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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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养老金隐性债务变化趋势分析——基于改进精算测算模型的实证研究

我国基本养老金隐性债务变化趋势分析——基于改进精算测算模型的实证研究

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有 对个人账户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规 关问题的通知 》 定 。 在一系列法规 的 保 障 下 , 我国逐渐实现了现收 现付体系向混合制体系的转制 。 但是在这一转制过 程中 , 旧体制下的债 务 在 转 制 时 没 有 相 对 应 的 资 金 积累 , 但是这部分债务依然是由政府负担 , 就形成了 影响国家的稳定发展 , 这就是所谓的隐性 转制成本 , 债务问题 。 下面对隐性债务进行简要介绍 。 对于 任 意 一 项 养 老 金 计 划 来 说 , 参与计划的职 工在工作期间向政 府 支 付 了 养 老 保 险 费 , 积累了自 因此政府有义务向这些职工 己获取养老金的权 益 , 支付退休养老金 , 这对于政府来说 , 是一项债务 。 它 与一般债务的区别 在 于 , 如果养老金保险体系不发 生变化 , 政府并不需 要 专 门 准 备 一 笔 资 金 来 偿 还 这
第2 中国管理科学 1卷 第5期 V o l . 2 1,N o . 5 , 2 2 0 1 3 年 1 0月 C h i n e s eJ o u r n a l o fM a n a e m e n tS c i e n c e O c t . 0 1 3 g 文章编号 : ( ) 1 0 0 3-2 0 7 2 0 1 3 0 5-0 0 4 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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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模式下已积累并必须予以偿付的养老金权利现 值之和 , 同原筹资模 式 下 已 积 累 的 养 老 社 会 保 险 基 金现值之间的差 额 。 本 文 采 用 此 定 义 , 以精算理论 为基础构建隐性债务测算模型 。 学者针对隐性债务 测算展开了大量研 究 , 下面对有关测算方法研究的 文献作简要综述 。 何平
2] 龙卓舟 [ 将这一显性化的隐性债务称为转制隐性 债

浅谈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浅谈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浅谈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摘要:在新时期,我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

因此作为国民收入第二次分配、追求社会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被提到重要位置。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政策“碎片化”严重、统筹层次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缺口”严重等损害公平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者、农村劳动者等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全国统筹步伐、放宽养老金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收益、发挥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公共福利的作用等方面来加以改进。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公平社会公平一直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指的是“社会应当以公正的、不偏不倚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的目标,胡锦涛主席给和谐社会这个概念赋予了具体而深刻的概括,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安全系统,它追求的是弥补市场经济缺陷,从多方面调节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保障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收入补偿制度。

社会养老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追求的更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所有社会成员参与养老保险的机会公平,即所有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统一规定的条件,均被强制性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第二,通过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后顾之忧来维护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三就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社会成员在享受养老待遇方面的不公平。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之初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政策而开始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改革造成的职工养老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经过20世纪80年代至今20多年的改革,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成功实现了从国家负责、单位包办“国家保障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投保资助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研究]什么是隐性债务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研究]什么是隐性债务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研究]什么是隐性债务隐性债务是指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为公共利益或公共服务提供担保或负债,但未经记录在官方的财政报表中的债务。

这些债务通常以非财政部门责任的形式存在,包括政府担保、政府承诺、政府支持等。

隐性债务是公共财政领域的重要问题,可能需要政府承担风险或支付费用,对财政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隐性债务的出现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转移性政策: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转移性政策,如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为居民提供保障和福利。

这些政策要求政府承担一定风险和责任,但这些责任往往未经核算,未被计入官方财政报表中。

2.公私合作项目: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开展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服务项目,政府通常会为这些项目提供担保或负债。

然而,这些债务并没有计入政府的官方财政账目中。

3.政府企业的债务: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可能为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或承诺,以保证其继续经营或完成重大项目。

这些债务通常没有被反映在政府财务报表中。

4.存量债务的积累:由于历史原因或一些特殊情况,政府可能存在一些积累的隐性债务,比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医疗费用等。

这些债务通常未被充分核算。

隐性债务的存在对经济和财政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和压力。

首先,隐性债务的规模庞大可能导致政府财政压力增加,给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限制。

其次,隐性债务可能导致政府信用风险增加,降低投资者和国际债权人对政府的信任,进而增加借款成本。

此外,隐性债务的存在也可能导致企业和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暴露,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为应对隐性债务问题,我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规范政府债务的核算和报告体系,确保所有形式的债务都能得到充分记录。

其次,政府应加强监管和评估,确保通过公私合作项目或政府担保的债务不会超过一定限度,防止隐性债务的继续积累。

此外,政府还应该注重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性债务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
1.稳中求进,逐步放宽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日趋完善但也仍存在着不规范,风险大的特点,在这方面,可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如德国,智利,均对养老基金投资领域范围和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可采取稳中求进,逐步放宽的策略。
2.组合资产,优化配置
通过投资多样化分散调非系统风险,实现风险最小化,收益最大化。
3.制度创新,公众监督
(二)实现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
国际经验表明:长期积累性基金如进行市场化投资运作一般可实现保值和增值,但巨额资金市场化前提条件是存在发达的资本市场可以吸收巨额资金。因而,从长期来看,要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还应该逐渐允许部分养老基金投入资本市场进行多元化的组合投资,成立多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引入并强化竞争机制推动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咸熟。
(二)导致人们对社保制度丧失信心
由于退休后的养老金取决于在职员工个人工资高低、缴费总额和缴费年限的多少,职工个人对个人账户拥有明晰的产权,而且个人账户中是实实在在的钱,是人们对未来预期非常明确,刺激个人参加养老保险。而个人账户“空账”的运行使人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不仅损害了个人参加养老保心的积极性,还会导致人们对社保制度丧失信心。
四、化解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一)国家应加强个人账户的立法工作
通过立法,将国家、企业、个人的责任明确划分好,防止三方互相推诿。对
基金的管理,一方面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有效监督,一方面要对基金管理工作定期向公众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实现阳光型政府的目标。对滥用、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人依法严惩。
2.“中饱私囊”
养老保险基金与财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养老保险容易被挪用和拖欠。由于各地区在经济外地人员的流入,各地普遍严格限制跨地区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转移。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格局,使得各统筹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只能管理本地区参保人员的有关情况,而对参保人员在异地是否曾参保则无过问。再加上冒领保险金和提前退休现象的与日剧增,更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蒙上了层层迷雾。有统计显示:仅1986年至1997年间,由于缺乏监管,全国有上百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挪用。相关部门由于集保费征收、基金管理、投资运作等多种职能于一身,以政企合一的方式运营基金难免会陷入暗箱操作、效率低下以至被挪用、贪污的境地。这无疑对养老金“空账”这个黑洞来说是雪上加霜。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
月按总积累额 的 1 10 /2 计发 ;新制度 实 缩减 。 三 、 养老金隐性债务规模估计 对 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 , 了基 础养 老 除 5 24 2 亿元 ) 70. (
( ) 算法。测算的初始条件 : 二 精 测算
金 和个 人账户养老金以外 , 另按工龄系数
对受多种因素影响 的养老金隐性债 时限为 19 2 5 年 ,在职职工人数和 9 4~ 0 0
维普资讯
历 僦 岘
◇ ◇
口文 / 吴
保 险制度下对在 职职工 和退休 人员养老 金 的承诺 , 即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


