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代理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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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商事代理法PPT课件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代理法
2021/3/10
1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第二节 承担特殊责任的代理人 第三节 我国外贸代理制度
2021/3/10
2
案例1
实际消费
同学A 委托
同学B 买卖
食堂C
1份8元 烧鸭饭
1份8元 烧鸭饭
2021/3/10
3
同学A 委托
同学B 买卖
食堂C
被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2021/3/10
(二)英美法系
1、基于法律程序 (1)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破产 (3)被代理人精神失常 (4)被代理人成为本国敌对国臣民 2、基于当事人行为 (1)协议终止(2)单方终止(3)特殊限制
2021/3/10
16
总结:
原因
效力
2021/3/10
协议终止
期满 事项完成
法定终止 单方终止
死亡破产
不能履行 被代理人撤销
(1)法律规定(2)法院选任(3)私人选任
2021/3/10
11
英美法系
契约代理:也称委托代理,一般指被代理人 与代理人通过代理协议产生代理关系,在特殊情 况下,即使被代理人事实上并未授权给代理人, 被代理人也受其代理人行为的约束,另外代理关 系还可以因事后追认而产生。(1)实际授权(2) 表见授权(3)职业或惯常授权(4)必要的授权 (5)追认授权
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称为外部关系 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称为实际权利义务关系
实际权利义务关系
被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内部关系
外部关系
2021/3/10
6
3
A
B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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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0
1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第二节 承担特殊责任的代理人 第三节 我国外贸代理制度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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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实际消费
同学A 委托
同学B 买卖
食堂C
1份8元 烧鸭饭
1份8元 烧鸭饭
2021/3/10
3
同学A 委托
同学B 买卖
食堂C
被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2021/3/10
(二)英美法系
1、基于法律程序 (1)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破产 (3)被代理人精神失常 (4)被代理人成为本国敌对国臣民 2、基于当事人行为 (1)协议终止(2)单方终止(3)特殊限制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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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原因
效力
2021/3/10
协议终止
期满 事项完成
法定终止 单方终止
死亡破产
不能履行 被代理人撤销
(1)法律规定(2)法院选任(3)私人选任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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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
契约代理:也称委托代理,一般指被代理人 与代理人通过代理协议产生代理关系,在特殊情 况下,即使被代理人事实上并未授权给代理人, 被代理人也受其代理人行为的约束,另外代理关 系还可以因事后追认而产生。(1)实际授权(2) 表见授权(3)职业或惯常授权(4)必要的授权 (5)追认授权
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称为外部关系 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称为实际权利义务关系
实际权利义务关系
被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内部关系
外部关系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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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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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 代理法PPT课件
• 间接代理——行纪人 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为了本人的利益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代理人取得权利后再转让本人,本人才
能主张对第三人的权利。
第18页/共22页
合同相对方的认定-英美法
义务标准
披露本人 效力归于本人 例外:蜡封印章、汇票背书、行业惯例-运费、空仓费
披露代理关系,不披露本人 效力归于本人 须明示代理人身份
• 外运公司的付费是否合理?
第5页/共22页
• 【参考结论】在本案中,作为货主代理人的外运公司将货物装上船就已经完成了作为代 理人的职责。承运人未收到运费应直接向货主(提单所载明的托运人)主张权利。外运公 司与承运人之间没有任何合约关系,更没有付款义务。
第6页/共22页
• 代理的产生 (一)大陆法 法定代理 法定 法院指定 选任 意定代理 (二)英美法 1.明示的指定 2.默示的授权 3.不可否认的代理 4.客观必需的代理权 条件:必需、无法联系、善意 5.追认的代理 声明代理、本人确定、法人、了解合同
• 《民法通则》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二节代理,第63-70条
• 《合同法》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间 合同
第402条、第403条
收购制 外贸代理制
第21页/共22页
谢谢您的观看!
第22页/共22页
事本人的义务支付佣金1丌经代理人订立合同英美法依约定2连续订货合同大陆法有权取得佣金偿还费用业务费用丌偿还额外支出偿还核对账册大陆法第三节本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合同相对方的讣定大陆法直接代理商业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的名义不第三人订立合同效力直接及二本人
目录
• 绪论 • 代理法 • 合伙企业法 • 公司法 • 外商法 • 合同法 • 买卖法 • 产品责任法 • 票据法 • 国际商事仲裁
能主张对第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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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相对方的认定-英美法
义务标准
披露本人 效力归于本人 例外:蜡封印章、汇票背书、行业惯例-运费、空仓费
披露代理关系,不披露本人 效力归于本人 须明示代理人身份
• 外运公司的付费是否合理?
