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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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xxxx公司系统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是确保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的重要举措,是打造“中国xxxxxx”品牌的迫切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的xxxxxx精神,实现做强做优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建设和谐企业、实现“xxxxxx”的有效载体。

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在xxxx公司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推进xxxx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x公司“文明单位”是xxxx公司系统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是xxxx公司授予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紧紧围绕xxxx公司的改革、发展这个大局,与企业中心工作全面融合,促进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一个上下互动、公开透明、实时监控、同类可比、高效便捷的管理系统,实现xxxx公司文明单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五条xxxx公司文明单位建设按照xxxx公司,分、子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公司、专业公司),基层企业(各分、子公司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三级责任主体的管理模式运作。

xxxx公司负责全系统文明单位建设的领导、组织、管理和“文明单位”的考评命名;分、子公司既是一级领导、组织、管理层次,同时又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参与主体。

各分、子公司承担对其所管理和所属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对相关指标的审核和“文明单位”的初审、推荐,其职责履行情况将作为本单位文明单位建设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

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滨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一、概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二、确定文明单位的标准和程序1.标准(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规范;(2)爱岗敬业,严守职责,积极服务;(3)文明待人,礼貌热情,注重文化、艺术、休闲等正面价值观的引导;(4)关心集体,注重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共同为单位建设和发展奋斗。

2.程序(1)创建申报:单位申报创建文明单位,经所在地文明办认证,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申请;(2)认证验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由市政府发放文明单位牌匾,并在市委、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文明单位评选为了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提高评选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的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告评选工作的具体时间、标准和程序;(2)我们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策划和实施,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方面和群众代表组成;(3)进行报名、自愿申报和文明单位推荐;(4)评选程序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文明单位评优评先为了激发文明单位的创造力,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滨州市文明单位评优评先办法》的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告评优评先工作的具体时间、标准和程序;(2)我们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文明单位评优评先工作的策划和实施,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方面和群众代表组成;(3)进行申报、初审、复审等程序,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10%的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表彰激励措施为激励文明单位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措施如下:(1)评选及评优评先的文明单位,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并发放相应奖金;(2)文明单位应从各自的财务预算中投入一定资金组织员工参加文化、体育、政治、景点等学习活动;(3)文明单位应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有力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全民健身、实现全方位文明建设目标。

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辐射、带头引路作用,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甘肃某某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某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

经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严格考评,由某某、某地、某地、乡(镇)党委、政府授予的两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振兴安西经济,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的新安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精神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是把两个文明建设的住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各级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参加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

第五条文明单位的标准:(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管理办法《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

生产经营性单位围绕社会主义某地场经济的发展,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的要求,实行科学民主管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社会效益和经济稳步提高,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内部管理严,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达到同行此或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

(3)精神文明活动扎实。

精神文明建设有切实可行的规划,组织健全,制度完备、阵地稳固,经费落实。

坚持创建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村镇、文明车间(班组)、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职工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总公司内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员工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二、单位创建条件1.具备一定规模的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2.具备一定的办公场所,符合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3.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能够承担单位创建所需的经费;4.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创建程序1.单位创建申请:有意向创建文明单位的团队需向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团队介绍、创建理念、预期目标等内容;2.管理办公室审核:管理办公室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发放《文明单位创建指南》;3.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申请团队根据《文明单位创建指南》制定创建计划,并向管理办公室报备;4.创建计划审核:管理办公室对创建计划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者予以批准;5.创建计划执行:团队按照批准的创建计划执行,包括团队建设、宣传推广、公益活动等;6.创建成果评估:团队在一定时期内开展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后,向管理办公室申请评估;7.创建成果评估: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团队的创建成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四、单位权益和义务1.文明单位享有总公司给予的荣誉称号及相关宣传推广支持;2.文明单位享有参与总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3.文明单位应当履行员工管理、公益活动开展等相关义务;4.文明单位应当接受管理办公室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报告活动进展和成果。

五、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审核文明单位创建申请及创建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3.组织专家对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行评估;4.定期组织文明单位座谈会,交流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5.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示范活动,推广文明单位创建经验。

六、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对于已经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接受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评估;3.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文明单位,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

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选管理办法(精)

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选管理办法(精)

XXX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选管理办法为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文明创建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更好地服务于事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湖北省和XX市文明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规范职工的日常行为,促进单位和处室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全面建设现代通航、实现“XXX”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标准(一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1.重视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有力。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局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按要求完成局党委下达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任务。

