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初期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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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初期特点

作者:刘美辰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年第24期

[摘要]钢琴发展的历史,相比较其它乐器而言,并没有太悠久的底蕴,但钢琴在短短三百年内,所爆发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却让它当之无愧地成为了键盘之王。在这三百多年中,涌现了无数名优秀的钢琴音乐家和演奏家。若把钢琴的历史比作一条闪烁的星光长河,那贝多芬就是钢琴历史里耀眼的一颗星辰。

[关键词]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特点

钢琴发展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三百多年,涌现了无数名优秀的钢琴音乐家和演奏家。若把钢琴的历史比作一条闪烁的星光长河,那贝多芬就是钢琴历史里耀眼的一颗星辰。钢琴发展的历史,相比较其它乐器而言,并没有太悠久的底蕴,但钢琴在短短三百年内,所爆发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却让它当之无愧地成为了键盘之王。作为一名优秀音乐家的贝多芬,在他一生的音乐创作生涯中,必然会经历从幼稚到成熟的时期。

路德维希•冯•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年生于德国波恩,1827年于维也纳去世。贝多芬不同于18世纪以前的音乐家,相比终身都在宫廷任职的海顿而言,他除了青年时期中有短暂的几年在宫廷任职以外,都是以“自由人”的身份,活跃在社会中。他靠自授课程、分开演奏、出版乐谱的版税、委托创作的佣金及贵族的礼金为生。这种自由的生活,也给贝多芬带来了无尽的创作动力,所以,在贝多芬的音乐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自由、奔放、热情以及冲动。贝多芬为他的乐曲所赋予的这些情感,也正是他本人的真情流露。贝多芬一生创作了数量巨大、体裁繁多的音乐作品。其中的三十首钢琴奏鸣曲,被人们称为“新约全书”。17世纪中叶以后,钢琴奏鸣曲的格式和钢琴制作工艺基本确立,这为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创作垫定了良好的基础。

钢琴界将贝多芬作品分为三个时期。早期,也就是模仿或吸收的时期。这个时期又被细分三个小的阶段,早期贝多芬在波恩所写的3首作品也归为早期作品。(1)波恩时期(1783年出版):降E大周奏鸣曲、F小调奏鸣曲、D大调奏鸣曲。(2)维也纳(1796-1799):第一钢琴奏鸣曲——第十钢琴奏鸣曲。(3)维也纳时期(1801-1802年):第十一钢琴奏鸣曲——第十五钢琴奏鸣曲。

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在初期以1801年为划分:1801年以前,所写的钢琴奏鸣曲,基本是遵照海顿、莫扎特的古曲套路来谱写;1801年以后,随着贝多芬成长,他那天才的光芒逐渐的放射出来,他开始追求更加自由、纵情的写作,试图在音乐中,将自己完全的表达出来。这些

都预示着贝多芬作品英雄性的显现。贝多芬早期钢琴奏鸣曲的特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一、钢琴奏鸣曲套路的改变

海顿和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是遵守严格的奏鸣曲套路格式:第一章为快板,用奏鸣曲式;第二章为慢板,用变奏曲式、复三段曲式或自由的奏鸣曲式;第三乐章为小步舞曲或谐谑曲,用复三段式;第四乐章为快板或急板,用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但是,在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中,他开始随意的安排奏鸣曲的套路。他经常用谐谑曲,一个活泼、随想的乐意来代替小步舞曲。更甚至于有时候,他完全省去了小步舞曲或者谐谑曲,将四乐章的奏曲改为了三乐章的奏鸣曲。以《降A大调奏鸣曲》(Op.26)为例,葬礼进行曲成为了第三乐章,第二乐章由本来舒缓的慢板变成了谐谑曲。再比如,《降E大调奏鸣曲》(Op.27,No.1),这首奏鸣曲的衔接非常紧张,以至于不仔细听都区别不出来:已经进入了下一个乐章。第一乐章,贝多芬就用慢速以引子进入,完全的抛弃了通常的奏鸣曲形式,整个第一乐章是古曲派里从未见到过的自由形式。而第二乐章,又以即兴曲的形式出现。第三乐章,更看不到古曲奏鸣曲套路的影子,整个乐章充满了丰富的感情,严肃而温情,缓缓的旋律,抒发了贝多芬深厚的感情。在第四乐章,虽为急板,但情感表现由于过度兴奋,甚至于有点凶暴和诙谐,与前面几个乐章形成了列强的对比和完全不同的情趣。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即使是早期的作品,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贝多芬音英雄性的体现。这种才华所灌注出的音乐,不同与以往的钢琴奏鸣曲,也正是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特点表现。