第5页/共22页
• 【参考结论】在本案中,作为货主代理人的外运公司将货物装上船就已经完成了作为代 理人的职责。承运人未收到运费应直接向货主(提单所载明的托运人)主张权利。外运公 司与承运人之间没有任何合约关系,更没有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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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的产生 (一)大陆法 法定代理 法定 法院指定 选任 意定代理 (二)英美法 1.明示的指定 2.默示的授权 3.不可否认的代理 4.客观必需的代理权 条件:必需、无法联系、善意 5.追认的代理 声明代理、本人确定、法人、了解合同
• 《民法通则》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二节代理,第63-70条
• 《合同法》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间 合同
第402条、第403条
收购制 外贸代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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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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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本人的义务支付佣金1丌经代理人订立合同英美法依约定2连续订货合同大陆法有权取得佣金偿还费用业务费用丌偿还额外支出偿还核对账册大陆法第三节本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合同相对方的讣定大陆法直接代理商业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的名义不第三人订立合同效力直接及二本人
目录
• 绪论 • 代理法 • 合伙企业法 • 公司法 • 外商法 • 合同法 • 买卖法 • 产品责任法 • 票据法 •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法课件四之国际商事代理法PPT教学课件
7
案例:E公司诉R公司案
英国E公司授权波兰R公司从波兰购买一批皮货。 由于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无法与E公司联系 的情况下,R公司便以高价卖出该批皮货并将所得 的价款以E公司的名义存入银行。第二次世界大战 期间,皮货价格猛涨。E公司指控R公司未经授权 出售其货物是侵权行为,为此要求R公司给予赔偿, R公司则以存在客观需要的授权作为抗辩。
请问: 该案如何处理?
2020/12/09
13
5.保密义务 6.忠实义务
(二)被代理人的义务 1.支付佣金的义务 2.偿还代理人因履行代理义务而产生的债务 3.有义务让代理人检查核对其帐册
2020/12/09
14
二、代理的外部关系
(一)、大陆法系
1.直接代理:其法律后果直接由本人和第三 人承担
2.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 签订合同,然后再签订另外一个合同将该 权利义务转让给被代理人
(二)、英美法系
1.完全公开被代理人的代理:其法律后果如 同直接代理一样
2020/12/09
15
2.披露被代理人的代理:同直接代理法律 后果一样
3.被代理人完全不公开的代理 代理人的披露权 被代理人的介入权 第三人的选择权
(3)根据私人推选取得的代理权,例如,家 族推选的遗产管理人。
2020/12/09
6
(二)、英美法系
英美法认为,代理权可以经由下列原因而 产生: 1.根据实际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明示授权 默示授权 2.表见授权(不容否认的代理权) 3.职业或惯常授权 4.必要的授权 5.后成或追认授权
2020/12/09
生的代理权。 这种意思表示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
以采用书面形式。
2020/12/09
第五章 比较代理法《国际商法》PPT课件
到了资本主义时期,代理活动才空前活跃起来。随着商 品经济的发展,代理关系突破空间限制,遍及国际经济贸易 的各个领域,代理制度也成为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一项必不 可少的法律制度。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1.1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续)
英美法中的代理主要是判例法,它的产生先于大陆法。 18世纪至19世纪,大陆法通过吸收英国法的一些原则,形成 了近代的代理法律制度。为协调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代理制度 ,统一各国法律的代理问题上的差别,20世纪80年代罗马国 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制订了《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 约》,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大陆法国家将无权代理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两种类型。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第 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而以本人名义所为的代 理。其原因包括行为人自始没有代理权、行为人超越代理权 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2.2 无权代理(续1)
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都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二者的区别在于: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3.2 代理的外部关系
代理的外部关系,是指被代理人(本人)和代理人对第 三人的关系。但是在商业活动中,代理人在为本人的利益而 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披露本人的存在,而以自己 的名义进行这种行为。因此,在第三人与代理人订立合同后 ,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对此,大陆法和 英美法有不同的规定。
我国现在的代理制度主要是通过《民法总则》、《合同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起来的。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1.2代理的概念
(1)大陆法国家的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 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 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应具有以下特征: ▪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 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向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被代理人(本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1.1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续)
英美法中的代理主要是判例法,它的产生先于大陆法。 18世纪至19世纪,大陆法通过吸收英国法的一些原则,形成 了近代的代理法律制度。为协调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代理制度 ,统一各国法律的代理问题上的差别,20世纪80年代罗马国 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制订了《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 约》,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大陆法国家将无权代理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两种类型。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第 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而以本人名义所为的代 理。其原因包括行为人自始没有代理权、行为人超越代理权 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2.2 无权代理(续1)
