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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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会计处理方式

土地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会计处理方式

土地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会计处理方式
【东奥会计在线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1、房地产企业用来开发房地产的土地:计入开发成本
2、企业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坚持房与地分开的原则,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3、已出租或用于增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4、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过去国有企业把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提折旧,一直挂在账上。

由于新准则规定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如果是用于增值后出售的,那么就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即按现在的规定,已经不能再将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了,但是有些企业账上可能还会有,所以教材中说了这种情况。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的使用权或收益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

在中国,土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资产,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开发对于企业经营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影响。

准确、合规地处理土地使用权的会计问题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土地使用权及其会计处理的概念、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收益权的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变现和报废的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土地使用权及其会计处理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的使用权或收益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

土地使用权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即出让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收益权转让给他人,转让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获得方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收益权划拨给特定的个人或单位使用,划拨方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方,获得方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实质经济事项原则: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取得情况。

2.合规性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取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持续性原则: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持续性特征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段进行会计确认和计提。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收益权的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收益权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识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收益权的时间节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的时间,土地收益权的时间节点为土地开始收益的时间。

2.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收益权的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收益权的金额。

3.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当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应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并以对价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应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计提相应的收入。

四种情况下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四种情况下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四种情况下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应通过“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呢?应当如何编制具体会计分录?不同企业,不同用途的购入土地使用权其会计核算科目并不相同,实务中,购入土地使用权主要分为以下5类:1.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自行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自用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自行建造厂房、办公楼、以及自营项目(酒店、饭店)等地上建筑物的,企业应按照取得时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涉及)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持有期间,企业需要根据使用寿命,按照合理的摊销方法,计提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2.房地产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建造商品房房地产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建造商品房、公寓等对外出售,企业需要根据取得价款和相关税费确认为企业的存货,通过“开发成本”核算。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3.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赚取租金企业购入时已经明确土地使用权用于对外出租,则需要通过“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若企业采用成本模式核算投资性房地产,则计提的摊销计入“其他企业成本”借:投资性房地产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若企业购入时并没有确定对外出租,则先通过“无形资产”核算,持有期间转变用途用于出租再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核算的投资性房地产:借: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模式下: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积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差)贷:无形资产其他综合收益(贷方差)4.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价值企业外购房屋,支付的价款即包括建筑物也包括土地使用权,能分开核算的,土地使用权通过“无形资产”核算,不能分开核算的,则一并计入“固定资产”。

小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对土地实行所有权保护,将土地使用权划分给特定的个人或组织使用的权利。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范畴,其特点是不可见、不可触及、无形的。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通常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进行,企业在使用土地时需要对其进行账务处理。

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确认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包括购买和租赁。

购买土地使用权时,企业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款项,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款、税费等。

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企业需要支付土地租金等费用。

2.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实际取得成本计量。

实际取得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以及与土地使用权取得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1.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时,应按照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支付款项计量。

实际支付款项包括购买价款、税费等。

购买土地使用权后,企业应将其计入无形资产账户,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2.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企业租赁土地使用权时,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量。

租赁土地使用权后,企业应将其计入无形资产账户,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四、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和减值测试1.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是指将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的过程。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或者采用直线摊销法将其平均摊销到每个会计期间。

2.土地使用权的减值测试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应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发现土地使用权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应当为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

五、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处置主要包括出售和终止租赁两种情况。

1.出售土地使用权企业出售土地使用权时,应根据出售价格和出售费用计算出售收益或亏损。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所有土地以出让或者划拨的形式,授予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占有、使用、收益并支配土地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土地出让、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年限等多个方面。

土地出让的会计处理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并取得相应的土地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将土地出让收入列入国家库内,作为非税收入,同时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土地使用权人的固定资产账户中。

土地使用费的会计处理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每年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可以根据约定分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土地使用费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土地使用权人的管理费用账户中,并在年度结转时进行摊销。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还涉及到土地使用年限的折旧问题。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授予的时间期限,一般以年为单位计算。

土地使用权占有期限超过50年的,不计提土地使用年限折旧;占有期限在20年至50年的,按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占有期限不足20年的,不计提折旧。

如果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转让方需要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使用年限,按照折旧计提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折旧,并将转让收入列入非经常性收益或其他收入。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年限折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面。

精确处理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有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与实例剖析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与实例剖析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与实例剖析一、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概述土地使用权在会计处理中,因用途不同有多种核算方式。

