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边形知识结构图

平行四边形知识结构图

平行四边形全章复习课 一、知识结构图: 二、平行四边形的性质 边角对角线平行四边形对边平行且相等对角相等,邻角互补对角线互相平分矩形对边平行且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对角线相等且互相平分 菱形对边平行,四边相等对角相等,邻角互补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每条对角线平分一组对角 正方形对边平行,四边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且相等,每条对角线平分一组 对角 三、平行四边形的常用判定方法 平行四边形1) 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2) 两组对边分别相等的四边形; 3) 一组对边平行且相等的;4)两组对角分别相等的四边形 5) 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 矩形1)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2)有三个角是直角的四边形是矩形;3)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4)对角线平分且相等的四边形是矩形 菱形1)有一组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 2)四条边都相等的四边形是菱形;3)对角线互相垂直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 4)对角线平分且垂直的四边形是菱形 正方形1)有一个角是直角且有一组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正方形; 2)有一组邻边相等的矩形是正方形; 3)有一个角是直角的菱形是正方形。

1.三角形的中位线平行且等于第三边的一半 2.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3.菱形的面积公式: 对角线乘积的一半 练习题: 1.不能判定四边形ABCD 为平行四边形的题设是( ) (A )AB 平行且等于CD 。 (B )∠A=∠C ,∠B=∠D 。 (C )AB=AD ,BC=CD 。 (D )AB=CD ,AD=BC 。 2.下面性质中菱形有而矩形没有的是( ) (A )邻角互补(B )内角和为360°(C )对角线相等 (D )对角线互相垂直 3.正方形具有而菱形不一定具有的性质是( ) (A )四条边相等 (B )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 (C )对角线平分一组对角 (D )对角线相等 4、顺次连结任意四边形四边中点所得的四边形一定是( ) A 、平行四边形 B 、矩形 C 、菱形 D 、正方形 5.如图,□ABCD 中,∠C=108°,BE 平分∠ABC,则∠ABE 等于( ) A.18° B.36° C.72° D.108° 6.下列命题中,真命题是( ) A 、有两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 B 、对角线垂直的四边形是菱形 C 、四个角相等的菱形是正方形 D 、两条对角线相等的四边形是矩形 7、□ABCD 中,∠A =50°,则∠B =__________,∠C =__________。 8.已知菱形两条对角线的长分别为5cm 和8cm ,则这个菱形的面积是______cm . 9、菱形ABCD 的周长为36,其相邻两内角的度数比为1:5,则 此菱形的面积为_________。 10、对角线长为22的正方形的周长为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 11.如图,过矩形ABCD 的对角线BD 上一点K 分别作矩形两边的平行线MN 与PQ ,那么图中矩形AMKP 的面积 S 1与矩形QCNK 的面积S 2的关系是S 1 S 2(填“>”或“<”或“=” ) E D C B A

行政法知识框架

行政法知识框架-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法律-行政法知识框架 知识框架 行政法: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许可、强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概述 一、行政法涵义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主体地位不平等 2、数量最多、无统一法典 二、调整对象(和职权相关) 1.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的关系。 2.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 三、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首要基本原则。要求: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合理性原则 行使裁量权时必须符合法律精神; 行政行为的动机是正当的; 内容要符合情理,符合社会公德。 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 法律意义的行为。 判断标准: ①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②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行政主体 拥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范围: (一)行政机关 1.政府及职能部门 2.派出机关:(政府派出)

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3.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 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为行政主体 派出所: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工商所、税务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专门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 注:国务院 1、组成部门:部、委员会、央行、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 2.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直属机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 4.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银监会、 电监会、证___________监会。 5.部管局 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海洋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三、行政职权 行政优益权 1)优先权(获得社会协助权、先行处置权) 2)受益权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 1.适用对象:不特定为抽象,特定为具体 2.能否反复适用:能为抽象,不能为具体 (2)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度: 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3)行为启动方式: 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4)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有利: 授益性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五、行政行为的效力 1.公定力 行政行为一经成立,除法律规定的绝对无效的情况外,都被推定为合法。2.确定力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不得随意改变和撤销。