倾 向于大致在 3 万亿元左右 。
( 匡算法。测算起点 :9 6年初 , 一) 19
隐性债务 ( D 是在现收现付养老 派生的养老金隐性债务。 I ) P
存在多种分歧, 从目 前的 退休职工人数 与“ 匡算法” 相同 。 人均工资 计算 , 追加过渡性养老金 , 这部分退休金 务规模的估计, 情况看 。 由于依据 的条件 、 研究的范围和 增 长率 由 19 9 5年 的 2 .% 分 阶段逐 步 12 和过渡性养 老金 , 以及个人账户被透支部
第二 , 由于我国的 假设条件 : 养老金正常调整按职工平 业, 而后必将最终成为整个 国家的沉重 负 就必然小于隐性债务 ; 工业化水平不高 。 口基数很大, 人 因此养 均 工资增长率 的 6 %进行 ,基金营运利 0 担 ,故 自2 O世纪八十年代末九 十年代初
D 大约等 起, 一些部门和地方便开始实行由现收现 老金隐性债务总量 占 G P的比重大约仅 率与养老金正常调整 的比率相等 ,
二、 隐性债务与转轨成本的区别
隐性债 务和转轨成本是两 个截 然不 包括全部企业和事业单位 。 依据 的基 本数据 :19 9 5年底离退休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研究综述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研究综述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研究综述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测算研究综述无论是针对国内还是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于隐性债务的测算研究不在少数,在系统回顾本部分文献的过程中,由于各个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针对未来各项影响变量的不同假设以及不同的隐性债务测算口径,不同文献之间关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的测算结果是必然存在差异的,因此在文献的回顾中我们不仅仅局限于对各种测算结果进行比较,而是将重点放在对各种测算思路和测算方式的分析中。

一、国外研究述评国外学者对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研究多受到老龄化危机对世界经济的挫伤以及由此导致的现收现付向积累制转变的影响。

许多发达国家的老龄化问题影响了现收现付制度的正常运行,增加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在此背景下,许多学者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中的隐性债务进行相关研究。

Hagemann 和Nicoletti (1989)研究了老龄化现象对OECD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考察了老龄化对日本、德国、美国和瑞典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债务的影响,他们以当前难以达到代际替代水平的人口生育率为基础,预测了四个国家人口的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出在1985年它们的隐性公共养老金债务规模。

Hagemann和Nicoletti 的测算的是不考虑“新人”的情况下进行的封闭系统测算,它们认为如果这几个国家坚持“PAYG”即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那么在维持财政平衡的基础上,开放系统债务的规模并不是针对隐性债务问题要考虑的重点。

Kane和Palacios(1996)测算了包括中国、秘鲁、巴西在内的多个发展中国家的封闭人口债务,并以测算出的隐性债务规模与人口老龄化程度、制度运行时间进行比对,从而得出养老保险债务规模在经历剧烈的人口结构转变和现收现付制度运行时间比较长久的国家中更加大的结论,并提醒发展中国家抓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住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刚刚建立以及人口老龄化尚未加重的契机,加快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避免隐性债务造成的巨大财政负担。

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研究

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研究
第 一.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 面 扩大统筹覆盖面可 以在一定程度上 降低平均赡养 率并适度缓解现期支 出眶力。
第 二 , 全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高 缴 费 率 。 目前 我 国正 处 于 性债 务 的概 念 一 中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 l ipnind b ,P 是指在养老金制 i i t e s e t ID) mp c o 度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或半基金积累制转变过程 中,由于已 经工作和退休 的人员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而他们又按新制度领 取 养老金, 他们应得的, 实际又没有积累的部分称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 ) 决养老保险隐性债 务的必要性 二 解
主要障碍。因此, 必须及时、 、 合理 有效地解决隐性债务问题。 关 键词 养老保 险 隐性债 务 国际经验 对 策
中图分 类号 : 9 0 D 2, 4
中 国养 老保 险 隐 性债 务概 述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0 90 9 (0 90 -5 - l 1 0 -5 22 0 )53 2O
二、 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 务的现状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足世 界上养老保险制度 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 积累制变革 的国家所共同面临的现象, 有些国家还相 当严重, 界银 世
行 的统 计 数据 表 明 , 多个 国家 的养 老保 险 隐性 债 务超 过 了本 国 GD 有 P 的 10 墨 西哥 l9 年 达 到 12 , 国 19 年 达 到 了 15 波 兰 0 %; 96 4% 中 97 4 %,
任, 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第二.向社会筹资。实践证 明, 彩票具有强大的社会 集资功能 , 运用社会力量筹资有以下优势: 首先, 通过发行福利彩票 来筹集大量 的资金来弥补隐性债务 。使隐形债务的偿还社会化,减轻企业和政

隐性债务余额减少未化解(3篇)

隐性债务余额减少未化解(3篇)

第1篇导语: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备受关注。

经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隐性债务余额有所减少,但化解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本文将从我国隐性债务的现状、成因、化解措施及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一、我国隐性债务的现状1. 隐性债务规模较大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约为14.3万亿元。

这一规模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债务风险防控带来了巨大压力。

2. 隐性债务分布不均隐性债务在各地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部分发达地区。

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收入有限,债务风险较大;而部分发达地区则因项目投资过热、盲目扩张等原因,隐性债务规模较大。

