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主要涉税风险点提示

合集下载

企业的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有哪些

企业的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有哪些

企业的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有哪些1.税收合规风险:企业存在逃税或者偷税漏税的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建立健全的税务制度和流程。

同时,加强对税务政策的了解,确保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缴纳符合相关法规。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税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2.跨境税务风险:企业在进行跨境业务时,面临税务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对跨境税收政策的了解和研究。

同时,企业应该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应对税务政策的变化。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税务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跨境业务的税务申报和缴纳符合相关规定。

3.税务稽查风险:企业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涉税事项的监管和审计。

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并配合税务稽查工作。

此外,企业还应该建立稽查风险应对机制,及时进行应对和纠正。

4.税务诉讼风险:企业面临税务诉讼的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合作,及时了解税务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

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税务诉讼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合理规避税务诉讼的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对税务法律法规的研究和理解,提高应对税务诉讼的能力和水平。

5.税收优惠政策风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和研究。

同时,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和应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

总之,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税务管理、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合作等措施来防控税务风险。

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研究,及时应对税法的变化,确保纳税合规,避免税务纠纷的发生。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随着国家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法规的日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涉税风险。

为避免涉税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房地产企业需加强风险管控,制定合理的税收管理策略,履行税务合规义务,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主要有哪些?1、增值税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

增值税会在建筑材料、人工劳务等环节出现,如果发票、账册记录等不符合要求,企业就可能存在增值税风险。

2、土地出让金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购买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计算土地出让金,就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缴纳不足的风险。

3、印花税风险:企业在进行房地产买卖、转让、租赁等交易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就可能面临印花税追缴等风险。

4、企业所得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与缴纳过程中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就可能面临企业所得税风险。

5、个人所得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也可能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如员工福利待遇、合同签订提成等,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向员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就会面临个人所得税缴纳不足的风险。

为了防范和控制房地产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税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管理体系应当明确企业税务管理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税务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管理流程等内容,同时建立起用于税务管理的信息系统和纳税人档案管理制度。

2、加强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有效管理房地产涉税风险的关键之一。

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完备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批流程等,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标准和流程。

3、加强税收合规风险评估: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税收合规风险评估,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风险问题。

4、加强税务审核和备案管理:企业应加强对会计账簿记录的审核和审批,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一、税务风险分析1. 法律法规变化风险房地产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直接影响,税法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务成本和税务安排。

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原有的税务安排不再符合法律规定,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2. 审计风险房地产公司的商业模式复杂,涉及多方面的税务核算和申报工作。

一旦企业的税务核算出现失误或者涉嫌违法,就有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审计和追溯风险。

3. 财务报表风险房地产公司通常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财务报表的披露和核算需要满足一定的税务法规要求。

如果企业财务报表的披露存在瑕疵或违反法规,就有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和处罚。

4. 企业重组风险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企业经营发展,房地产公司可能面临重组或者合并的情况。

这样的重组行为往往会触发税务方面的风险,包括资产重组所需支付的税费以及重组后的税务安排等问题。

5. 跨区域经营风险随着企业的发展,房地产公司可能会在多个地区展开经营,这就需要面对不同地区税务政策的风险。

不同地区的税务政策不同,企业需要对不同地区的税务政策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因为税务政策的差异而导致税务风险。

二、税务风险控制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的监测和分析房地产公司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监测和分析机制,关注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和趋势,以便及时调整企业的税务筹划和安排。

2. 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房地产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税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税务合规流程和制度,确保税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3. 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房地产公司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税务申报和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为内部控制不力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4. 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检查房地产公司需要定期进行税务合规检查,评估税务合规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的行为,保障企业的税务合规性。

5. 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支持房地产公司可以寻求专业的税务顾问的支持,及时了解税务政策变化和趋势,寻求专业建议,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和安排,降低税务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风险及其节税建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风险及其节税建议