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有强烈的创建意识,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活动经费保障,创建活动档案齐全、整理规范,有计划、有措施、有报道、有台账、有考核、有成效。

突出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基础性创建活动,规范职工“文明有礼”、“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职工对全局和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不低于95%。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四爱一共”主题教育,实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内容全知晓,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局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积极参与“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者”、“感动人物”、“服务明星”、“科技英才”等推荐评选活动。

重视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主动承办和积极参与职工道德讲堂活动,传递正能量,大力倡导勤政廉政之风、爱岗敬业之风、担当奉献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务实创新之风。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的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明行为的形成和发展。

通过建立文明单位评选机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等措施,提升公司整体文明素质,增强公司形象和凝聚力。

二、文明单位评选机制2.1 评选标准公司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遵守公司行为准则;- 尊重、关心和帮助同事; - 勤俭节约,提倡环保意识; -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 文明礼仪,注重职业形象等。

2.2 评选程序•公司每年组织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员工可以推荐自己所在的部门或其他部门作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设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根据员工推荐、自荐和部门自查结果,进行评选筛选;•最后,评选出优秀的文明单位,并进行表彰。

三、员工教育培训3.1 文明行为培训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员工文明行为培训,培养员工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遵守职业道德; - 社交礼仪; - 公司行为准则; - 公司文化和价值观传达。

3.2 职业形象培训公司通过培训课程和讲座等形式,提升员工的职业形象素质。

培训内容包括:- 仪容仪表; - 语言表达能力; - 社交技巧; - 沟通与协调能力等。

3.3 心理健康培训公司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帮助员工提高抗压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 - 压力管理; - 情绪调节; - 积极心态培养等。

四、文明行为倡导4.1 内部倡导公司通过内部宣传、企业文化建设等方式,倡导员工文明行为,形成良好的内部文化氛围。

具体措施包括: - 发布公司行为准则和文明行为指南; - 在公司内部建立文明行为示范岗位; - 开展文明行为主题活动、比赛等。

4.2 外部倡导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和公益活动,树立企业形象,同时倡导员工积极参与。

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员工参与公益活动; - 定期组织员工参观社区公益项目; - 建立企业志愿者团队,开展志愿服务等。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方法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提升总公司队伍的文化素养,营造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将公司打造成为文明单位、示范单位,订立本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是本方法的牵头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在的实施工作。

工作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是:1. 订立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 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3. 对创建工作中发觉的问题和困难,适时讨论解决;4.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相关的宣扬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一、文明单位创建的标准总公司文明单位创文标准共分为“七大类、三十八项”,即:1. 单位宣扬标语干净乾净;2. 党建工作制度健全;3. 安全生产规范;4. 环境乾净无垃圾;5. 文明礼仪文化浓郁;6. 卫生环境清洁;7. 社会责任尽职尽责。

二、文明单位的创建内容1. 建立文明单位的观念,确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紧要性;2. 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创建的申报和审评机制;3. 加强单位党建工作,订立科学的考核制度;4.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重视安全培训和宣扬,做到安全教育全员覆盖;5. 统一规划绿化区域,加强单位绿化意识,维护良好的环境质量;6. 弘扬文明礼仪,慎言、文明、友善,形成和谐、团结、文明的工作氛围;7. 统一规划卫生管理区域,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8. 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倡绿色环保;9.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文化素养。

三、创文周期文明单位创建周期为1年,即自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

第四章申报和评估一、申报要求1. 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条件: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员工代表;2. 要求单位自查、自评,逐项列出文明单位创建的“七大类、三十八项”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3. 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局内统一网站申报。

二、评估方法总公司在申报期结束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评分满分为100分。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立活动,实现文明单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公司“三步走”发展战略,根据《中央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单位创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促进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立足点,以创造价值为中心,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团队和谐型和学习创新型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公司文明单位荣誉分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两类。

文明单位是公司授予的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标兵从文明单位中评价产生,是公司授予的文明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并举的方针,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效果。

第五条文明单位建设由公司党组统一领导。

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公司文明委)负责指导公司系统文明单位建设。

文1明委办公室(简称公司文明办)设在政治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文明单位建设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第七条所属单位应当把公司文明单位创立活动同地方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创立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并争创当地、全国文明单位。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二、三级单位。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九条文明单位基本条件(一)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成效显著。