3. 隐性债务结构复杂我国隐性债务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政府投资性债务、政府担保债务等。

这些债务之间相互关联,形成复杂的债务链条,增加了化解难度。

二、我国隐性债务的成因1. 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债务融资为推动经济发展,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债务融资,导致债务规模不断扩大。

2. 项目投资过热、盲目扩张部分地方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导致项目投资过热、盲目扩张,增加了债务风险。

3. 部门监管不到位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过程中,部分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职责不清等问题,导致债务风险难以有效防控。

4. 金融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规范,部分金融机构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增加了债务风险。

三、我国隐性债务的化解措施1. 加强债务管理地方政府要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避免债务风险。

2. 优化债务结构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

3. 强化监管问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4. 严控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严控新增隐性债务,从源头上遏制债务风险。

5. 深化改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提高债务管理透明度。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

养老金隐性债务简要分析养老金隐性债务是指政府在支付养老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隐含债务。

这是由于养老金的支付期限长、成本高,以及养老金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低等因素所导致的。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养老金隐性债务已经成为许多国家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

首先,养老金隐性债务的产生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养老金制度的不可持续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金支付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现行养老金制度的不完善和养老金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低,政府不得不面临养老金支付的困境。

二是养老金的支付期限长。

养老金是为人们退休后的生活提供经济支持的一种方式,因此养老金的支付期限往往会非常长。

这就意味着政府需要长期地承担养老金支付的责任,而这又会增加政府的负债。

其次,养老金隐性债务对经济发展和财政稳定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首先,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增加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导致财政赤字的扩大。

这将进一步加剧财政压力,可能导致政府需要通过增加税收或者削减其他开支来弥补财政赤字,从而对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养老金隐性债务也会对金融市场产生风险。

由于养老金资金的规模庞大,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可能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冲击,进而影响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也是解决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的重要手段。

由于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应该共同合作,分享经验,制定共同的解决方案。

同时,国际机构和国际金融市场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帮助各国解决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

综上所述,养老金隐性债务是一个严峻的问题,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

通过加强养老金制度的、鼓励个人进行养老金储蓄、改善养老金管理机构的运作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手段,可以有效地减轻养老金隐性债务对经济发展和财政稳定造成的影响,从而实现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浅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

浅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

浅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隐性债务问题摘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文章首先阐述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基本概念、各种定义、测算方法以及转轨时期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然后分析了隐性债务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最后对解决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隐性债务。

一、引言。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正由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下简称“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轨。

与改革初期人们对“统账结合”模式所寄予的厚望——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相比,制度转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增添了人们对改革前景的担忧,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个人账户“空账”,而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原因是我国未解决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所带来的转轨成本。

最近几年,国内学者关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研究非常多,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隐性债务规模的测算,主要有周渭兵(2000)、王晓军(2002)、高建伟(2004)等;另一方面是如何偿还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主要有贾康等(2000)、郭树清(2000)、吴敬琏和林毅夫(2003)、李绍光(2004)、詹明月(2001)、叶响裙(2000)、夏鹰和潘广云(2002)、李明镇(2001)、韦玮等(2006)。

从已有文献来看,国内还有不少学者对隐性债务的理解不够深入或者片面,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往往有失偏颇。

针对此种现状,本文将深入系统地阐述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相关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的隐性债务问题,最后,就建立我国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二、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理论问题。

(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源自于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体现的是一种代际转移的关系,当期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同期在职职工的缴费。

这些在职职工在缴费的同时,也为自己积累着未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成因及对策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成因及对策

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 逐步做实个人账 有明确承诺 自己是转轨成本的承担者, 全省平均职工退休 年龄 只有 5.岁 。在一 2 3 偿还费 上 ;
户列入政府公共开支的 计划, 而是隐 些地方, 特殊工种原因提前退休者占到 2% ̄ 6A
长期投资回报率, 加强基金监管, 防止挤占挪 含在对未来福利的承诺之中, 所以被人们称之 上。从多支付和少缴费的角度来看。 一个提前 用, 努力解决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为隐性养老金债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退休的职工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最少 3 是以 统账制度下社会统筹部分的供款来偿付这部 万元左右。如果按保守估计, 我国有 10万名 0

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成因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采取 “ 统账结 分成本 , 过代 际转移的方法逐步消化 旧制 职工提前退休, 即通 将影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30 0 合” 的制度, 既发挥了社会统筹共济性强的优 度欠下的债务。但是, 社会统筹账户的基金远 亿元。 点, 又发挥了个人账户激励作用强的优点。但 远不足以支付退休金支出。如,96 19 年全国企 4 人口 、 老龄化加剧了 养老保险隐 性债务 实际运行中由于制度不配套, 部分积累制流于 业社会统筹部分的供款率约 为工资总额的 规模。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越来越高。目 形式, 个人账户空账规模不断扩大, 再加上人 7 %, . 而当年退休金的支出却相当于工资总额 前,O 6 6 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 1 3 . 亿人, 4 占全国 口老龄化的加剧,未来支付的压力非常大, 潜 的 1%。 8 总人 口的 l%, 1 预计 22 年 占 1. 到 23 00 7 %, 00 2 在风险突出 2 、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混账管理导 年将达到老龄化的高峰, 4 届时退休人 占2%,

社保的隐性债务

社保的隐性债务

对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几点认识Some understanding to hidden debts of China’s endowmentinsurance娜仁(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系,010051)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险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也开始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就是其中之一。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养老保险收不抵支产生赤字的潜在因素,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必须填补的传统制度下的养老金欠帐。

目前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数额较大,影响深远,如何减少甚至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

它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大事。

因此,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前提是划定政府责任,量化个人的贡献和待遇,锁定整体债务的规模,进行养老金体制的改革。

关键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Abstract:Along with the degree of population ageing worse off continuously, elderly insurance problem is subjected to the concern of everyone. The system of social security for elderly in our country also changes partly to backlog systems from the cash-based system. This process faces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hidden debts of elderly insurance. Hidden debt is a latent factor of elderly insurance deficit, also the arrears that our country must fill up in the process from traditional system to modern system. At present, the sum of our country’s hidden debts of Chinese elderly insurance is greater so as to give profound effect. How to decrease or even eliminate hidden debts of Chinese elderly insurance is the key to keep our country elderly insurance system in order. The premise that solves hidden debts is to distinguish th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measure personal contribution and treats meet, lock the scale of the whole debts and carry on the reform of the old age pension system.Keywords: endowment insurance hidden debts一、养老保险制度的类型德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推出社会保障的国家。

