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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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某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某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本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以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本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集团下属企业的工程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三、质量目标1.拓展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知名度;2.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3.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目标。

四、组织结构1.本集团下属企业的工程部门应设立质量部门,由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并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

2.各项目工程部门的质量工作由项目经理统一负责,并且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五、职责和义务1.本集团下属企业的总经理应当对质量管理负总责,并指派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管理,并通过工程报告、工程记录、工程资料等形式记录质量管理情况并定期汇报总经理。

3.项目经理应贯彻执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并制定和负责实施工程施工计划,以保证施工质量的安全。

4.各部门参与企业管理和业务活动,应积极支持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人员反馈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情况,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

六、工程施工质量管理1.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计划,并确保施工前所有人员都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施工计划。

2.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质量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3.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并做好质量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质量控制措施1.在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研究,并对施工环境、设备、材料等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可靠。

2.对所有的构件进行严格的检验、测量、测试以及质量评估,确保其符合施工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3.施工中需要进行统一驾驶员培训。

巩固理论基础,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作业规范及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要安排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公司为加强工程中标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明确质量管理职责,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上级单位颁发的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为准则。

本着对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敬业精神,依靠技术进步,通过科学的管理、有效的质量检测控制手段与措施、严格的质量检查与监督,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标准以上。

三、公司质量目标是:单元(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争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

1、建设管理符合建设部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若干规定,无违规行为发生;2、工程建设全过程无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3、无使用不满足国家标准的原材料、产品和半成品。

四、公司要求与各项目部包括工程材料供应、工程设备的供应以及设备的制造厂家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质量职责与质量标准。

五、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1、国家及各部、委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质量管理的法规。

2、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文件及其他相关条款。

工程建设中,项目部应按合同约定的责任、权限和质量标准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规定不明确时,按监理单位批准的可以参照的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六、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全面质量管理。

即工程质量管理贯穿于工程投标、施工、直至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对构成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员、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指工程永久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环境等所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七、公司相关部门应监管工程各项目部按照GB/T 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质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五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手段落实、质量管理经费落实。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监督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保证和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属企业法规,集团所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包含质量管理职能的其它部门。

各级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各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

成员由各级行政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质检(监)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两年以上施工质量管理经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质检(监)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向上级质量部门上报备案。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第七条按照ISO9001—2000版标准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九条加强质量教育,对员工、劳务分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格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合格产品,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活动,使全员树立高度的质量责任感。

XXX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XXX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XXX工程质量管理办法XXX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目录如下:第一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第一节:组织机构第二节:职责和权限第三章:质量控制要素管理第一节: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施工机具管理第三节:施工方案管理第四节:工程材料管理第五节:施工环境管理第四章:质量培训制度第五章:质量检查制度第一节:质量检查要求第二节:公司质量检查第六章:质量问题分类与处理第一节:质量问题分类第二节:质量问题处理第七章:质量考核第八章:质量奖惩第一节:流程第二节:奖励第三节: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总体质量目标的实施和实现,持续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坚持以科学管理促品牌建设为出发点,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第一节组织机构公司应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一)成立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管理组织,研究决策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二)运营管理部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代表公司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设置专职质量管理岗位。

三)生产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规模、人员情况成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组织,并设置专职(或兼职)质量管理岗位。

四)项目部、区域中心和办事处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各项规定的直接执行者,应监督、检查员工遵守质量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设置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岗位。

第二节职责和权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管理方针、设置管理目标,批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供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三章质量控制要素管理为确保工程质量,公司应对人力资源、施工机具、施工方案、工程材料和施工环境等进行管理。

第四章质量培训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质量检查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查制度,对工程各项要素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XX集团报告质量管理办法1.doc

XX集团报告质量管理办法1.doc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监督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保证和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属企业法规,集团所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包含质量管理职能的其它部门。

各级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各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

成员由各级行政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质检(监)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两年以上施工质量管理经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质检(监)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向上级质量部门上报备案。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第七条按照ISO9001—2000版标准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九条加强质量教育,对员工、劳务分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格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合格产品,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活动,使全员树立高度的质量责任感。

[北京]大型施工企业集团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办法

[北京]大型施工企业集团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办法

北京XX集团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总承包部工程质量管理, 使每项工程从开工直至竣工交付, 实现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全面提高整个总承包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强化对总部经济圈和总部直管工程的管控,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和各地方的有关规范和规程, 树立质量成本意识, 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服从和服务于总承包部的经营宗旨。

