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报送2013年广州市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报送2013年广州市交通工程技术工程

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交职函[2013]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7.22

【实施日期】2013.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报送2013年广州市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穗交职函〔201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29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

(一)筑路设备与车辆机电工程专业;

(二)交通工程技术管理专业;

(三)路桥专业;

(四)机动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二、申报人员范围

广州市范围内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人职〔2003〕42号)规定范围及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向归属职改部门提出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资格条件。

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按《广东省机电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路桥、港口航道、水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执行。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

1.执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的文件精神。

2. 执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