事 ,实战 派财 税 专家 , 主 张 用 大 禹治 水 的方 式 治税 ” 引导合 法 的 节 税筹 划 方 向 .撰 写 多 部财 税 畅销 书 籍 在 多
/ - 的原因之一就是房价太 高, )j 利 其 据 以 计 算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 低 了 土 地 降
润 丰 厚 ; 二 就 是 偷 逃 税 款 , 取 不 义 之 增 值 率 以及 据 此 计 算 的土 地 增 值 税 。 之 获 其
财( 价 高, 税 就多, 房 纳 多到一定 程 度, 有人 常 用的伎 俩 大 致 有 : 开 材 料 采 购 发票 , 虚 就 铤 而走 险 大 肆 逃 税 )有些 白手 起 家 的 或到 税负 较低 的地 区申请 代开 发票 , 者 , 或 开 发商 , 发一 个 楼 盘 就 步人 亿 万 富翁 使 用 假 发 票 入 账 , 加 成 本 费 用; 预 提 开 增 多
我们 认为普 通 楼 盘 的高税 负源于“ 中
仓 库, 外销 售 使 用权 开 具 收 款 收 据 , 对 隐 匿收 入 ; 与部 队、 委 会 联建 商 品房 , 村 隐匿 二 房 地产 开发企 业的节税 建议 收 入 等 等。 匿高 收 入 , 减 少 了企 业 的 藏 就
间环 节 的缺 失” 别 是 对 超 低价 格 进 料 , 特
和支 付 施 工费用的房地 产 开发商 来说 , 超 都 我们始终 认 为, 绝大 部分 的经营者 都 低 价的材 料 和超 低价 的施工 费用, 转化
加大 了企 业 所 底线” 有 正道 就 很 少有 人愿 意 走 成 了自己的利润 和增 长 率 , 的, 营 业 收 入 和利 润, 低 了增 值 率 , 接偷 是有 “ 降 直 为 我 逃 了营 业 税 、 产税 、 业所 得 税 和 高额 邪 道 。 节 税 这 个 问题 上 亦 然。 地 产行 得 税 和 土 地 增 值 税 的税 负。 此, 们建 房 企 在 房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也在快速发展,因此房地产公司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随着税务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税法监管的加强,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从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两个方面来讨论房地产公司在税务方面的问题。

1.增值税风险房地产企业的业务以房地产交易为主,一般按照增值税规定计税,税率为5%或3%。

然而,房地产公司在涉及到大笔金额的房地产交易时,常常出现虚开增值税发票、采取不同的税率等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引起国家税务机构的注意,导致增值税逃税行为的处罚。

2.企业所得税风险房地产公司在企业所得税领域也存在风险。

由于房地产公司的运营状况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企业的利润率往往较高,因此税务机关也会密切关注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情况。

同时,一些房地产公司存在少报收入、高估成本等行为,这些操作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不足或欠税,引起税务机关的追缴和处罚。

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环节,土地的购买和开发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然而,土地增值税是土地交易中的一项必要费用,由固定税率和超额税率两部分组成。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房地产企业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往往采取土地抵押或隐瞒土地增值等手段,这些操作容易引起国家税务机构的关注,导致土地增值税逃税行为的处罚。

1.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房地产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确保各种税务问题得到及时和完整的掌控和处理。

同时,房地产公司还应该对财务、税务等各个环节的业务员进行培训和督促,提高员工对税务问题的了解和敬业精神。

2.合规经营房地产企业应该注重合规经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各项税款的及时申报和缴纳。

同时,房地产企业应该加强对供应商和客户的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破坏税收秩序的行为。

3.税务审计房地产企业可以为自己的税务决策和方法经常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税务问题,减少税务风险。

同时,公司还应该和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保持对税收政策的及时了解和对政策的反馈。

房产税风险指引及应对措施

房产税风险指引及应对措施

房产税风险指引及应对措施【风险点1】出租房屋在免租期未交房产税【风险等级】★★★【风险描述】企业出租房产,会存在合同里与承租方约定免收租金期限情况,企业通常认为免租期间不需要交房产税,未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预计风险】企业出租房产,免租期免了租金,但是并未免房产税,因此无论是否约定免租期都应该缴纳房产税,否则存在少缴房产税的风险,同时存在滞纳金及罚款。

【解决方法】企业应自查有无免租期的业务,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企业对未缴部分房产税应补缴。

【风险点2】土地价值未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风险等级】★★★【风险描述】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未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导致企业房产税计税基础不准确,少缴房产税,存在一定风险。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预计风险】取得土地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如果未计入房产原值,导致企业房产税计税基础不准确,存在少缴房产税的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自查:房产原值是否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

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管控一、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的主要原因1. 不合规经营房地产企业由于行业特点,经常存在一些不符合税收政策的行为,比如虚报税收、违规避税等行为。

2. 信息不对称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环节,信息交流不及时、不畅通就容易导致税务风险。

3. 税务政策变化我国税收政策在不断变化,房地产企业往往无法及时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致使产生税务风险。