第三条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按照“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监控、阶段考核、持续改进”的原则, 树立全员质量意识, 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落实质量责任, 坚持“过程精品”的理念, 不断完善和创新质量管理方法。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部的各类工程的质量管理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组织机构和资源配备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工作由总承包部经理领导, 逐级承担所辖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责任。

总承包部对于总部经济圈和总部直管工程(以下简称直属工程项目)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检查制度。

对区域分公司和序号工程经理部实行三级管理, 两级检查制度。

总承包部二级质量管理管理组织机构见图2-1。

图2-1 总承包部二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一级质量管理——总部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具体工作由总承包部总工程师负责, 质量监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技术设计处、物资管理处、安全监管处分别负责本专业系统中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质量管理——一级质量管理机构所辖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直属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部质量职责的划分及落实等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部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项目经理部设置质量管理部门, 根据法规规定设置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总承包部三级质量管理管理组织机构见图2-2。

图2-2总承包部三级质量管理管理组织机构图一级质量管理——总部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具体工作由总承包部总工程师负责, 质量监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技术设计处、物资管理处、安全监管处分别负责本专业系统中质量管理工作。

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制度

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制度

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工程部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工程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工程部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等各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后续维护管理。

第三条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满足业主、用户需求,建设出安全、可靠、经济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制度的原则包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创新发展、客户至上、科学管理、公正公平等。

第五条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为工程部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集团工程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内容。

第七条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不断更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工作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协调。

第八条集团工程部各级负责人要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评估,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集团工程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条集团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机制,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评估和分析,不断改进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一条集团工程部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流程:质量计划编制、质量控制实施、质量评估总结、质量改进持续优化。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部在编制质量计划时,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查检验方法等内容,确保质量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集团工程部在实施质量控制过程中,需加强对各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部在进行质量评估总结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总结经验教训,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和方向。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监督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保证和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属企业法规,集团所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包含质量管理职能的其它部门。

各级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各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

成员由各级行政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质检(监)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两年以上施工质量管理经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质检(监)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向上级质量部门上报备案。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第七条按照ISO9001—2000版标准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九条加强质量教育,对员工、劳务分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格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合格产品,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活动,使全员树立高度的质量责任感。

XX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专业完整模板

XX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专业完整模板

x≡≡xXXXXX(20XX)XXX号XXXX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各项目建设单位:为落实12月10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抓紧集中开展环境整治工作,XX公司项目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定,落实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市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集中大战60天,对XX 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大力整治,加强现场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清洁、降尘、减噪、便民”的基本要求;做好桥隧的巡视保洁及景观亮化,确保桥隧畅通。

全面提升XX公司建设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1、对施工围挡和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

所有在建工程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要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围挡进行整理和清洗,确保围挡牢固、整洁、美观。

对二环线以内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和“窗口”区域,施工现场要求全部更换新型围挡,在围挡醒目位置设置工期公示牌,做到围挡设置规范、广告健康、便民措施到位。

2、加强对渣土运输的管理。

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运输渣土,对工程渣土、砂石要实行封闭化运输,确保不抛洒;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保持车身干净、确保不带泥上路。

3、采取防尘措施,保持现场整洁。

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进行硬覆盖,指派专人清扫保洁;余土余渣必须集中堆放、覆盖或种草洒水处理;严格控制高空抛洒现象,及时清运清理渣土,保证现场整洁无渣土洒落、无尘土飞扬、无泥浆废水漫溢、无建筑垃圾污染;建筑材料堆放整齐,颗粒材料必须入库存放,做到工完场清;对拆迁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保持拆迁现场环境整洁。

4、配合交管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疏导。

对涉及交通组织、交通分流的工地,制定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告示、告知牌,方便市民、司机了解施工及交通管制情况。

涉及交通疏导的中心城区项目要组织专人统一着装,配合交管部门共同维持好现场交通,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

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1.2 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某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字〔2010〕11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分子公司(经理部)及直管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分子公司、直管项目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4 本办法是公司对分子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和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对分子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和奖罚的依据。

1.5 分子公司、项目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2 术语2.1 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

2.2 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隧道、桥梁、路基等各专业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2.3 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4 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5 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2.6 三检制:自检是指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互检是指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专检是指所有分项工程、隐检及预检项目,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2.7 缺陷责任期: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业主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企业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具有指导性、强制性。

第三条集团工程质量管理以“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为宗旨,制定本制度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品质、效率和进度的全面可控。

第二章质量组织管理第四条集团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集团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审、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专职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确保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参与到项目的各个环节,早期介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七条项目部门要根据集团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保障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八条所有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法规,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对于所有涉及质量的问题,项目部门要立即介入并进行调查,及时处理,保障项目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条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包括质量检查、检验、验收等程序,确保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质量检查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定期进行工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