如用于建造自用,计入“无形资产” 科目等。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例如,某企业购买一块土地用于自建办公楼,支付价款 1000 万元及相关税费 50 万元,则将1050 万元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建造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

假设该企业在建造办公楼期间,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为 50 年,每年摊销额为 21 万元(1050÷50),则在建造期间,这部分摊销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比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块土地用于建造住宅小区,支付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共计 5000 万元,在建造房屋建筑物过程中,将这部分土地成本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作为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例如,某企业原本将一块土地用于自用,后决定将其出租,此时应将该土地使用权从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比如,某企业外购一栋办公楼,支付价款 2000 万元,其中土地价值难以单独确定,此时应将全部价款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不同用途下的具体会计处理(一)自用建设1. 当企业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自用的建筑物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科目是基于其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经济利益,且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并非直接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例如,一家制造业企业购买一块土地用于建设新的工厂,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共计 800 万元,此时应将这 800 万元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利。

在中国,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
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

1.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当土地使用权以出让的方式获取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取
得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
规定支付的土地价格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
他固定资产的成本中进行摊销或折旧。

2. 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当土地使用权以划拨的方式获取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取
得成本作为无形资产计入无形资产账户,并进行摊销。

如果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使用期限,摊销期限一般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合同期限确定。

如果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摊
销期限一般按照土地的自然年限确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土地使用权授予农民个人或者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行为。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总结: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是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和土地的性质来确定的。

无论是国有土
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都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计入固定资产账
户或无形资产账户,并按照土地的使用期限或自然年限进行摊销或折旧。

这样可以确保土
地使用权的成本能够合理地分摊到其使用过程中,为企业或个人的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国家法律范围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的权利,是土地利用权的一种形式,也是土地法律上的主要权利之一。

在中国,土地使用权通常由政府或者国有土地所有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加以确认。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是指对于土地使用权在经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会计处理问题。

下面将对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土地使用权的会计确认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在会计上应当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成立时应当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予以计量。

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相关税费、土地整理费等直接与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支出。

对于通过拍卖、竞标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予以确认。

对于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予以确认。

在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时,应当将相关的支出划分为可辨认的土地使用权成本和不可辨认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两部分,并分别进行确认和计量。

在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后,企业应当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有用生命期和预期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按月进行摊销。

土地使用权的有用生命期通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如果没有规定使用期限的,则应当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实用寿命来确定有用生命期。

在摊销土地使用权成本时,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其列支为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

2.土地使用权的摊销3.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和会计处理在土地使用权到期、被撤销或者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予以处置,并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而言,企业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合同约定,确认和计量处置收入或者处置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列支或者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收入,应当扣除相关的税费、手续费等支出后予以确认。

会计实务: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探讨

会计实务: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探讨

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探讨一、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2001年正式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有偿取得(非租入)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在企业因利用该项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全部转入开发成本。

即对出让、转让、作价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取得成本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并按可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当土地开发自用时转入“在建工程”项目核算,同时停止摊销,当项目建成投产后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随整个项目投资一次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之后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提取折旧进入损益。

2006年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CAS6(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规定“企业取得的自用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地上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购的土地及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计入固定资产”;“所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都应进行摊销。

摊销方法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无法可靠确定的,采用直线法。

除特殊情况外,净残值应当为零”。

CAS6首次引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资产类别,规定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在此之前,我国既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准则,且由于土地流转受到法律的局限,理论界有种观点,认为“中国司法管辖区域内,商事主体无法完全拥有国际会计准则意义上的投资性房地产”。

CAS6在摊销年限的确定以及摊销方法上融合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先进内容,如其中规定“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人损益,若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应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关于⼟地使⽤权的会计处理 ⼟地使⽤权是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地或农民集体⼟地所享有的占有、利⽤、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地使⽤权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地使⽤权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地使⽤权通常应确认为⽆形资产,但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地使⽤权,应当按投资性房地产进⾏会计处理。

⼟地使⽤权⽤于⾃⾏开发建造⼚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地使⽤权账⾯价值不转⼊在建⼯程成本,⼟地使⽤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摊销和提取折旧。

