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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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1724——1777),
清代考据学家,思想家。

字东原,安徽休宁隆阜(今属屯溪)人。

进士,曾任纂修、翰林院庶吉士之职。

在哲学上,他认为物质的气是宇宙本原,阴阳、五行、道都是物质性的气。

认为理是事物的条理,是事物的规律,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理就在事物之中,“理化气中”。

他还认为宇宙是气化流行的总过程,“天地之气化流行不已,生生不息”。

在认识论方面,他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天地之化”,通过耳目鼻口之官接触外物,心就能发现外物的规则,致知格物就是对事物进行考察研究,只有经过观察和分析,才能认识事物的道理。

他还提出“光照说”,认为心之认识如同火光照物,光小照得近,光大照得远,这实质上是一种朴素直观的反映论。

在伦理思想方面,认为人“有欲、有情、有知”,这是人的本性,否定情欲,也就否定了“人之为人”。

他主张要区别欲与私的界限,认为私是“欲之失”,不能“因私而咎欲”。

要“理存乎欲”,使人的自然情欲得到合理的满足,而不能只“存理灭欲”。

他还提出“以情洁情”的主张,反对道学家的伪善,“以理杀人”。

一生著作很多,包括算学、天文、地理、声韵、训诂、考据、哲学等多方面内容。

有《戴震文集》(中华书局版,1980)、《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版,1980)等。

针对当时对汉儒传注株守笃信的学术倾向,提出“志乎闻道”的为学宗旨,主张寓义理于考证,在对儒家经典的训诂中去求义理。

所著《孟子字义疏证》、《原善》及《答彭进士允初书》等,批判宋明以来程朱陆王之学,集中阐明其哲学主张,在清代思想史、哲学史上具
有重要意义。

书中提出了“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的见解。

认为理就是条理,而宋明理学家的所谓理,不同于儒家经典中的理。

指出:“就事物言,非事物之外别有理义也。

”抨击程朱“以理为气之主宰”是“诬圣乱经”。

痛斥宋明理学家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说是“适成忍而残杀之具”,是“以理杀人”。

与之针锋相对,他提出了“欲,其物;理,其则也”的命题,认为“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

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

无欲无为,又焉有理?”从而建立起带有浓厚考证色彩的人性说。

整个乾嘉时期,考据之学风靡朝野,戴震的义理之学一直未能引起学术界重视,他只是作为一个考据家而深为一时学者所推重。

一生著述甚多,后世汇为《戴氏遗书》刊行。

戴震的一生充满坎坷与传奇。

他自幼跟随父亲走南闯北经商,广泛接触社会生活,见多识广,从小就养成了独立思考、追本穷源的思维习惯。

其一生的学术成就,也完全得力于他敢于怀疑、敢于批判的学术品格。

戴震22岁写成《策算》,23岁写成《六书论》,24岁写成《考工记图》,25岁写成《转语》,27岁写成《尔雅文字考》……可谓天资聪颖,著述繁富。

他一生汲汲于科举考试,但屡遭败绩,直到40岁才考取举人,51岁被召为《四库全书》纂修官,52岁才得到乾隆皇帝的特别开恩,赐同进士出身,而次年他便英年早逝了。

在学术研究中,戴震首先是以乾嘉考据之学大师著称于世的。

但与清代中叶其他经师钻故纸堆不同的是,戴震考据学的出发点在于有意识
地继承并发扬顾炎武以来的学术传统,他提出过“由故训以明义理”、“执义理而后能考核”的学术思想,既反对程朱理学空谈义理的虚玄无物,又反对乾嘉考据的矫枉过正。

他说:“凡学始乎离词,中乎辨言,终乎闻道。

”“离词——辨言——闻道”,构成了戴震哲学的主体框架。

在戴震看来,故训明物,乃是明道之具,两者是不能分开的。

他说:“夫今人读书,文字之鲜能通,妄谓通其语言;语言之鲜能有通,妄谓通其心志。

”戴震的意思是,义理、考据、文章(词章)同为学问之途,“义理即考核、文章二者之源”,义理是最为重要的,考据、词章只不过是通向义理的手段。

这直接导致了戴震的考据学具有与众不同的性质:“有志闻道,为非求之《六经》、孔、孟不得,非从事于字义、制度、名物,无由以通其语言。

宋儒讥训诂之学,轻语言文字,是犹渡江河而弃舟楫,欲登高而无阶梯也。

”从现代解释学的角度看来,戴震“取证于经书”的训诂学,完全是一个主体意识呈现的过程,是通过传统经典的义理发现来揭示哲学思想的手段。

戴震最高的学术成就其实不在于文字考据,而在义理之学。

章学诚说:“戴君所学,深通训诂,究于名物制度,而得其所以然,将以明道也。

时人方贵博雅考订,见其训诂名物,有合时好,以谓戴之绝诣在此。

及戴著《论性》、《原善》诸篇,于天人理气,实有发前人之所未发者。

时人则谓空说义理,可以无作,是固不知戴学者矣。

”章氏高论可谓独具慧眼。

戴震借助对《孟子》的再次诠释(主要见于他的代表作《孟子字义疏证》),重新解释了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等哲学范畴,在继承并尖锐批评程朱理学的同时,
展现了自己的哲学思想。