生物必修一章知识框架图

第一章 走进细胞 走进细胞 从生物圈到细胞 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 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组织:由形态相似,结构、功能相同的细胞联合在一起的细胞群 器官:不同的组织按照一定的次序结合在一起而构成器官 系统:能够共同完成一种或几种生理功能的多个器官按照一定的次序组合在起而构成系统 个体:由各种器官(植物)或系统(动物和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复杂的生命活动的生物。单细胞生物是由一个细胞构成的生物体。 种群: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是一个种群。 群落: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所有的种群(生物)组成一个群落。 生态系统:生物群落与它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 生物圈:由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和这些生物生活的无机环境共同组成 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观察细胞(显微镜的使用) 原核细 胞与真核细胞 低倍镜的视野大(小),通过的光多(少),放大倍数小(大); 物镜放大倍数小(大),镜头较短(长) 显微镜放大倍数=目镜放大倍数×物镜放大倍数 先用低倍镜观察清楚,把要放大观察的移到视野中央,再换高倍镜观察 看到物像是倒像,因而物像移动的方向与实际材料(装片)移动方向相反 主要内容:(1)细胞是一个有机体,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发育而来,并由细胞和细胞产物所构成。(2)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既有它自己的生命,又对与其他 细胞共同组成的整体的生命起作用。(3)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中产生 细胞学说 从学说的建立过程可以领悟到科学发现具有以下特点: 1、 科学发现是很多科学家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 2、 科学发现的过程离不开技术的 3、 科学发现需要理性思维和实验的结合 4、 科学学说的建立过程是一个不断开拓、继承、修正和发展的过程 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幼儿教育学》第一章知识框架图



























教育的 起源
教育的 概念
教育学 的概念
幼儿教育 的概念
神话起源说
生物起源说
心理起源说
劳动起源说
教育是新生一代成长和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必要手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 会现象。 广义:有目的、有意识地对人身心施加影响并促进人向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的 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 狭义:指学校教育,如幼儿园教育,小学、中学和大学教育以及其他人们为了 某种目的而特别组织的教育。
注意三点: 1、教育活动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实践活动 2、教育活动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3、学校教育活动是一种专门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这一社会现象并揭示其规律的一门科学。
幼儿教育主要指的是对 3 到 6 岁年龄阶段的幼儿所实施的教育,是一个人教育与发 展的重要而特殊的阶段。 广义:凡是能够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性格等方面发展的活动,如幼儿 的家庭生活的形态,父母养育他的态度和方式,幼儿周围的人和事,他所读的书, 接触他的人,看电影、电视等等,都可说是幼儿教育。 狭义的幼儿教育则特指幼儿园和其他专门开设的幼教机构的教育。
幼儿教育 学的概念
幼儿教育 的意义
幼儿教育学是一门研究 3-6 岁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规律的 科学,它是人们从教育幼儿的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教育理论
(1)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和谐的发展。 (2)帮助幼儿适应学校生活,为入小学学习做好准备。 (3)减轻父母教养幼儿的负担并改善处境不利幼儿的状况。
幼儿教育对个体发展的意义 (一) 促进生长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使幼儿健康、安全、愉快地成长 (二) 发展儿童的智力潜力和特点,识别和培养他们区别于他人的智能和兴趣, 帮助他们实现富有个性的发展 (三) 培养良好的品行和性格,促进个性、人格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四) 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 体验到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
幼儿教育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一) 幼儿教育对巩固提高“普九”水平,发展各类教育,构筑终身教育体系, 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 (二) 幼儿教育的发展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三) 幼儿教育的发展有力于国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 和谐的发展