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地使⽤权⽤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地使⽤权应当计⼊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我们不要把⼟地的价值转⼊在建⼯程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地使⽤权之间进⾏合理分配;确实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地使⽤权的⽤途,停⽌⾃⽤⼟地使⽤权⽽⽤于赚取租⾦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账⾯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多选题】北⽅公司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2008年1⽉1⽇,外购位于甲地块上的⼀栋写字楼,作为⾃⽤办公楼,甲地块的⼟地使⽤权能够单独计量;2008年3⽉1⽇,购⼊⼄地块和丙地块,分别⽤于开发对外出售的住宅楼和写字楼,⾄2009年12⽉31⽇,该住宅楼和写字楼尚未开发完成;2009年1⽉1⽇,购⼊丁地块,作为办公区的绿化⽤地,⾄2009年12⽉31⽇,丁地块的绿化已经完成。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北⽅公司2009年12⽉31⽇不应单独确认为⽆形资产(⼟地使⽤权)的有( )。

(2010年考题) A.甲地块的⼟地使⽤权 B.⼄地块的.⼟地使⽤权 C.丙地块的⼟地使⽤权 D.丁地块的⼟地使⽤权 【答案】BC 【解析】⼄地块和丙地块均⽤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这两地块的⼟地使⽤权应该计⼊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不应单独确认为⽆形资产,选项B和C正确。

不同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不同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不同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有限期使用权是指土地权属归国家或公共法人所有,但国家或公共法人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个人或企业使用一定期限的权利。

有限期使用权的土地在中国属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范围,会计处理如下:1.土地使用权出让费: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该费用应该在购买时以成本方式计入固定资产账户,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的方式进行分摊。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单位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的款项,金融资产账户入账,通过收入确认和结算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可以使用一个固定的期限,这个期限内企业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固定资产账户转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并以方法摊销。

4.土地使用权摊销: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是按照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摊销方法进行的。

摊销期限通常与使用期限相同,并采用按年或按月等各类摊销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5.土地使用权报废:当土地使用权到期时没有续期或转让,企业需要将原有的土地使用权金额注销,通过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永久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不受时间限制,权属归个人或企业所有。

永久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属于投资范围,会计处理如下:1.永久使用权出让费:企业购买永久使用权时,需要支付永久使用权出让费。

该费用应该在购买时以成本方式计入固定资产账户,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进行分摊。

2.永久使用权出让金:当企业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时所获得的款项,金融资产账户入账,通过收入确认和结算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永久使用权折旧:永久使用权折旧是按照预定的折旧期限和折旧方法进行还原的。

预定的折旧期限和折旧方法通常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和使用寿命来确定。

4.土地使用权转让:当企业将永久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时,需要注销原有的永久使用权金额,并通过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企业需要确认因土地使用权转让所获得的差价或转让费用。

综上所述,不同属性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

使用权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使用权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使用权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使用权资产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使用权的资产,如租赁设备、租赁土地等。

对于这类资产,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和记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使用权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1. 确认和初始计量:在取得使用权资产时,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合同或协议确认该资产。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时点通常是在合同生效日或者实际开始使用资产的日起。

确认时,应将使用权资产的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并同时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

2. 后续计量:在租赁期内,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包括计提折旧和减值等。

折旧方法通常采用直线法,折旧期限为租赁期限。

对于减值,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3. 租赁负债的确认和后续计量:租赁负债包括未确认的租赁付款额和租赁开始日之前和之后的应付租赁款。

企业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确认租赁负债,并根据实际付款情况进行调整。

在租赁期内,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利率对租赁负债进行利息计算。

4. 租赁期结束的处理:在租赁期结束时,企业需要将使用权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并将相应的租赁负债进行结算。

如果使用权资产的价值存在剩余,应将其作为资产处置损益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会因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以及对土地的处置权。

土地使用权的会
计处理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成、变动及处置等方面。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可以通过购买、租赁或者政府划拨等方式进行。

如果是购买土地使
用权,那么资金的支出会计上需要按照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在固定资产账户中记账,并将
相关支出进行摊销,将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分摊到其规定的使用期限内。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形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手续办理完成,并且取得了相关
的使用权证书等文件。

这时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的形成进行会计上的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
的所有者和期限,并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

土地使用权的变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期限的续期、变更以及解除等情况。

对于土地使
用期限的续期,会计处理上需要将土地使用费用按照续期的期限进行分摊,并记录在成本
表中。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如转让、赠与等情况,会计处理上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的价
值进行结转和调整,并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等情况。

