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的宗教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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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罗的宗教法思想

作者:贺五一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政治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刊名: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年,卷(期):2009,30(11)

引用次数:0次

1.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恺撒与基督) 1998

2.Harry Elmer Barnes An Intellectu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the Western World 1960

3.Richard M·Haywood The Ancient World 1971

4.M·L·Clarke The Roman Mind 1968

5.杨共乐罗马共和国时期(上) 1997

6.西塞罗.王焕生论共和国论法律 1997

7.Plutarch Plutarch's Lives Connecticut:Grolier Enterprises Gorp 1980

8.奥托·基弗.姜瑞璋古罗马风化史 2000

9.朱塞佩·格罗索.黄风罗马法史 1996

10.Michael Grant Selected Political Speeches of Cicero 1969

11.彼德罗·彭梵得.黄风罗马法教科书 1998

12.William W·Fortenbaugh.Peter Steinmetz Cicero's Knowledge of The Peripatos 1989

1.学位论文廖丽芳西塞罗和谐社会思想研究2008

西塞罗是古罗马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律师和拉丁文大师。他在长期的政治实践和理论思考中提出了一系列挽救罗马共和国、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然而学术界普遍忽视了西塞罗和谐社会思想的重要性,忽视了其思想对于后世的影响。因而有必要对西塞罗的和谐社会思想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论文分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引言主要概述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指出其中的不足与偏颇,阐明深入研究西塞罗和谐社会思想的必要性和本文的创新之处。

正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简要介绍西塞罗的生平,分析西塞罗和谐社会思想产生的背景、理论渊源以及这些因素对西塞罗和谐社会思想的影响和作用;第二章主要从国家与个体的和谐、和谐的混合政体和理想的国家领导者三方面来探讨西塞罗的和谐国家思想,揭示西塞罗的国家观、政体论的实质

,指出它对于罗马帝国的影响以及对于国家概念发展史、西方宪政理论的影响;第三章主要从自然法、宗教法和官制法三方面论述西塞罗的和谐法治思想,指出西塞罗法治思想对于后世法律思想的影响;第四章主要从老年、友谊、义利的角度探讨西塞罗的和谐伦理思想,揭示西塞罗的和谐伦理思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型伦理观念、价值体系的意义:第五章主要分析西塞罗和谐社会思想的成功与失败,对西塞罗的和谐社会思想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

结语概括总结西塞罗和谐社会思想对于后世的深远影响及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借鉴意义。

2.学位论文贺五一论西塞罗的法律思想2003

罗马人对人类文明的杰出贡献是其无与伦比的法文化,而西塞罗的法律思想是这种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塞罗受希腊文化的熏陶,同时也吸纳了罗马法的精髓,既以一个思想家的理性思维,又以一个政治家的现实而敏锐的眼光来看待法律和治国方式,在长期的法律和政治实践的基础上,逐渐构建了其针对罗马社会与政治现实的法律思想体系.这个体系反过来对罗马法的发展以及西方的法治主义潮流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该文将分四部分对西塞罗的法律思想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对西塞罗的生平作简单的介绍,勾勒出西塞罗的一生法律和政治生涯的轨迹,使读者对西塞罗的一生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第二部分分析西塞罗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作者将在该部分中对西塞罗的家庭出身、早期教育、社会关系、当时的罗马社会和政治现实、罗马法的发展状况等几个方面进行剖析,力图揭示出这些背景因素在西塞罗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第三部分是文章的主体.在该部分中,作者将对西塞罗法律思想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论述,这些部分是自然法思想、政体理论、宗教法思想、财产法思想、战争法思想、表决法思想.通过对这些部分的论述,揭示出西塞罗法律思想的实质和目的,并对其思想的进步性和局限性进行评述.第四部分将从历史的角度论述西塞罗法律思想对罗马法以及后世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影响,从而评价其法律思想在西方法治主义源流中的历史地位.

3.学位论文闫从杰西塞罗法律思想探析2007

作为人类法制文明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西赛罗继承了自斯多葛学派传承而来的理性自然法观念,并加以升华和贯彻,同时特殊的社会政治背景又为其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在此基础上西赛罗形成了其颇具特色的理论体系。秉持自然理性、笃信自然正义、致力政治实践,构成了西赛罗一生思想脉络的主线。本文正是在这一思想主线的指引下,力图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审视和把握西赛罗本人及其政治法律思想,以求最终达成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全新理解。

基于上述目的,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对西赛罗的法律思想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第一部分阐述了西赛罗法律思想产生的历史语境。文章首先对西赛罗的生平进行了简单介绍,勾勒出了西赛罗一生政治生涯的轨迹。之后,文章又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西赛罗法律思想产生的文化和政治背景,描绘出了西赛罗法律思想由萌芽到成熟的历史图景。

第二部分叙述了理性自然法观念由斯多葛学派到西赛罗的传承。众所周知,斯多葛学派的理性自然法观念是西赛罗的思想渊源。文章简单介绍了斯多葛学派的由来及其主要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对西赛罗的理性论进行了重点剖析,揭示出了二者在思想渊源上的传承关系。

