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推广应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推广应用技术目录(2006年第一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建材[2006]66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6.28

【实施日期】2006.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推广应用技术目录(2006

年第一批)》的通知

(建材[2006]662号)

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工作,加强对建筑节能技术发展的引导、推广,普及具有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障效益的先进适用技术,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编制了《天津市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推广应用技术目录(2006年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术目录》的实施,加强对《技术目录》所列技术在本地区推广应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等应积极做好《技术目录》推广应用工作。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应优先选用《技术目录》中的有关技术。

三、技术依托单位应配合技术使用单位及时进行工程化技术总结,不断提高技术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

技术依托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降低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不能满足推广应用要求的,我委将取消其资格。发生质量问题的,技术依托单位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技术目录》自公布之日起三年有效。《技术目录》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推广应用技术目录》(2006年第一批)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天津市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推广应用技术目录》(2006年第一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