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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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立运行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的设立、运行

一、项目经理部的设立

1、我公司承担的大中型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公司可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其项目管理职责。

2、项目经理部向公司领导负责,受公司工程师领导,日常工作直属项目部经理的领导,并接受业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项目经理部在项目开工之前经公司的批准成立,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解体。

二、项目经理部的设立步骤

1、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公司批准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形式。任命项目经理,确定人员、职责、权限。

2、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

三、项目经理部的运行

1、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工程进场前人、材、物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2、项目开工前,应组织对项目部成员进行图纸、技术、质量交底;安全交底;按照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安排好材料、机械设备进场布置,安排好现场办公人员食宿。开工后,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给工程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实现,认真履行施工合同。

3、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4、项目经理部应协调好对外关系。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严格对作业队伍和分包人实行管理,并应加强控制与协调,确保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5、项目经理部解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工程已经竣工验收

②有分包工程的与分包单位已经结算完毕

③已协助公司管理层与发包人签订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④”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成,经公司管理层审计合格。

⑤现场最后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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