21.企业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

决策科学,依法经营,实施价值管理,推行对标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6篇

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6篇

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6篇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1)1、员工基础治理(1) 严厉遵照作休时光,高低班打卡签退,不无端出席,不私自职守,有事请假。

(2) 当任务须要加班加点时应遵从支配。

(3) 上岗前检讨个人仪容仪表,维持肉体丰满,心情痛快。

(4)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做与任务无关的事。

(5) 上岗时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接听公家电话。

(6) 不向主人索要物品、小费、私发出扣、不随便接收礼物。

(7) 不乱动主人的物品,不乱拿主人遗失遗弃的物品。

(8) 任何状况下不主人争论,不与指导共事争论。

(9) 珍惜公共财富,勤俭动力。

(10)不顺次充好,缺斤短量,不恣意变化免费标准。

(11)未经赞同员工不得向外界流传外部所有治理材料及有关音讯。

2、着装仪容(1) 服装:按公司规则服装上岗。

(2) 工牌:员工工牌一概佩带于左胸指定地位。

(3) 鞋:任务时光穿指定的任务鞋,鞋面无污,不赤脚穿鞋,女肉色袜,男深色袜。

(4) 头发:应每天洗头,保障无头宵,均贴,不可蓬乱。

(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员工以淡妆上岗,男员工保障随时面部干净。

(6) 手机、BP机、相干物品一概不得佩带上岗及蕴含各种饰物。

(7) 班前自检讨仪容仪表前方可上岗。

3、形体标准(1) 站姿:保持站立效劳,挺胸、收腹、沉肩、两脚离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雅,棉带笑容。

(2) 眼睛平视效劳对象,不斜视主人或东张西望,不得依赖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缺点。

(3) 两手天然下垂或交×。

女性以V型为主、男士两脚与两肩同宽。

4、礼节礼貌(1) 相熟控制问候言语,自动问候主人,可以依据时光、场合、情形、招待对象的不同,正确应用问候礼节。

(2) 相熟控制称谓礼节,依据主人应用不同称谓亲热谐和,尽量记住主人的姓氏、职位,以便再次遇见时正确称谓。

(3) 相熟控制应答礼节,依据场景,正确答复、反映敏锐,应对得体。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提高单位文明素质,树立和培育良好的组织文化、工作氛围,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级单位文明单位的创建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文明单位根据创建的角度不同,可分为文明创建单位、文明示范单位、文明单位等级。

第二章文明创建单位第四条文明创建单位是总公司评选出的,在各级单位范围内,对文明单位进行创建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文明创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营业资格;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4.经营行为合法合规;5.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6.员工综合素质较高;7.社会责任意识强烈;8.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

第六条文明创建单位评选程序:1.市场准入资格审核;2.绩效考核;3.文明创建单位评选。

第七条文明创建单位享受以下权益:1.优先参与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机会;2.享受总公司的政策激励和奖励;3.优先获取总公司内部资源;4.参与总公司的各类文化活动。

第三章文明示范单位第八条文明示范单位是在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模式下,总公司对文明创建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单位。

第九条文明示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对员工进行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的提供;2.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3.对外宣传企业文明单位形象;4.遵守平台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文明示范单位的评选标准:1.用户对该单位的评价;2.文明创建单位的评选标准;3.平台内部对单位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文明示范单位享受以下权益:1.优先参与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机会;2.享受总公司的政策激励和奖励;3.优先获取总公司内部资源;4.参与总公司的各类文化活动。

第四章文明单位等级评定第十二条文明单位等级评定是对总公司文明单位的全面评估和等级划分。

第十三条文明单位等级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提供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和晋升机制;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拥有高效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管理模式;4.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慈善活动;5.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广泛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文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秩序,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制定本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文明单位。

二、文明单位的定义文明单位是指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公正、诚信、友善的原则,具备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文化氛围的单位。

三、文明单位的创建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诚信友善:文明单位要求员工诚实守信,友好相处,不得恶意竞争或伤害他人利益。

3.工作秩序:文明单位要求员工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遵守工作流程和规定的工作时间。

4.文化氛围:文明单位要创造积极向上、互相尊重、多元包容的文化氛围,鼓励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文明单位的创建程序1.制定创建计划:文明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包括时间计划、人员安排等内容。

2.成立创建工作小组:文明单位应成立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创建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培训等。

3.全员参与:文明单位要求全员参与创建工作,每位员工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开展培训活动:文明单位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素养。

5.考核评估:文明单位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五、文明单位的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文明单位规定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午休时间为一个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订。