民法与行政法基础知识

民法与行政法基础知识 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提供课件 Ⅰ导论 一、组成部分 1、分为两部分: ?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 2、理由 ?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是为了维护民事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而建立的制度,服务于民事活动。因此,必须了解规范民事活动的民法知识。 ?另一方面,不动产登记机构性质上应属于行政机关,其从事的登记活动为行政行为,针对登记机构提起的诉讼为行政诉讼。因此,需要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二、民事法律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 五个部分 (1)民法总论;(2)物权法;(3)合同法;(4)婚姻家庭法;(5)继承法。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的主要内容 ?共分为七节 1、概述; 2、行政主体; 3、行政行为; 4、行政法律责任; 5、行政复议; 6、行政诉讼; 7、 行政赔偿。 Ⅱ民事法律基本知识 一、民法总论 1、意义 ?民法是私法的核心,而民法总论是民法的基础理论。通过学习民事权利、主体、客体、法律行为等最基本的知识,可以为掌握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2、主要内容 (1)民法概述 ?主要对民法的概念、性质、特征进行了介绍。需要了解的是“民法的概念与特征”。(2)民法基本原则 ?三个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这三个原则都需要熟悉。 ?尤其是意思自治原则,它在不动产登记非常重要,体现为依申请原则,即除非法律规定,否则登记机构不得依职权进行登记;在登记完成前,当事人有权撤回登记申请。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主体、客体、内容)。这是应当掌握的内容 (4)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类型。特别重要的内容,必须掌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不动产登记中经常接触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如买卖、赠与等。单方法律行为就是遗嘱。 (5)代理 ?代理的概念、特征;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与指定代理;代理与行纪、居间、委托的区别;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表见代理:《合同法》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根据民法通则四十六条规定,代理被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以上内容应当熟悉. (6)监护 ?概念、特征与类型。 ?由于涉及到父母等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财产的处分,因此监护制度尤其是法定监护,必须掌握。法定监护有关规定见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十七条。 (7)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都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它是指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成为权利主体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交往,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可能性。 依据民法通则,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可以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者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比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的行为),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合同法》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无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章知识结构图

第一章:有理数 ★知识结构图: 正分数 负分数 正整数 负整数 ★正数和负数 概念、定义:

1.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positive number)。 2.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negative number)。 3.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rational number)。 4.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number axis)。 5.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origin)。 6.一般的,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absolute value)。 7.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8.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负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4.有理数的加法中,两个数相加,交换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5.有理数的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将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6.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向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2. 有理数中仍然有: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3. 一般的,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4.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5.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有理数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做有理数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行政法知识框架图

行政法学科知识框架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及法律渊源 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力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高效便民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二、行政组织法 国务院 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在权限范围内 享用行政权地方政府 地区行政公署 行政主体派出机关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派出所 享有部分行政权的行政机构工商所 税务所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 公务员身份的取得——录用、聘任等 公务员的考核、职务升降、交流与回避 公务员公务员的惩戒 公务员的辞职辞退与退休 公务员权利的救济途径——复核与申诉;仲裁与起诉

行政法规立法权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行政法规的备案 三、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规章立法权 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制定程序 行政规章的备案 四、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执行力 1、概述确定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可撤销和废止 事实证据确凿 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2、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符合法定程序 不得超越职权 不得滥用职权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3、行政许可许可的撤销 行政许可的管理许可的撤回 许可的注销 行政许可案件的受案范围 政许可案件的被告 行政许可案件法院对行政许可案件审理、判决 行政许可中赔偿、补偿及诉讼问题

上海万国专辅中心 欢迎致电(021)63537452 上海万国 第 3 页 10/28/2019 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设定 处罚实施机关 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处罚简易程序 4、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效力 行政处罚不成立 行政处罚无效 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 简易程序 听证程序 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强制措施---基本原则 5、行政强制 二者区别 行政强制执行-----种类 6、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 主动公开 公开事项 申请公开 7、行政公开 行政公开的主管机关和费用 不公开的救济 五、 行政救济法

语言学---第一章知识框架

Chapter 1 Invitations to Linguistics 1.1 Why Study Language? 1.Some myths about language 2.Some fundamental views about language 3.Some concrete demonstrations to show Linguistics’importance 1.2 What is Language? 1. Language “is not to be confused with human speech, of which it is only a definite part, though certainly an essential one. It is both a social product of the faculty of speech and a collection of necessary conventions that have been adopted by a social body to permit individuals to exercise that faculty”. --Ferdinand de Saussure (1857-1913):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 (1916) 2. “Language is a purely human and non-instinctive method of communicating ideas, emotions and desires by means of voluntarily produced symbols.” --Edward Sapir (1884-1939): 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 (1921) 3. “A 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by means of which a social group co-operates.” --Bernard Bloch (1907-1965) & George Trager (1906-1992): Outline of Linguistic Analysis (1942) 4. “A 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by means of which the members of a society interact in terms of their total culture.” --George Trager: The Field of Linguistics (1949) 5. “From now on I will consider language to be a set (finite or infinite) of sentences, each finite in length and constructed out of a finite set of elements.” --Noam Chomsky (1928- ): Syntactic Structures (1957) 6. Language is “the institution whereby humans communicate and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by means of habitually used oral-auditory arbitrary symbols.” --Robert A. Hall (1911-1997): Introductory Linguistics (1964) 7.“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used for human communication.” --Ronald Wardhaugh: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 (1977) 8. “Language is a means of verbal communication.” —It is instrumental in that communicating by speaking or writing is a purposeful act. —It is social and conventional in that language is a social semiotic and communication can only take place effectively if all the users share a broad understanding of human interaction including such associated factors as nonverbal cues, motivation, and socio-cultural roles. -- Our textbook (2006) 9. 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used for human communication.