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都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二者的区别在于: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3.2 代理的外部关系
代理的外部关系,是指被代理人(本人)和代理人对第 三人的关系。但是在商业活动中,代理人在为本人的利益而 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披露本人的存在,而以自己 的名义进行这种行为。因此,在第三人与代理人订立合同后 ,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对此,大陆法和 英美法有不同的规定。
我国现在的代理制度主要是通过《民法总则》、《合同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起来的。
第5章 /比较代理法
5.1.2代理的概念
(1)大陆法国家的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 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 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应具有以下特征: ▪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 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向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被代理人(本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国际商法书ppt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代理法
(2)合同只能由订立该合同时已经指明姓名的被代 理人或可以确定姓名的被代理人来追认。 (3)追认合同的被代理人必须是在代理人订立合同 时已经取得法律人格的人,这项条件主要针对法人而 言,即该法人必须在订立合同时已合法成立的。 (4)被代理人在追认该合同时必须了解其主要内容。
(1)无限责任公司
(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国际商事代理,是指代理人为取得佣金,依被代理 人的授权,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为商行为,由 此在具有国际因素的代理人、被代理人及第三人之间 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
代理权的产生 大陆法的规定 英美法系的规定
大陆法把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分 为两种,一种是由于被代理人 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成为意 定代理,另一种是基于法律规 定而产生的,称为法定代理。
2. 默示代理
默示代理,是指一个人以他的言辞或行动使另一 个人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他就要受该合同的约束, 就像它明示地指定了代理人一样。默示代理有以下两 种情况:第一,基于习惯而产生的代理行为,这种代 理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又称为“不可否认的代理” (Agency by Estoppel);第二,基于身份关系、合 作行为推定而产生的代理行为。根据英美法系国家判 例,如配偶之间的默示代理和合伙人之间的默示代理。
关于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在既未得到本人追认,又 未经第三人撤回的情况下,行为人必须就其无权代理行 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责任。这里关键要看第三人是否知 道该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该第三人不知道该代理人没 有代理权,该无权代理人就要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反之, 则不承担责任。
2. 普通法的规定
普通法系没有独立的动物权代理的规定,而将大陆 法系的无权代理称为违反有代理权的默示担保。根据普 通法的解释,当代理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时,代理人对 第三人有一项默示的担保,即保证其有订立合同的合法 代理权。因此,如果某人冒充是别人的代理人,但实际 上并没有得到本人的授权,或者是超出了其授权范围行 事,则与其订立合同的第三人就可以以其违反有代理权 的默示担保对他提起诉讼,该冒充的代理人或越权的代 理人就须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国际商法课程ppt课件
◆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 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 1891年《马德里协定》
(三)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 也称作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起源:中世纪英国的习惯法 2.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P6) 3. 渊源:判例——先例约束力原则 4. 特点: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
美国——此外,联邦法和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案例
中国贪官为何总逃往加拿大 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是否负责?
中国:连带责任;英国:不负责任 中国外贸代理制、货代、船代 FOB CFR CIF
要约(发盘) 承诺(接受)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 重要渊源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公约: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 1891年《马德里协定》
(三)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 ) 也称作英美法系、判例法系
起源:中世纪英国的习惯法 2. 代表国家:英国、美国(P6) 3. 渊源:判例——先例约束力原则 4. 特点: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
美国——此外,联邦法和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案例
中国贪官为何总逃往加拿大 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是否负责?
中国:连带责任;英国:不负责任 中国外贸代理制、货代、船代 FOB CFR CIF
要约(发盘) 承诺(接受)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 重要渊源
资 金 是 运 动 的价值 ,资金 的价值 是随时 间变化 而变化 的,是 时间的 函数, 随时间 的推移 而增值 ,其增 值的这 部分资 金就是 原有资 金的时 间价值
1.国 际 条 约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公约: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商法之代理法PPT课件
追认代理的成立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18
(三)中国法的规定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
19
三、无权代理
1、概念:无权代理是指欠缺代理权的人所作的 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不具备默示授权条件的代理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越出授权范围行事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
4
[思考题目] 1、什么是代理,代理有那些法律特征 2、简述无权代理的原因 3、简述代理权产生的原因 4、简述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
5
[课时安排] 4课时
.
6
第一节 代理法的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无权代理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Hale Waihona Puke 7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指代理人(Agent)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
.