2.节假日制度:文明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安排休假时间,不得强制员工工作或安排加班。

3.加班制度:文明单位鼓励员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工作,避免加班。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必须提前经过单位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请假制度:文明单位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事假等请假权利,并规定请假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5.工作纪律:文明单位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如逾期不交工作报告、不按时参会等。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文明单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公司“三步走”发展战略,根据《中央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促进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立足点,以创造价值为中心,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团队和谐型和学习创新型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公司文明单位荣誉分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两类。

文明单位是公司授予的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标兵从文明单位中评价产生,是公司授予的文— — 1明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 文明单位建设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并举的方针,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效果。

第五条 文明单位建设由公司党组统一领导。

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公司文明委)负责指导公司系统文明单位建设。

文明委办公室(简称公司文明办)设在政治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文明单位建设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第七条 所属单位应当把公司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同地方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并争创当地、全国文明单位。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二、三级单位。

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九条 文明单位基本条件— — 2(一)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成效显著。

1.企业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

决策科学,依法经营,实施价值管理,推行对标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工作制度)一、创建文明单位的宗旨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企业形象;2、提升员工文明素养,形成良好工作环境;3、巩固企业发展基础,创造卓越的经济效益。

二、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1、打造文明、和谐、高效的工作单位;2、营造积极向上、和睦相处的企业文化氛围;3、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促进全员自觉遵守。

三、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内容1、建设企业文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2、开展文化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文明素质;3、制定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工作;4、多措并举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创造整洁舒适的办公场所。

四、创建文明单位的管理措施1、成立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加强员工培训和学习,提高文明素养;3、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激励全员参与;4、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创建文明单位的评估标准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经济实力等;2、企业文化建设:包括企业口号、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等;3、员工素质:包括员工文明、礼仪、素质等;4、办公环境:包括卫生清洁、装修情况等;5、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公益活动、环保贡献等。

六、创建文明单位的奖惩制度1、为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励;2、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或者惩罚。

七、创建文明单位的落实工作1、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宣传教育活动;2、对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3、制定实施文明单位管理制度;4、及时进行情况通报和总结,实现规定执行。

以上是一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希望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推动企业文明化建设。

八、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性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不仅要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更需要肩负起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文明单位建设,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员工的文明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篇: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一、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组,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具体负责,成员各负其责,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党、团、工、妇各组织总动员,加强创建宣传力度,形成争先创优氛围。

三、实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

四、对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定期检查工作进展和效果。

五、深入开展岗位文明工程、家长文明工程和幼儿文明工程,树建文明园风。

六、大力度进行校园环境建设,有计划地投入,建设高标准的绿色校园。

七、全面深入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八、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反馈机制,定期发放反馈意见表,设置反馈信箱。

九、处室、班级和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评模选优一票否决制。

1.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2.工作马虎,安全意识淡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3.民主管理观念落后,无视群众利益,造成群众上访的;4.违反园规园纪,自由散漫的;5.进行迷信、赌博活动,生活方式不文明、不健康的;6.对待家长态度不好,引发家园之间矛盾的;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瞒报的。

第二篇: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沾文明委[2008]8号沾化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建设富足生态和谐新沾化,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经主管部门考核、评选、推荐,由各级党委和政府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同级党委、政府命名的各类先进单位中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吸引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四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到实处的重要途径。

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文明建设和日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组织和协调,我们制定本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所有单位和员工。

第三条文明单位的基本要求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加强职业修养,团结协作,共创企业良好形象。

第四条文明单位的分类包括:文明办公、文明出行、文明服务、文明生产、文明沟通、文明计划六大部份。

第五条文明单位的奖惩制度由公司制定,并定期公示。

第二章文明办公第六条个人办公区域应当保持整洁和安全。

第七条私人物品不得放于公共办公区域,如有需要,应当妥善保管。

第八条保证信息信息的秘密,不得向没有授权人员透露或者泄露。

第九条员工应当认真听讲,积极参预办公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上级领导应当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匡助,并及时回复下属单位抛出的问题。

第三章文明出行第十一条员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注意礼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保证员工的安全和住宿条件。

第十三条与公务有关的交通费用,出差前应当进行预算,并保留备份。

第四章文明服务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关注客户的需求,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服务流程和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服务技能培训。

第五章文明生产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法定后勤保障责任。

第六章文明沟通第二十条员工之间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第二十一条沟通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认识,避免争执和冲突。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幸福感。

