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2.1 养护计划的分类
养护计划按其编制的内容、作用和时间长短,分为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2.2养护计划的定义
2.2.1 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当年养护生产实施的计划。是按照中长期计划所确定的养护目标,根据高速公路现状,落实生产任务,有效地指导养护生产活动的计划。2.2.2 季度计划
季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年度计划,结合季度特点进行分解的季度养护工作目标,所编制的季度养护计划。
2.2.3 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季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细化的月度具体养护工作实施计划。
2.3 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2.3.1养护计划的编制原则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贯彻全寿命周期理念,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力求在高速公路经营期间,以最少的养护投入,达到最佳的路况效果,机电设施应同时统筹考虑升级更新等提升管理效能所产生
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设施最佳运行效果。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以1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清单为依据。
2.3.2 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年度计划由项目公司(营运公司)进行编制,报投资公司审批。养护年度计划需先通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内部审核,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养护计划上报投资公司审批。
年度计划应紧密结合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结构物的技术状况和中长期养护计划,贯彻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桥涵隧道等结构物安全为重点、预防性养护为指导思想。
2.3.3年度、季度、月度养护计划的报备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按照上报审批的年度日常养护预算计划,合理细化月度养护预算计划,在次年1月15日前将细化的月度养护预算实施计划报备投资公司。
2.3.4 季度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季度养护计划由养护施工单位根据省交通集团批复年度日常养护预算计划并结合合同、规范进行编制,报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审批。养护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下季度养护计划上报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审批,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在收到计划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工作。
季度计划应根据年度计划的要求,结合季度特点进行综合平衡,安排季度养护生产项目和技术经济指标,保证按季度均衡地完成年度预算计划任务。
2.3.5 月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月养护计划由养护施工单位根据季度养护计划进行细化编制,报项目公司(营运公司)批复。养护单位于每月25
日前将下季度养护计划上报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审批,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在收到计划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复。
月养护计划根据季度养护计划进行细化分解,并就完成任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技术组织措施和协作关系进行综合平衡,以建立正常的施工生产活动秩序。
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月度计划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养护单位应书面说明计划调整的理由,根据经批复的季度计划进行调整,并及时将调整计划报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审批,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2.4 养护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
养护施工单位的养护计划考核验收按月进行,由项目公司(营运公司)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周期为上月26日~次月
25日,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应在次月5日之前完成上月养护计划的考核验收签认工作,在《月度养护计划验收汇总表》(附表1)上签字确认。
月度养护计划考核指标完成率应≧95%,养护计划完成率<95%,且无正当理由的,未完成项目顺延至下月完成,对未完成项目按90%的计量。相同项目连续2个月未能按计划完成的按80%计量,连续3个月未能按计划完成的按50%计量。
2.5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备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养护计划执行情况上报投资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养护计划执行情况上报投资公司,每年7月15日前将上半年养护计划执行情况上报投资公司,次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养护计划执行情况上报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