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指数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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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指数系列编制方案
一、指数名称及代码
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性指数系列包括1条综合指数、4条主要类别综合指数(农产品、金属、化工材料、能源)和4条细分类别综合指数(粮食、油脂、工业金属、纺织)。指数代码及中英文名称如下:
二、基期和基点
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指数、农产品期货综合指数、金属期货综合指数、化工材
料期货综合指数、能源期货综合指数、粮食期货综合指数、工业金属期货综合指数、纺织材料期货综合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中证油脂期货综合指数以2006年12月29日为基期,基点为100。
三、计算方法
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指数系列选取上市时间满一年的商品期货品种的所有合约,采用持仓量指标对所有合约的收盘价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指数=报告期价值/基期价值*100
其中报告期价值=∑报告期品种计算价格*权重因子
成分品种的计算价格以当日上市合约的收盘价格用持仓量指标加权计算。
为保证指数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中证商品期货综合指数设置20%和2%的权重上下限,即每一品种的权重上限不超过20%,权重下限不超过2%。
四、指数修正
指数计算过程中,对于非价格因素引起的指数点位变化,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包括但不限于每年权重定期调整、新品种上市、旧品种退市等情况。新品种上市满一年即可进入指数,如果新品种上市日期在每年十月第一个交易日和次年一月第一个交易日之间(包括首尾两天),则新品种进入指数与定期调整同步实施。旧品种退市当日立即调出相应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