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新导师遴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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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
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及《关于聘请外单位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等文件规定,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本着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目的,现将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
2016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职称、学历及科研要求依据《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工程大研字[2008]6号)、《关于聘请外单位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工程大研字[2008] 5号)进行审核。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5月15日-5月25日:申请人填写资格申请表,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签署意见(情况属实,符合条件,同意申报),并编制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部审核;
2.5月26-6月7日:学校各部门(人事处、图书馆、科技处)资格审查;
3.6月8-12日:整理各部门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4.6月13-18日:公示拟推荐研究生导师结果;
5.6月20日: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新导师遴选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相关文件及各类表格在研究生部网页相关下载的学位办下载处下载。
下载路径:研究生部>相关下载>学位办
附件一: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规定
附件二:关于聘请外单位人员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
附件三: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校内)
附件四:西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校外)
附件五:2016年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研究生部
二0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