行政法知识结构图

行政法知识结构图

行政法基本理论知识树结构图 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基本 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含义: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 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要求:既要符合实体法,又要符合程序法 内容:行政权的存在有法律依据,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合理性原则 含义: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原因:行政自有裁量权的存在。 内容:符合立法目的;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平等适用法律,符合公正原则;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 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观念。 应急性原则 含义: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 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偶遇明确法律依 据的或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例外: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条件: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非法定机关不 得行使应急权利,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 特别决定予以追认;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行使应当 得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行政法的渊 源 宪法 法律 基本法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 一般法律: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复议 法。 行政法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增值税暂 行条例。 制度机关:国务院 行政规章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注册税务 师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国务院部委及直属机构。 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自治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行政法的其他 渊源 国际条约、国际协定、规范性文件 例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效力冲突的解 决方式 法律之间、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之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 认为适用地方法规的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认为适用规 章的,提请人大常委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整体原则:适用家长裁决制 行政法律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四边形知识点和题型归纳

对行 为一一为一四边形 两 组边平 一个 内角R t ∠一个内角为Rt ∠, 一组邻边相等组邻 边相等 组 对边平 行 且另一组对边 不平 行 一 个内角R t ∠组邻 边相等 四边形知识与题型总结 一.本章知识要求和结构 1. 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了解它们之 间的内在关系. (1)演变关系图: (2)从属关系 (依据演变关系图,将四边形,平行四边形,梯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直角梯形填入下面的从属关系图中,其中每一个圆代表 一种图形) 平行四边形

图2 F E D C B A 图1 F E D C B A 2. 探索并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有关性质和常用判别方法,并能运用这些知识进行有关的证明和计算. 名称 平行四边形 矩形 菱形 正方形 定 义 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 的平行四边形是正方形 性 质 边 角 对角线 对 称性 判 定 边 角 对角线 面 积 周 长 3. (1)平行四边形的面积等于它的底和该底上的高的积. 如图1, ABCD S =BC·AE=CD·BF

30? 60? 60? (2)同底(等底)同高(等高)的平行四边形面积相等.如图2, ABCD S =BCFE S 4.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定义: 叫做三角形中位线(与中线的区分); 定理: 作用:可以证明两条直线平行;线段的相等或倍分. 拓展:三角形共有三条中位线,并且它们将原三角形分割成四个 的小三角形,其面积和周长分别为原三角形面积和周长的 和 ; (4)直角三角形的性质 定理: 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 5.正方形: (1)对角线:若正方形的边长为a ,则对角线的长为2a ; 正方形的一条对角线上的一点到另一条对角线的两个端点的距离相等 (3)面积:正方形的面积等于边长的平方; 等于两条对角线的乘积的 一半. 周长相等的四边形中, 正方形的面积最大. 6. ※梯形的中位线 (1)定义:连结梯形两腰中点的线段叫做梯形的中位线 (2)梯形的中位线定理:梯形的中位线平行于两底,且等于两底和的一半. (3)梯形的面积S=12 ×(上底+下底)×高=中位线×高 7.几种特殊四边形的对角线 ① 矩形对角线交角为60?(120?)时,可得: 等边三角形和含30?角直角三角形 (① 图) ② 菱形有一个角为60?时, 可得: ③ 正方形中可得: 含30?角的四个全等直角三角形 四大四小等腰直角三角形