第七章文明计划第二十三条单位计划应当合理规划,避免浪费和误工。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管理行为和制度。

第二十五条反映管理情况和工作效果的报告应当真实准确。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文明单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公司“三步走”发展战略,根据《中央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促进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立足点,以创造价值为中心,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团队和谐型和学习创新型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公司文明单位荣誉分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两类。

文明单位是公司授予的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标兵从文明单位中评价产生,是公司授予的文— — 1明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 文明单位建设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并举的方针,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效果。

第五条 文明单位建设由公司党组统一领导。

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公司文明委)负责指导公司系统文明单位建设。

文明委办公室(简称公司文明办)设在政治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文明单位建设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第七条 所属单位应当把公司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同地方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并争创当地、全国文明单位。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二、三级单位。

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九条 文明单位基本条件— — 2(一)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成效显著。

1.企业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

决策科学,依法经营,实施价值管理,推行对标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省级文明单位,是一个先进的集体,一个优秀的单位,由国家每年评选及发布的单位。

陕西省文明单位是如何进行管理的?下文是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包括文明机关、学校、村镇)是县以上党委和政府授予在当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基层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共同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创建文明单位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培养"四有"公民为目标,紧紧抓住思想道德建设这条主线;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使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活动。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紧紧结合,做到健全组织,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第五条凡本省境内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并能承担社会义务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和城市街道、农村村镇等基层组织,均可参加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第二章文明单位条件第六条文明单位基本条件1、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坚持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真抓实干。

2、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有效,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延安精神教育,进行职业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广大干部群众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单位形成安定团结、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明建设,创建和管理公司文明单位,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以文化、文艺、宣传、新闻、教育、卫生、环保等领域为重点,重视员工素质和道德修养的一级单位。

第三条公司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的评选和管理机制,积极搭建和扶持各类文化艺术团体、专业技术团队、志愿者服务队伍等,鼓励文化创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条文明单位应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种文化、科技、教育、宣传、卫生、环保等活动,努力提升员工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展现总公司文化形象,共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创建和评选第五条文明单位的创建和评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文明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标准应分为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两个层面,综合考虑文化积淀、业绩贡献、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七条公司每年将进行一次文明单位的评选,评选按照分工,分别评选多个类别的文明单位,新成立的单位可以随时申请加入。

第八条文明单位的评选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予以表彰激励。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管理第九条公司将为文明单位提供专项经费和场地设备支持,并免费提供宣传刊物、展览演出场所等,鼓励文明单位参与传媒宣传。

第十条文明单位应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文化培训等,提升员工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

第十一条文明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传递正能量,树立文明礼仪榜样。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健全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文明单位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或提醒警示,并定期组织各类文明单位的交流和学习活动。

第十三条文明单位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文明意识。

第十四条文明单位应当保持与总公司及其他文明单位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开展各类合作交流活动,推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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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高新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大力提升文明单位的辐射功能,使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促进高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包括文明机关、校园、村镇、社区)是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在当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基层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共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各项工作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在群众中享有盛誉的先进单位。

第三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企事业单位整体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措施。

凡高新区内经济上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城市街道、农村村镇等基层组织,均可参加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积极倡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等活动,但不纳入高新区区级文明单位管理之列。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紧密结合,做到健全组织,制订规划,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标准第五条文明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工作之中,认真落实文明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干部职工。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和践行宝鸡城市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

三、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成效显著。

积极参加城市公共管理、社会援助和社会公益等社会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倡导助人为乐、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精神;广泛开展各项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志愿者服务组织;积级参与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城乡结对共建等同创共建活动;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明环境治理;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课外活动场所和人力等资源。

四、学习风气浓厚。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开展单位文化建设。

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理论、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崇尚科学,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倡导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

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完善,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五、民主管理规范有序。

党政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有创建规划,有机构、有措施、有专人负责、有经费投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镇(村)务、厂务、政务、校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

六、整体环境整洁优美。

积极为群众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完善,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绿化美化好,无脏、乱、差现象。

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工业企业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内外环境绿化美化水平居同行业前列。

七、业务工作实绩显著。

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本行业或本市同类型单位前列。

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

教育科研单位成果优异。

服务性单位大力推行优质高效的规范化服务,业务实绩和服务水平处于当地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申报和评选第六条凡申报高新区区级文明单位的单位,须经培训后方可纳入拟建之列。