15
3、客客观观必必须要的的代代理理:
是指一个人受托照管另一个人的财产,为 了保存这种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时产生的 代理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受委托管理托运 财产的人并没有得到采取这一行动的明示授权, 但由于客观情况的需要必须视为其为具有某种 授权。
例如承运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保 护财产的必须行动,如出售易于腐烂的或有灭 失可能的货物。
第五章 代理法
[本章重点] [本章内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课时安排]
.
1
[本章内容]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第二节 代理的内外部关系 第三节 代理人关系中当事人的义务
.
2
[本章重点] 1、代理的概念 2、无权代理 3、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4、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国际商事代理法课件
o 英美法 §显名代理:本人对合同直接负责 §未显名代理:本人对合同直接负责 §隐名代理:本人有介入权、第三人有选择权。
国际商事代理法
(三)我国法的现状
1 .制度设计——第三种方案(兼容) 直接代理(民法通则63条) 行纪合同(合同法421条) 未显名代理(合同法402条) 隐名代理(甲公司生产服装并委托乙外贸公 司代理出口。
o 假设1. 乙公司以本人(被代理人、委托人) 的名义与国外丙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
o 假设2. 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丙公司签 订了销售合同。
国际商事代理法
相关问题
o 谁与丙(第三人)有合同关系? o 谁直接履行合同?甲能不能直接向丙要求付
国际商事代理法
(一)大陆法制度设计
1.“双重合同”结构 o 在间接代理中,代理人直接享有合同权利,
承担合同义务。 o 代理人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本人后,本人
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国际商事代理法
2.立法特点
o 采用名义标准 o 遵循公示原则 o 坚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国际商事代理法
3.利弊分析
国际商事代理法
讨论案例
o 货物到达美国后,美国代收行未收到款项即 放单,致使 B公司在未付款情况下将货物分 两批提走。期间,国内银行与美国银行多次 交涉未果。国内企业遂诉至法院。
o 运用隐名代理规则,提出本案的处理意见。
国际商事代理法
o 421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
对该合同直接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 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 承担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际商事代理法
未显名代理:公开代理关系402条
o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 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 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 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 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国际商事代理法
(三)我国法的现状
1 .制度设计——第三种方案(兼容) 直接代理(民法通则63条) 行纪合同(合同法421条) 未显名代理(合同法402条) 隐名代理(甲公司生产服装并委托乙外贸公 司代理出口。
o 假设1. 乙公司以本人(被代理人、委托人) 的名义与国外丙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
o 假设2. 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丙公司签 订了销售合同。
国际商事代理法
相关问题
o 谁与丙(第三人)有合同关系? o 谁直接履行合同?甲能不能直接向丙要求付
国际商事代理法
(一)大陆法制度设计
1.“双重合同”结构 o 在间接代理中,代理人直接享有合同权利,
承担合同义务。 o 代理人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本人后,本人
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国际商事代理法
2.立法特点
o 采用名义标准 o 遵循公示原则 o 坚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国际商事代理法
3.利弊分析
国际商事代理法
讨论案例
o 货物到达美国后,美国代收行未收到款项即 放单,致使 B公司在未付款情况下将货物分 两批提走。期间,国内银行与美国银行多次 交涉未果。国内企业遂诉至法院。
o 运用隐名代理规则,提出本案的处理意见。
国际商事代理法
o 421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
对该合同直接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 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 承担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际商事代理法
未显名代理:公开代理关系402条
o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 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 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 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 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国际商法-专题五、代理法要点PPT课件
▪ 请问:被告是否侵权?(见109)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12
4、追认的代理
▪ 如果代理未经授权或超出了授权范围而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了合同, 这个合同对被代理人是没有约束力的,但 是被代理人可以在事后批准或承认这个合 同,这种行为就叫做追认。
▪ 追认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4
▪ [任特诉佛兰威克案](1893)
▪ A是被告佛兰威克酒吧的经理,被告已禁止A用 信用卡去买香烟,但A仍然在原告任特处用信用 卡买了香烟,被告想以已禁止A用信用卡买香烟 为由拒绝付款。法院认为:A作为被告酒吧的经 理,按常规有权用被告的信用卡买烟,原告只认 为A为被告的代理人,至于禁止没有,原告并不 知晓,故被告应付款。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8
3、客观必须的代理
▪ 客观必须的代理权是在一个人受委托照管另一个人的 财产,为了保存这种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时产生 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受委托管理财产的人并没有 得到采取这一行动的明示授权,但由于客观情况的紧 急需要必须视为其具有某种授权。例如承运人在遇到 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保护财产的必须行动,如出售易 于腐烂的或有灭失可能的货物。但取得这种代理权是 很困难的,根据英美法判例,行使这种代理权必须具 备以下三个条件:
1、明示代理(或明示授权)
2、暗示代理(或默示授权)
3、客观必须的代理
4、追认的代理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3
1、明示代理(或明示授权)
▪ 所谓明示代理是指被代理人以明示的方式指定某人为 代理人的代理。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12
4、追认的代理