4. 管理不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容易导致税务管理的混乱和漏洞。

5. 法律法规不遵守一些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容易在税收实务中违法违规。

以上几点是导致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的主要原因,房地产企业必须要加强对涉税风险的管控。

1. 高额税收房地产企业的盈利水平一般较高,因此需要缴纳较高的税款,税务风险也相对较大。

2. 复杂的税收政策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相对复杂,尤其是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销售等方面,需要很好地掌握相关政策。

3. 涉税主体众多与房地产企业有关的垂直供应商(如建筑材料供应商、施工队伍等)以及横向关联企业(如物业管理、销售服务等),税务风险有可能在多个涉税主体之间发生。

4. 财务数据复杂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数据相对较为庞大,整理和分析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人力。

1. 加强内部管理房地产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税收管理流程,加强企业内部的税收管理协调,确保专业分工的有序进行。

2. 定期进行税务自查房地产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并纠正税务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加强税收合规管理。

对税收政策的关注要及时地开展培训,确保员工的税收业务咨询能力。

3. 增加税务专业人员房地产企业应聘请专业的税务人员,以提供专业的税务筹划和顾问服务,及时了解税务政策,规避风险,遵守法律法规。

4. 强化税务信息管理房地产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税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增强对税务信息的管理。

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涉税风险大,慎重!

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涉税风险大,慎重!

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涉税风险大,慎重!资金密集型行业中,房地产企业由于开发项目多、经营环节多、开发周期长和涉及税种多,相关的税务风险相应较多。

一些税务风险很具有行业普遍性。

近期,某地税局发布了房企常见10项涉税风险点分享给大家,各企业注意自查!风险提示1签订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房地产企业签订土地出让或转让、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合同较多,容易忽略合同印花税申报。

风险防控建议: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签订合同,及时申报缴纳应税凭证对应的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较广、税目较多,纳税人需要事前准确掌握相关法规条例,避免出现税款滞纳风险。

风险提示2超限额列支预提费用风险描述: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部分纳税人在预提费用时由于不熟悉政策,预提费用可能忽略总金额10%比例的限制,导致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列支成本。

风险防控建议:房地产企业应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侧重注意税收法规规定的预提比例上限。

对于出包工程而言,发票不源足金额预提费用不能超过出包合同总金额的10%,同时也要注意在政策允许的费用范围内预提。

政策中已以列举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只有出包工程、公共配套设施、报批报建费用和物业完善费用才可预提,切勿超范围列支预提费用。

风险提示3违规扣除利息支出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实际业务中,部分纳税人通过非金融企业进行贷款融资,其较一般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高,在不熟悉政策情况下全额列支利息成本。

房地产企业如何防范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如何防范税务风险

交付 使用后未将 其转至“ 固定 资产 ” 不 申报房 产税 , , 减少 了房 产税的缴纳 。 () 2 所纳税款未及时清算 。土地增值税 、 企业所 得税 , 应清
法规定 , 导致 企业 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 税务风险只包 而
含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 企业 的纳 税行 为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 另
() 2 对普通标准住宅 的界定是否符合要求。
3 营业 税 的 稽 查要 点 、
() 1 企业对应缴 纳税收 的营 业额确 认是否 正确 , 是否 包括
( ) 造或高估 开发成本 。一是 由于建筑安装业等发票 的 1伪
监管不严密 , 造成建筑安装成本虚假 。二是进行成本核算时 , 成
各种价外费用 。按合同规定时间应收入而未收到 的销售款是否
申报纳税。关联企业之间的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 () 2销售房产预收款 是否及时 申报纳税。 () 3 是否存在 以房抵债行 为 , 合作 建房过程 中是否按 规定
申报缴纳营业 税。
本 明细 不区分项 目, 导致隐瞒 巨额 利润或账面亏损 。三是打 白 条 等不符合规定的收据列入 了收支成本 。 () 2 将与生产无关的费用计入成 本。有些企业将与生产无
二 、 地 产 开 发 中可 能存 在 的 问题 房
1 销 售 方 面 的 问题 、
() 3 税前扣除的项 目是否真实合 法。因房地产行业 的特殊
性, 税务部门在稽查过程 中将重点检查各项 准备金 、 风险金 、 业 务招待费 、 广告费 、 租赁 费 、 工资及相关 费用 、 财产损失 、 赠支 捐
企 业 经 贸
■■■●■ ■●■●■■ ■●■■■●■■ ■■■■■ ■■●■■
PORA RY ECO N O M I CS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报告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报告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报告1. 引言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然而,房地产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各种税务风险。