四边形知识点与经典例题

第十九章 四边形 一、 基础知识 (一)四边形由一般到特殊的演变示意图 (二)特殊四边形

(三)1.三角形中位线定理:三角形的中位线平行于三角形的第三边,且等于第三遍的一半。 2.由矩形的性质得到直角三角形的一个性质: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二、例题 例1:如图1,平行四边形ABCD 中,AE ⊥BD ,CF ⊥BD ,垂足分别为E 、F. 求证:∠BAE =∠DCF. 证明:∵四边形ABCD 是平行四边形, ∴∠ABE =∠CDF ,AB= CD. 又∵AE ⊥BD ,CF ⊥BD , ∴∠AEB =∠CFD = 90°, ∴△ABE ≌△CDF. ∴∠BAE =∠DCF. 例2如图2,矩形ABCD 中,AC 与BD 交于O 点,BE ⊥AC 于E ,CF ⊥BD 于F. 求证:BE = CF. 证明:∵四边形ABCD 是矩形, ∴OB = OC. 又∵BE ⊥AC ,CF ⊥BD ,∴∠BEO =∠CFO = 90o. ∵∠BOE =∠COF. ∴△BOE ≌△COF. ∴BE = CF. 评注:本题主要考查矩形的对角线的性质以及全等三角形的判定. 例3已知:如图3,在梯形ABCD 中,AD ∥BC ,AB = DC ,点E 、F 分别在AB 、CD 上,且BE = 2EA ,CF = 2FD. 求证:∠BEC =∠CFB. 证明:∵在梯形ABCD 中,AD ∥BC ,AB = DC , ∴梯形ABCD 是等腰梯形. ∴∠ABC =∠DCB. 又∵AB = DC ,BE = 2EA ,CF = 2FD , ∴BE = CF. ∵BC = CB , ∴△BEC ≌△CBF. ∴∠BEC =∠CFB. 例4如图6,E 、F 分别是 ABCD 的AD 、BC 边上的点,且 (1)求证:△ABE ≌△CDF ; (2)若M 、N 分别是BE 、DF 的中点,连结MF 、EN , 试判断四边形MFNE 是怎样的四边形,并证明你的结论. (1)证明:∵四边形ABCD 是平行四边形, ∴AB = CD ,∠A =∠C. ∵AE = CF ,∴△ABE ≌△CDF. (图1) A D B C E F (图6) M N O A B C D E F (图2)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欢迎共阅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详细版)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 (一)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概述 ( 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 ( 2)行政主体的特征: A. 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D. 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3)行政主体的分类: 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 4)相关概念辨析 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 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 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的类别中 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 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广义上的行政组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机构、政协 机关、各级法院机关、各级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团体。行政机关只是公共机构 的一部分。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 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2、行政主体的类型: ( 1)中央行政机关 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一、基础理论 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⑶、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 ⑷、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 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 ☆符合程序法规定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 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 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 (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2)排除不相关的考虑。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不能因为被处罚的人是高级干部而从

最新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详细版)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 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 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 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 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 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 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 (一)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概述 (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 (2)行政主体的特征:

A.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D.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行政主体的分类: 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4)相关概念辨析 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 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 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政法主体中 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 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的类别中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 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广义上的行政组 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 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委 员会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机构、政协机关、各级 法院机关、各级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团体。

