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借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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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借用管理规定
1、目的:加强工具借用和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使用、保养、维护,杜绝
工具的人为损坏或流失,降低成本,保证安全生产。
2、范围:各部门从五金室借用的各类工具。
3、权责:
3.1 物管课:负责工具存储、借用发放、登记、请购,定期盘点工具数量、
状况,并对异常状况提出建议对策;
3.2 工务课:负责报废、损坏工具状况的最终确认;
3.3 采购课:负责工具采购;
3.4制造系统各借用部门,负责工具的保养、维护、交接等;
4、内容:
4.1 请购:按借用部门需求提出请购单,标注品号、规格;
4.2 借用:为能追溯工具使用寿命和质量、用量信息,领用时完整填写部
门编号、人员姓名、工号,物管录入ERP系统,领用人员如发现质
量问题需及时反馈;
4.3 更换:为判定工具报废、使用质量或更换条件提供帮助,更换时在工
具上标注相关信息(厂商、规格、问题点等);
4.4报废条件:
4.4.1工具重要部件损坏且经工务部门或其他专业人员确认无法修复或不
具备修复价值的;
4.4.2 测量工具测量结果偏差较大且无法作为测量依据的;
4.4.3 使用过程存在安全隐患的;
4.4.4 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的;
4.5 交接:
人员调动或离职的需在五金仓库确认个人工具领用状况,可按实物退
库,生产过程仍需使用的可转接给相应人员,并有相应组长、课长确
认签字。如有遗失损坏,则应相应折价赔偿(标准见附表)。确认清
楚后仓库负责人在该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4.6 盘点:
4.6.1定期盘点:借用工具纳入年中、年终两次盘点,物管主导安排,
借用部门配合,财务部门抽盘确认;
4.6.2 不定期盘点:物管课主导安排不定时盘点,原则上每月两次。盘
点前不做提前通知,盘点时借用人员按抽盘人员要求展示借用工具。
因公需要工具厂外使用、校正、维修的,需出具相应证明。借用人需积极配合盘点,拒不配合的按公司规定惩处。
4.7 损坏赔偿标准:
4.7.1 达到使用年限的按标准流程报废,不扣款;
4.7.2 未到使用年限的以异常单形式,按差异时间比例扣款,工具单价
以采购请购核价为准。如某工具采购单价30元,标准使用期限3
年。某用工借用实际使用2年损坏或遗失,则扣款金额为:2/3
年*30元=10元,扣款后物管办理库存报废出账。
4.7.3 如工具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未及时上报处理的,一经发现,除
按标准扣款外,另处罚20元/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4.7.4 员工离职的,办理离职手续时需五金仓库会签确认工具归还状况,
有未归还的按照工具折价扣款。
5 、常用工具使用年限:
5.1 扳手类:
5.4 钳类:
5.5 其他:
其他工具以实际使用状况为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