第三部分阐述了西赛罗的宗教法思想。象所有伟大的古老文明一样,罗马最古老的法律文明在理论上和实务上也未与宗教和道德分开,两个部门的界线被证明为非常不确定,宗教仪式和宗教习俗在古罗马共和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第四部分重点论述了西赛罗的宪政和法治思想。在这一部分,西赛罗提出了其千古流传的关于国家的定义,即“国家是人民的事务”。在此基础上,文章又着重论述了西赛罗兼容并包各类权力要求的共和法治理论。

第五部分写的是西赛罗法律思想的影响及其评价。在罗马法历史辉煌的铸就过程中,西赛罗个人的成就或许仅仅是沧海一粟,但是作为在罗马法发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法学家和政治家,西赛罗以其张扬的理性主义自然法思想和和坚定的共和主义信念,开启了蒙昧的心智,启迪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4.学位论文鲁丹儒教与法律初探——从《礼记·王制》篇谈起2009

关于宗教与法律问题,是宗教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历史上宗教与法律的情况如何,是宗教与法律研究的一个分支。由于我国学界长期以来不承认儒教是宗教,所以对我国历史上儒教与法律关系的研究几乎是个空白。儒教是宗教的观点虽然近年来取得了越来越多的进展,国际儒学联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等学术团体和机关都以自己的方式承认作为宗教的儒教在历史上的存在,但是在学术界,特别在中国哲学学界,能够承认儒教是宗教的学者还是少数。至于在法学界,由于至今很少有人承认儒教是宗教,所以也就很少有人承认中国古代法律和宗教有什么关系。鉴于这种情况,本文也就负担着双重的任务:一,说明中国古代和其他古代民族、古代国家一样,其法律和宗教都有密切的关系;二,进一步说明儒教是宗教。

本文以《儒教与法律初探—从<礼记·王制>篇谈起》为题,将《礼记·王制》篇作为论文的切入点。从儒教与法律的角度,也对儒教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论述自己的一些看法。希望能为揭示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文化客观的历史原貌,尽菲薄之力。

礼法与宗教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社会密不可分,尤其是在西汉倡导礼治治国的儒教成为国教之后。《礼记·王制》篇是古代儒者从礼的角度阐述国家管理最为重要的各项制度,也是本论文的研究立足点。在《礼记·王制》篇中,既有在今天看来纯属于世俗的法律内容,也有属于古代宗教礼仪的具体规定。这在其后的《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后世儒教国家具有代表性的几部重要法典中,也是贯彻了《礼记·王制》篇的这一法律原则。这说明,法律制度和宗教礼仪,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不同的,而在古代的儒者看来,却是一回事:宗教规范同时就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国家的法律制度也是它们的宗教规范。这不仅说明中国古代法律和宗教的密切关系,也说明了儒教是个宗教。

这种宗教礼仪规范和世俗法律条文共存于一个文献的情况,不仅中国古代是如此,古代其他一些国家也是如此。古代印度教的《摩奴法论》、古代犹太教的《旧约》这些宗教法典,以及古希腊法律思想家柏拉图所著的《法篇》、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所著的《法律篇》等这些主要国家宗教的法律或法律著作,也是世俗法律制度与宗教礼仪规范并存。而这些国家作为政教一体或政教合一的性质,是没有人否认的。而它们的法律和宗教规范的关系

,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儒教和其它国家宗教的性质是一致的,儒教也是宗教。中国古代法律和宗教,和其他古代民族一样,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本文从《礼记·王制》篇中宗教礼仪规范和世俗法律制度共存现象开始,说明中国古代宗教、也就是儒教中世俗法律条文和宗教礼仪规范共存的事实;然后以《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这三部重要法律为例,说明世俗法律条文和宗教礼仪规范共存现象,一直贯彻着中国古代社会始终。再后是援引《摩奴法论》、《旧约》、柏拉图《法篇》、西塞罗《法律篇》,这明世俗法律条文和宗教礼仪规范并存,乃是古代民族共有的现象。并由此得出结论,中国古代和其他民族一样,其法律和宗教也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儒教就是一个宗教。

由于年代久远,文献未必齐全。因此,在引用文献资料时,尽可能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古代文献特别是儒教典籍,比较规范、切题的近现代文献

,以及与论题相关的学术论文等资料。在研究方法上,由点带面,层层深入。既纵向比较了中国古代儒教国家的儒教与法律总体状况,也横向比较了古代世界主要国家宗教的宗教与法律大致情况。总之,本文始终围绕《礼记·王制》篇体现的儒教与法律关系展开论述,查找相关的研究文献、论证资料,进行比较、分析、论证,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

虽然儒教的礼法思想已经终结,但是,传统的法律文化在人们的心理意识、行为习惯、生活方式诸方面还将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地继续存在。中国法制近代化是清末移植日本融东西方法律文化于一体的法典,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文明与世界法制体系交轨的模式。客观地认识、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化,掌握其发展的历史规律,无论对当前的法制建设、宗教认识,还是对今后文化的发展走向与实践,都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本文链接:/Periodical_llxyxb200911031.aspx

下载时间: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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