对于出售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上
需要根据出售价格和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利润或者亏损,并记录在利润表中。

对于报废土地使用权,需要将其价值进行冲减,并计入损益表中。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成、变动及处置等。

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合理处理土
地使用权的相关事项,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

谈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是指政府将土地的使用权划分给企业或个人使用,权利期限一般为50年或以上,土地使用权的出售、租用等行为也是常见的土地使用方式。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近几十年的改革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为国土资源的利用提供了便利,也支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同时,它也为企业和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诸多方便,是建设国家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支撑点。

土地使用权的出现,也给会计处理带来了些许难度。

在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土地使用权被归类为无形资产。

基于这一归类,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具有以下几点:一、土地使用权的计量无形资产是一种不能被直接观察到、不能触摸的资产,如知名品牌、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

与无形资产的大多数类型不同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计价相对固定。

根据国家的土地标准,土地使用权价格由政府部门进行制定,所以土地使用权的计量比无形资产中的其他类型更为简单。

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需要按照会计基本准则确定资产的计量基础,按照其成本调整相关的财务报表。

无形资产自取得之日起,需要进行摊销。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是由国家规定的,通常是50年,与使用权期限相同。

会计部门在每年进行摊销,摊销方法一般采用年度平均法。

折旧是指,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在时间上逐年减少,所以需要按照特定的方法计算无形资产的逐年减值,以及调整相关的财务报表。

土地使用权在会计处理中,虽然是无形资产,但是由于其可用期限长、价值稳定,因此不需要进行折旧处理。

结论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在会计处理中,属于无形资产,由于其价格固定、价值稳定且使用期限较长,因此其计量、摊销、折旧等问题处理显得相对简单,便于企业和会计管理部门合理和准确地记录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会计信息。

不同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不同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外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2009-09-05一、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与房屋建筑物合并计入固定资产的土地,另一种是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合并计价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分配,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等方法。

如果相关资料难以取得,不能对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合理的分配,那么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取得的方式(购买、所有者投入、接受捐赠)例外,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也例外。

以购买方式取得时:借: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

以所有者投入方式取得时:借: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贷:实收资本。

以接受捐赠方式取得时:借: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贷:资本公积。

2.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时的会计处理。

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大凡为50年。

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

作为生产用地时:借:制造费用——累计折旧;贷:累计折旧。

作为非生产用地时:借:管理费用——累计折旧;贷:累计折旧。

3.处置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报废、毁损等问题,多以出售的方式处置,也有少数采用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

出售土地使用权收到处置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算帐。

借:固定资产算帐,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根据固定资产算帐的借贷差额确定处置土地使用权的损益。

如果是“损”,则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算帐”科目;如果是“益”,则借记“固定资产算帐”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按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在实务中需要注意区分例外取得方式下土地的价值如何确定。

使用权资产的账务处理案例

使用权资产的账务处理案例

使用权资产的账务处理案例一、购置使用权资产当企业购置使用权资产时,需要在会计记录中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购置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为例,假设企业花费100万元购买该土地的使用权。

1.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将该土地的购置成本计入固定资产项目中。

同时,将使用权资产以对应的金额列入固定资产账户。

2.同时,在负债一侧,将该笔款项以长期借款或应付款项的形式计入负债项目,并以对应的金额列入相应的长期负债项目。

二、摊销使用权资产成本1.按照使用权期限计算每年的摊销金额,即100万元/10年=10万元/年。

2.在利润表上,每年将10万元作为使用权建筑的摊销费用,减少当期利润。

三、处置使用权资产当使用权资产达到使用期限或者需要出售的时候,需要对其进行处置。

以处置一块使用权土地为例,假设企业以110万元的价格将土地的使用权卖出。

1.在资产负债表上,将该土地原有的固定资产账户和使用权账户的金额减少110万元。

2.在利润表上,将卖出土地的差价(110万元-100万元)计入非经营性损益,最终影响净利润。

四、租赁使用权资产企业有时也会通过租赁使用权的方式来获取资产的使用权。

以租赁一栋建筑物为例,假设企业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租赁该建筑物。

1.在资产负债表上,将租赁使用权的费用计入费用项目中,以对应的金额减少利润表中的利润。

2.同时,在负债一侧,将相关的租赁费用计入相应的负债项目。

总之,使用权资产的账务处理包括购置成本的记录、摊销费用的计提、处置盈亏的处理以及租赁费用的计入等。

企业需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以准确反映使用权资产的价值和使用过程的影响。

新准则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新准则正式条文中并未对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单独作出规定,但该准则指南中却将其作为一个单独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七章无形资产对此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土地使用权新旧准则(制度)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旧准则(制度)中对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完全一致,不再赘言。

