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服务收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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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程图:
6.流程说明:
6.1配送人员接收标本
6.1.1配送人员到医院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对医院送检单和标本是否一致,如果医院送检单上同时注明有两个或以上检验项目时,应跟医院相关人员确认是不是所有的项目还是只有其中某几项需要我中心检验,同时检查检验登记本(医院、公司各一本)所登记的内容是否和送检单、实物标本一致,保证日期、姓名、性别、年龄、送检物、检验项目正确无误;如检验登记本内容未登记的,配送人员应在登记本上认真补登记,并核对清楚,保证字迹清楚可辨。
6.1.2完成上述工作时,标本人员应粘贴条形码,条形码一式四份,分别粘贴在检验登记本(医院、公司各一本)、送检单、实物标本上,条形码不得漏贴、错贴。
6.1.3配送人员做完上述工作,将检验登记本、送检单、实物标本一同整理好运回公司。如需核对小票(医院收费单或医院检验项目申请单)的医院,配送人员还需将小票随同上述登记本、送检单、实物标本一同运回公司,小票上所载内容必须和检验登记本、送检单、标本内容一致。
6.3.4公司因经营策略改变个别项目收费价格的,由实验室出具个别检验项目变更通知,发送公司业务部、配送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并更新“检验数码系统”;业务人员将公司检验收费变更情况及时通知客户。
6.3.5因业务原因需更改客户收费扣率,经业务部门出具申请(详细注明更改日期),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报实验室、配送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业务部专人根据申请,及时更新该客户的相关收费扣率。
6.3收费单价
6.3.1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各客户业务收费折扣不一,其折扣率由业务部专人根据合同规定统一在检验数码系统中设置,其它部门及人员不得修改。
6.3.2公司统一规定各检验项目收费,实验室统一在数码检验系统中“专项统一收费设置”栏统一设置,收费项目设置要准确。
6.3.3公司因新增检验项目,由实验室出具检验项目收费通知,发送公司业务部、配送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并将新项目收费单价及时输入“检验数码系统”;业务人员将公司新项产品资料(包括收费)及时向客户宣传。
6.5病理数据转换
因公司病理数据与数码检验系统接口问题,病理数据要每天转换至数码检验系统;每天将转入系统数据与原数据库进行核对,月底于26日再集中核对病理数据,以确保正确无误。
6.6复核。为保证公司出具的结算单准确无误,公司对结算系统实行分级复核制度。
6.6.1配送部门配送人员接受标本时进行的复核,即复核送检单、实物标本、标本登记本内容是否完全一致,见“配送部接受标本”。
6.2.5配送部分派报告单时,发现报告单与检验登记簿不符,应立刻查明原因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更改,报告单送医院,应由医院签收。
6.2.6实验室相关人员在接到配送部发现的错误报告单时,应及时修改数码检验系统,以确保数码检验系统和病理数据库一致。
6.2.7未通过配送部或医院通知加做项目的情况,标本接收室应建立临时登记本,工作人员在收到此类标本或接到通知时应在临时登记本登记日期、送检医院、送检项目,然后交送检人签字或记录通知人员姓名,并对医院打电话通知要求的加做项目应及时要求医院补发送检单,第二天发送报告单时将临时登记本交配送部补登登记本(医院、公司的都要进行登记),作结算的依据。
6.2实验室接受标本
6.2.1配送人员收回标本时,立即交回实验室。标本接收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标本登记簿、医院送检单、实物标本,确保上述三项内容完全一致,在检验数码系统输入医院代码和条形码后,经手人在检验登记簿上加盖接受人私章,如遇需要拆单的,必须在拆单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6.2.2若上述三项内容不一致,如送检单不清楚、检验标本与登记本登记不一致等,标本接受人员必须认真查询,补充完善,直至输入准确信息为止,并通知配送部相关人员修改登记本。
6.3.6因业务原因需更改检验项目的收费单价的,属特殊收费问题,见特殊收费。
6.4特殊收费