本报告将对房地产公司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2.1. 业务模式风险房地产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涉及到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

然而,对于一些不法经营者来说,他们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规避税务,比如虚报房地产交易金额、偷逃税款等。

房地产公司需要加强对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确保合作伙伴的合法性和诚信度,避免与不法行为者合作,从而降低业务模式风险。

2.2. 基础设施建设风险为了提高房地产项目的竞争力,很多房地产公司会经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如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等。

然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并且存在长期运营风险。

房地产公司需要在项目筹划阶段就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合理规划项目资金,并制定相应的税务筹划措施,以降低基础设施建设风险对税务的影响。

2.3. 跨地区经营风险很多大型房地产公司会跨越不同的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这就涉及到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税负差异。

房地产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各地税务政策的变化,制定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合理规避跨地区经营风险。

2.4. 合规风险房地产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税务法规和规定,比如纳税申报、缴税、账务处理等。

然而,由于业务复杂性和税务政策的频繁变化,房地产公司可能存在对新法规的不熟悉、纳税申报漏报错报等合规风险。

为了降低合规风险,房地产公司应加强对税务政策的研究和了解,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务风险的及时识别和控制。

3.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3.1. 建立风险管理团队房地产公司应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对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并监测执行情况。

该团队应由财务、法务和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全面性和合规性。

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防范辅导

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防范辅导

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防范辅导一、土地使用税方面1、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税〔2006〕186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税〔2006〕186号文件、财税〔2008〕152文件、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相关规定,房开企业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房产税方面售房部等自用房产未按规定缴纳自用房产税。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财税〔2008〕152号文件相关规定,售房部作为企业使用的商品房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契税方面未按规定计税价格计算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

根据财税〔2004〕134号文件相关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四、营业税方面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未按预售收入缴纳营业税。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五、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核算扣除时,将属于开发间接费用的项目计入期间费用、未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成本。

六、印花税方面产权转移合同按收到预收款金额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应按合同总额缴纳印花税。

七、土地增值税方面少计的销售收入未预交土地增值税,或者预交土地增值税时未严格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铺等类型,混淆适用预征税率,或者未及时按调整后的预征税率申报纳税。

房地产业税收风险分析

房地产业税收风险分析

房地产业税收风险分析房地产业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江西省地税局房地产业税收实现征收数为412.4亿元,占地税全部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3.4%,房地产业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可谓举足轻重。

而与之同步增长的是近年来,房地产业税务违法、违章越来越多,金额越查越大.究其原因,与很多因素有关,既有房开企业由于销售不景气资金紧张,为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或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形成的税收风险,又有税务人员惰于怠政而形成的执法风险。

那么房地产业到底有哪些税收风险点?一般来说,一个房地产项目在时间流程上主要包括土地获取、规则设计、融资、建筑施工、房屋销售、项目清算六大环节,笔者结合税收工作实践,对房地产企业这六大环节之中,主要存在的风险点予以归纳和分析。

一、在土地取得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点1、以收购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评估价值入账的风险。

房开企业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税务机关应重视收购后土地成本的计量。

从账务处理来看,土地评估增值部分无法在股权交易过程中得到账面确认,交易行为属于股权投资,而非土地使用权交易.因此,账务处理上,溢价支出仅能计入相关投资成本,而不能将溢价支出计入土地成本.也就是说如果房开企业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将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入土地成本,就会存在少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2、虚增拆迁安置费,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拆迁款这种不要发票的成本容易造出来,正是出于这种原因,房开企业多采用虚列拆迁补偿费,虚增成本的方法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主要手法是虚增拆迁户数,多列拆迁补偿费或虚增补偿金额存在较大风险。

例如有新闻媒体报道,某地百余官员联手拆迁户借全运会套取3亿补偿款。

违规抢建房屋,“空挂户”造假,变更用地性质……在大规模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与拆迁户联手造假,非法套取国家巨额资金.辽宁省多家法院近日审理的沈阳拆迁腐败窝案揭开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黑幕。

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

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

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房地产业是涉及税种最多的行业,房地产开发时间长、环节多,涉税风险是防不胜防。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关房地产行业的100个涉税风险点,尽量做好预防工作。