▪ 如果代理未经授权或超出了授权范围而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了合同, 这个合同对被代理人是没有约束力的,但 是被代理人可以在事后批准或承认这个合 同,这种行为就叫做追认。
▪ 追认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4
▪ [任特诉佛兰威克案](1893)
▪ A是被告佛兰威克酒吧的经理,被告已禁止A用 信用卡去买香烟,但A仍然在原告任特处用信用 卡买了香烟,被告想以已禁止A用信用卡买香烟 为由拒绝付款。法院认为:A作为被告酒吧的经 理,按常规有权用被告的信用卡买烟,原告只认 为A为被告的代理人,至于禁止没有,原告并不 知晓,故被告应付款。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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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观必须的代理
▪ 客观必须的代理权是在一个人受委托照管另一个人的 财产,为了保存这种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时产生 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受委托管理财产的人并没有 得到采取这一行动的明示授权,但由于客观情况的紧 急需要必须视为其具有某种授权。例如承运人在遇到 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保护财产的必须行动,如出售易 于腐烂的或有灭失可能的货物。但取得这种代理权是 很困难的,根据英美法判例,行使这种代理权必须具 备以下三个条件:
1、明示代理(或明示授权)
2、暗示代理(或默示授权)
3、客观必须的代理
4、追认的代理 2020年2月11日1时9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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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示代理(或明示授权)
▪ 所谓明示代理是指被代理人以明示的方式指定某人为 代理人的代理。
国际商法代理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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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狭义的无权代理
1、概念和形成原因
(1)概念:是指行为人既没有本人 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 误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但行为人与第 三人所为行为之利益牵连到本人的法律 关系的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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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狭义的无权代理的效力 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取决于被代理人是
否追认。
(3)狭义的无权代理的情况
按照英美法例,代理协议的成立可以采 用口头形式,也可采用书面方式。除非被代 理人(本人)要求代理人采用签字腊封式的 方式替他同第三人订立合同,例如委托代理 人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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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默示授权的代理
是指本人虽未明示授权,但使代理人有 合理根据相信自己有代理权的行为。
默示代理是因双方存在的关系或特别 的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其中比较典型的 是配偶间的默示代理和合伙人之间的默 示代理。
21
2、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大陆法的有关规定 ①本人的追认权:对无权代理人的代理
行为有追认其效力的权利。 ②第三人的催告权:可以自行规定一个合
理的期限,催告本人明确的承认或否认无权 代理的行为。 ③第三人的撤回权: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 为进行追认之前,第三人有权撤回与无权代 理人所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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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一)大陆法 大陆法把代理权的产生方式分为两种:
一种是法定代理; 一种是意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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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凡不是由于本人的意思而产生的代理权称为 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包括三种情况:
(1)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代理权,例如,父母 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权;
(2)根据法院确定享有的代理权,例如,法院 批准的破产人或指定的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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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斯佩内葛诉威斯特铁路公司案
国际商事代理法课件
代表委托人行事
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对外进行商事活动,其行为后果直接由 委托人承担。
存在授权关系
代理关系的产生基于委托人的授权,代理人只能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活动。
法律后果的转移
根据代理制度,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由 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代理的分类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商事活动,其法律
04
国际商事代理法的法律责任
被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被代理人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追偿权
被代理人有权向有过错的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产生的损失。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的行为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诚实守信地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
促进交易安全原则
代理行为的合法性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应 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从 事违法活动。
代理人的诚信义务
代理人应当诚实守信,不 得隐瞒真相、欺骗被代理 人或第三人。
保护第三人利益
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应 当谨慎处理与第三人的交 易,确保第三人的利益得 到保护。
尊重各国法律原则
法律适用原则
国际商事代理法的适用应当尊重各国 法律,遵循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和法 律适用规则。
跨国公司通过在东道国的代
理商进行市场拓展。
02
03
代理商负责销售、宣传和售 后服务。
04
05
跨国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合 作出现问题,如何解决?