6.4.1对于同一医院不同项目扣率不一样的收费客户,由业务部依相关合同规定填写《特殊项目扣率申请表》,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批准、财务审核,通知配送部、财务部、实验诊断部,由清单结算人作特殊处理。
6.4.2对于检验项目的收费价格不同于公司统一收费价格的,视作特殊收费,由业务部依相关合同规定填写《特殊项目收费申请表》,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批准、财务审核,由结算负责人在检验系统设置特殊收费项目,实验室各科室在输入结果时,特殊收费价格自动输入。
3.3.病理诊断部负责病理数据的转库(含TCT),复核实物标本和医院送检单内容一致(注:在搬新址前,病理数据暂由客户服务中心代转)
3.4.财务部负责月底结算及发票开具。
3.5.业务部负责客户资料的维护和与医院的对帐工作。
3.6.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根据实验室留言进行收费价格的修改和与医院的沟通工作。
4.定义:
6.4.3因客户关系,对于某些检验项目进行优惠收费的(如个人优惠、体检项目优惠),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详细注明客户名称、个人姓名、检验项目、项目原价、折扣率及优惠价。经区域经理证明、部门负责人核实,优惠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业务经理批准,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结算优惠申请单》一式两联,业务部、财务部各一联,并于每月25日前交回财务部结算员。
6.6.2实验室标本人员接受标本时建立的复核制度,即标本输入人员对配送部送入的标本在输入电脑时,检查标本登记本、送检单、实物标本等是否一致,内容是否完整。
1.目的:规范检测服务收入结算程序,保证检测服务收入的安全完整。
2.范围:配送部、实验诊断部、病理诊断部、财务部、业务部、客户服务部。
3.职பைடு நூலகம்:
3.1.配送部负责接收标本及粘贴条形码,并确保实物标本和医院送检单、检验登记本的内容一致。
3.2.实验诊断部负责检验项目相关信息的录入、检验结果导入,复核实物标本和医院送检单、检验登记本的内容一致。
6.2.3外包项目,由标本组在接收时先将医院名称、条形码、姓名、年龄、项目名称等资料输入电脑。
6.2.4实验室各科室在实验完毕后,根据检验报告将正确检验结果及相关项目对应输入检验系统,如发现项目有误,应及时更正(如标本组将医院名称输错等情况)。检验登记簿由配送部专人取回;外送标本(外包项目的)待收到结果时,由标本组将正确的检验结果对应输入检验系统。
6.流程说明:
6.1配送人员接收标本
6.1.1配送人员到医院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对医院送检单和标本是否一致,如果医院送检单上同时注明有两个或以上检验项目时,应跟医院相关人员确认是不是所有的项目还是只有其中某几项需要我中心检验,同时检查检验登记本(医院、公司各一本)所登记的内容是否和送检单、实物标本一致,保证日期、姓名、性别、年龄、送检物、检验项目正确无误;如检验登记本内容未登记的,配送人员应在登记本上认真补登记,并核对清楚,保证字迹清楚可辨。
6.1.2完成上述工作时,标本人员应粘贴条形码,条形码一式四份,分别粘贴在检验登记本(医院、公司各一本)、送检单、实物标本上,条形码不得漏贴、错贴。
6.1.3配送人员做完上述工作,将检验登记本、送检单、实物标本一同整理好运回公司。如需核对小票(医院收费单或医院检验项目申请单)的医院,配送人员还需将小票随同上述登记本、送检单、实物标本一同运回公司,小票上所载内容必须和检验登记本、送检单、标本内容一致。
6.3.4公司因经营策略改变个别项目收费价格的,由实验室出具个别检验项目变更通知,发送公司业务部、配送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并更新“检验数码系统”;业务人员将公司检验收费变更情况及时通知客户。
6.3.5因业务原因需更改客户收费扣率,经业务部门出具申请(详细注明更改日期),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报实验室、配送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业务部专人根据申请,及时更新该客户的相关收费扣率。
6.3收费单价
6.3.1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各客户业务收费折扣不一,其折扣率由业务部专人根据合同规定统一在检验数码系统中设置,其它部门及人员不得修改。
6.3.2公司统一规定各检验项目收费,实验室统一在数码检验系统中“专项统一收费设置”栏统一设置,收费项目设置要准确。
6.3.3公司因新增检验项目,由实验室出具检验项目收费通知,发送公司业务部、配送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并将新项目收费单价及时输入“检验数码系统”;业务人员将公司新项产品资料(包括收费)及时向客户宣传。