他坚持“气化即道”的宇宙观,谓:“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

”并且说:“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

”也就是说,阴阳五行永不停息的运动构成了道的真实内容。

戴震的哲学思想特别擅长于哲学分析、抽象与理性思辨。

他重新梳理了“化之原”与“化之流”、“生生者”与“生生而条理者”以及“自然”、“必然”、“本然”的关系,认为宇宙生命及其变化的源头是“仁”,“仁”是“生生者”,“变化之流”是“生生之条理者”,即“理”。

换言之,人道本于性,而人性源于天道;天道固无不善,人道、人性自然也就无不善;于是,人的生命价值与宇宙生命的意义就融汇于“天人合一”的境界:基于本然之德,归于必然之常,以全其自然之顺。

戴震最大的理论贡献在于打破了“天理”、“理”的神圣性、神秘性,他用分析的方法将其还原为不同类与不同事物的规定性,借助先秦两汉时期质朴、平实的经典释诂,指出所谓“天理”就是天然的、自然而然的道理。

宋儒将“理”与“欲”截然对立,戴震则认为,“理”与“欲”是统一的,欲望的适当满足就是“理”。

“理者,存乎欲者也。

”他十分注重人的血气心知,“人生而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

……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

”欲、情、知是天赋的人性,天赋人以“心”,即理性思维来调节作为感性存在的人。

换言之,人欲并不可怕,也不是邪恶的,追求人欲的满足是正当的人性要求。

欲、情、知三者条畅通达,才是人生的理想状态。

戴震以“理欲一元”的论说,打破了程朱理学“理欲二元论”的藩篱,并且视程朱之“理”为专制主义的“残杀之具”:“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

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旗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

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诸如此类的论述在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时期都十分流行。

这些思想在客观上反映了当时市民阶层的平等要求,包含着启蒙思想的因素,是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先声。

戴震是王夫之以后比较重要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之一,他通过训诂考据探讨古书义理,阐发自己的哲学思想。

戴震认为宇宙的本原是物质的气,这种物质性的气就是阴阳、五行,就是道。

道的实体,就是物质的阴阳五行,“天地间,百物生生,无非推本阴阳”。

他明确指出,“道,指其实体实事之名”,绝不是精神性的东西。

他批判了程朱学派“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的唯心主义观点,认为所谓形上形下都是气化流行的形态。

形而上是指阴阳未成形质时的原始形态,形而下是指阴阳二气所产生的各种具体事物。

戴震继承和坚持了“理化气中” 的唯物主义观点,批判了程朱学派“理化气上”的唯心主义。

他认为所谓“理”,无非是事物的条理,即事物的规律,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理不是离开具体事物的所谓形而上者,理就在事物之中,“就事物言,非事物之外别有理义也。

戴震认为,物质世界是运动变化的,“天地之气化流行不已,生生不息”,“生生者,化之原;生生而条理者,化之流”。

他把宇宙看成是气化流行的总过程,并把这个运动变化的过程,称之谓“道”。

但在发展观上,戴震认为道是运动变化的,而具体事物(器)却是一成不变的,“器言乎一成而不变”,“气化生人生物之后,各以类滋生久矣,然类之区别,千古如是也,循其故而已矣”,这又具有形而上学的因素。

戴震提出“人之血气心知,原于天地之化”和“有血气则有心知,有心知则学以进于神明”的观点。

认为天地之化产生人的血气,由血气而产生认识能力,这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起源论。

他认为人的耳目鼻口等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心能发现事物的规律,说“耳目鼻口之官接于物,而心通其则”。

他强调对事物要进行考察研究。

他解释“致知在格物”这一认识论命题时说:…其曰…致知在格物‟,何也?事物来乎前,虽以圣人当之,不审察,无以尽其实也”,经过观察和分析,才能认识事物的规律,“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

戴震还提出“光照论”,认为“凡血气之属,皆有精爽。

其心之精爽,钜细不同,如火光之照物,光小者,其照也近,所照者不谬也,所不照斯疑谬承之,不谬之谓得理;其光大者,其照也远,得理多而失理少。

且不特远近也,光之及又有明暗,故于物有察有不察,察者尽其实,不察斯疑谬承之,疑谬之谓失理”。

把认识比作光照,这是
一种直观的反映论,并不能正确说明认识对象和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

戴震猛烈地抨击宋明理学“存理灭欲”的禁欲主义观点,在“血气心知”自然人性论的基础上,论述了以理欲统一为中心的伦理学说。

戴震认为,人是一种有感觉的自然物,有血气心知,“有欲、有情、有知”,这是人的本性;否认了人的情欲,就否定了“人之为人”。

他强调欲和私的严格区别,认为私是“欲之失”,不能“因私而咎欲”。

相反,人的自然情欲是道德的基础。

“理存乎欲”,道德准则的作用在于使人的自然情欲得到合理的满足和发展,即“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并使之不断臻于完善。

他主张“以情洁情”,使天下人的物质生活欲求“无不得其平”,戴震揭露宋明理学“存理灭欲”的禁欲主义是统治者“以理杀人”的工具。

他沉痛地说:“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戴震的伦理思想,在客观上反映了当时市民阶层的平等要求,包含着启蒙思想的因素,是中国近代反对封建旧道德的先声。

戴震是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一代宗师,给中国的考证学树立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其思想深度和学术水平是中国十八世纪的高峰标志。

其著作主要有:《毛郑诗考正》、《诗经补注》、《尚书义考》、《仪礼考正》、《考工记图注》、《孟子字义疏证》、《原善》、《大学补注》、《声韵考》、《声类表》、《方言疏证》、《尔雅文字考》、《水经注》、《古历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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