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划资还债”的思考

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划资还债”的思考

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划资还债”的思考摘要通过引用大量的实际资料和参照一些经济学者的观点回顾了我国“划资还债”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历史思考了现实的问题并在理论上进行解释最后着重对划资后的运行方式作了谨慎的讨论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划拨国有资产“为渡过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政府1997年决定把长期实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出现了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隐性债务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应继续付给新制度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总额;另一部分是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新制度实施前积累的养老金权利”(宋晓梧、张新梅2000)本来解决隐性债务可以有很多方法比如发行“认可债券”具体做法是一次性清算每个旧体制下参保人员(包括“老人”和“中人”)在旧体制终止的某一时点上所积累的养老金数额;然后由政府仿照现行国债发行方式发行“认可债券”每位旧体制下的职工得到数额期限和利率明确的政府“认可债券”在他们退休养老时交养老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向财政部门办理兑付并负责按月或按年支付养老金“认可债券”的数额可通过精算确定也可以逐步提高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但我想基于我国改革的渐进性和一些政治因素(执政党认为应集中力量做经济建设“效率优先后顾公平稳定压倒一切”等观点)划拨国有资产偿还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最可行(以下简称“划资还债”)这种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国内部分经济学家提出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但是一直没能切实地付诸实践2001年中央政府曾经决定以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办法偿还国有企业的养老金隐性债务由新成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然而减持方案一俟出台便遭到了股市投资者的激烈反对不得不紧急叫停党的十六大以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启动“划资还债”的问题再度成为一个令人们有所期待的话题但能否找到一个令当事各方满意的操作方案还未可知一、划资还债问题的提出和演变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部分经济学家在讨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框架设计的问题时提出社会保障的职能要从企业转移出来将一部分国有资产看做是由过去的养老基金和医疗基金的积累所形成的划拨出来由国有持股机构按基金预筹积累制进行委托经营(周小川、王林1993)改革以前离退休人员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公式定期地从所在单位领取退休金;改革以后这部分退休金的现值成为政府所要承担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关于这笔隐性债务的规模不同机构有不同的估计最小的估计值是19000亿元(世界银行1996)最大的估计值则高达76000亿元(国家体改办2000)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改革方案在实施时都回避了新制度如何偿还这笔债务的问题1995年的两个改革方案在制度设计上都是把转轨时已经离退休的职工(“老人”)、正在工作的职工(“中人”)和此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新人”)覆盖到同一个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之下在财务技术上则采取了通过该计划中的社会统筹部分以及向“中人”和“新人”的个人账户积累借钱的办法来支付同一计划覆盖下的“老人”的养老金由此形成了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积累的“空账”已近5000亿元尽管如此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还是从1998年开始便出现了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于是中央政府不得不从财政收入中以每年数百亿元的规模用来填补该计划的缺口1997年中央政府曾经试图通过强制实行全国统筹等措施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但是一直无法实现在以上努力均未奏效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理论政策界提出了多种设想包括开征社会保障税、向非国有企业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等经过2000年的大讨论国务院做出决定以减持国有股的10%和中央财政特别拨款的融资来补偿养老金隐性债务并成立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掌管和经营这部分资产但是国有股减持的方案一经提出便遭到了股市投资者的激烈反对不得不于2001伞6月份紧急叫停国有股减持的紧急叫停也使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断了资金来源不仅如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迄今也未形成一个明确的支出需求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决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国有资产实行基于行政层级的分级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问题再度浮出水面吴敬琏等经济学家认为在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之前应当先将部分国有资产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经营管理专门用于补偿养老金隐性债务(吴敬琏、林毅夫2003)附表全国社保基金权益增减变动表(单位元)本年数上年数一、社保基金权益期初余额124,185,585,264.3680,509,668,637.84二、社保基金拨入、拨出社保基金拨入额4,908,431,759.7947,685,138,526.84 社保基金拨出额6,109,200,000.00社保基金拨入、拨出产生的基金权益变动额4,908,431,759.7941,575,938,526.84三、社保基金运营活动社保基金运营收入3,407,048,211.112,099,978,099.68社保基金运营支出304,713.77社保基金运营活动产生的基金权益变动额3,406,743,497.342,099,978,099.68 四、社保基金权益期末余额132,500,760,521.49124,185,585,264.36其中风险准备金余额1,298,078,046.98616,729,347.51涞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main.asp?ColumnId=12但经过作者二次编辑二、可能的几种“划资”方式的设想如果把划拨国有资产的最终目的明确规定于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那么最基本的问题是由什么机构来接收划拨后的资产事实上划拨国有资产还应当产生另外一个作用即有助于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帮助企业建立更加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把这两个问题结合起来理想的情况应该是接收划拨资产的机构能够在有效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同时也能够在企业的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如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那么社保基金理事会自身几乎可以肯定不能成为所有被划拨国有股权的企业的一个合格股东为了克服这个困难社保理事会必然要聘请外部的资产管理机构来托管股权还有另外一种设计思路即将部分国有股的获益权赋予社保基金理事会而国资委仍然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但是这似乎同样会带来权利割裂的问题同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也就只能作为一个养老金现金流的出纳机构而存在了从社会保障计划的财务原理上讲这种情况下理事会未必有充分的理由存在如果只是现金的收付它可以完全由一个现收现付的计划所代替另一种方案是由国资委对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债后者对前者的债权形成资产并对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债权人负债;或是直接以债权形式划拨给社保基金理事会而社保基金理事会则要以此担负养老金隐性债务的负债实行这种债权划拨方案关键的问题是社保基金必须把债权变现因此需要以与此债权相关的资产为抵押发行债券于是最终的问题是如何回购和兑付这些债券在股权划拨和债权划拨之间也许还够找出第三种划拨方式即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一个临时性持股机构持有划拨的股权在其卖出股权之前持股处于封闭期对公司的控制权由国资委掌握;股权卖出之后社保基金要以所得现金偿还养老金负债而公司控制权也要从国资委转移到实际购买股权的投资者需要说明的是无论以上述何种方式实施划拨都还面临着另外—个问题即划拨后的债权是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家拥有还是在全国范围内成立多家社会保障基金事会就此而言可能的权衡有如下两个第一、在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可能需要每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单独成立一个社保基金保障会来接收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基于划拨国有资产的债权并发行债券第二不考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制约通盘考虑中央和各省国有资产需要和能够划拨的国有资产数量以资产总量为抵押按一定抵押率分期发行债券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按各地划拨比例进行分配;债券的投资收益分为两部分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在约定回报率以下或相等则按划拨比例向各省分配;如果投资回报率高于约定回报率高出的部分可以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我们还要从资本市场的视角来考察以上两种选择首先当投资工具供给因为划拨而增加时如何使得投资的有效需求同时增加其次资本市场是一个存在多重均衡的市场只有同类投资者的数量足够多时才有可能形成这类投资者行为的一个局部均衡这意味着多个社保基金这样的长期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将会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这似乎支持第一个选择但是在第二个选择中假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可以选择足够多的投资托管人而这些投资托管人的行为又能受到切实有效的外部监管那么这些托管人一样可以构成资本市场中的长期稳定的力量最后行为金融学的一个原理认为投资者的多元化将有助于防范