6.5病理数据转换
因公司病理数据与数码检验系统接口问题,病理数据要每天转换至数码检验系统;每天将转入系统数据与原数据库进行核对,月底于26日再集中核对病理数据,以确保正确无误。
6.6复核。为保证公司出具的结算单准确无误,公司对结算系统实行分级复核制度。
6.6.1配送部门配送人员接受标本时进行的复核,即复核送检单、实物标本、标本登记本内容是否完全一致,见“配送部接受标本”。
6.2.5配送部分派报告单时,发现报告单与检验登记簿不符,应立刻查明原因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更改,报告单送医院,应由医院签收。
6.2.6实验室相关人员在接到配送部发现的错误报告单时,应及时修改数码检验系统,以确保数码检验系统和病理数据库一致。
6.2.7未通过配送部或医院通知加做项目的情况,标本接收室应建立临时登记本,工作人员在收到此类标本或接到通知时应在临时登记本登记日期、送检医院、送检项目,然后交送检人签字或记录通知人员姓名,并对医院打电话通知要求的加做项目应及时要求医院补发送检单,第二天发送报告单时将临时登记本交配送部补登登记本(医院、公司的都要进行登记),作结算的依据。
6.2实验室接受标本
6.2.1配送人员收回标本时,立即交回实验室。标本接收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标本登记簿、医院送检单、实物标本,确保上述三项内容完全一致,在检验数码系统输入医院代码和条形码后,经手人在检验登记簿上加盖接受人私章,如遇需要拆单的,必须在拆单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6.2.2若上述三项内容不一致,如送检单不清楚、检验标本与登记本登记不一致等,标本接受人员必须认真查询,补充完善,直至输入准确信息为止,并通知配送部相关人员修改登记本。
6.3.6因业务原因需更改检验项目的收费单价的,属特殊收费问题,见特殊收费。
6.4特殊收费
6.4.1对于同一医院不同项目扣率不一样的收费客户,由业务部依相关合同规定填写《特殊项目扣率申请表》,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批准、财务审核,通知配送部、财务部、实验诊断部,由清单结算人作特殊处理。
6.4.2对于检验项目的收费价格不同于公司统一收费价格的,视作特殊收费,由业务部依相关合同规定填写《特殊项目收费申请表》,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批准、财务审核,由结算负责人在检验系统设置特殊收费项目,实验室各科室在输入结果时,特殊收费价格自动输入。
3.3.病理诊断部负责病理数据的转库(含TCT),复核实物标本和医院送检单内容一致(注:在搬新址前,病理数据暂由客户服务中心代转)
3.4.财务部负责月底结算及发票开具。
3.5.业务部负责客户资料的维护和与医院的对帐工作。
3.6.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根据实验室留言进行收费价格的修改和与医院的沟通工作。
4.定义:
6.4.3因客户关系,对于某些检验项目进行优惠收费的(如个人优惠、体检项目优惠),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详细注明客户名称、个人姓名、检验项目、项目原价、折扣率及优惠价。经区域经理证明、部门负责人核实,优惠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业务经理批准,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结算优惠申请单》一式两联,业务部、财务部各一联,并于每月25日前交回财务部结算员。
6.6.2实验室标本人员接受标本时建立的复核制度,即标本输入人员对配送部送入的标本在输入电脑时,检查标本登记本、送检单、实物标本等是否一致,内容是否完整。
1.目的:规范检测服务收入结算程序,保证检测服务收入的安全完整。
2.范围:配送部、实验诊断部、病理诊断部、财务部、业务部、客户服务部。
3.职பைடு நூலகம்:
3.1.配送部负责接收标本及粘贴条形码,并确保实物标本和医院送检单、检验登记本的内容一致。
3.2.实验诊断部负责检验项目相关信息的录入、检验结果导入,复核实物标本和医院送检单、检验登记本的内容一致。
6.2.3外包项目,由标本组在接收时先将医院名称、条形码、姓名、年龄、项目名称等资料输入电脑。
6.2.4实验室各科室在实验完毕后,根据检验报告将正确检验结果及相关项目对应输入检验系统,如发现项目有误,应及时更正(如标本组将医院名称输错等情况)。检验登记簿由配送部专人取回;外送标本(外包项目的)待收到结果时,由标本组将正确的检验结果对应输入检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