第十二条质量检查要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对检查的结果要有详细的记录和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监管。

第十三条质量检查要与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有良好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第五章质量验收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门应及时组织项目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质量验收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落实“质量建企,依法治企”的方针,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ISO9001:2015标准,规范企业质量管理行为,形成强有力的质量保证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社会为关注焦点,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级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一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总工程师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

质委会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高机构,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职权,其主要责任是:研究和审定质量发展规划、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创优规划、重大措施及各项管理制度,审定优质工程和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个人。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掌握质量动态,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质量事故做出处理决定等。

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承办。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安全、质量管理科;所属子公司、项目部对应设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

各级配备足够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保持质量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三条各级安全、质量部门接受上一级安全质量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工程质量责任制第一条集团公司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

第二条建立领导质量责任制总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生产副总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

1、总经理质量职责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⑵确定工程质量管理长远规划。

2、生产副总经理质量职责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⑵组织策划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制定集团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确保质量管理所需资源配置满足要求,组织或委托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主持召开管理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规范公司相关单位管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3.1 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参建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功能、使用寿命、造成经济损失、导致人身伤亡等。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一般、严重、重大”三类质量事故。

3.2 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3.2.1 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3.2.2 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3.2.3 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3.2.4 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3.2.5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3.3 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3.3.1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 万元的;3.3.2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3.3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4 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3.4.1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万元的;3.4.2 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3.5 质量督查:是对火电工程机组厂用电受电前、汽轮机扣盖前、机组化学清洗前、锅炉点火冲管与脱硫系统启动前、空冷机组真空系统严密性、机组整套试运前、168小时试运前等关键节点;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升压站受电、整套启动和竣工验收前等关键节点进行的质量检查活动。

3.6 达标投产:是以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规定以及项目的批准文件、设计资料为依据,对新建机组投产质量的全面考核。

3.7 质量回访:是对新投产后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调研活动,了解机组性能指标达设计值情况,总体评价机组投产后质量状况,对工程服务和设备承包商进行评价,总结分析项目建设经验,提出后续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改进建议。

XX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细则 (一)

XX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细则 (一)

XX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细则 (一)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细则规范是非常关键的。

近日,XX集团公司公布了其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施工管理的流程,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该细则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前期工作准备、现场施工环境、施工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

首先是前期工作准备部分。

这部分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准备,包括确定项目目标和工期、编制项目施工计划、确定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要点、制定施工方案等。

同时,细则中还详细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二部分是现场施工环境管理。

在这个部分,细则对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施工现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现场环境整治、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等。

这一部分确保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

接下来是施工人员管理部分。

工程项目的完成离不开良好的团队合作和管理。

该细则对管理层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的各项规定和流程,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四部分是质量管理。

高质量完成工程项目是每一个公司的目标。

在这一部分,细则对质量管理计划的编制、质量检测、质量控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工程项目的质量。

最后是安全管理部分。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该细则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规定了安全管理的流程和各个部门的职责,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

综上所述,XX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细则将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和安全完成。

这一细则的出台对于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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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监督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保证和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属企业法规,集团所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包含质量管理职能的其它部门。

各级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各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

成员由各级行政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质检(监)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两年以上施工质量管理经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质检(监)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向上级质量部门上报备案。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第七条按照ISO9001—2000版标准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九条加强质量教育,对员工、劳务分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格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合格产品,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活动,使全员树立高度的质量责任感。

第十条加强质量培训,运用多种形式,努力培养一批注重质量管理的优秀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以保证各项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实施。

第十一条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认真服务于建设方和社会。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增强其满意程度,保证产品合格率100%,创建优质工程,打造集团质量品牌,树立企业在市场中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十二条集团总工办每年组织两次由各公司质量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大检查,并不定期的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各单位质量主管部门每季度组织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负责每月一次对重点工程和部位的质量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适时组织质量检查和自查工作。

第十四条检查结果可以以会议和简报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将材料发至主管领导、各(分)公司、项目部。

第十五条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必须进行整修或整改,视情节给予限期责令整修、停工整改、质量通报、罚款的处理。

第十六条当工期、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质量应具有否决权。

第十七条项目质量检查按照国家、地方、建筑、市政、公路相关规定要求中的项目质量管理内容执行。

第五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八条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一、重大质量事故凡因工程质量低劣而导致影响建筑物使用年限及使用功能,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均属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二、一般质量事故造成重伤工人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的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三、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令89年第3号》和《建建工字(90)第55号》《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执行。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