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那么将划拨资产的投资纳入到现有的市场体系中来抑或是另辟新的债券市场哪种做法更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呢根据改革的历史经验第一种选择也许更容易操作如此操作的基本模式是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接收国资委管理的国有资产划拨出来的资产同时各省的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接收各自所辖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划拨出来的资产这种操作上的便利性所要接受的代价是划拨计划本身不会具备收入再分配的功能所以各省主要凭借本地区国有资产的划拨来解决问题采取第二种模式的主要障碍在于各地可能没有足够的意愿来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托管其划拨资产综上所述可能的基本划拨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股权的集中划拨股权的分散划拨债权的集中划拨债权的分散划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在以上几种方式的基础之上出现某些变式如分散划拨条件下的集中委托经营或部分集中委托经营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应当是中央与各个地方政府协商的结果三、“划资”后的运行方式—划拨资产的证券化在股权划拨的方式下社保基金资产出于变现的需要而不太可能成为一个(或一类)长期的持股机构而是有可能成为一个(或一类)特殊的金融中介机构这种模式就其涉及的范围和运行的体制基础而言与国有股减持是一致的但国有股减持方案是先减持变现后向社保基金转移现金而股权划拨是先转移股权后变现还债养老金基金等社会保障类基金具有较明确的收益率目标和支出公式对投资回报最大化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通常只是要求一个稳定的长期投资回报率所以会以权益性投资作为自己的投资导向但是目前中国的股票市场鲜有以权益性投资为导向的机构投资者这使社保基金投资面临着一个两难困境要么消极地等待着股票市场出现了足够多的权益性机构投资者以后再大举入市要么大举入市以带动权益性机构投资者的成长目前权益性投资的主体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但是他们并不是股票市场中的主导者中小投资者还缺少一种能够代表其根本利益的组织化机构来代理他们的投资行为建立作为独立投资主体的养老金基金或信托投资基金也许可以有助于改善这种情况在增量的范围内巨大的银行储蓄仍然有可能为资本市场注入更多的资金但是现在银行资金是通过某些灰色渠道(如不明确的银行表外业务)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负债扩张性投资而流入股市的这也是银行体系高风险的—个源头既然资本市场的运转实际上离不开银行储蓄资金的支持那么将这种支持以透明的而不是灰色的方式提供出来将会有助于降低银行和储户的风险具体的做法是银行改变其长期以来品种单一的储蓄产品结构开发契约型储蓄产品为储户提供养老金储蓄等契约型储蓄户头提供高于一般性存款利息的利息回报;由此形成的契约型储蓄资金在银行内部以独立基金的形态交给基金托管部门单独经营并且实行单独的风险内控和外部监管在整个养老金体系中这种养老金储蓄可以是第三支柱即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实现形式不排除投资于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权或发行的债券或者进行信托投资这样它可以以一种更加透明的方式来扩大资本市场中的投资提高权益性投资的比重及其组织化或机构化程度将会从投资需求方面为资本市场注入更多的稳定性因素却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国有资产以股权形式划拨时作为持股机构的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否应当按与普通股同股同价的原则将所持国有股变现如果是那么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会受到相当程度的扭曲因为变现的融资部分地被用作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了如果定价高于普通股则会引起普通股市场“剧冰”这意味着直接以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减持、在同一个股票市场上为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而融资可供回旋的空间实际上是很小的“划资还债”的一个好处是可以绕开上面的问题而开辟一条新的通道例如在现有的股市之外建立非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的新交易市场其主要问题就变成这部分国有资产的定价问题如果是由财政部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于所划拨的资产发行抵押债券可以避免对股票市场的直接干扰同时也不会扭曲公司的市场价值抵押债券的运作可以借助于债券市场来实现在需求方面银行的契约型储蓄将是一个重要的投资来源债权划拨的关键问题是债券的回购和兑现在养老金债务偿还以后债券应当被回购或兑现一个附带有明确的回购条款的债券发行书将有利于债券的销售在财政状况允许时政府要有计划地回购已发行的未到期债券或兑付已发行的到期债券但是债券的回购或兑付并非是唯一的最终手段债转股也可以成为一种选择所以可以考虑把这种债券设计为可转换债券因为被抵押的划拨资产与公司本身的融资结构无关所以抵押品既可以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也可以是非股份制公司的资产国有股减持受挫还证明了划拨资产运行策略的重要性不应当让投资者形成这样一种心理预期即“划资还债”是—个短期的工作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按养老金隐性债务总量—次性划拨完毕并全部推人资本市场实际的划拨过程可能会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内资产划拨可以根据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每年现金流的需要而分期分批地进行;采取股权划拨方式的可以小批量多批次地逐渐进入股票市场四、“还债”方式——支付方式的经济合理性养老金隐性债务包括“老人”的养老金和“中人”以及“新人”的个人账户中的“空账”部分“做实”个人账户的准确含义是以实质性资产偿还此前对个人账户的借款这个实质性资产未必非现金不可如果只是考虑以现金“做实”个人账户那么短期现金流的不足将是一个决定性的障碍但是如果在实质性资产的基础之上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当期现金流的不足因为“中人”和“新人”都还具有相当长的一段工作期才能退休而他们只是要在退休以后才需要支取养老金收益的现金流所以目前而言他们“做实”以后的个人账户中的资产没有必要全部是现金而可以是一个由流动性各不相同的多种投资工具、即到期日各不相同的金融资产组成的资产组合所以短期内可以用中长期资产偿还个人账户的“空账”而支付相应的现金流则是一个长期性的需求这样以划投资产为抵押发行的中长期债券以及以股权划拨形成的资产都可以成为偿还个人账户“空账”的资产抵押债券和股权划拨的作用是以实质性资产为抵押把国家对个人养老金的欠账认可下来并在个人符合受益条件的时候将这部分资产变现支付给个人现金用这样—个资产组合而不是单纯的现金来偿还个人账户的“空账”有助于提高个人账户积累的比重以上操作思路可以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相结合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内转移支付力度的不足具体方式是基本养老保险有实际积累的省份可以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用其社会统筹现金收入的盈余部分购买基本养老保险无实际积累省份的抵押债券或股权由此为后者支付养老金现金流;当然无论是以哪个省份的划拨资产为抵押发行的债券作为国有资产其债券的信用等级或资产质量应当是相同的根据这个要求对分散划拨的国有资产实行集中化的委托经营对中央政府而言更为有利一些至于个人账户中的现金积累如何投资应当由账户持有人自己来决策这属于个人的权利如果个人对政府信用和经济增长具有足够的信心一样会选择购买此类证券政府对个人账户的作用在以下几点会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第一切实保护个人账户所体现的个人权利不应从中强制借款;第二引导建立专业性养老金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个人账户管理提高个人账户的组织化程度;第三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运作实行全面和全过程的外部监管并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偿还“老人”的隐性债务只能以现金支付在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划拨机制建立起来以后这个现金需求主要以两个融资来源来满足一是现行制度的社会统筹二是划拨资产变现得来的现金除此之外,可能还会有一些辅助性的财政来源如没收贪污腐败者的非法所得以及中央政府在特殊情况下的特别拨款等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也为“老人”建立了个人账户但是因为没有实际积累所以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支付名义账户本质上仍然要以现收现付的融资为来源所以它只能代表一种支付公式的改变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制度转轨如果是出于“划资”前后制度衔接的考虑也不妨保留“老人”的名义账户只是要通过划拨资产的经营来为名义账户的支付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但划拨资产运营和养老金的支付是分开的也许还存在另外的做法比如同样以划拨资产来做实“老人”的名义个人账户但是这样做需要事先就产生足够和稳定的现金流的能力、以及划拨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管理与运作能力进行分析然后与前者进行成本收益的比较和风险集中度的权衡另外以上两种做法相比后一种做法对资本市场的依赖性更大五、谨慎的结论本文仅仅是为权衡比较各种方案提供了一个初步的思路这个思路的着眼点不在于划拨什么样的国有资产而在于划拨的方式和划拨后的运行另外虽然本文的目的并不是要明确地提出一个“划资还债”的方案但是分析过程隐含了—个原则性的考虑即划拨资产需要进行较为充分的证券化这是为了两个目的第一在良好的金融市场的帮助下充分的证券化能够产生更大的现金流;第二充分的证券化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避免被划拨资产的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产生问题长期而言“划资还债”和社会统筹两种方式的比例关系应当根据人口结构、经济增长以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的体系依赖度等因素的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老人”数量逐步缩减养老金体系的实质性个人账户的比例还应有所扩大同时对“老人”的受益资格以及“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内涵应严格界定与“中人”和“新人”分开与提前退休或失业者分开至于“做实”以后的个人账户长期来讲应当向着年金化的方向推进参考文献1/phoenixtv/726337381308 82560/20050225/509061.shtml华尔街日报中国决心打破国有股流通僵局2/GB/channel7/36/2000060 8/94197.html人民日报3吴敬琏,林毅夫侧拨国有资产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社保基金欠账第6辑中倌出版社2003年版4周小川,王林《企业社会保障职能的独立化》(经济研究)1993年第11期5周小川,王林(社会保障经济分析与体制建议)《改革》1994年第3-4期6郑秉文(建立名义账户是人市的理性化前提)《中国证券报》2003年第11版7/program/end.asp?text _id=12258246&big_id=000003&small_id=000010中宏数据8/economy2003/editor_2003/04 0922/040922_232075.html李绍光社会保障改革的政治经济学9/phoenixtv/726337381308 82560/20050428/542357.shtml让吴敬琏和许小年的失败昭示未来21。