变化最大的在于企业取得的自建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最终转入固定资产,随同房屋建筑物一同计提折旧。

而新准则完全推翻了这一规定,回归于《企业会计制度》发布以前相关行业会计制度中对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分别单独核算,土地使用权自始至终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按期摊销。

用途不同的土地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

用途不同的土地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

用途不同的土地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作者:南召凤来源:《商业会计》2016年第01期摘要: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核算只在无形资产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有所涉及,并且规范较多的是不同取得方式下土地成本核算的方法。

本文认为选择什么核算方法主要取决于企业取得土地后的用途,土地用途不同,企业选择的核算方法、税法规定也会不同。

本文从企业取得土地不同用途角度,分析了行政划拨、外购方式下取得土地的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税法规定计税基础一、自用的土地(一)作为固定资产核算1.行政划拨取得土地。

土地使用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通常是行政划拨和外购两种方式下取得的土地。

行政划拨是历史遗留问题,与我国的经济体制发展相关。

1988年以前,我国土地一般实行无偿使用制度,企业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而是无偿或只付少量征地补偿费通过政府审批后就可取得土地,企业将取得的土地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但固定资产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减值,固定资产准则和资产减值准则并没有规定土地作为固定资产不确认减值的情况,因此,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在持有期间不计提折旧,但如果有减值迹象应确认减值损失。

而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在持有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对于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在持有期间不计提折旧,会计和税法上的规定是相同的;但持有期间如果发生减值,会计上要确认减值损失,而税法上仍以成本计价,即资产计税基础是不会随减值准备的提取而发生变化的。

2.外购取得土地。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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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属性土地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2009-09-05
一、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与房屋建筑物合并计入固定资产的土地,另一种是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合并计价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分配,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等方法。

如果相关资料难以取得,不能对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合理的分配,那么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取得的方式(购买、所有者投入、接受捐赠)不同,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也不同。

以购买方式取得时:借: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

以所有者投入方式取得时:借: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贷:实收资本。

以接受捐赠方式取得时:借: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贷:资本公积。

2.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时的会计处理。

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

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

作为生产用地时:借:制造费用——累计折旧;贷:累计折旧。

作为非生产用地时:借:管理费用——累计折旧;贷:累计折旧。

3.处置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报废、毁损等问题,多以出售的方式处置,也有少数采用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

出售土地使用权收到处置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的借贷差额确定处置土地使用权的损益。

如果是“损”,则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果是“益”,则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按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在实务中需要注意区分不同取得方式下土地的价值如何确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应仍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以购买方式取得时: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

以所有者投入方式取得时:借:无形资产;赁:实收资本。

以接受捐赠方式取得时:借:无形资产;贷:资本公积。

2.土地使用权摊销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无形资产摊销。

3.处置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于是处置非流动性资产,所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价款大于账面价值时: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摊销;贷:无形资产,营业外收入。

价款小于账面价值时: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摊销,营业外支出;贷:无形资产。

三、作为投资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土地使用权作为一项投资时,可以参考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作为可以单独计量的土地使用权其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将外购土地使用权作投资用时,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

将自用的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用时,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

如果以公允价值计价,将自用的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用时,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有差额,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则其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固定资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土地使用权摊销的会计处理。

如果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的目的是赚取租金,由于投资性房地产本质上属于经营租赁获得的收入计人其他业务收入,根据配比原则,其相关费用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会计分录为:借:其他业务支出;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如果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的目的是资本增值,则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土地摊销额;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3.处置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出售土地使用权时可能“益”也可能“损”。

当“益”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其他业务收入。

当“损”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贷: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

四、作为存货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作为存货的土地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土地。

作为存货的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并将房屋建筑物作为存货核算。

另一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用于开发后出售的
土地使用权,将其作为存货。

即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待增值后再转让其开发的土地,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开始开发时,将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按该存货项目的占地面积进行确定,并转入相关存货项目,而不必考虑存货项目的预计使用期限。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会计处理:借:开发成本——土地款;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完成进行销售时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开发成本。

(作者:梁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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