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编)PPT课件
(2024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
2024/3/26
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等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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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 决的活动。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主要包括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监督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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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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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概述
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代表国家独立进行行政管理并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的组织。其特征包括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能独立承担 因实施行政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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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偿概述
行政补偿的概念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 合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失,依法给予 补偿的制度。
行政补偿的构成要
件
包括合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 关系和法律规定四个要件。
行政补偿的范围
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 安置、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涉 及财产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 多种权益。
行政主体的类型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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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主体的职权是指其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 、行政处罚权等。其职责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第一编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形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和。
2、特征:?内容上具有明显公益性,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形式上具有广泛性,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式上具有多元性,行政法规出于不同性质、层次国家机关之手,来源多元形式上具有变动性,行政直接面对社会生活二、成文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选择题)1、宪法和条约--行政法最高法律渊源2、指定法--行政法基本法渊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3、法律解释宪法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1、法律优先,法律高于行政,因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2、法律保留,法律对某些事项在一定范围内有所保留。
法律沉默时,行政机关不能任意做出决断。
在法律保留范围内,拒绝禁止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不在范围之内,允许行使权力。
法律保留范围包括侵害保留、全面保留、重要保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1、平等对待: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时要平等对待老百姓,适用于侵害、受益领域要求:?行政机关同时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要相同情况相同对待先后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也要相同对待行政机关无论同时面对还是先后面对多个行政相对人,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本质不同时应有所区别。
2、比例原则:行政法中的皇冠原则,适用于侵害行政领域要求:?妥当性:行政机关所采取手段和利益必须能够实现公共利益最小侵害要求:当行政机关拥有多个手段可以实现既定目标,应当选择对个人利益损害最小的手段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原则3、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诚实性原则),最早起源于德国,适用于受益行政领域要求:?具备信赖的基础,行政相对人所信赖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既有可能是合法的,又有可能信任的是违法的行为要存在信赖表现信赖必须是合理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 ppt课件
一、监督行政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监督行政是指国家机关、政治组织、 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行政机关 及其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委托组织及 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的监督活动。 狭义的监督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行政,包 括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等一般监督,以及审计监督等专门监督 。只有狭义的监督行政才具有行政法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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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机关监督
(一)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是指国家权力机关 及其组成人员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等实施的 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亦即人大监督 行政,包括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县级以上人 大常委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 员、各级人大代表等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等 依法行政活动进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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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行政的特征
(二)监督行政的特定性 监督行政的对象是特定的,主要是指担负国家行
政职能的组织和人员。监督行政的重点对象是行政 机关及其公务员,可以延伸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 其工作人员、行政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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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行政的特征
(三)监督行政的独立性 无论是行政系统外的监督,还是行政系统内的监
第十三章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监督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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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监督行政概述 第二节 监督行政的类型 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一般监督 第四节 行政机关专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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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监督行 政制度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本章教学要求:简要介绍监督行政法概念与类型, 重点阐释行政机关的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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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监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配北大高等教育姜明安第五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现代行政法:变革与完善
古代行政法:起源与特点
近代行政法:形成与发展
当代行政法: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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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概述
行政诉讼法定义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法院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处理结果: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汇报人:
感谢观看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程序和证据规则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行政诉讼的判决和执行
3第三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ppt
四、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一)行政授权 行政授权,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
的名义对外管理,并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第一,行政授权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承担行政职能的一种法
第一,根据其组织属性的不同,可将公共行政组织分为国 家行政组织和社会行政组织。
第二,根据其管理权限的不同,公共行政组织可分为管理 型的行政组织和服务型或自治型的行政组织。
在国家的组织体系中,公共行政组织具有重要地位,不仅 数量庞大、组织形态多样,而且承担的行政职能宽泛,其触 角延伸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角落。
的配置。 第二,地方政府的诉求表达机制。 第三,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制度。 第四,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制度。 第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 第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纠纷解决机制。
除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还存在着地方政府各层级 的关系,但目前地方组织法没有详细的规定。在地方各级政府的 设置和关系上,相关的制度体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行政机关 第一,行政机关是一个集合概念,指两人以上的组织体,
不是指某一职位。 第二,行政机关存在的目的是承担行政事务、实现行政目
标。 第三,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设置,使用行政编
制。 第四,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独立对外管理,但其法律后果最
终归于国家。
根据管辖事务和行政权限的宽窄,可将行政机关分为综合 类行政机关和专业类行政机关。
本章思考题
1. 如何理解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体系中的地位? 2. 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3. 如何理解我国的行政主体制度? 4. 政府间的关系涉及哪些法律制度? 5. 我国的社会行政组织制度有哪些内容? 6. 试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的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行政分为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分为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非国家行政私行政☞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就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3)国际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与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的产生就是行政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就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与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与内容(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一、概念: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她行政执法组织与人员(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第三节行政法学(略)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略)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一、宪法与法律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三、行政立法四、条约与协定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三、习惯与惯例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四、行政法理转换成判例法规范或制定法规范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讲义学习目的和要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之一。
本课程系统、全面阐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反映行政法学的最新发展。
通过课程训练,力图让学生掌握认识、分析问题的方法,建立体系化的知识,具备处理政府与公民关系、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的能力。
编次教学内容课时1 导论 62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83 行政行为法264 行政程序法 35 行政复议法 66 行政诉讼法197 国家赔偿法 48 实践36小计108第一章导论本章是行政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所阐述的理论概念是涉及整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最重要的基本概念。
本章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的含义及特点;行政法的渊源体系及其效力与适用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本章的教学目的:明确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基本原则及行政法的发展概况,认清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本章的重点与难点:行政法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渊源和特点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的概念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含义是执行和管理。
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习语的行政包括私行政与公行政。
行政法是当代自由民主国家实行法治的一个重要部门法,了解和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必须对什么是行政予以认识上的界定,否则,难以清楚、准确地把握行政法所欲规范的对象。