案例三: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代理问题
总结词:涉及代理人在国际 商事仲裁中的权利和义务
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对外进行商事活动,其行为后果直接由 委托人承担。
存在授权关系
代理关系的产生基于委托人的授权,代理人只能在授权范 围内进行活动。
法律后果的转移
根据代理制度,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由 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代理的分类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商事活动,其法律
04
国际商事代理法的法律责任
被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被代理人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追偿权
被代理人有权向有过错的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产生的损失。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的行为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诚实守信地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
促进交易安全原则
代理行为的合法性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应 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从 事违法活动。
代理人的诚信义务
代理人应当诚实守信,不 得隐瞒真相、欺骗被代理 人或第三人。
保护第三人利益
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应 当谨慎处理与第三人的交 易,确保第三人的利益得 到保护。
尊重各国法律原则
法律适用原则
国际商事代理法的适用应当尊重各国 法律,遵循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和法 律适用规则。
跨国公司通过在东道国的代
理商进行市场拓展。
02
03
代理商负责销售、宣传和售 后服务。
04
05
跨国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合 作出现问题,如何解决?
案例三: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代理问题
总结词:涉及代理人在国际 商事仲裁中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商事代理法PPT课件
•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 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 律行为仍然有效。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 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 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 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A 代理人在做法律行为时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B 追认只能由做法律行为时已指明的被代理人作出
C 追认的被代理人需在代理人做该法律行为时已取得法律上 人格的人
D 追认时,被代理人必须已知或有理由知晓有关法律行为的 基本内容
E 追认必须在被代理人知晓代理一事后合理的时间内作出
F 必须最法律行为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作出追认
① 代理各种民事法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为,如买卖、承揽、租赁、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 ② 代理其他法律部门确认的法律行为,包括代办房屋产权登记、法人登记、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行政行为;税务登记、交纳税款等财政行为;代 理民事诉讼等。 不能代理的行为: ① 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 记、收养子女)。 ② 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约稿、预约绘画、演出、授课、讲演等)。 ③ 违法行为不得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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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 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 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 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 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 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 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二)根据法律终止代理关系 1 被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 2 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 3 法律的改变使代理变为非法 4 主要标的物的灭失
A 代理人在做法律行为时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B 追认只能由做法律行为时已指明的被代理人作出
C 追认的被代理人需在代理人做该法律行为时已取得法律上 人格的人
D 追认时,被代理人必须已知或有理由知晓有关法律行为的 基本内容
E 追认必须在被代理人知晓代理一事后合理的时间内作出
F 必须最法律行为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作出追认
① 代理各种民事法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为,如买卖、承揽、租赁、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 ② 代理其他法律部门确认的法律行为,包括代办房屋产权登记、法人登记、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行政行为;税务登记、交纳税款等财政行为;代 理民事诉讼等。 不能代理的行为: ① 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 记、收养子女)。 ② 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约稿、预约绘画、演出、授课、讲演等)。 ③ 违法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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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 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 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 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 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 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 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二)根据法律终止代理关系 1 被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 2 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 3 法律的改变使代理变为非法 4 主要标的物的灭失
国际商法代理法ppt课件
独家 代理
经纪人信用担 保代理人来自保付代理人保兑银行
保险代理人
运输代理人
课堂练习题
1,代理的权利性特征是: A,代理是一种事实行为 B,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C,代理是基于本人或被代理人的授权行 为而发生 D,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归属本人
BCD
课堂练习题
2,我国民法上的代理主要包括: A,委托代理 B,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 D,意定代理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 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实例
张某是农业养蚕专业户,1996年5月,张某与自称是 “侨美”丝绸厂的业务员的王某签订蚕茧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张某6月底送1万元的蚕茧去“侨美”丝 绸厂,厂验收后付款。王某以经办人的身份在合同 上签字。张某按时将蚕茧送到丝绸厂,该厂验收入 库后告知10天后取款。 10天后,张某到“侨美”丝绸厂取款,该厂厂长说, 王某未经领导同意,在外乱签合同,已经被该厂开 除了,所以丝绸厂不能付款,要付款只能去找王某
没有代理权限
超越代理权限
代理权终止后的 代理
无权代理人 是否承担责 任,主要看 第三人是否
知情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 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 的方式作出。
问:该案如何处理?
这是委托人撤回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后,代理人仍以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 进行的活动。属于无权代理。
一般来说,无权代理并不当然无效。关键在于第三人是否知情。如果第三人 不知情,则被代理人应该承担合同责任,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第三人 知情,则第三人不能要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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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 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 任。 ?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 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 通知的方式作出。
?2、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事项
Case:程某应该承担责任吗?