取得土地使用权环节1.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房地产企业实际付款金额是否与土地出让(转让)合同的金额一致;2.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按照土地出让金(买价)全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了契税;3.采用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是否计入契税计税依据计算了缴纳契税;4.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配建回迁安置住房或公共配套设施无偿交付政府的,是否按照规定将支付给动迁户或回迁户及其他补偿费用作为契税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契税;5.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按照全部价款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了契税;6.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是否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了契税,土地出让金减免的手续是否齐全;土地出让金减免的情况下,是否冲减了契税计税依据。

7.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是否按照规定计税并贴花。

前期准备和建设施工环节8.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的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额是否正确;9.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终止时间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及时足额申报纳税。

10.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是否多抵扣进项税额。

11.规划设计阶段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广告制作合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借款合同、购销合同等是否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12.监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范围的是否多缴了印花税;13.规划设计及施工阶段支付给境外设计费是否及时代扣所得税及增值税;14.房地产开发阶段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是否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及时足额缴纳契税15.分期开发土地是否按照配比原则归集产品成本,项目分期的判断依据是否充足,成本的分摊原则(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其他合理方法等)是否合理;16.征地、拆迁支出是否按照配比原则归集产品成本;17.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否按照配比原则计入产品成本;18.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分摊是否合理;19.市政设施配套费分摊是否合理;20.拆迁补偿费列支和分摊是否合理;21.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核算分摊是否合理;22.自建产品的材料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增本期成本的风险;23.本期对外承包工程价款的确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增本期成本的风险;24.甲供材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否准确;25.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和服务定价是否合理;26.尚未出售和已售的开发产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修理等发生的支出是否按规定计入期间费用;27.样板房的装修费及购置的配套物资是否按照规定分摊计入开发成本或销售费用;28.开发产品完工前的借款利息是否按照规定资本化;29.开发产品在建期间预提费用计提的范围是否准确、计提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纳税调整;30.施工期间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31.与多个开发项目相关的开发间接费用,是否按照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选择合理的分摊方法进行分配。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一、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1. 投资性房地产计税房地产公司通常会持有一定数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投资性房地产计税不当,就会面临税务风险。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方式有多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若对这些税费缴纳不规范,就可能面临罚款等风险。

2. 资金流动性导致的税务风险房地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资金流动,若资金流动性管理不善,就会面临资金监管不力、造成资金周转不灵等问题,进而引发税务风险。

3. 房地产销售税收政策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税收政策,如增值税政策、土地增值税政策等。

如果在销售过程中不遵守相关政策,就会面临税务风险。

4. 不动产税务风险房地产公司作为不动产的持有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税制缴纳不动产税。

若在税务申报、缴纳等过程中存在问题,就会面临不动产税务风险。

1. 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房地产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税务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内部税务审计制度、规范税务管理流程等,以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财务报表核对房地产公司应在每个财务周期结束后进行财务报表核对工作,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财务报表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

3. 定期进行税务培训为了提高员工对税务工作的认识和应对税务风险的能力,房地产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税务培训,使他们能够了解税法最新政策、熟悉税务操作流程等。

4. 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房地产公司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查工作,如对于不动产的评估、不动产税费缴纳等,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确保税务工作的合规性。

5. 设置税务风险预警机制房地产公司应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包括监控投资性房地产计税、资金流动性、销售税收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及时发现并采取对策。

6. 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房地产公司在税务工作中可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以协助设置税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动、指导税收政策遵守等,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应对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经营开发期间的税务风险及管理措施

房地产企业经营开发期间的税务风险及管理措施

房地产企业经营开发期间的税务风险及管理措施现今的房地产行业已不同于以往的“暴利”时期,随着市场需求由投资转为刚需,行业利润水平呈逐年下降趋势。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源整合型行业,是一个高税负行业,涉税业务繁多,涉税种类复杂,房地产企业普遍被当地税务部门列为重点税源企业,导致房地产企业涉税风险较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

基于现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上提出更高要求。

避免在项目亏损的情况下出现企业承担超额税负的问题。

本文基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开发节点展开描述纳税义务及涉税风险点,提出税务风险管理建议。

一、房地产企业经营开发关键节点概述及纳税义务房地产企业二级开发一般涉及如下几个关键节点: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立项、施工、预售、竣备、交付、项目清算。

下面介绍房地产招拍挂拿地模式下,二级开发项目涉及的经营开发节点,以及该节点产生的纳税义务。

(一)招拍挂拿地房地产企业通过国土资源局发布挂牌地块信息,以投标人身份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竞拍拿地。