这就是教材之所以首先讨论“行政”涵义的原因。
至于对“行政与行政国”、“行政与法治国”的讨论,则可以从一定角度将之理解为说明行政法是在怎样的社会生活现实条件(行政国)和怎样的精神氛围(法治国)之中产生的。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指公共行政,即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一定组织机构或者授权某些组织采取特定法定手段与方式对公共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公行政又分为政府行政与社会公行政。
公行政的最大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2024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培训讲义(ppt1)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在审 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裁判,包 括判决、裁定和决定等。
执行与监督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 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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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 ,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03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 身权、财产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 行义务的。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 给抚恤金的。
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职权职责性
法律意义性
行政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 职责的行为。
行政行为必须能产生法律效果,具有法律 意义。
行政行为的分类与内容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 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行为针对的对象是否特定, 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发 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如行 政法规、规章等;具体行政行为是针 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体处理决定,如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行政合同的履行和监管
关注行政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合同双方的 义务履行、监管措施等。
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了解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 解、仲裁和诉讼等。
行政合同责任与救济
探讨行政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途 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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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优秀课件
第二, 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 诉讼的, 当事人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同时, 又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应由人民法院管辖并由人 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判。
第三, 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复议并作出裁决的案件, 当事人
不服该裁决, 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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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有限变更的原则
司法有限变更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 案件的过程中,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应予 尊重, 原则上不予改变;只有在一定条件下, 才享有部分或全部改变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 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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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
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是指对同一行政争议案件的行政 机关的行政裁决必须服从人民法院的裁判,司法裁决 具有最终的效力。具体表现在: 第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 阶段,对复议裁决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 件,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并依法作出裁判。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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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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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我 国行政诉讼制度有概括性的认识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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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要求: 系统地介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概 念、历史发展、功能、目的,深入地分析我国行政 诉讼的原则,使学生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有清晰、 透彻的掌握,并能够运用行政诉讼的原则分析涉及 行政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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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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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法还处在不很发达的阶段,因此,行政法的 立法任务仍是很艰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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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法学
一、 行政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二、 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现象的法学学科 三、 行政法学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法学学科
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 关系,其他三种关系都是由行政管理关系导致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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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行政法就其实质而言,可以界定为控制和规范行 政权的法。
所谓“行政权”,从现代意义上讲,即是指国家 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 交事务的权力。行政权是公权力的组成部分,是 社会秩序的保障。
回到编目录3
第一节 行政
一、 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 二、 行政权与公权力 三、 行政与行政国家 四、 行政与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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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
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 行政虽然主要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一般指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执行管理活
动,这是就国家职能的一般划分而言。 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关系在法学界是一个有
为什么要对行政权加以控制和规范呢? 行政法怎样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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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法是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的法
行政法在形式上不同于民法和刑法,民法和刑法都有一部 集基本规范为一体的统一法典,而行政法一般不存在这样 的法典,它的法律规范广泛地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文件之 中。
行政权不存在统一的法典,并不意味着行政法没有法典。 在行政法的许多领域,无论是外国还是我国,都已经形成 了不少局部性的法典。
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 与实质行政之分。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 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即国家 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包括国家行政 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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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 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 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 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 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公权力包 括国家公权力、社会公权力以及国际公权力。
公权力虽然包括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重要权利,但行政 权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人们聚集在一起,建立起国家、 社会等共同体,其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安全、秩序等“公共 物品”,而这些“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分配主要是靠行政 权维系的。
国内外各种定 义(1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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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 的法律规范系统。应该说这个定义基本揭示了行政法的 内容、本质和形式。
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行政法的 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
1. 行政管理关系; 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 行政救济关系; 4. 内部行政关系。
本教材既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法学、行政学等专业学生学习 行政法的教材,也可以作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从 事法律、行政管理工作的参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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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绪 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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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行政 第二节 行政法 第三节 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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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研究的是法 现象中的一种特定现象——行政法现象。
行政法学与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关系是平行的部 门法关系。但是行政法学与宪法学的关系比较特 殊:二者的研究对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行政法学和行政学虽有密切联系,但行政法学并 不等同于行政学。
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
回到章目录8
第二节 行政法
一、 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 二、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三、 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般定义
国内国外学者关于行政法的定义,分 别从行政法的目的、性质、内容、形式和 行政法在整个法体系中的地位对行政法予 以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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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国家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 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相对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为之提供秩序, 而行政权的加强必须有相应的控制、制约机制的加强与之 相伴随。否则,不仅不能为市场经济提供秩序,而且还可 能破坏已有的秩序,导致新的混乱,损害市场主体的权益, 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创制完善的法律以规范 政府的行政行为。这种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就是行政 法。
内容简介
本书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 级规划教材,也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 第三版。
本教材分为6编38章,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行政法 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本教材主要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说为基本研究 素材,同时吸收、借鉴了国外行政法学研究的大量成果。 本教材在继承、批判和扬弃国外行政法学的控权论、管理 论、行政权力本位论、相对人权利本位论等各种学术流派 的基础上,初步形成和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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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行政与行政国家
“行政国家”现象。 国家行政职能的扩张包括两种情况。 社会必须创立一种机制,在扩大行政权的同时扩大对行政
权的控制和制约,使之正当行使而不致被滥用,这种控制 和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法。 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 生而产生的。行政只是发展到特定的阶段,即国家行政职 能大为增加,行政权大为扩张以至于对行政权不加以控制 和制约,就不能防止其滥用,就不能有效保障人民的自由 和权利的“行政国家”阶段,才逐步形成作为独立法律部 门的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