? 张某自营一家名牌服装专卖店,因参加国际服装 展览会需出国一个月,他便委托好朋友程某替他 打理服装专卖店。张某书面授权程某:一次交易 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程某自己做主,超过 5万元的 要征得张某同意。在此期间,程某以张某的名义 与赫达维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 50套西服的合同, 总价款 4.5 万元。但由于程某对市场的需要的估 计失误,50套西服滞销。张某回国后不得不以 2 万元低价处理。
(三)本代理和复代理
? 本代理: ? 复代理:
第三人
被代理人 (本人)
代理人 复代理人
复代理产生情形
? 由于原则上委托代理人无复任权,因此复代理仅 限于以下:
? 1、本人事前授权的; ? 2、事前本人同意的; ? 3、事后本人追认的; ? 4、紧急情况下,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案例
?甲委托乙到 A市处理一批时鲜果品。乙到 A市委 托好友丙代为处理果品售卖事宜。丙处理之后将 货款交给乙,乙再交给甲并说明了由丙代售的情 况,甲未说什么,但接受了货款。
? 问损失谁承担?
? 本案中,张某为被代理人,程某为代理人,赫达 维制衣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程某必须在张某授权 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程某在代 理权限内购买 50套西服的 2.5万元损失由张某承 担。
二、代理的种类
?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 (二)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 (三)本代理、复代理
《民法通则》第 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
? 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发生的代理。
(二)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 直接代理:代理人使用被代理人名义的代理。 ? 间接代理:代理人使用自己的名义的代理。
在间接代理中,被代理人享有介入权, 第三人享有选择权
? 问甲的损失向谁主张赔偿?
? 向乙主张。
? 代理人错误指示复代理人致被代理人受损,代理 人对被代理人负责的指示责任。
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 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
?三种情形: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的合同
? 问:该复代理是否成立?
案例
?甲委托乙到 A市处理一批时鲜果品。乙到 A市后 水土不服得重病住院。适逢盛夏,若不及时处理, 该批果品面临坏掉危险,而乙又联系不上甲,无 奈之下,乙委托好友丙代为处理果品售卖事宜。 事后,甲表示异议,拒不接受售卖货款。
? 问:该复代理是否成立?
复代理的特征
? 1、复代理人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 ? 2、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
代理人; ? 3、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代理人的权限为限; ? 4、复代理人有义务接受被代理人、代理人的双
重指示
代理人在复代理中的责任
? 一般代理人不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责,但以下三 种情形除外:
? 1、有选任责任时; ?2、有指示责任 时; ? 3、转委托授权不明的
案例
? 甲委托同事乙在春节回家探亲时代买茶叶10斤,并交给 乙5000元钱。乙受委托后回家探亲,适逢春节家乡不产 茶叶,于是将情况告知甲。甲称可留下钱托人以后代买。 乙临行前一晚上逢好友丙来探望,乙将买茶叶相托,丙 欣然应允,于是乙将5000元钱交给丙。
? 问: ? 1、假设丙拿到钱后逃之夭夭,该5000元损失谁来承担? ? 2、假设丙此前从未见过茶叶为何物,故在买茶叶时遭人
欺诈,买到10斤芝麻叶而非茶叶,该5000元损失谁来承 担?
案例
?甲委托好友乙到 A市处理一批时鲜水果,乙到 A 市后患急症卧病在医院,无奈之下转托给自己亲 戚丙来负责水果售卖事宜。当时该种水果市价 2.00 元/公斤,而 1.8 元/公斤非常畅销。丙请示乙 如何定价,乙为图省事而尽快卖掉,即指令丙以 0.8元/公斤迅速出手。结果, 10吨水果在半日内 销售一空,但甲亏本严重。
?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 才承担民事责任。(转化为有权代理)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无权代理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下的三种结果: 1、被代理人追认(明示追认 &推定追认)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明示拒绝 &催告期内保持沉默) 3、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国际商法
第五章 代 理 法
学习目标
?代理的概念及种类 ?代理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
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 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人 ?被代理人 ?第三人
代理
?
第三人
外部关系
被代理人 (委托人) 内部关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 1、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 的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的一种代理形式。
? 代理证书 ? 在实践中,盖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具有代理
证书的效力。 ? 代理证书授权不明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
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人
? 介入权: 在代理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被代理人不 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代理人有义务对被代理人披 露第三人,被代理人因此处在代理人的地位,直 接对第三人行使权力的能力。
? 选择权: 在代理人因被代理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 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代理人有义务对第三人披露 被代理人,第三人可以选择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主 张权利的能力。
外部关系
代理人 (受托人)
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以自己的意志与第三人发生有法
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与“传达”、“居间”、 “代表”的 区别
代理的适用范围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身份行为和人身性债务的履行不得代理
?2、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事项
Case:程某应该承担责任吗?