中标后,取得成交确认书,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证。

此环节产生的纳税义务有契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土地的所有权转移,产生契税的纳税义务,应在纳税义务之日起10 日内完成税款缴纳;印花税,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格缴纳税款;土地使用税,在征期内缴纳,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次月,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缴纳税款。

(二)施工阶段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办理立项、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备案手续。

房地产企业应在取得施工证当月起,缴纳环保税。

(三)预售阶段房地产企业在预售前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测算、项目名称核准、监管账户的开立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预售许可证办理完毕后,财务人员需及时到当地税务局办理土地增值税备案手续,并按期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会计实务:房地产业六大环节30个涉税风险点剖析

会计实务:房地产业六大环节30个涉税风险点剖析

房地产业六大环节30个涉税风险点剖析连续12年被税务机关列为专项检查对象,一个行业涉及10个税种,全程六大环节隐藏着多达30个税收风险点,房地产行业一直被业界称为涉税高风险行业。

对房地产企业来讲,如何在项目前期做足税收功课,以规避可能的涉税风险,尽量降低涉税成本,是摆在行业面前的突出问题。

涉税风险成房地产业“第七大风险”房地产业在税收问题上面临“三多”:一是税收检查多,房地产业已连续12年被税务机关列为年度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领域;二是涉及税种多,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有10个;再有就是涉税风险多,每个环节都存在涉税风险。

因此,对房地产企业来讲,如何规避纳税风险是摆在眼前的突出问题。

6月8日,在北京举办的“2013年中国房地产老板如何管财税”沙龙上,举办方负责人中国房地产税务筹划网总裁、深圳智慧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俊说:“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环节较多,税收风险高,但只要在决策前做足税收筹划功课,不但能有效规避企业涉税风险,还能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据统计,2012年全国房地产企业缴税1.3万亿元,其中契税2874亿元、房产税1372亿元、营业税4051亿元、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企业所得税2015亿元。

房地产业无可争议地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

但是,房地产业在为国家贡献巨量税收的同时,也无可争议地成为涉税高风险行业之一。

曾有业界专家撰文指出,骗取贷款、包租销售、囤积土地、违法建筑、外资进入、二手房市场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六大风险。

李明俊认为,除了这六大风险以外,还有第七大风险,那就是涉税风险。

“以我的服务经验,房地产企业80%以上存在税收问题。

”他说。

记者查阅历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的年度专项检查通知文件后发现,2002年~2013年的12年来,房地产业是唯一连续12年都被列为年度专项检查的行业。

在这些文件中,有的年度房地产业税收被列为指令性检查项目,有的年度被列为指导性检查项目;有的年度要求重点检查房地产销售业务,有的年度要求重点检查建筑安装业务;有的年度重点检查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或所得税等单项税种,有的年度则把房地产业涉及的所有税种都列为检查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中的涉税风险与防范策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中的涉税风险与防范策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中的涉税风险与防范策略摘要:营销对于每一个企业而言都是相当重要的一种推广手段。

但是,自从2011年楼市调控以来,整个楼市可谓是跌宕起伏,如何让持观望情绪的购房者买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销策略上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各种有针对性的创新营销模式应运而生。

但是,这些创新的营销模式往往会带来税收风险。

在此背景下,笔者从税务视角谈谈房地产营销策略中涉税风险和防范措施。

关键词:营销涉税风险防范策略一、打折优惠打折优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最为普遍的一种营销策略。

在促销不见成效情况下,“降价”自然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突围的主要方法。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打折促销活动:“成本价开盘,本周认筹额外8.5折,送1500元/平方米豪装”、“精装公寓项目,一次性付款享受9.3折、按揭贷款享受9.4折”、“交5000元抵3万元,周末还有特价房”等。

上述这些促销方式,实际上就是价格直降,最大限度地让利给购房人,却赢得了买房人的认可,对资金的快速回笼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垫付首付在楼市低迷的时候,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出了“首付分期付款”、“一成首付”的方式促销。