二、乐曲的宗旨和精神发生了变化

贝多芬之前的音乐家——海顿和莫扎特,他们所写的音乐,大多数是服务于贵族的私人乐队。虽然这两位音乐家,先后都摆脱了宫廷的束缚,但是他们的音乐从习惯上,是为了迎合听众来谱写。以乐派来划分,这两位音乐家的音乐中,表现出开朗的情绪、生活的痛苦,在音乐中表现的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即使在晚期的作品中,展现了哀怨和不安,但这种表现,是被单纯与和谐的艺术形式所包围,他们被划分为古曲乐派。而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每一首都根本是作品家的支配,具有强烈的个人表现欲望。向人们展示的,是作品家本身的情感——英雄、欢乐或者悲剧性的。通过这些强烈的音乐情绪,我们可以感受到贝多芬的个人存在。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内在涵义的变化,在他早期的作品中已经开始形成,所以,他对海顿和莫扎特的传统钢琴奏鸣曲,赋予了新的意义。如《“悲怆”奏鸣曲》(Op.13),在这首乐曲中海顿和

莫扎特的影响已经完全消失。由于生活的磨练,他的作品逐渐陷入了经常的悲剧情绪中。《“悲怆”奏鸣曲》音调庄严、情绪激昂、感情崇高。这些因素,彻底地形成了贝多芬,初期作品独特的音乐风格。也正因为这样,贝多芬成为了一个,清晰划分古曲乐派,和浪漫乐派的标志性人物。

三、炫技的产生和更加强烈的自我表现

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在早期已经出现了炫技。炫技在浪漫派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贝多芬之前的海顿和莫扎特,虽也有一部分的炫技,但总体上来说是比较保守的,循规蹈矩的。而贝多芬可以将作品演奏技术、作品技巧、内在精神素质的积累,通过炫技表现出来。这也是一种更加强烈的自我表现,也预示着之后浪漫派的产生。贝多芬早期钢琴奏鸣曲里,炫技非常明显的作品有《C大调钢琴奏鸣曲》(Op.2.No.3),这首奏鸣曲朝气蓬勃、刚毅、严峻、几乎没有任务抒情温柔成份,辉煌的托卡他因素,体现了贝多芬的艺术构思。在此曲中,贝多芬极其自由地使用了大胆的写作手法,使钢琴的表现力扩大化,也使这首奏鸣曲充满了贝多芬式的风范。炫技也是音乐家自身情感需要强烈释放所产生的。贝多芬之后的浪漫派,都无不是以表达自身强烈的情感为出发点为进行创作的。个性的张扬和人性的解放,使听众也认可了炫技。

综上所述,贝多钢琴芬钢琴奏鸣曲的初期特点大体上表现为以上的三点。另外英雄性也是贝多芬钢琴作品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早期作品还处与朦胧期,贝多芬式的音乐风格在十五首作品中零散的出现,这为贝多芬晚期作品的宏大垫定了基础。贝多芬作为一名传统氛围中培养起来的音乐家,他以个人的才华成为了继古曲派启浪漫派大门的钥匙。为之后的浪漫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不愧是钢琴史上一位伟大的音乐家。

参考文献:

[1]郑三兴.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2]朱雅芬.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钢琴艺术,2002,(10).

[3]修海林,李吉提.西方音乐的历史与审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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