中国养老金的隐性债务问题及其对策

中国养老金的隐性债务问题及其对策
现在实 行的部 分积累制 回避 了一个非常关键 的问题 : 由
各地为缓解企业负担和收缴费用压力,而采用社会统筹向个 人帐户透支办法。 其结果是基金总量结余掩盖了个人帐户“ 空
帐” 的严重性 , 隐性债务便产生 了。 ( ) 三 养老基金 收缴 率下降, 养老保险覆盖低 , 个人帐 户隐
在国有企业改革 中利用部分国有资产解决历史性隐性债务、 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分开管理 、 提高退休年龄 和开征养老保险税
等解决方案。
【 关键词】 隐性债务 现收现付制 部分积累制 个人帐户
【 中图分类号]8 0 7 F4 . 6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09-3 92 0 )10 5 - 3 10 - 3 ( 60- 0 9- - 0 0 - 0 工在过去的传 统制度下 没有养 老金 的缴费积累 ,所以他们也 就无法凭借现在的个人 帐户领取养老金 。老职工没有个人帐
( 养老保 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 累制转轨是产 一)
工的个人 帐户 ,但 因支付老职工的退休费或其他企业没有缴 纳, 实际上资金并 没有按照帐面记录拨入基金 ; 虽然设立 了个 人帐户 ,以个人帐户上所记录的个人缴费积累作为职工退休 以后 领取养 老金 的凭证 , 因社会统筹 、 帐户混帐管理 , 但 个人
无法兑现 个人 帐户 积累 , 只能如法炮制 ,寅 吃卯粮” 一旦赡 “ ,
所谓养老金隐性债务是指在养老保障体制 中某一时点积
养率和替代率② 到一定 的比例限度时 , 达 隐性债务的危机便暴
发 了。
累的向公共部 门索取养老金的权 利价值 ,也就是某一养 老金
计划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的承诺 9 年前实行现收现付制,已经退休和临近退休的老年职 9