第七条文明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初验推荐、考核检查、征求意见、提前公示、择优命名的程序进行。

一、自愿申报。

凡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自愿在本年度第一季度向所在镇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逐级进行申报。

二、初验推荐。

镇文明委要按照文明单位的标准和申报资格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验,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高新区文明办推荐预选名单。

三、考核检查。

文明单位的考核检查由高新区文明委组成检查组进行,其内容和程序如下:1、由被考核检查单位汇报本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情况;2、查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文件、音像、图片、资料等原始记录;3、实地考察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办公环境、营业窗口、服务经营业绩、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各种规章制度等;4、召开该单位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5、随机发放问卷调查表,询问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该单位的评价;6、按照要求进行逐一量化考核。

四、征求意见。

对经考核检查符合条件的单位,以适当方式征求高新区纪委、综治、信访、监察、计生、环保、安监等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五、提前公示。

创建文明单位的单位,均要向社会公示创建目标、规划、步骤和措施,接受群众监督;文明单位建议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六、择优命名。

经检查考核、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合格者,由高新区文明办报高新区文明委审核后,报请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命名。

第八条申报高新区文明单位需提交下列文件:1、创建文明单位申请报告;2、创建文明单位规划、实施方案;3、近两年获上级表彰的文件、奖牌或证书;4、所在镇文明委初验原始材料;5、基层公示材料;6、所在镇文明委的推荐报告;7、申报文明单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命名第九条文明单位的命名要严格掌握标准,建立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

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日常考核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文明单位质量。

第十条高新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保持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文明单位实行逐级晋升制,晋升上一级必须是连续两年享有下一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者。

国家级文明单位在成绩突出的省级文明单位中产生;省级文明单位在成绩突出的市级文明单位中产生;市级文明单位在成绩突出的区级文明单位产生。

对在一个时期有突出贡献,在高新区(或全省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影响的单位,可破格晋升。

第五章文明单位的奖励第十二条文明单位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各级文明单位由批准、命名机关发文通报表彰,并授予相应称号的牌匾或证书。

第十三条各级文明单位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自觉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自身在本行业、本系统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十四条凡被命名的高新区区级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称号的,由本单位对全体干部职工奖励本单位平均半个月标准工资。

对在期限内复审合格者,可按上述奖励办法逐年实施奖励。

第十五条凡同时获国家、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称号的,只享受最高一级的奖励。

第十六条奖励经费按照宝鸡市文明委发【2010】1号《宝鸡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文明单位门前悬挂本单位获得最高一级机关授予的文明单位牌匾。

第六章文明单位的管理第十八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领导。

文明单位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及其办公室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的日常管理工作,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配合抓好本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文明单位称号实行期限制。

高新区区级文明单位称号保留三年。

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被批准的不再享有相应级别文明单位的称号。

第二十条文明单位在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高新区文明办采取随机抽查、群众评议、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文明单位在期限内若出现工作质量下降或其他问题,视其性质、情节和后果、影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消称号、收回牌匾。

文明单位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应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并予以通报。

1、领导班子不团结,单位管理混乱;班子成员因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受到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2、违法乱纪,发生重大、特大经济和刑事案件,受到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查处和曝光的;3、出现严重的封建迷信、聚众赌博、铺张浪费、吸食毒品和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4、违犯法律、政策规定,偷税漏税骗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损害群众利益的;5、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6、忽视环境整治和建设,办公或服务环境“脏、乱、差”,“三废”排放严重超标,污染环境严重的;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8、不积极参与地方性社会活动,不接受文明单位管理和检查,群众反响强烈,失去信誉的;9、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工作不积极,完成任务不坚决的;10、有其他问题命名机关认为应当撤消文明单位称号的。

第二十一条文明单位出现问题,产生恶劣影响的,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可直接作出撤消决定。

被撤消称号的单位经过两年以上整改方能重新申请创建。

第二十二条文明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即谁命名谁管理。

但无论哪一级文明单位都应接受所在区、镇(街道办事处)的检查监督,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十三条文明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主动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文明单位因机构撤消、分设、合并的,其荣誉称号相应消失。

单位整建制改变名称的,文明单位称号须由命名机关重新确认。

新组建、撤销、分设、合并的单位以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申报各级文明单位。

第二十五条文明单位管理要科学规范,严格把关,常抓不懈,确保质量,不准借审批、命名、撤消文明单位之机搞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第二十六条各级都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努力提高对文明单位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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