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管理-计划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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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流程图

计划管理行为准则

1.协调供需、综合平衡

2.一手保障供货,一手控制库存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4.前瞻性是计划人员的重要特征

5.快速响应需求变化,灵活处理计划变更

6.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杜绝越权签批计划;所有签批的计划必须符合计划管理办法,并经过审批;

7. 经常到基层单位、库房、等相关部门走动,了解基层相关信息,了解基层对计划的需求。

计划管理办法

1.1.1 总则

1.1.1.1 计划管理的作用、目的、意义

计划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计划管理,将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纳入计划当中,统筹谋划,超前管理,有利于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1.1.1.2 计划管理的内容

按计划期限划分: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按计划内容划分:日常计划、补充(专项)计划。

1.1.2 计划管理流程

1.1.

2.1 计划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分矿、科队、班组三级进行管理。经营科是全矿计划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各职能部室是专业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室、区队(车间)、班组是计划执行单位。

1.1.

2.2 为保证全矿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区队、车间和专业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计划管理人员。

1.1.

2.3 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

1.1.

2.4 补充(专项)计划是矿生产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部门、各区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全面完成。

1.1.3 计划的编制、下达

1.1.3.1 年度计划是本年度各项工作的的行动纲领,是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年度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即:由矿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按照“管什么业务,测什么指标,制定什么措施”的原则,各部门负责编制各自的指标计划,经营科负责汇编。

1.1.3.2 年度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三年战略规划;

(2)矿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方针、目标;

(3)矿井生产能力和市场预测资料;

(4)前期预计完成数字;

(5)经审定过的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6)编制计划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各部室、各区队提供。各单位必须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按期、及时提供真实资料。

1.1.3.3 专业计划由分管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区队编制并报经营科备案。专业计划须附文字说明和计算依据,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有效。

1.1.3.4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矿总体指标由经营科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归口指标的管理。(科室)、区队的指标由中心主任(科队长)负责组织实施,分解到班组的指标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1.1.3.5 计划指标必须层层分解,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反馈、考核。

1.1.3.6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矿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因客观因素影响确需调整计划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需调整计划指标时,由基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部门签署意见,经经营科审核后分级审批。

(2)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在计划下达后15天内申请,调整月度指标应在计划下达后10天内申请。

(3)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它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4)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1.1.3.7 季度、月份计划编制的内容(按经营科设立表样执行)1.1.3.8 季度、月度计划编制的要求

(1)矿属各单位编制计划时必须采用全矿规范的统一标准表格格式。

(2)生产接续任务计划、商品煤销售计划必须附详细的计划编制说明。

(3)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各单位计划必须以年度下达指标为依据,计划编制内容包含费用测算过程、名称、数量,表格、金额、用途等,并编制测算说明,否则不予审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计划编制单位承担。

(5)基层各单位上报的月度计划的准确率必须达到95%以上;机关各部(室)费用计划的准确率必须达到98%以上。

1.1.3.9 费用、临时计划(增补计划)审批程序

各部门、区队编制→主管职能部门审批→分管矿领导审批→经营科审批→经营副矿长或副总审批→重大事项计划报矿长审批。

1.1.4 计划的实施、控制、分析

1.1.4.1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1.1.4.2 加强计划执行过程控制。矿属各单位将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分解落实到班组、责任人,落实到每一天,确保计划的完成。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1)生产接续、掘进作业计划进行调整,必须履行审批程序。(2)生产接续、掘进作业计划进行调整后,要同时调整相应经济指标。

(3)因临时性工作安排而增加的计划外非生产性支出,严格履行计划审批程序,必须追加增补计划。

(4)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采购申请计划,其上报的材料及设备、零配件等采购申请计划准确率要达到95%,并于到货后的5天之内与供应科办理正常的出库手续。

(5)经营科要及时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合理调整已经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

1.1.4.3 计划总结分析

(1)各区队要以日计划为循环周期进行总结分析,以日计划保周计划;以月计划保年计划,对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分析报告,于次月2日下午报经营科。

(2)经营科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全矿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1.1.5 实行矿计划平衡会议制度

每月28日召开月度计划平衡会(年度计划专题会另行安排),遇有节假日提前召开,如有临时变动另行通知。

1.1.5.1 会议组织:经营科负责资料准备工作、会议通知、考勤和会议记录,并按要求印发会议纪要。

1.1.5.2 参加会议人员:生产、经营、销售部门,基层区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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