对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几点认识

对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几点认识

对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几点认识一、我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的产生原因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50年代初期,由国家与企业按现收现付式筹资。

这种筹资模式在人口年龄结构处于年轻、成年型时期还是适应的。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以支定收统筹缴费率日渐上升,国家和企业负担沉重。

养老保险若沿用现收现付制,到退休高峰期,养老金筹资将达工资总额的40%以上,届时企业将不堪重负,会出现养老金支付危机,影响社会安定。

现在,对于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养老金由两块组成,一块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筹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8%缴费长期积累,退休后,每月按总积累额÷计发系数计发;另一块是基础养老金,相当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20%,筹资仍沿用现收现付式。

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简称“老人”)实行老人老办法继续发养老金。

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简称“中人”),除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另加一块工龄系数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给“老人”发养老金和给“中人”发过渡性养老金是原现收现付制度的延续,但在新制度中已没有相应的筹资途径,构成隐性债务,也就是转制成本。

按理论和国际经验来说,转制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有利于新制度一步到位,并可降低国有企业缴费率。

但在设计改革方案时,我国采取了长期加大企业统筹费率的办法,期望逐步消化隐性债务,从而使企业面临既要为新制度下的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又要为老制度下“老人”、“中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欠账”提供基金,形成了严重的双重负担。

为了适当减轻企业的双重负担,我们规定企业平均维持20%的统筹费率,统筹基金不够支付时,可以利用统筹基金和积累基金的混合管理,向个人账户基金透支,个人账户作为空账运作。

事实说明,依靠企业长期负担高费率来消化隐性债务难以为继,既不利于搞活国有企业,又不利于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更严重的问题是潜伏着巨大的养老金支付危机风险。

二、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危害1.“空账”规模迅速扩大,个人账户积累部分逐渐减少。

人民银行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探索

人民银行职工养老保险问题探索

要 求 ,支 付 养 老 金 占 用 行 政 经 费 目前
老 保险 制度 是 主体 。堪称 社会 养老 保
金 是劳 资缴 费 ,劳资 缴 费成本 是 要计 算 到生 产 经营 成本 中去 的 ,这 自然会 影 响到 初 次分 配的格 局 。 因此 , 《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核 心 是 对 三 方 利 益 关 系
前 的养 老 保 险 模 式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而 言 ,
取 多 途 径 、新 措 施 ,促 进 经 济 与 社 会和 谐 发展 是 人 民银 行各 级 组织 肩 负 的重 要责 任 。基 本养 老 保 险是 为 离退 休 人 员提 供 养老 钱 、活 命钱 的一 种保 障 ,是 为 职工 提 供基 本 养老 的一 种途 径 ,在 当今 世界 经济 飞 速 发展 ,社会 保 障水 平 的 普遍 提高 情 况 下 ,人 民银
“ 统 体 制 ”阶 段 ;二是 1 9 年 至 今 传 98
的 “ 账 结 合 ” 阶 段 。 1 9 年 是 我 国 统 98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的 重 要 一 年 , 全 国
为 1 0 美元 ,属 于 “ 富 先老 ”。从 00 未 目前 全 同 各 行 的 养 老 金 收 支 情 况 看 , 即使 在 “ 账 运行 ”的 情 况下 ,年度 空
三 是 实 行 多 元 化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的 条 件 基 本 具 备 。所 谓 多 元 化 的养 老 保
进 养老 保 险新 机 制 的形 成 ,积极 探 索
人 民 银 行 系 统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问题 采
障制度 ,是 指资金来源多元化 、保障方 式多样 化、正 式制度 与非正式制度相结 合 的养老保 障制度 。就我国人民银 行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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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探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型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处理隐性养老金债务。

目前,养老资金缺口过大,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和养老金替代率过高等基本上都与隐性养老金债务问题有关,因此如何解决隐性债务的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

文章在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原因及规模的基础上,分析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带来的问题及现行偿还方案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决绝这一问题的对策建议。

标签: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对策解决制度转型过程中的隐性债务问题是世界性难题。

在我国从现收现付制到部分积累制的转制过程中同样面临这一问题。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养老资金缺口过大、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和养老金替代率过高等基本上都与隐性养老金债务问题有关。

因此,能否消除和补偿这些债务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每个城镇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是否有切实的保障。

在研究问题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制度,才能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寻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从而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顺利转变,以及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积极回应。

一、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及形成原因第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概念。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指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对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承诺,如果现收现付体制能够持续下去时一般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处理,但是,当现收现付体制转为部分或完全的积累制时,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就会部分或全部的显性化。

国际上对于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定义主要有三类:一是到目前为止已经产生的债务和将来支付的养老金现值;二是当前职工和养老金领取人的债务,假定现存养老金制度一直延续到最后一个人死亡(不含新缴费人的加入),现存成员的贡献和其新权利在现行规定下都可以得到承认;三是开放系统的债务,即缴费的当前价值和当前制度下新职工的养老金及可能扩展范围的债务。

在讨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时,要注意区分隐性债务与转制成本的区别。

转制成本只考虑“老人”和“中人”的负债,隐性债务不仅如此,还要考虑“新人”的负债。

隐性债务之所以部分显性化是因为只是部分做实个人账户,如果全部做实,则全部显性化。

政府必须额外找资源去清偿隐性债务的那一部分价值。

转制成本的内涵下只是转制前的缴费率与隐性债务相关。

转制成本不等于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因为个人账户与“新人”和部分“中人”的账户资产挂钩,转制成本与“老人”和“中人”隐性债务挂钩。

转制成本源于隐性债务,但并不等于隐性债务。

第二,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规模。

我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出现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有的地方企业缴费率已高达25%,总缴费率到了30%,但养老保险基金仍收不抵支,这就把隐性债务造成的养老金缺口问题加快暴露出来了。

历史债务的存在使我国新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根据世界银行估计,1997年我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规模为当年GDP的46%-69%,国务院体改办研究所课题组的估计则高达GDP的145%。

