中止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4、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需要登记的,自登记之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的需要登记,有的不需要登记)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授权制定的法规和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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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301030
1、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及常委会
Xxx条例
大会主席团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Xxx规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实施细则
部门首长
地方政府规章
省及较大的市政府
X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省长或市长
《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2、代理的主要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建设工程中,招标活动、采购活动、诉讼活动均可委托代理(但工程承包活动的代理实际上是挂靠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①无权代理(有权追认,追认有效)
无权代理三种表现形式:①自始未经授权;②超越代理权;③代理权已终止。
②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即:政府机关无需办理登记)。
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行为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不知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3、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特殊情况
冲突情况
处理方式
同一机关制定
新的与旧的冲突
按新的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按特别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
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定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1)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以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施工企业应当明确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B
3
301010
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名称
制定机构
名称特点
签署公布
宪法
全国人大
Xxx法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Xxx法
国家主席
行政法规
国务院
Xxx条例
总理
地方性法规
省及较大的市人大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中止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4、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需要登记的,自登记之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的需要登记,有的不需要登记)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授权制定的法规和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01020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301030
1、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及常委会
Xxx条例
大会主席团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Xxx规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实施细则
部门首长
地方政府规章
省及较大的市政府
X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省长或市长
《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2、代理的主要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建设工程中,招标活动、采购活动、诉讼活动均可委托代理(但工程承包活动的代理实际上是挂靠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①无权代理(有权追认,追认有效)
无权代理三种表现形式:①自始未经授权;②超越代理权;③代理权已终止。
②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即:政府机关无需办理登记)。
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