四边形核心知识及结构图

《四边形》核心知识 矩形: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叫做矩形,也说是长方形 矩形的性质: 矩形的四个角都是直角;矩形的对角线相等 矩形的对角线相等且互相平分。 特别提示: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矩形具有平行四边形的一切性质 矩形的判定方法 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有三个角是直角的四边形是矩形 菱形:有一组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叫做菱形(菱形是平行四边形:一组邻边相等) 性质: 菱形的四条边都相等 菱形的两条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并且每一条对角线平分一组对角。 菱形的判定方法: 一组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 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的平行四边形是菱形 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的四边形是菱形 四条边都相等的四边形是菱形 正方形: 定义:四条边都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的四边形是正方形。 性质:正方形既有矩形的性质,又有菱形的性质。 正方形是轴对称图形,其对称轴为对边中点所在的直线或对角线所在的直线,也是中心对称图形,对称中心为对角线的交点。 梯形: 定义:一组对边平行,另一组对边不平行的四边形叫做梯形。 等腰梯形:两腰相等的梯形是等腰梯形。 直角梯形:有一个角是直角的梯形是直角梯形 等腰梯形的性质: 等腰梯形是轴对称图形,上下底的中点连线所在的直线是对称轴, 等腰梯形同一底边上的两个角相等。 等腰梯形的两条对角线相等。 等腰梯形的判定定理 同一底上两个角相等的梯形是等腰梯形 等腰梯形的判定方法:先判定它是梯形,再用两腰相等或同一底上的两个角相等来判定它是等腰梯形。 解决梯形问题常用的方法: 1.“平移腰”把梯形分成一个平行四边形和一个三角形 2.“作高”:使两腰在两个直角三角形中 3."平移对角线”:使两条对角线在同一个三角形中 4.“延腰”构造具有公共角的两个三角形 5.“等积变形”:连接梯形上底一端点和另一腰中点,并延长与下底延长线交于一点,构成三角形。

高中数学知识结构框图

高中数学知识结构框图必修一:第一章集合 集合含义与表示 基本关系 基本运算 列举法{a,b,c,…} 描述法{x|p(x)} 图象法 包含关系 相等关系 交集:A∩B={x|x∈A且x∈B} 并集:A∪B={x|x∈A或x∈B} 补集:{|} U C A x x U x A =∈? 且 韦恩图; 数轴 子集; 真子集 函数概念 定义域 对应关系 值域 表示 解析法 图象法 列表法 性质 单调性 定义 图象特征 最值 奇偶性 定义 图象特征:对称性 映射映射的概念上升或下降 第二章函数

第三章基本初等函数(Ⅰ) 基本初等函数(Ⅰ) 指 数 与 指 数 函 数 指 数 根式n a 分数指数幂(0,,*,1) m n m n a a a m n N n =>∈> 无理数指数幂 运算性质 指 数 函 数 定义(0,1) x y a a a =>≠ 图象: “一撇或一捺”,过点(0,1).见教材P91 性质: 位于x轴上方,以x轴为渐近线 对 数 与 对 数 函 数 对 数 定义:x a N x a N = 若则叫以为底的对数 运算性质 对 数 函 数 定义:log(0,1) a y x a a =>≠ 图象:位于y轴右侧,以y轴为渐近线.见教材P103 性质:过点(1,0) log()log log log log log log log a a a a a a n a a M N M N M M N N M n M ?=+ =- = () () r s r s r s rs r r r a a a a a ab a b + = = = 幂 函 数 定义:y xα = 具体的五 个幂函数 2 3 1 2 1 y x y x y x y x y x- = = = = = 特征:过点(1,1), 当0 α>时在(0,) +∞ 上递增;当0 α<时, 在(0,) +∞上递减。 换底公式: log log(0,1,0,1,0) log c a c b b a a c c b a =>≠>≠> 图象:P109

行政法知识框架

法律-行政法知识框架 知识框架 行政法: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许可、强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概述 一、行政法涵义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主体地位不平等 2、数量最多、无统一法典 二、调整对象(和职权相关) 1.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的关系。 2.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 三、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首要基本原则。要求: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合理性原则 行使裁量权时必须符合法律精神; 行政行为的动机是正当的; 内容要符合情理,符合社会公德。 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判断标准: ①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②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行政主体 拥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范围: (一)行政机关 1.政府及职能部门 2.派出机关:(政府派出) 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3.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 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为行政主体 派出所: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工商所、税务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专门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 注:国务院 1、组成部门:部、委员会、央行、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 2.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直属机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 4.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银监会、电监会、证___________监会。 5.部管局 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海洋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三、行政职权 行政优益权 1)优先权(获得社会协助权、先行处置权) 2)受益权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 1.适用对象:不特定为抽象,特定为具体 2.能否反复适用:能为抽象,不能为具体 (2)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度: 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3)行为启动方式: 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4)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有利: 授益性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五、行政行为的效力 1.公定力 行政行为一经成立,除法律规定的绝对无效的情况外,都被推定为合法。 2.确定力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不得随意改变和撤销。 3.拘束力:对相对人的一种约束的效力。 4.执行力:行政主体可强制执行。 六、无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