我国养老金方面的历史债务到2004年已达到3.4万亿元以上。

第三,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形成的原因。

一是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转变是必然原因。

由于1997年前实行现收现付制,已经退休和临近退休的老年职工在过去的传统制度下没有养老金的缴费积累,所以他们也就无法凭借现在的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

实践中就不得不依靠当前在职职工的缴费积累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用统筹基金向个人账户透支就成为必然,为此,养老金隐性债务就产生了。

二是部分积累制下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混账管理,掩盖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隐性债务产生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该模式规定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社会统筹实行现收现付,个人账户实行完全基金制。

由于在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转为部分积累制过程中,转制成本没有解决,因此,在实践中用“统账”收入支付了转制成本,致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没有资金积累,个人账户变为实实在在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空账”,且“空账”规模呈逐年增长态势。

三是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下降,养老保险覆盖低,个人账户隐性债务加剧。

1997年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的目的是为了在这个基金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养老保险收入的再分配。

为此一些企业采取了隐报或拖欠等措施逃避应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非国有企业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直接导致养老金收不抵支,为弥补这些差额必须向个人账户透支,个人账户隐性债务便加剧了。

四是养老金的需求增长大大超过缴费人数的增长。

近几年来,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每年新增退休人员300多万人,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一直处于绝对增长的状态。

缴费人数的增长远远低于退休人员的增长。

事实表明,养老保险的基金将面临着巨大的资金支付压力,替代率越大,隐性债务就越高。

与此同时,提前退休的现象又进一步加剧了隐性债务危机的严重性。

二、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引发的问题第一,从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方面来看。

一是人们对政府信任度降低,参保缴费积极性下降。

从长期来看,如果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得不到解决,参保单位和职工会对“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及政府诚信产生怀疑,降低人们的缴费积极性。

从而使养老保险制度难以正常运行,更谈不上改革,严重时甚至造成社会混乱,对社会稳定将产生严重影响,使我们无法应付即将到来的老龄化高峰。

二是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征缴率的工作难度大。

企业过高的缴费率严重影响了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征缴率。

截至2002年年底,全国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企业的总数超过了30万户,累计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费439亿9千万元,其中欠费千万元的企业就有211户。

从近几年来的实践看,企业缴费率过高明显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社保机构的征缴工作难度也逐年加大。

第二,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方面来看。

一是空账规模迅速扩大,个人账户实际积累部分减少。

在新旧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筹资机制,形成的巨大资金缺口没有得到适时补偿。

在实践中,各地为了减轻企业的双重负担,采用社会统筹基金向个人账户基金透支的管理办法,不断透支个人账户,造成了养老保险的实账积累的资金逐步变小,空账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04年底,全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目前还看不到有根本扭转这种趋势的可能。

二是财政被动支付各地养老金欠账,补偿行为不规范。

199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拿出76亿元用于补发拖欠养老金,另外又拿出63亿元用于提高退休金标准。

地方财政也以各种形式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其中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自财政等渠道。

但是目前财政补助比较被动,不够规范。

一方面,财政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难以有步骤地安排资金;另一方面,在未分清隐性债务与其他原因造成的基金损失的情况下,中央与地方的责任难以明确。

三、现行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清偿方案的局限性第一,隐性债务的承担主体不明确。

一是财政责任划分不清。

首先是政府与企业、个人、社会各自承担的财政责任划分还不十分清楚;其次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相互转嫁责任的问题。

二是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极不统一。

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为数不多,多数地方还停留在县级统筹省级基金调剂上。

养老保障金支付责任集中在当地政府的同时,各级政府之间的责任边界不清晰,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制度运行成本极高。

第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由于在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转为部分积累制过程中,转制成本没有解决,在实践中,用“统账”收入支付了转制成本,致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没有资金积累,个人账户变为实实在在的空账,且空账规模呈逐年增长态势。

据统计,2000年底,空账规模达到了1900亿元,2004年末个人账户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第三,变现国有资产策略运作不佳。

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社会保障支出对财政的压力持续增加,促使中央政府于2000年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国有股减持收入的10%划入全国社保基金,作为其最主要的资产来源。

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启动了国有股减持工作。

但在股票投资者的强烈反对下,中国证监会不得不在10月23日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

国有股减持停止以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遂失去了最主要的资产来源。

2003年,国务院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定位为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准备金,但是迄今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基金应当在什么情况下支出。

四、解决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的对策建议第一,政府在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中的责任。

一是减少政府在养老保险中的作用空间。

分析政府责任空间必涉及到两个问题:政府动员经济资源的能力;政府责任空间与个人责任空间的划分。

因此减少政府在养老保险中的作用空间,一方面尽可能将其可动员的经济资源让渡一部分出去,采取措施,大力推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培养大量合格的金融中介机构,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另一方面政府作用侧重于对养老金市场的监管,制定有关养老保险的法规、政策,制定养老金经营者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监控养老金的投资营运等。

二是培养多元化的责任主体。

在政府将一部分责任空间让渡出来后,就需要有新的主体来承接,继续在政府让出的这部分空间中发挥作用,成为新的责任主体。

目前,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一些社会力量在维护社会公平、调节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关系及危机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补充作用。

实现政府责任的顺利承接,首先要通过政府授权,推动各种社会组织自行调配各种资源,形成由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

其次要让非营利等各种社会组织在政府让渡出来的作用空间自主发展,并且具有相应的资源掌控能力。

第二,养老社会保险系统内开源节流。

一是扩大社会统筹基金积累。

在转制成本一定的前提下,统筹基金的扩大能提高养老金付能力。

在当前条件下,扩大社会统筹基金积累主要是进一步扩大统筹覆盖面。

在当前特定的转制成本下扩大社会统筹覆盖面,无疑会大大减轻公有制企业的负担。

对于确实缺乏承受能力的国企,养老保险费的支付可考虑在国有资产处理中享有优先权;而对于职工年龄结构相对年轻的非国有制企业,应在充分考虑其利益和保证其发展的基础上,单独确定一个合适的缴费率作为过渡。

二是降低支付水平。

首先,降低养老金工资替代率。

这样不仅可以节约社会统筹基金支出,而且还能抑制提前退休,给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留下足够的空间。

其次,提高法定退休年龄。

在平均预期寿命和社会保障水平一定的情况下,退休年龄提高,平均享受养老金年限就缩短,养老金总负担就能降低,从而提高统筹基金的隐性养老债务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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