一、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二、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用电话或电传,报告集团主管部门(领导)、建设单位。

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见附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1、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发生原因及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三、一般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特殊情况按照重大质量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注:特殊情况指: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第二十一条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一、集团及事故单位应主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二、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调查,特殊情况由集团主管领导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处理质量事故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书面报告,对事故责任人酌情处理。

涉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工程创优第二十二条工程创优活动是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创建优质工程的级别分为:国家级、部级、市级、集团级(质量达标优秀工程)。

第二十三条创优活动应根据国家、部委、省、市、集团公司分别制定优质工程评定规模、评选标准,选择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项目,在确立质量目标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创优活动。

第二十四条创优活动应本着:有目的、有计划、全员参与、全过程创优的原则;每项创优工程都应开展QC小组活动和项目管理活动,并有成果发布。

第二十五条集团对创优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在年初应制定年度创优规划并上报,如再有新工程,可随时上报。

对列入创优计划的项目,在施工中、竣工后经集团和各单位质量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不予推荐参评优质工程。

第二十六条申报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必须制定创优计划,创优计划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创优目标、组织保障、创优措施、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等,并在实施中加以完善。

第二十七条注意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工程前期文件、竣工验收和备案资料应齐全。

第二十八条以上各项优质工程由集团统一组织申报、参评。

第七章计量和实验室管理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试验检测部门和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完善检测试设备,配备有资格的试验检测人员,提高各项管理工作,为质量控制打好基础。

第八章质量信息沟通第三十条建立质量信息沟通机制,强化质量问题反馈。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质量问题逐级反馈。

及时传递质量信息,为企业改进质量管理提供依据,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十一条建立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工程质量情况(季报)应定期逐级上报。

第九章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各单位应建立企业内部奖优罚劣制度,逐步完善工程质量激励机制;第三十二条奖励原则一、按照“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执行二、对于重复获奖的项目,以高级别的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第三十三条优质工程奖为鼓励各单位多创优质工程,打造城建集团品牌。

集团每年对获奖的优质工程进行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如下:一、获“鲁班奖”工程项目奖励10万元;二、获“国优工程”项目奖励10万元;三、获“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项目奖励4万元;四、获“玉女峰杯”工程项目奖励3万元。

第三十四条工程项目管理优秀成果奖一、国家级优秀项目成果奖励4000元;二、市级优秀项目成果一等奖奖励1000元。

第三十五条一次性质量奖一、对在施工中,严格质量管理,精心施工,在集团及以上各级领导单位的大规模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或项目给予3000~5000元奖励。

第三十六条集团级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奖励400元。

第三十七条对荣获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的单位,给予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度考核特殊嘉奖。

第三十八条惩罚一、质量事故的惩罚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2、发生四级重大质量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10000~20000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技术领导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分别处以1000~2000元罚款。

3、发生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20000~50000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技术领导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单位分管领导,分别处以2000~5000元罚款。

4、发生一、二级重大质量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50000~100000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技术领导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单位分管领导和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分别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5、隐瞒事故不报,对主管领导和质量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6、情节严重者,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之外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党纪或行政处分。

二、集团及公司级质检(监)人员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作业标准的行为,有权对违章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

三、对违反设计、检验制度、操作规程、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和使用不合格材料及设备等质量行为,尚未构成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列处罚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责任单位2000~50000元罚款。

四、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质量行为,对责任单位、人员按相关条例处罚。

五、如对工程质量惩罚有异议,可在接到《质量奖励(惩罚)通知单》3日内,向相应级别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年终经济考核指标中质量部分的考核,按照“关于城建集团年度质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说明”执行。

第四十条质量奖惩的实施质量奖励、惩罚除正式行文公布(或通报)外,均以“质量奖励(惩罚)通知单”(见附表)的形式通知奖励、受罚单位。

质量奖励(惩罚)通知单一式四份(签发单位、受奖罚单位或个人及相应的两级财务部门各一份),由技术质量部门填制,经有关领导签发后,由财务部门实施。

质量监(检)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严重违反作业标准的行为,可直接签发“工程质量奖励(惩罚)通知单”,按罚款权限处以罚款,再由财务部门实施。

第四十一条奖金、罚金的提取和支付一、优质工程奖、一次性质量奖均从企业质量奖金中提取,其支付办法为:对单位奖励通过转帐,对个人奖励支付现金。

二、单位、个人罚金必须向处罚质量部门上缴,并作为质量专用奖励资金(基金)统一使用。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新颁规定相矛盾时,按新颁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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