无论是“一成首付”还是“首付分期”,都是为了吸引顾客,加速回笼资金的促销手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垫付首付,为其提供一笔半年至一年期的“免息”房贷,以一般住宅市价120万元~150万元/套计算,垫款首付款约为40万元~50万元,期限为2个月~1年,购房者约可省1万元~2万元贷款利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预收资金时都具备纳税义务,均应该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以及预缴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三、买房送礼在制定“买房送礼”类营销策略时,应关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1.企业在活动答谢以及业务宣传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如在开盘活动时向所有前来的客户赠送的小礼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愿意承担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就不需要向客户收缴,但是这部分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买一送一”的促销手段,所赠送的自产开发产品(如买房送车库)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赠送的旅游项目,如欧洲10日游等,就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是赠送的空调、洗衣机或者是小汽车等实物就不是简单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了,这还会涉及到企业的“兼营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的附加税费,同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企业主要涉税风险点提示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存在的主要税务风险点总结如下:营业税(1)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未按规定入账,少计收入。

①在开发产品完工前,取得的预售收入(包括定金)没有全部计入“预收账款”进行申报缴纳税款;将预售收入计入“预收账款”以外的往来科目,长期挂账不申报纳税;②将售房款冲减成本、费用或直接转入关联单位,未按规定入账;将售房款打入个人储蓄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存在账外收入等情况;③总机构没有将分支机构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合并计入;④私改规划,增加销售面积的收入未按规定入账;⑤销售阁楼、停车位、地下室以及精装房装修部分单独开具收款收据,取得的收入没有按规定入账;⑥拆迁补偿收入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没有按补偿标准面积的工程成本价与超出补偿面积部分的差价款之和计算缴纳营业税;⑦与包销商签订一个价格较低的包销合同,按约定的包销价格开具发票,高于包销价格的房款由包销商收取并开具发票或收据,未计入收入;⑧收取的定金、违约金、诚意金等,未按规定确认收入;⑨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2)开发项目完工后,将收入挂在“预收账款”等科目,长期不结转收入。

(3)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取的销售款未及时申报纳税。

(4)采取委托销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不及时收取售房款,或者部分售房款由中介服务机构收取并开具发票或收据,开发企业未计入收入。

(5)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开发企业在收到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到账后,未按规定计税;将收到的按揭款项以银行贷款的名义记入“短期借款”账户,不做收入。

(6)对将待售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出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未按租金确认收入,出售时未按销售资产确认收入。

对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未按租金确认收入,出售时未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

(7)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①以开发产品换取土地使用权、股权,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②以开发产品抵顶材料款、工程款、广告费、银行贷款本息、动迁补偿费等债务,未按规定计税;③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投资者,未按规定申报纳税;④自建住房低价销售给本单位内部职工或有经济利益往来的单位和个人,未按市场价足额申报纳税;⑤将公共配套设施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8)房屋出租收入。

①出租收入抵顶工程款、抵顶银行贷款利息,未确认收入;②出租收入(如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周转房手续费收入等不按税法规定的时间入账或计入“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贷方,未确认收入;③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租给关联方,未按规定计税。

(9)商品房售后服务如物业收入、代客装修、清洁等取得的收入以及材料销售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和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10)利用自有施工力量建设房屋等建筑物,在销售不动产时,未申报缴纳建筑环节的营业税。

(11)中途转让在建项目,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12)支付境外公司来华提供咨询、设计、施工等劳务费,未按规定代扣营业税。

(13)合作建房未按税法规定足额纳税。

(14)不符合条件的代建房行为,将其作为代建处理而少计或不计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1)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未按规定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产品完工后未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本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他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跨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收入。

(3)取得政府的经济补偿或奖励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客户放弃的购房定金、没收的违约保证金、施工方延误工期的罚款收入、先租后售收取的租金等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或直接冲减了成本。

(5)取得的土地资产不按规定计价。

擅自扩大或减少土地资产的价值,将购进土地进行三通一平后,进行评估,虚增土地成本,计入开发成本。

(6)虚列拆迁补偿费,虚增成本。

①虚增拆迁户数,多列拆迁补偿费或虚增补偿金额;②征地、拆迁支出,未按规定进行归集分摊,涉及分片分期开发的,未在各个项目进行合理分摊。

(7)签订虚假合同、协议,虚列、多列或重复列支成本费用。

①签订虚假单项合同,取得虚开发票,加大建安工程费;②从有关联关系的贸易公司购进材料,向关联企业发包或分包工程,人为提高材料价格或建安费用,转移利润;③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发包工程,在开发企业提供的材料、水电和其他物资已凭发票计入开发成本的情况下,让施工企业按劳务费和材料价款的合计金额再次开具发票,并负担其多开部分的税款,重复列支开发成本;④虚列工程监理费。

