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与洛克的自然状态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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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国家为何会存在的问题出发,比较了霍布斯和洛克两位的“自然状态”理论,二者都得出自己的结论,即两种状态的最终归宿均是导致社会契约的产生。但二者的观点是有差异的:首先,是对人性的假设上,洛克认为人的本性无善恶之分;霍布斯则的人性假设以“人性本恶”为前提;其次,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人的自由是混乱无序的,而洛克认为人自由的受到自然法的限制是有序的;最后,洛克批评霍布斯把自然状态和战争状态混为一谈。

【关键词】霍布斯;洛克;自然状态;对比

我们为什么要有国家?这样一个大问题,有无数人发问也有无数人回答,而在这些回答中,霍布斯与洛克,在距离我们几百年前给出的答案是极有意思的。若要理解我们拥有某物的理由,设想它不存在时的情形通常是一个好办法。所以,作为试图阐明“我们为什么要有国家”的一种思想进路,我们假设人类能够生活在没有国家的世界中。霍布斯和洛克就设想出了这样的“自然状态”,通过比较分析两人观点,可以从不同角度更好地理解“我们为什么要有国家”。

一、霍布斯的自然状态

在霍布斯看来,一切科学知识都可归结为数学或几何知识。霍布斯认为要理解人类及人性,必须先理解我们的身体或物质。他极力补充道,我们人整个就是由物质所组成。而物质运行的定律是伽利略的运动守恒定律。

在运动中,“生活本身就是运动,且从不会没有欲望”,霍布斯认为人类总是在追寻着什么而永不停歇。在追寻着什么,霍布斯继续探讨道:人体中这种运动的微小开端,在没有表现为行走、说话挥击等等可见的动作以前,一般称之为意向。

通过对人性的讨论之后,霍布斯得出这样的“自然状态”:既然人总是在追寻着“福祉”而永不停歇,也就是在不断满足欲望,则这种追寻将导致所有人对抗所有人的战争。

往前一步,人在身体和精神方面比迄今为止所了解的更加平等,这种能力的平等足以使所有人有平等的能力相互毁灭。在这种能力平等的基础上,进而产生了欲求的平等,即达到目的的希望是平等的。能力与欲求都平等的情况下,假使两个人恰巧渴望拥有同一件东西,但这件东西又不能同时被两人享有时,他们会力图征服对方甚至摧毁对方,彼此成为了仇敌,这将必然导致竞争。竞争不等于战争,于是霍布斯又增加了一个假设,自然状态下物品是稀缺的,这样就出现一种情形,当一个侵犯者畏惧的只是另一个人独自具有的力量时,如果一个人培植、发展、建立或据有一个便利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会准备好联合力量前来剥夺他的劳动成果和生命或自由。当侵犯者夺得这些劳动成果时,他又再次陷入来自别人的同样的危险。

而人的“猜疑”又加剧了这种天然的对立:没有政府的管辖,总是相互猜疑,担心别人会剥夺所有其他人所拥有的一切(包括生命),因而每个人都想征服、压制别人,直到威胁自己安全的力量不复存在。

此外,人的天性中的荣誉感也促使这个问题变得复杂:“每一个人都希望别人珍视自己,如同自己珍视自己一样,因而,对于藐视和轻视的表示,他随时都准备反击、铲除蔑视自己的人。”

二、洛克的自然状态

洛克说,自然状态,首先,是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其次,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再次,受自然法则的约束。在字面意义上恰似霍布斯的观点,但这洛克为这三个观点赋予了新的解释。

人在自然状态中是平等的,“那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因此,人类同种、同等、毫无差别地产生,享

有自然的一切相同的有利条件,相同的身心能力及其运用。

在洛克认为人们既然全都是“全能和无限智慧的创世主的创造物”,是最高主宰的仆人。人们会到这个世界上,是奉行创世主的命令来的,人们所做的事情也是创世主规定的。可以说,人们就是创世主的财产。人们的存在时长是由创世主规定的,而不是人们可以彼此之间相互做决定的。人们的能力与权利也都是创世主所赋予的,创世主对人们一视同仁,因此人们的能力与权利是相同的,每个人都可以在同一自然社会内共享一切。既然人们的能力与权利是平等的,我们就不能设想人们之间有任何从属关系,可以使人们有权彼此毁灭,好像人们生来是为了彼此相互利用的,如同低等动物生来是被我们利用一样。即使人人平等,拥有平等的力量,欲望,也不会出现互相竞争的状况。

三、两种自然状态的对比

对霍布斯和洛克的两种自然状态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两种自然状态有一些相同之处。

首先,洛克与霍布斯关于自然状态的观点都是从人性出发展开推演出其结论的。其次,他们所提出的两种自然状态都是假设推演而得出的,并不是真实的历史状态,都是为了回答某个问题,得出既定的结论而运用想象的手段做出的假设。最后,两种状态的最终归宿均是导致社会契约的产生。

但十分明显,两人的前提不同,推导出的假设不同,推导结论也不同。

首先,是对人性的假设上,洛克认为以其著名的“白板说”,即人的本性无善恶之分,否定了先验道德原则的存在。因为人的本性非善非恶,即使人们拥有各种自然权利,也不会对彼此构成伤害,可以说,人与人之间保持着和平、友爱、自由和平等的关系,理性教导着全人类。霍布斯则的人性假设与洛克完全相反,他以“人性本恶”作为假设前提。在他看来,人类具有自私和狭隘的本性,在欲求的追逐和对死亡的畏惧的驱使下,人们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进而形成战争。

其次,霍布斯和洛克都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中是自由的,但是两人对于这种自由的看法是存在差异的。霍布斯认为物质的稀缺与对欲望的追求,使人处于自由时,会不择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喜爱,避开自己的嫌恶,所以这种自由是混乱无序的。相比之下,洛克的自由截然相反。洛克的自由因为受到自然法的限制,显得有序。

最后,由于对自然状态中的假设是不同的,呈现出来的自然状态也就大相径庭。洛克批评霍布斯把自然状态和战争状态混为一谈,并对这两种状态进行了区分。他认为自然状态更像是和平、善意、互助和安全的状态,战争状态应该是一种敌对恶意、暴力和互相残杀的状态,两种状态是迥然不同的。更准确来讲,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们是受理性支配的,不存在一个拥有能够对其他人进行裁决的特殊权力的人,因此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平等,具有理性的美好状态。但是在霍布斯那里,自然状态则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在洛克看来,“对另一个人的人身使用强力或表示企图使用强力,而又不存在人世间可以向其诉请救助的共同尊长,这是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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