? 张某自营一家名牌服装专卖店,因参加国际服装 展览会需出国一个月,他便委托好朋友程某替他 打理服装专卖店。张某书面授权程某:一次交易 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程某自己做主,超过 5万元的 要征得张某同意。在此期间,程某以张某的名义 与赫达维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 50套西服的合同, 总价款 4.5 万元。但由于程某对市场的需要的估 计失误,50套西服滞销。张某回国后不得不以 2 万元低价处理。
(三)本代理和复代理
? 本代理: ? 复代理:
第三人
被代理人 (本人)
代理人 复代理人
复代理产生情形
? 由于原则上委托代理人无复任权,因此复代理仅 限于以下:
? 1、本人事前授权的; ? 2、事前本人同意的; ? 3、事后本人追认的; ? 4、紧急情况下,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案例
?甲委托乙到 A市处理一批时鲜果品。乙到 A市委 托好友丙代为处理果品售卖事宜。丙处理之后将 货款交给乙,乙再交给甲并说明了由丙代售的情 况,甲未说什么,但接受了货款。
? 问损失谁承担?
? 本案中,张某为被代理人,程某为代理人,赫达 维制衣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程某必须在张某授权 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程某在代 理权限内购买 50套西服的 2.5万元损失由张某承 担。
二、代理的种类
?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 (二)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 (三)本代理、复代理
《民法通则》第 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
? 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发生的代理。
(二)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 直接代理:代理人使用被代理人名义的代理。 ? 间接代理:代理人使用自己的名义的代理。
在间接代理中,被代理人享有介入权, 第三人享有选择权
? 问甲的损失向谁主张赔偿?
? 向乙主张。
? 代理人错误指示复代理人致被代理人受损,代理 人对被代理人负责的指示责任。
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 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
?三种情形: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的合同
? 问:该复代理是否成立?
案例
?甲委托乙到 A市处理一批时鲜果品。乙到 A市后 水土不服得重病住院。适逢盛夏,若不及时处理, 该批果品面临坏掉危险,而乙又联系不上甲,无 奈之下,乙委托好友丙代为处理果品售卖事宜。 事后,甲表示异议,拒不接受售卖货款。
? 问:该复代理是否成立?
复代理的特征
? 1、复代理人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 ? 2、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
代理人; ? 3、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代理人的权限为限; ? 4、复代理人有义务接受被代理人、代理人的双
重指示
代理人在复代理中的责任
? 一般代理人不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责,但以下三 种情形除外:
? 1、有选任责任时; ?2、有指示责任 时; ? 3、转委托授权不明的
案例
? 甲委托同事乙在春节回家探亲时代买茶叶10斤,并交给 乙5000元钱。乙受委托后回家探亲,适逢春节家乡不产 茶叶,于是将情况告知甲。甲称可留下钱托人以后代买。 乙临行前一晚上逢好友丙来探望,乙将买茶叶相托,丙 欣然应允,于是乙将5000元钱交给丙。
? 问: ? 1、假设丙拿到钱后逃之夭夭,该5000元损失谁来承担? ? 2、假设丙此前从未见过茶叶为何物,故在买茶叶时遭人
欺诈,买到10斤芝麻叶而非茶叶,该5000元损失谁来承 担?
案例
?甲委托好友乙到 A市处理一批时鲜水果,乙到 A 市后患急症卧病在医院,无奈之下转托给自己亲 戚丙来负责水果售卖事宜。当时该种水果市价 2.00 元/公斤,而 1.8 元/公斤非常畅销。丙请示乙 如何定价,乙为图省事而尽快卖掉,即指令丙以 0.8元/公斤迅速出手。结果, 10吨水果在半日内 销售一空,但甲亏本严重。
?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 才承担民事责任。(转化为有权代理)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无权代理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下的三种结果: 1、被代理人追认(明示追认 &推定追认)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明示拒绝 &催告期内保持沉默) 3、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国际商法
第五章 代 理 法
学习目标
?代理的概念及种类 ?代理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
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 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人 ?被代理人 ?第三人
代理
?
第三人
外部关系
被代理人 (委托人) 内部关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 1、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 的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的一种代理形式。
? 代理证书 ? 在实践中,盖章的空白合同书和介绍信具有代理
证书的效力。 ? 代理证书授权不明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
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人
? 介入权: 在代理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被代理人不 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代理人有义务对被代理人披 露第三人,被代理人因此处在代理人的地位,直 接对第三人行使权力的能力。
? 选择权: 在代理人因被代理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 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代理人有义务对第三人披露 被代理人,第三人可以选择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主 张权利的能力。
外部关系
代理人 (受托人)
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以自己的意志与第三人发生有法
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与“传达”、“居间”、 “代表”的 区别
代理的适用范围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身份行为和人身性债务的履行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