(8)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入账,多列成本费用。

取得旧版作废发票入账;涂改、伪造、自行填开发票入账;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发票入账;取得开具内容不实的发票入账等。

(9)混淆成本核算对象,未按配比原则结转产品成本。

①未根据开发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所有开发工程成本在一个账户中核算,无法确认当期单项工程开发成本;②企业各期成本核算混乱,提前列支下期项目的成本;③一次性列支应由各期分摊的土地成本(含土地附属成本);④未单独核算有偿转让或自用配套设施的成本,将其全部计入可售房屋开发成本;⑤虽单独核算有偿转让或自用配套设施的成本,但只分摊建筑安装工程费,而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借款利息等费用在已售房屋中分摊;⑥发生销售退回业务,只冲减收入,不冲回已结转成本。

(10)将资本性支出直接列入当期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①将办公用的电子设备、汽车、音像设备等固定资产计入销售费用或在低值易耗品账户核算,进行税前扣除;②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位于开发小区内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等配套设施在完工后出租的,未将其按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③在开发小区内建造的会所、售楼部、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等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的,未按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④临时出租的待售开发产品,对其已计提折旧处理不正确。

(11)扩大期间费用列支范围及标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①“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期间费用未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扣除,存在为规避扣除比例的限制而将上述费用部分计入开发成本的情况。

②开发产品完工前的借款利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虚增财务费用;高于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未调整;向关联方借款利息调整不正确。

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未做纳税调整;③工资及“三费”扣除不正确。

将工资性的支出列入了营业费用,未进行纳税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前,在营业费用中重复列支应在“三费”中列支的费用;④计提的以前年度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折旧、费用未作纳税调整;⑤在税前列支税法明确规定不得扣除项目。

如违规列支行政性罚款,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12)其他问题。

①各项跌价准备金、投资减值准备未做纳税调整;②政策性减免税金视作已缴税金,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③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未计入以前年度所得计缴所得税的,未做纳税调整;④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低价入账,少缴企业所得税;⑤固定资产盘盈收入未入账或者低价入账,少缴企业所得税;未经审批的固定资产盘亏,未作纳税调增,少缴企业所得税;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长期挂账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

预提费用的贷方余额长期挂账,未做纳税调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有应计未计产品销售(经营)收入、视同销售未计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租赁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股息收入等存在少计收入的情况;国库券利息收入多计收入。

(3)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且两年以上的应付款项、物资和现金的溢余收入、应税补贴收入、逾期包装物押金、保险无赔款优待、手续费收入等)存在少计收入的情况。

(4)接受捐赠收入未计入当年应税所得额。

(5)非货币资产投资收益、对外投资的股权收益及其成本费用的核算不属实。

(6)多列支制造费用、生产成本、产品销售成本,多计其他业务成本。

(7)交际应酬费、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借款利息费用等超过法定比例或标准列支;跨行业经营的,未按适用比例分别计算列支限额。

(8)总机构管理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借款利息、工资福利费、财产损失、坏账准备金及其他减值准备等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列支的项目。

一是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而擅自列支的问题。

二是计提金额超过规定的列支比例。

三是存在应在免税期或减半期列支的损失而在减半期或全额征税期列支从而人为调节应纳所得税额的问题。

四是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未冲减坏账准备;对于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作为当期损失列支;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未计入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已经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在以后年度收回时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五是存货跌价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七项预提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9)销售提成方面,存在重复列支供销人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和交际应酬费问题,冲减销售收入,以“白条”列支。

(10)技术开发费的列支没有技术开发计划和费用预算方案,未提供政策资料;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超过上年实际发生额的10%;超范围归集技术开发费套取加成扣除;把以前年度未扣除完或不允许扣除的开发费在本年度扣除。

(11)用于中国境内的对外捐赠,不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直接支付给受赠人;将摊派支出、赞助支出等作为对外捐赠列支。

(12)预提费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提取和列支;除水电费等允许预提的项目外,还预提其他费用并税前列支。

(13)支付给主管部门的管理费,有关主管部门并未提供相关服务、没有规定的收费标准或者不符合市场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在税前列支。

(14)开业前发生的职工培训费,未计入企业的开办费;企业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直接作为职工培训费进行列支。

(15)不予税前列支项目方面。

资本性支出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在税前列支,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罚款、滞纳金在税前列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在税前列支,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和各种赞助支出在税前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如无关担保支出、摊派支出等)、回扣支出在税前列支,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税前列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